
产品标识管理规范样板.doc
2页产品标识管理规范样板1. 目的对产品进行标识,确保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2. 职责2.1 生产办公室是产品标识的归口管理部门2.2 仓库管理员负责对进厂的原材料按规定进行标识2.3 生产车间负责对车间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按规定进行标识2.4 经营办公室负责对成品进行分类存放、标识3. 工作要求3.1 原材料标识3.1.1 对进厂原材料应按规定进行分库、分区、分类存放,附上“待检品” 、 “合格品” 、或“不合格品”标识3.1.2 库房管理员以进货批次为单位,编制货源号,货源号编制原则如下:XXX XXXX进厂日期供方代号3.1. 3 生产车间领料时,库房管理员应将本批次货源号告知生产车间3.2 生产过程标识3.2.1 生产过程中,操作者应在质量跟踪卡上或自检记录表上填写原材料的货源号3.2.3 质量跟踪卡主要内容为:型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材料货源号、操作者、检验员印章等3.2.4 工作标签主要内容为:型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操作者、检验员印章等3.2.5 检验员应对产品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在工作标签或质量跟踪卡上加盖合格印章3.2.6 为保证产品的追溯性,生产过程中更换标签或质量跟踪卡时,要做好标识的转移,如型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操作者、检验结论标识等。
3.3 半成品、成品的标识3.3.1 对半成品、成品标识方法包括:分色、打号、在产品内放入标志带及在电缆外面打印标志3.3.2 如合同有特殊要求,应按合同要求进行标识《------------质量跟踪卡》3.4 成品出厂包装、交付标识3.4.1 成品电缆应根据产品标准规定进行标识,按各单位制定的《包装规范》规定进行3.4.2 成品检验合格后,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有专检人员签字或盖章,见QL/QEP0803《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中规定3.4.3 经营办公室库房管理员根据《成品入库检验单》 ,核对产品标识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按区域分类存放3.5 原始记录需妥善保存,具体按 QL/QEP0402《记录控制程序》中规定执行4. 记录QL/R0566《成品入库检验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