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混合社区与农民工的城市融合-基于湖北省两个混合社区的比较研究.docx
15页“混合社区”与农民工的城市融合基于湖北省两个混合社区的比较研究 Reference:近年来,国内外的研究认为混合居住有助于促进农民工与市民的融合本文通过对湖北省两个不同混合社区的调研发现:农民工与市民的混合居住表现出不同的融合状态,既可能出现群体隔离,也可能实现群体融合在混合居住社区,由于日常生活和工作路径的不同、接触机会少、接触时间短暂等原因,农民工与市民两个群体内部和群体之间的交往都不频繁,也就是说,农民工与市民很难达到深度融合,而是呈现低度交往和低度融合的状况Keys:混合社区 农民工 低度交往 低度融合C913 :A :1004-0730(2013)11-0096-07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回顾关于移民与当地居民融合的研究,西方一直关注混合社区模式的实践在英国,圈地运动伊始,进城农民自发聚居而形成“单体同质型”社区,这类社区曾导致一些城市性社会问题的出现为此,英国政府开始着手进行农民与市民混合居住社区的研究和规划1846年,伊尔福德的《城镇规划书》中提出了混合居住的思想[1]“这种设想的潜在假设是通过中产阶级的角色模式和示范作用,使穷人——移民向市民学习,能够变成‘好’的居民”[2]。
此后,混合居住的思想被欧美许多国家所借鉴,用于解决城市社会中的社会排斥和群体隔离等社会问题[3]英国、瑞典、德国、法国、比利时和美国等国家的实践表明:混合社区的住房规划和社会安置能够缓解阶层矛盾和群体隔离,并统一社会福利[4]“空间是在人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中产生的”[5],反过来,有意识营造的空间在场对于社会关系的再生产也能起到积极的作用佩蒂葛茹认为,“实际的接触能导向正面的群体评价,有助于改善群际关系[6]从空间在场的角度讲,混合居住的空间整合效应对人际关系的融合是有所助益的B·赫德罗对英国克罗里新城的研究也发现,异质群体在同一居住区里是可以逐渐演变为同质群体的[7]佐治亚理工大学的T·波士顿对亚特兰大公共住宅中底层居民的追踪研究也发现:“混合收入区复兴计划”(Mixed-income Revitalization)的实施效果较好,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混合居住对于社区,尤其是底层社区邻里复兴的积极效应[8]在国内,许多学者对农民工的城市隔离、边缘化和融合进行了探讨,大部分学者是从宏观的结构和制度的角度去解读农民工的城市融合困境社区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草根社会”,鼓励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必然形成农民工与市民混合居住的社区形态。
近年来,一些从事农民工城市融合问题研究的学者提出了“混合社区”概念,这是对当前农民工与市民“不完全融合”,尤其是农民工与市民居住区隔离的一种回应学者们的研究也认为,异质混合社区对于解决社区空间的封闭性和排外性,促进农民工与市民之间的交往与融合是有所助益的[9]主要表现在:首先,混合居住通过社区内当地高收入市民群体的影响,可以逐步影响和改变农民工的行为模式;其次,增加农民工的就业机会,能够使农民工从更多的教育设施和社区服务中受益;再次,通过混合居住,规范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社区成员,可以改善社区治安管理环境,增加居民对社会的容忍度,降低区域犯罪率总体上看,国内学者对农民工与市民混合居住的研究还停留在概念层面和理论论证阶段,相关的研究结果还并不成熟,没能深入进行具体的案例分析本研究以湖北省襄阳市和武汉市的两个混合社区为案例,尝试通过经验研究来回答:西方的混合居住理论在中国是否有效?混合居住模式能否促进农民工与市民的融合?在未融合的混合社区中,阻碍两个群体融合的不利因素有哪些?二、研究设计(一)混合社区概念的界定本研究是从社区的视角切入的关于社区,从体制和建制上来看,目前我国主要存在两种类型的社区:城市街道居委会型社区和村委会型社区。
