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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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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泽玥15****2海阔
  • 文档编号:205940228
  • 上传时间:202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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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事故分级2.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2.2重大事故(Ⅱ级)2.3较大事故(Ⅲ级)2.4一般事故(Ⅳ级)3组织体系3.1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3.2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3.3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职责3.4现场指挥部3.5地方政府组织机构4预警预防4.1信息监测与报告4.2预警4.3预警预防行动5应急响应5.1信息报告5.2应急响应5.3现场紧急处置5.4信息发布5.5应急结束6后期处理6.1事故调查分析6.2事故设备的处置6.3总结评估7保障措施7.1队伍保障7.2资金保障7.3装备与物资保障7.4医疗保障7.5交通运输保障7.6治安保障7.7通信保障7.8技术保障7.9社会力量动员7.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7.11演习演练7.12教育培训8奖惩8.1奖励8.2责任追究9附则9.1名词术语解释9.2预案管理9.3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全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常州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武进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武进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主要包括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1.4工作原则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2事故分级2.1特别重大事故(i级)指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2.2重大事故(Ⅱ级)指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2.3较大事故(Ⅲ级)指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2.4一般事故(iv级)指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除前款规定外,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做出补充规定以上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3组织体系3.1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区政府成立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有: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消防大队和相关镇(开发区、街道)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建立应急救援制度,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工作,具体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做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3.2区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作为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负责督查落实区特种设备事故处置应急指挥部的重大决定;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信息、损害情况,及时向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报告;按规定权限参与事故损害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救援工作情况;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理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3有关成员部门(单位)主要职责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在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对违规违纪、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区委宣传部:按照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适时向媒体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自救防护等知识区工信局:负责组织抢险救援设备、物资、器材的协调生产区公安局:负责组织和实施事故的抢险救灾;负责事故区域的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会同事发地政府负责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核实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及逃逸人员的追捕;参加事故调查和证据收集区民政局:协助遇难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亲属处置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及遇难亲属的安抚工作区财政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安排落实事故抢险、处理、调查及应急救援等必需的资金保障区人社局:配合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对建筑物倒塌等事故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负责对事故中受损建筑物的评估、鉴定工作;负责涉及城区燃气设施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负责提供事故场所地下燃气管网情况;利用民防通信装备迅速赶赴现场,为指挥部提供通讯保障支援区城管局:负责协助抢险救灾、事故现场秩序维护、有关人员及物资的紧急转移、安置等。

      区交通局:负责涉及航道及港口码头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协调海事部门通航水域的应急救援工作和涉及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负责组织各类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区卫健局:负责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负责调集抢救伤员所需的药品、器材,掌握抢救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解毒药供应的地区及来源;参加相关事故卫生监督区应急管理局: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有事故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提出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扩大的建议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配合上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机构协调应急救援专家组依据行业标准判断灾情变化趋势,提供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指导;参与上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机构相关事故调查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工作,及时通报监测情况,指导事故中涉及的坏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负责指导事故现场污染物的处置,防止环境次生灾害发生区消防大队:负责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事发地镇(街道、开发区):成立相应的事故应急组,负责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负责事发地或周边危险环境居民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以及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

      3.4现场指挥部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在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小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1)综合协调组:由区政府办和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住建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和事发地政府组成,主要任务是综合协调各专业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信息的传递,督促各专业组完成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情况的汇总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对外联系,完成现场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抢险救助组:由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和区消防大队牵头,区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城管局及事发地政府以及有关专家等组成负责拟定现场抢险救灾方案,经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实施;收集事故灾害信息,分析事故起因、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判断事故的变化趋势,预测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的可能,并提出下一步抢险救灾方案3)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武进分局牵头,在现场周围安全警戒,维护秩序,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抢险救援区域4)医疗救护组:由区卫健局牵头,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救治单位组成。

      主要任务是全力救援,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紧急救治并转运受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5)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政府牵头以及发生事故企业等单位组成负责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物资供应,组织抢险救援物资、器材的调用、征用,及时运送到指定位置;负责涉及的水、电、气的切断与供应的协调6)次生灾害源防治组:由事发地政府牵头,市公安局武进分局、住建局、供电公司等部门组成负责对处在事故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区域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确定需要疏散人群的范围,并负责组织实施疏散工作7)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对外发布信息,接待新闻媒体记者,使外界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新闻报道8)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政府牵头,区民政局、人社局、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保险公司组成,负责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3.5地方政府组织机构各镇(开发区、街道)成立相应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4预警预防4.1信息监测与报告全区特种设备监测网络及监测点分为四个层次:即各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使用单位)、镇(开发区、街道)、市场监管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使用单位对列入区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信息、实施监控的技术手段、安全检查和定期检验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和应急预案准备情况要及时上报;特种设备处于异常和事故状态时,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并及时向使用单位主管部门、所在地镇(开发区、街道)报告各镇(开发区、街道)、市场监管分局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掌握的特种设备事故风险信息报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的重大信息,经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区政府办公室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系统、事故隐患预警系统、安全状况评价系统、举报系统等,保证预警支持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快捷和高效4.2预警预警的级别与分级标准相一致,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iv)四个预警级别,并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4.3预警预防行动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作为接警单位,接受群众、事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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