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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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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Wo****C
  • 文档编号:207542230
  • 上传时间: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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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条例篇一: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行为,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含境外、省外施工企业在本省承接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承接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实行自愿备案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城市轨道交通、城市照明、公共交通、桥梁、隧道、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施工合同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第五条 施工合同备案系告知性备案,不得增设备案条件,不得收取费用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六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市、县(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工作备案的具体工作由建筑市场监管机构负责第七条 本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由承包人(含本省施工企业和省外施工企业)向建筑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承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承包人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一个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应向受理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备案机构备案第八条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须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实行网上备案(涉密工程除外)其流程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中予以说明合同当事人须在网上填写合同内容后,承包人打印出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施工合同,经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施工合同后上传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同时上传相关附件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承包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备案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应结合招标投标监管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在承包方网上提交合同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施工合同的确认。

      第九条 经网上备案的施工合同,应当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有关监督管理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在资质升级、增项及信用综合评定、评优评奖时的重要依据第十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及颁发施工许可证时,应当通过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查验施工合同备案情况第十一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结算收入”指标考核以网上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主要依据第十二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承发包双方同意补充、变更合同(含变更项目机构管理人员)的,承包人须在施工合同备案模块填写变更信息,并打印出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变更备案合同,经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上传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同时上传相关材料(变更项目机构管理人员的须填写“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因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等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持双方签订的解除协议及其他材料到原合同备案部门备案,否则,发包单位不得重新发包第十三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建筑工程合同变更信息的检查,遏制阴阳合同等违法违纪行为。

      检查合同备案信息与现场实际的一致性,发现核查结果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或应备案未备案的,要求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当事人作为不良行为记入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年 5月 1日起施行附件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一、网上备案程序(一)本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1、承包人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选择“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网上格式合同并填写合同内容后,承包人打印出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备案合同(合同文本也可以从系统中导出PDF文本打印),合同“通用条款”可不打印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施工合同后,上传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上传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依据总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专业分包合同,应上传经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总承包合同对专业分包内容没有约定的,应上传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的文件备案合同备案码由系统自动生成(通过扫描合同二维码可查看项目名称、项目机构主要人员及备案码等项目信息)。

      对应的编码规则: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6位数)+年、月、日(8位篇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事指南111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事指南施工合同(含监理、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一、概述办理地点:天府新区政务中心前置条件:中标备案已完成承诺时间:受理合同备案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备案 收费标准:不收费联系:68381032联系人:周宇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规划建设局窗口二、办理程序1、发、承包双方依法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7日内将合同文本及附件送工程所在地备案部门备案; 2、接件工作人员依据施工合同备案要求查验备案资料,资料齐全后受理; 3、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经办人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当事人应重新报送符合备案条件的备案资料; 4、符合备案条件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经办人填写《天府新区成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并对合同备案资料加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专用章》,完成备案(工作时限为3个工作日)并向报送单位返还已备案施工合同5、发、承包双方依法对合同另行补充或作变更的,应在签订补充或作变更合同(协议)后7日内到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备案经办人填写《天府新区成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备案表》并对合同备案资料加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专用章》,完成备案(工作时限为3个工作日)并向报送单位返还已备案施工合同。

      三、申请材料1、《天府新区成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5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章); 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劳务分包的,应提供无劳务分包情况说明)、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各3份),监理合同(原件3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施工企业、分包企业、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4、无需做招标备案的非国家投资项目,还需提供项目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四、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4〕369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61号)5、《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6、《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7、《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8、 《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川建发〔20〕3号)9、《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范围管理的通知》(成建委发〔2021〕721号)施工专业工程分包备案一、概述办理地点:天府新区政务中心前置条件:中标备案已完成承诺时间:受理合同备案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备案 收费标准:不收费联系:68381032联系人:周宇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规划建设局窗口二、办理程序1、发、承包双方依法签订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后7日内将合同文本及附件送工程所在地备案部门备案; 2、接件工作人员依据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要求查验备案资料,资料齐全后受理; 3、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经办人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当事人应重新报送符合备案条件的备案资料; 4、符合备案条件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经办人填写《天府新区成都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合同分包报告收讫通知书》并对合同备案资料加盖《施工专业工程分包报告收讫章》。

      三、申请材料1、《天府新区成都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工程分包报告》(原件1份加盖企业鲜章)2、专业分包合同(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3、专业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6、总承包合同备案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7、外地企业应提供入川承揽业务登记证8、幕墙、装饰装修工程的专业分包,应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四、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4〕369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61号)5、《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6、《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7、《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8、 《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川建发〔20〕3号)9、《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范围管理的通知》(成建委发〔2021〕721号)建设工程其它合同备案指南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等服务类合同备案一、概述办理地点:天府新区政务中心前置条件:中标备案已完成(如有)承诺时间:受理合同备案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备案 收费标准:不收费联系:68381032联系人:周宇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规划建设局窗口二、办理程序鼓励通过四川省建设厅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系统完成备案(网址:NewNJSWeb/inde.asp)。

      1、合同双方依法签订合同后7日内将合同文本及附件送工程所在地备案部门备案; 2、接件工作人员依据合同备案要求查验备案资料,资料齐全后受理;3、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合同,备案经办人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当事人应重新报送符合备案条件的备案资料; 4、符合备案条件的合同,备案经办人填写《成都市天府新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表》并对合同备案资料加盖《建设工程合同备案专用章》,完成备案(工作时限为3个工作日)并向报送单位返还已备案合同5、发、承包双方依法对合同另行补充或作变更的,应在签订补充或作变更合同(协议)后7日内到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备案经办人填写《成都市天府新区建设工程合同补充协议备案表》并对合同备案资料加盖《建设工程合同备案专用章》,完成备案(工作时限为3个工作日)并向报送单位返还已备案合同三、申请材料1、《成都市天府新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 2、中标通知书(如有,原件1份)、造价咨询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原件3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四、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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