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docx
2页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1、目的为动员、鼓励广大员工及时发现、报告和消除事故隐患,明确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管理的职责、奖励标准、工作内容和程序,健全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相关工作3、职责3.1 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工作3.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统计分析工作4、举报内容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可进行举报:4.1 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4.2 人员、环境、设施、设备存在不安全因素,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4.3 无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未按规定进行报批、审查、验收而开工建设和投入生产使用的4.4 安全出口上锁、遮挡,安全疏散通道不畅通,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通道的4.5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被遮挡等防碍使用、挪作他用或者超期使用的4.6 车间或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或使用临建简易房屋设置员工宿舍,安全措施不到位的4.7 生产、储存、使用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4.8 电工、、压力容器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4.9 其他危及生产安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形5、举报形式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举报可以举报,也可以书面举报举报人应当将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的地点、时间、性质、可能存在的危害及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叙述清楚6、奖励办法6.1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标准将根据事故隐患级别从10元到600元不等,如果员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正确措施,从而避免潜在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经公司安委会研究,还可给予特殊奖励6.2 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冒领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一经查出,按骗取冒领奖励金额的5倍处罚,并给予相应处分6.3 为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维护事故隐患举报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对任何刁难、迫害事故隐患举报人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纪严历查处7、此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