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框架协议.doc
21页采购协议 协议号: 甲方: 乙方: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甲 方: 住 所: 邮 政 编 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 话:传 真:乙 方: 住 所: 邮 政 编 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 话:传 真:就建立采购关系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协议乙方将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订单中规定的货品1 定义1.1 价格:是指经双方协商一致批准的,并在订单中规定的货品及服务的金额及币种除双方另有约定,价格已包含运费、增值税费、保险费及服务等费用,甲方无须另付费。
1.2 货品:是指乙方按照本协议、订单的规定为甲方准备或者提供的各种物品1.3 不合格货品:指乙方提供应甲方的货品及其包装存在瑕疵、缺陷或其它与双方约定不符的情形1.4 保密信息:一方向另一方直接或间接披露的任何其专有的技术成果和/或非技术信息或数据,这些信息在其本质上被认为是专有的/或机密的,或在交付时以口头或书面告知或标示为机密信息的,涉及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涉及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研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涉及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情况、签署的任何文献,涉及协议、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文献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1.5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涉及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新法律的实行,政府颁布新政策、采用行政措施而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政府行为,罢工、战争等社会异常事件2 合作内容与合作范围2.1 甲方指定乙方为2023-2023年度XXXXXXXXXXX的合作供应商,在有效合作期内,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需要决定是否使用乙方的产品、服务以及其他代理商或承接商,并依据项目情况采用由甲方下属指定公司和乙方签订采购供货协议,由分项目/公司协议的甲方付款,即由各项目所在地公司完毕支付。
如下几种情况不在合作范围之内:2.1.1 对于本协议中未列明的产品,或乙方产品不能满足甲方所开发项目的规定,甲方有权选择市场上其他替代产品2.1.2 甲方已经通过招标拟定中标人的采购项目、以及甲方已通过其方式拟定供应商的项目除外,本协议书另有规定的亦除外2.1.3 本协议没有约定的产品,甲方有权选择另行招标或者直接向第三方采购2.1.4 乙方供货期不能满足甲方项目规定,并且经调整后仍无法满足的,甲方有权另行招标或者直接向第三方采购2.1.5 甲方所需设备及安装工程量超过乙方生产及施工能力,甲方有权将超过部分进行招标或者直接将该部分向第三方采购2.1.6 甲方原则上优先采购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约定的设备,但保存因本地行用户管/垄断部门或其它规定需要向第三方采购设备的权利,乙方对此没有任何异议,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2.1.7 甲方已经通过招标拟定中标人,并已经发出中标告知书的采购项目以及甲方已经与其他方式拟定供应商的项目除外2.2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合作情况,对合作范围进行调整,乙方对此没有任何异议,甲方不承担由此对乙方导致的任何损失2.3 除本协议约定外,甲方如需增长其他区域具体项目采购,由甲方书面告知乙方确认后纳入本合作范围。
2.4 乙方须保证甲方项目地承接商供应能力,并为甲方在各项目地储备备用供应商3 需求预测甲方依据其需求情况,可以向乙方提供后续阶段的采购预测,此采购预测供乙方了解甲方后续需求情况之用乙方应依据需求预测保障一定的供应弹性,进行合理备料,以满足甲方的需求预测4 价格4.1 除非双方另有协议,订单中规定价即乙方报价单的金额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唯一金额4.2 在订单的实际交付时,乙方保证提供应甲方的货品价格在同等或有可比性的条件下是最优惠和最具 有竞争力的4.3 若甲方发现乙方在同等或有可比性的条件下以低于提供应甲方的价格供货给第三方,甲方可以规定 乙方补偿因乙方违反上述保证而使甲方遭受的差价损失和相关费用4.4 卖方所供货品应符合买方询价文献、招标文献和技术协议(若有)、协议附件及批准的技术偏离的要求卖方对所供产品的设计、采购、制造、包装、质保负有所有责任,并保证满足产品的使用性能卖方向买方提交报批资料,买方对该资料进行审核,买方对卖方报批资料的任何回复,都不减轻或免去卖方应负的责任4.5 协议单价是综合报价,涉及一切也许存在的为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材料、人力、制造、检查、包装、交货前运送及保险、相应的文献费用以及代理费用;卖方所报价格应包含增值税和中国国家法律范围内规定的其他税款。
