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doc
29页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 【颁布单位】 铁道部 【颁布日期】 19820920 【实施日期】 19820920 【章名】 总 则 牵引变电所(包括开闭所、分区亭,除特别指出者外,以下皆同)是向电化铁路供电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行车密切相关为搞好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和检修工作,不断提高质量,确保运输、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和试验 从事牵引供电工作的广大职工必须牢固树立为运输服务的思想,贯彻“修养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确保安全、提高质量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设备利用率和检修效率,降低成本,不断改善牵引变电所的技术状态,保证安全、不间断、质量良好地供电 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气设备运行和检修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要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贯彻落实“三定、四化、记名检修”,抓好各项基础工作;要科学地组织电气设备运行和检修的各个环节,建立严密而协调的生产秩序,不断提高供电工作质量 各铁路局可根据本规程规定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细则、办法,并报部核备 【章名】 第一章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1条 电气设备运行和检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
铁道部:统一制定全路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原则,制定有关的规章;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审批部管的基建、科研、改造计划,并组织验收和鉴定 铁路局:贯彻执行铁道部有关规章和命令,组织制定本局有关细则、办法和工艺;审批局管的基建、大修和科研、改造计划,并组织验收和鉴定 铁路分局:贯彻执行部、局有关规章和命令;督促检查管内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和检修工作;审批分局管的检修、科研、改造计划,并组织验收和鉴定 供电段: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规章命令,制定有关办法、制度和措施;制定电气设备的中、小修计划,编制大修、改造和科研计划;全面地质量良好地完成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任务 第2条 牵引变电所的迁移、拆除由铁道部审批,其封闭和启封由铁路局审批并报部备案 第3条 因牵引变电所的设备改造、变化而降低列车牵引重量、速度或引起邻局牵引供电设备运行方式变更时,须经铁道部审批牵引变电所属于下列情况的技术改造,须经铁路局审批: 一、改变电源和主接线时 二、变更主变压器、断路器的容量和型号时 三、变更保护型式、控制和测量方式时 四、变更自用电的供电方式时 五、变更防雷保护时。
第4条 为保证电气化区段的可靠供电,由牵引变电所引接非牵引负荷而引起设备改造时和向路外供电时由铁路局审批;若由于供电给非牵引负荷而引起主变压器容量升级时由铁路局报铁道部审批 第5条 牵引变电所竣工后,应按规定对工程进行检查和必要的试验,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第6条 在牵引变电所工程交接的同时,施工和运营单位之间要交接图纸、记录、说明书等开通时必需的竣工资料 第7条 牵引变电所投入运行前,接管部门要制定好运行方式,配齐并训练运行、检修人员,组织学习和熟悉有关设备、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备齐检修用的工具、材料、零部件及安全用具等 第8条 在牵引变电所投入运行时要建立各项制度和正常管理秩序;按规定备齐技术文件;建立并按时填写各项原始记录、台帐、技术履历、表报等 一、牵引变电所(不包括无人值班的开闭所和分区亭)应有下列技术文件: 1.一次接线图、室内外设备平面布置图、室外配电装置断面图、保护装置原理图、二次接线的展开图、安装图和电缆手册等 2.制造厂提供的设备说明书及合格证 3.电气设备、安全用具和绝缘工具的试验结果,保护装置的整定值等 4.隐蔽工程图及其有关资料。
二、牵引变电所(不包括无人值班的开闭所和分区亭)应建立下列原始记录(格式见附表1~6): 1.值班日志:由值班人员填写当班期间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情况 2.设备缺陷记录:由巡视人员、发现缺陷的人员和处理缺陷负责人填写日常运行中发现的缺陷及其处理情况 3.蓄电池记录:由值班人员填写蓄电池运行及充、放电情况 4.保护装置动作及断路器自动跳闸记录:由值班人员填写各种保护装置(不包括避雷器)动作及断路器自动跳闸情况 5.保护装置整定记录:记录保护装置的整定情况 6.避雷器动作记录:由值班人员填写避雷器动作情况 7.主变压器过负荷记录:由值班人员按设备编号分别填写主变压器过负荷情况 上述各项记录应装订成册 三、牵引变电所控制室内要挂有一次接线的模拟图模拟图要能显示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开、闭状态 四、无人值班分区亭的技术文件和原始记录,由维护班组负责填写与保管巡视、维修记录的格式由铁路局制定 第9条 为在牵引变电所故障时能尽快地恢复正常供电,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运输的影响,供电段要在平时作好故障处理的演练,提高判断和处理故障的能力要时刻做好抢修事故的准备,建立严密的抢修组织,制定科学的应急措施,所有的备用设备、零部件和材料等要经常保持良好状态,使之能随时使用。
