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教金评选办法.docx
7页大学奖教金评选办法X政办(20XX) XX号第一条制定依据XX奖教金是XX有限公司为奖励XX大学一线从事教学、管理工作以及专职员中的优秀中青年教职员工而设立的奖教金为做好XX奖教金的评选工作,依据XX有限公司与XX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设立XX教奖学金协议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评选对象(一) 优秀教师奖:面向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优秀中青年教师二) 优秀员奖:面向一线专职中青年员(含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三) 优秀管理教辅人员(含党务工作人员)奖:面向学校管理教辅岗位的工作人员四) 申请人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截至申报当年12月31日)第三条评选条件(一) 热爱祖国,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二) 诚实守信,品德高尚,自觉践行师德师风规范三) 在教育、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尤其是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表现突出四)未受过任何纪律、行政和刑事处罚(五)自获奖年度下1年起,获奖人员3年内不再列为评选对象六)工作实绩:1. 优秀教师奖:近3年(含评选年度)所授课程学生评教排名至少有3次在全校前2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校级以上教师教学竞赛获奖(含教学名师、优秀主讲教师及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等)O(2) 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前五参与人、全英文(双语)课程负责人。
3) 独立或作为主要负责人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并获得市级以上奖项4) 主持并完成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5) 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6) 主编校级以上优秀教材奖2. 优秀员奖:近3年(含评选年度)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员称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获得省市级以上教育主管等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1次以上2) 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获得校级荣誉称号1次以上3) 个人累计获得校内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注:个人所获荣誉称号指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岗位上获得的各类综合性荣誉称号及其他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单项荣誉称号,不包括个人技能和科研类荣誉称号、奖项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所获比赛类奖项指奖项中一、二、三等奖或其他重要奖励等级,不含鼓励奖、优胜奖等鼓励性奖励等级3. 优秀管理教辅人员奖:近3年(含评选年度)至少获得一次校年度考核优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结合本岗位工作开展高等教育研究独立或主持制订学校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或改革方案、高等教育研究与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或撰写高等教育调研报告1项及以上,并被学校采纳,经实践取得良好效果2) 高等教育研究和管理工作业绩优秀,对学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研究成果或形成的工作经验被校级及以上部门采纳或宣传推广3) 主持并完成2次校级以上课题研究项目4) 获得1次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第四条奖励名额及奖金(一) 优秀教师奖:金额为10万元/人,每年不超过8名二) 优秀员奖:金额为5万元/人,每年不超过2名三) 优秀管理教辅人员奖:金额为5万元/人,每年不超过2名(处级干部不超过1名)第五条评审机构(一) XX奖教金评审工作由学校和XX集团联合成立的XX奖教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二) 评委会由学校4人、XX集团5人组成,其中评委会主席由XX集团指定的人选担任三) 学校的评委会成员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和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四) 评委会秘书处设在人事处第六条评选程序(一) 奖教金每年度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一般为每年10月,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布的通知为准二) 申请人需向所在部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部门(学院)民主评议后交人事处审核三) 人事处汇总材料后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将候选人材料提交校内专家评议四) 校内专家评议通过后提交评委会审议五) 评委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六) 获奖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第七条附则(一)获奖人员同时获聘XX集团特约顾问,按照XX集团的要求参与其相关工作(二) 获奖人员从获奖年度下1年开始,如果5年内辞职,则退回全部奖金及证书三) 本办法由XX奖教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四)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