其中,居委会社区一般对应城市社区,而村委会型社区一般对应行政村当然,这样的区分也不是绝对的在城市中也同样存在村委会型社区,城中村就是村委会型社区的一个代表,并且城中村村委会型社区也大都呈现混合居住的特征此外,居委会型社区也存在由原来行政村建制的村委会型社区转型而来的“村改居”类型本文关注的城市混合社区主要是城市中传统的、由原来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社区因人口流动而逐渐发展成的城市混合社区,表现为来自不同阶层、职业和地域的流动人口居住在一起,尤其是与市民同处一个社区二)研究对象的选取为回答上文提出的问题,本研究在湖北省襄阳市和武汉市分别选取了一个社区作为研究对象在襄阳市调研的混合社区是南漳县一个新华书店单位社区;在武汉市调研的是唐家墩西桥社区景桥小区两个混合社区的形成都是源于社区中一部分原有市民迁出,随后一部分农民工入住而自发形成的这两个社区本身都满足了混合居住的条件,形成了混合居住的模式,具有一定的开放性两个社区的不同点在于,襄阳市南漳县新华书店社区前身是一个典型的单位社区 随着单位体制改革,新华书店单位作为原来社区管理的主体从社区中撤离,但并没有新的管理主体入驻因此,从混合居住模式上看,新华书店社区呈现纯粹自发的混合居住,并没有外在的条件支撑。
而武汉市景桥小区却不同,在混合居住的基础上,该社区采取了一定的规范措施和组织建设,并得到了一定的政策和制度支持我们上面所说的有条件的混合居住也正是针对这一点而言的表1是两个混合社区的比较三、新华书店社区:居住空间整合下的群体隔离(一)群体认知和行为模式分歧的聚集效应以往的研究认为,城市社会的排斥是导致城市农民工与当地市民融合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除此之外,农民工本身的自卑心理导致的群体逃离也被认为不利于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但是,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混合社区内部外来农民工与当地市民不存在实质性的交往,原因并不是简单的排斥和逃离问题一方面,当地市民对于农民工入住社区这一行为并不持反对的态度,对农民工本身也并不存在纯粹的排斥;另一方面,农民工本身的自卑心理也不强只不过,由于农民工的乡村文化背景与当地市民生活习惯的不同导致群体间认知和行为方式差异,才因此使两个群体之间发生了一些不和谐的事件,由此产生隔离当初,在农民工入住社区这个问题上,当地市民并没有什么反对情绪和抵制态度相反,当地居民对入住的农民工多持一种同情、理解的态度但在农民工入住后,一些农民工对城市的生活习惯认同度较低,不同程度地保留着农村根源性文化和生活习惯,甚至表现出一些陋习,导致混合社区新老居民间因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上的差异而产生摩擦,使当地市民对农民工产生一定程度的排斥感。
来自农村的农民工,他们的卫生和规范意识不强,存在随手乱扔垃圾、乱接电线、抢占和强占车棚停车位以及使用公用水等问题,社区内的当地市民对此颇为不满,直接诱发了两个群体之间的隔阂用当地市民的话说:“我们自己都规规矩矩的,可他们一来全乱套了当然,农民工在社区内的不文明行为并非普遍现象只不过某些人的不文明行为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容易在社区内的当地市民眼中被放大某些人的不良行为被放大为整个群体的镜像,使本地市民的排斥感扩大化,产生聚集效应二)农民工交往的“内倾性”市民和农民工住在同一社区并不能形成整合性的社区共同体以新华书店社区为例,农民工与市民虽然同住一个社区,但不同的生活状态和工作经历使得二者在空间中的行动并不能实现实际的共同在场两个群体间的交往实际上呈现“离散型”的特点,尤其是社区内的农民工,更是如此农民工早出晚归,从空间上看,白天他们远离社区和社区内的居民,接触的主要是与他们从事相同职业的工友或者老乡,逐渐地在工作场所形成了属于他们的社会关系网和交往圈社区内的新华书店职工主要在新华书店上班,接触和交往的对象也基本上是自己的单位同事和当地市民混合社区内当地市民和农民工身体的位移导致社区空间内身体的抽离化,居住形态上的共同在场并没有带来交往的共同在场。