4.6 买方在采购两年备品备件时,其价格不超过投标时两年备品备件的报价 附下表:序号产品名称产品规格物料代码净税价格单位税点含税价格交货方式备注1DDP/入户安装DDP/入户安装DDP/入户安装2包装费宗包含在单价中运送费宗包含在单价中商检费宗包含在单价中说明:此表未列全产品及产品价格变动时,以甲、乙双方另行签署盖章的报价单为准双方确认本协议价格为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约定所有义务,甲方应支付的对价,涉及但不限于送货、安装、打孔、焊盆、焊侧边所有橱柜竣工以及税费、仓储等费用,除非因乙方货品数量增长、型号变更,上述单价金额不做调增5 订单5.1 甲方将根据其需求,向乙方发出订单,并在订单上注明所需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币种、价格、国际贸易术语、付款条件、交货期限和交货地点等订单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5.2 订单发出后,乙方应在8小时(如该订单另有规定期效,则以订单规定期效为准)内向甲方确认接受订单,接受的形式为对订单内容不做任何修改,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后通过或电子邮件将扫描的订单发给甲方如乙方不接受该订单,应在前述期间内提出书面异议;逾期则视为乙方接受该订单5.3 甲方认为需中止或变更订单时,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告知时应立即停止该订单生产,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4 因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且此问题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甲方可考虑取消向乙方发出的有关该产品的订单待乙方将货品质量问题解决后,再下新订单6 包装、仓储和运送6.1 包装6.1.1 乙方应当采用适当的、安全的包装,可以防潮、防湿、防震、防尘等并符合甲方的规定,使货品在运送过程中和到货后可以妥善地被保护和保存,乙方应对因未采用适当充足的包装保护措施而导致的任何损失负责6.1.2 所有的货品包装、标记及标签等,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妥善操作,同时也应当完全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则和规章的规定如甲方无特殊规定期,乙方应依行业标准规定保证产品运送与存放安全,如产品对人体有危险时,乙方应明确标记,同时也应当完全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则和规章的规定6.1.3 对运送或贮存条件有特殊规定的货品,乙方需在外包装上有明显标记,并出具对的及完整的 出货资料,以便指示货运公司、海关部门等相关部门在运送、查验等环节的操作6.1.4 假如在询价文献、订货技术文献或技术协议中有关于包装的专项规定,也须严格执行,其规 定与协议条款具有同等效力6.1.5 货品外包装货品或包装上还应标记下列信息, 卖方必须将箱号、货品毛重、货品净重、 收货人刷制在每个立方体外包装四个面上或盘柱体两个面上。
外包装运送标记的刷制应保证 整洁、清楚、牢固和显著a)本协议编号和日期;订单号和日期(b)生产厂商名称;(c)目的地;(d)毛重;(e)净重;(f)货件尺寸;(g)在一批货品中,每件货品上的数字都表白该批货品的件数以及该件货品在该批货品中的排序比如,“15/23”表达该件货品在该批货品中排15,该批货品共23件;(h)所有批次货品装箱单保存在1号货件中; 6.2 仓储和运送6.2.1 货品在发货和装运时,必须按照订单中相关的运送条款规定进行,据约定的运送条款,乙方应选择知名的承运人或甲方指定承运人以便可以提供优良的服务所有因乙方的问题导致的额外运送费用,都应当按照规定由乙方全额支付 6.2.2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将相应资料进行传递6.2.3 乙方应及时提供完整、对的的出货文献7 交付7.1 交付地点:XXXXXXXXXXXX 7.2 交付时间: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房屋测量需求后,24小时内完毕测量并在测量后7个日内完毕安装逾期无法完毕,乙方应向甲方给出合理解释同时无条件接受甲方提出的补偿7.3 乙方应在送货前一天与甲方相关房屋工长约定送货安装时间未经甲方规定或批准,乙方不得提前或延后送货安装。
若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间交货,对甲方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按乙方不能准时交货的,自甲方指定的交货日第二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300元/天/套的违约金,直到乙方送货安装之日止/或按第6.13执行7.4 乙方准时交货但交付的货品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应在验收第二日完毕修理、更换或退换货服务,无法完毕的,自第三日起天天¥300元/天/套的违约金/或按第6.13执行7.5 乙方依约定交货时间、地点按甲方规定将所有送装相关工作完毕(相关垃圾自行清理,保持现场整洁),如有问题乙方现场解决,无法当场解决的须在第二日内解决,最晚不得超过甲方相关设计师验收前1天,否则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所有承担,按乙方不能准时交货的,自甲方指定的交货日第二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300元/天/套的违约金,直到乙方送货安装之日止/或按第6.13执行7.6 如遇国家重大法定节假日(例如国庆节、春节等)乙方需要调休的,乙方至少要满足甲方平日一半的送货需求7.7 交货如无其他约定,是指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人员或机构将货品交到交货地点,与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的收货人办理交货手续,并同时提供有关货品的单证和资料,承担相应费用,取得甲方确认的收货单据。
7.8 如甲方需要更改交货日期、交货地点、交货数量和收货人,经双方和谐协商,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交货告知的方式知会乙方是否准时交货根据货品实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日期来判断7.9 当甲方规定提前交货时,乙方应采用适当的措施,努力满足交货规定,若的确无法满足,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最早的交货时间和数量7.10 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提前交货,否则视为不准时交货,甲方有权在以下方式中选择:7.10.1 拒收;7.10.2 甲方提前收货后,由乙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