【章名】 第二章 运 行 值 班 第10条 牵引变电所(不包括无人值班的开闭所和分区亭)要按规定的班制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做好下列工作: 一、掌握设备现状,监视设备运行 二、按规定进行倒闸作业,做好作业地点的安全措施,办理准许作业的手续,并参加有关的验收工作 三、及时、正确地填写值班日志和有关记录 四、及时发现和准确、迅速处理故障并将处理情况报告电力调度及有关部门 五、保持所内整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控制室和设备区 第11条 值班人员要认真按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一、交班人员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及有关事项,接班人员要认真阅读值班日志及有关记录,熟悉上一班的情况离开值班岗位时间较长的接班人员,还要注意了解离所期间发生的新情况 二、交接班人员共同巡视设备,检查核对值班日志及有关记录应与实际情况符合,信号装置、安全设施要完好 三、交接班人员共同检查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核对接地线数量及编号 四、交接班人员共同检查工具、仪表、备品和安全用具要完备,并要妥善保管 办完交接班手续时,由交接班人员分别在值班日志上签字,由接班人员向电力调度报告交接班情况。
第12条 正在处理故障或进行倒闸作业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未办完交接班手续时,交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应继续担当值班工作 倒 闸 第13条 值班人员接受倒闸任务后,在操作前要先在模拟图上进行模拟操作,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倒闸在执行倒闸任务时,监护人要手执操作卡片或倒闸表,操作人和监护人要共同核对实际设备位置,进行呼唤应答,手指眼看,准确、迅速操作 第14条 当以备用断路器代替主用断路器时首先检查、核对备用断路器的投入运行条件和技术标准要求相符合后方能进行倒闸 若主用和备用断路器共用1套保护装置时,必须先断开主用断路器,将保护装置转接到备用断路器回路后再投入备用断路器 巡 视 第15条 值班人员对变、配电设备要加强监视,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供电段要根据各牵引变电所的设备布置、巡视项目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巡视路线和方法 第16条 值班人员每班至少巡视1次(不包括交接班巡视);每周至少进行1次夜间熄灯巡视;每次断路器跳闸后对有关设备要进行巡视;在遇有雾、雪、大风和其它特殊情况以及雷、雨之后,要适当增加巡视次数 值班人员对新装或大修后的变压器投入运行后24小时内,要每隔两小时巡视1次。
无人值班的分区亭,由维修班组负责每周一般至少巡视1次 变电所工长值日勤期间,要参加交接班巡视 领工员对管内设备要每季至少巡视1次 供电段长和主管副段长对重点设备要每季至少巡视1次 各种巡视均要认真记录在巡视中,发现危及安全的缺陷要及时处理,并将缺陷及处理结果记入设备缺陷记录中 第17条 各种巡视中,一般项目和要求如下: 一、绝缘子瓷体应清洁、无破损和裂纹、无放电痕迹,瓷釉剥落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毫米 二、电气连接部分(引线、二次接线)应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无过热、过紧或过松 三、设备音响正常,无异味 四、充油设备的油标、油阀、油位、油温、油色应正常,充油、充胶、充气设备应无渗漏、喷油现象充气设备气压和气体状态应正常 五、设备安装牢固,无倾斜,外壳应无严重锈蚀,接地良好,基础、支架应无严重破损和剥落设备室和围栅应完好并锁住 第18条 巡视变压器时,除一般项目和要求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防爆筒玻璃应无破裂,密封良好 二、呼吸器内无油,干燥剂颜色应正常 三、冷却装置、风扇电机应齐全,运行应正常 四、回流线应连接良好零序系统设备应无异状。
第19条 巡视油断路器时,除一般项目和要求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排气管及其隔膜、防爆装置应正常 二、分合闸指示器应与实际状态相符 第20条 巡视气体断路器时,除一般项目和要求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防爆口膜片平整,箱体应无变形、无异状 二、分合闸指示器应与实际状态相符,导簧管、闭锁杆、凸轮位置应正确隔离触指应接触良好 第21条 巡视隔离开关时,除一般项目和要求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闸刀位置应正确,分闸角度或距离应符合规定 二、触头应接触良好,无严重烧伤 三、操作机构应锁住 第22条 巡视电容补偿装置时,除一般项目和要求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电容器外壳应无膨胀、变形、接缝应无开裂、无渗漏油 二、熔断器、放电回路及附属装置应完好 三、室内温度应符合规定,通风应良好 第23条 巡视高压母线和引线时,除一般项目和要求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合股线应无松股、断股 二、硬母线应无断裂、无脱漆 第24条 巡视电缆及电缆沟时,除一般项目和要求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电缆沟盖板应齐全、无严重破损,沟内无积水、无杂物。
二、电缆外皮应无断裂、无锈蚀,其裸露部分无损伤电缆头及接线盒密封良好,应无接头发热、放电及杂物 第25条 巡视端子箱时,除一般项目和要求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箱体应清洁、牢固,不倾斜,密封应良好 二、箱内端子排应完好、清洁、连接整齐、牢固、接触良好闸刀接触良好、无烧伤,熔断器不松动箱体内外无严重锈蚀 第26条 巡视避雷器时,除一般项目和要求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各节连接应正直,整体无严重倾斜,均压环安装应水平 二、放电记录器应完好 第27条 巡视避雷针时,除一般项目和要求外,还要注意:避雷针应无倾斜、无弯曲,针头无熔化 第28条 整流操作电源装置巡视项目和要求如下: 一、整流变压器、磁饱和稳压器无异音、异味和过热 二、整流元件无过热及放电痕迹电容器无膨胀和渗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