实际上,社区中农民工相互之间的交往也不多,没有表现出所谓的“外倾性”主动交往的行为,没有形成关系紧密的农民工群体为了生存和发展而流动的目的本身使他们对于交往和结识陌生人并没有很强的积极性过好各自的生活”是他们共同的愿望,也因此造成了农民工之间因为陌生而陌生的结果时间错位、身体位移、交往对象的分异,导致混合社区内当地市民与农民工之间的关系呈现离散性的状态,没有形成有效的交往和互动正如帕克所说:“城市生活的一个极大特征就是,各种各样的人虽然经常见面,但却从未互相充分了解……虽终日在社区的街巷中相遇,但他们依然属于各自不同的世界”,“大城市中相当大一部分人,包括那些在公寓楼房或住宅中安了家的人,都好像进入了一个大旅店,彼此相见而不相识”[10]在混合社区整合性空间内部形成了农民工与当地市民两个“单体同质型”的隔离性群体,无法形成“区域场所环境——社会群体或阶层——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的社会关系再生产模式,无法实现有效融合当然,由于我们调研的社区是单位社区的性质,社区内市民的工作场所是一致的,便于当地市民之间形成有交集的交往圈和紧密型的社会支持网络如果换成是一般的异质性街道居委会小区,由于当地市民之间工作性质的不同,其各自的交往圈必定是多元化的。
也就是说,即便对当地市民来说,他们的交往也是“离散型”的在“双重离散型”交往的情况下,外来农民工与当地市民之间的融合状况会否受到影响?下文我们将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四、景桥小区:混合社区新老居民的融合(一)身份重塑与无差别参与在农民工社区融入的问题上,景桥社区首先从迁入社区的农民工的称谓上着手改变,即将他们定位为“新居民”农民工”一词强调了务工人员的农民身份,是中国城乡二元结构下的产物之一在“农民工”称呼的背后,隐藏的是一系列的歧视称谓的改变,是社区改变对进城农民的刻板印象、促进农民工融入社区迈出的第一步,也显示出了社会对农民工权益的重视当然,在称谓方面进行积极改变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在农民工待遇上消除歧视2009年,景桥社区成立了“新居民”互助服务站,把农民工纳入与常住居民一样的服务与管理作为“新居民”,农民工可以和社区当地居民一样享受“同管理、同服务、同关爱、同学习、同劳动”的“五同”待遇这不仅提高了农民工对社区活动和交往的参与积极性,而且也增强了他们进一步参与社区管理、向社区主人公身份转变的自我意识有的“新居民”甚至成功参选和当选社区党委成员有不少“新居民”在社区居委会内任职,从事社区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
现在,吸纳“新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就成了社区的一种常态化模式如果说“新居民”称谓的改变还只是克服了农民工融入混合社区的心理障碍的话,那么允许和鼓励农民工参与社区管理、竞选社区领导班子、赋予他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则使他们真正体验到了社区主人公身份感同时,相关政策的改革也为农民工融入城市提供了支持二)构建新的社区支持网络农民工进城,长久地远离村落共同体,容易导致其传统社会关系的断裂和社会支持网络的解体为做好农民工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丰富社区农民工的社会支持网络,提高农民工社区融入的能力,社区建构起了一套“新居民”互助服务网络即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设立社区“新居民互助服务站”,内设常务理事会、“新居民”义工服务队、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爱心妈妈义工服务队、爱心超市和爱心妈妈工作室等六个相关部门社区“新居民互助服务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由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任站长,另设副站长一名负责常务工作其基本成员包括七位常务理事、一位总干事和六位其他干事服务站的常务理事由社区居委会五位相关工作人员(分别是社区主任、物业经理 、信访专干、街道办工作人员、社区中心户长)和两位“新居民”组成服务站干事成员除总干事为社区服务员外,其他全部由新居民组成。
此外,服务站还定期在社区居民中招募志愿服务者,对志愿者实行培训上岗、督导专业支持、绩效评估和奖励的政策,并设立专项经费,以此保证和提高志愿者服务“新居民”的能力和水平当然,志愿服务队的成员既有社区内原有市民,也包括新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