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建设项目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ppt
14页煤矿建设项目取得 《煤炭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 MeiKuangJianSheXiangMuQuDeMeiTanShengChanXuKeZhengJiBengChengXu煤矿建设项目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 Ø 一、初步设计及审查与批复Ø 二、项目建设Ø 三、综合验收Ø 四、申领《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建设项目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大致需要经过四个方面的基本程序煤矿建设项目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 Ø(1)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Ø(2)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投资主管部门项目核准(审批)的批复文 件Ø(3)取得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划定井田范围批复文件或颁发的采 矿许可证Ø(4)取得经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的相应级别的井田勘查地质报告 Ø(5)安全预评价报告一、初步设计及 审查与批复1.初步设计2.初步设计的 审查与批复煤矿建设项目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 (1)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设计年生产能力或净增年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及以上的矿井应 委托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年生产能力或净增 年生产能力为90万吨、60万吨、45万吨的矿井应委托具有甲级或 乙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年生产能力或净增年生产能 力为30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应委托具有甲级或乙级或丙级设计资质 的设计单位完成。
设计年生产能力或净增年生产能力为400万吨及以上的露天煤 矿应委托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年生产能力或 净增年生产能力为100万吨至400万吨的露天煤矿应委托具有甲级 或乙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年生产能力或净增年生产 能力为100万吨及以下的露天煤矿应委托具有甲级或乙级或丙级设 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煤矿建设项目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 (2)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投资主管部门项目核准(审批)的批 复文件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炭开发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报 请国务院核准;国家规划矿区以外的煤炭开发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 或省级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核准 取得投资主管部门项目核准(审批)的批复文件,建设单位首先要 取得以下支持性文件: ①矿区总体规划的审批文件; ②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 ③项目取得的矿业权文件; ④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工业场地及其它场地用地等预审意见; ⑤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 ; ⑥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意见; ⑦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同意工业场地和其它场地选址的意见; 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核准意见; ⑨地质灾害评价报告的备案意见; ⑩井田勘查地质报告的评审备案意见;煤矿建设项目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 ⑾文物管理部门对项目是否压覆文物的意见; ⑿项目建设是否影响军事设施的意见; ⒀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项目用水的意见; ⒁铁路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接轨和产品外运的意见; ⒂电力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电意见; ⒃项目各出资方和金融机构的出资证明和贷款承诺文件; 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的评审备案意见; ⒅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评审备案意见; ⒆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协议等。
其次要向项目核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并随项目申 请报告同时报送审查修改后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图煤矿建设项目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 (3)取得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划定井田范围批复文件或颁发的采矿许可证4)取得经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的相应级别的井田勘查地质报告5)安全预评价报告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必须由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其它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可由取得甲级或省内乙级资质的评价机构承担煤矿建设项目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 煤矿初步设计应按照批准的煤矿安全设施设计修改和完善初步设计由所在地的省级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查,并进行批复;省级政府未指定审查部门的,由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查并批复2.初步设计的审查与批复煤矿建设项目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 二、项目建设1.确定施工单位 和监理单位 2.煤矿建设项目开工 之前,必须向相关 管理部门履行开工 备案手续3.联合试运转 煤矿建设项目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 建设单位要按有关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结合煤矿建设施工 的灾害特点,确定施工和监理单位,减少招标工程标段;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 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招标方或 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工程 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参与投标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相应资质证书,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1.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煤矿建设项目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 2.煤矿建设项目开工之前,必须向相关管理部门履行开工备案手续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和安 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采矿许可证,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 质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标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手 续,保证安全事故的措施,以及拟开工日期等,向省级发改委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告知备案,有关部门应出具备案回执3.联合试运转煤矿项目按设计要求建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编制联合试运转(含试生产 )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经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 进行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结束后,应编制联合试运转总结报 告煤矿建设项目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 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煤矿项目按设计要求建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编制 联合试运转(含试生产)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经煤炭行业管理 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联合试运转。
联合试运转结束后,应编制 联合试运转总结报告,向有关部门申请安全、环保、水保、消防、 档案等专项验收各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 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前,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省级发展 改革委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勘察验收或预验收,中介机 构必须出具勘察验收报告会预验收报告国家核准煤炭规划矿区内的煤矿建设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 组织验收,国家规划建设矿区以外的煤矿技术项目由省级发展改 革委或省级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省级发展改革委组织验收煤矿建设项目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 四、申领《煤炭生产许可证》申领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1)有依法领取的采矿许可证; (2)有经过批准的采矿设计; (3)矿井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等生产系统符合国家规 定的煤矿安全规程,并完善可靠,经依法验收合格; (4)矿长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矿长资格证书; (5)瓦斯检验工、采煤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煤炭工业的部 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的操作 资格证书; (6)井上、井下、矿内、矿外调度通讯畅通; (7)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环境保护措 施; (8)有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自 收到煤矿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和 有关文件、资料之日起60日内,应当完成审查核实工作经审查合 格的,应当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颁发煤炭 生产许可证,但是应当书面通知煤矿企业,并说明理由煤矿建设项目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 谢 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