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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16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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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财务管理 及内部控制及内部控制电气化公司财务部电气化公司财务部2011年年9月月30日日 主要内容一、总则一、总则二、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二、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三、货币资金三、货币资金四、应收款项四、应收款项五、存货五、存货六、在建工程六、在建工程七、固定资产七、固定资产八、无形资产八、无形资产九、投资和产权九、投资和产权十、资产减值十、资产减值十一、筹资十一、筹资十二、担保十二、担保 十三、全面预算管理十三、全面预算管理 十四、责任成本管理十四、责任成本管理 十五、对外捐赠十五、对外捐赠 十六、纳税工作十六、纳税工作 十七、关联交易十七、关联交易 十八、财务报告十八、财务报告 十九、财务分析十九、财务分析 二十、财务绩效评价二十、财务绩效评价 二十一、资产评估二十一、资产评估 二十二、财务信息化二十二、财务信息化 二十三、会计档案二十三、会计档案 二十四、财务监察二十四、财务监察 二十五、附则二十五、附则 一、总则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内部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有效进行财务监督,根据控制,有效进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以及所属各级子公司、分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以及所属各级子公司、分公司、培训中心以及各级指挥部(指挥部)等单位(以培训中心以及各级指挥部(指挥部)等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可以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第三条、各单位可以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针对适合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针对适合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或补充规定,并报上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或补充规定,并报上级单位备案级单位备案 二、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二、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1、会计机构、会计机构2、会计人员、会计人员3、会计工作交接、会计工作交接 1、会计机构、会计机构 第一条、各单位应当第一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备专职会计人员 第二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工作需要配备具有相应资第二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工作需要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会计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格的会计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总会第三条、各单位应当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股份公司所属二、三级公司、大型项目部必须设计师股份公司所属二、三级公司、大型项目部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四级及以下公司是否设置总会计师,由上置总会计师,四级及以下公司是否设置总会计师,由上级公司视经营规模确定级公司视经营规模确定 第四条、股份公司二级公司总会计师,除具备相应资格外,必须具备第四条、股份公司二级公司总会计师,除具备相应资格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下列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平正(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平正直、廉洁奉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综合素质高,工作业绩突出;直、廉洁奉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综合素质高,工作业绩突出;(二)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制度,了解本行业、本企业特点,具有(二)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制度,了解本行业、本企业特点,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资本运作、风险防范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组织、丰富的财务管理、资本运作、风险防范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组织、领导、管理、协调、判断能力强;领导、管理、协调、判断能力强;(三)大学本科或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高级会计是专业技术职称;(三)大学本科或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高级会计是专业技术职称;(四)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四)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8年(含)以上,并且年(含)以上,并且任本企业部门正职或以上职务任本企业部门正职或以上职务2年(含)以上,或主管子公司财务、年(含)以上,或主管子公司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部门工作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部门工作2年(含)以上。

      年(含)以上 第五条、股份公司二级公司所属工程公司、大型项目部总会计师应当具第五条、股份公司二级公司所属工程公司、大型项目部总会计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平正(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平正直、廉洁奉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综合素质高,工作业绩突出;直、廉洁奉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综合素质高,工作业绩突出;(二)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制度,了解本行业、本企业特点,具有(二)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制度,了解本行业、本企业特点,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资本运作、风险防范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组织、丰富的财务管理、资本运作、风险防范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组织、领导、管理、协调、判断能力强;领导、管理、协调、判断能力强;(三)大学专科或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会计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大学专科或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会计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四)(四)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5年(含)以上,并且年(含)以上,并且任本企业部门正副职任本企业部门正副职2年(含)以上;年(含)以上;(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第六条、总会计师组织本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第六条、总会计师组织本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组织本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策和制度;组织本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规章制度、财会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参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规章制度、财会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参与本企业重要经济问题的研究、决策;参加企业有关的重大会议与本企业重要经济问题的研究、决策;参加企业有关的重大会议 第七条、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是指总会计师在会计基第七条、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是指总会计师在会计基础工作、财务管理与监督、财务内控制度建设,企业投资、融资、担础工作、财务管理与监督、财务内控制度建设,企业投资、融资、担保、大额资金使用,以及企业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中应担负的重保、大额资金使用,以及企业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中应担负的重要职责一)会计基础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一)会计基础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组织制定企业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办法和会计管理法规、财经纪律;组织制定企业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办法和会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开展经济活动分析,体系;组织实施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管理建议;组织制定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提出财会机构设置、财提出管理建议;组织制定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提出财会机构设置、财会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积极推动财会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会计诚会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积极推动财会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会计诚信建设。

      信建设二)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责主要包括: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战略,推动(二)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责主要包括: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战略,推动财务集中管理;组织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财务集中管理;组织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组织编制财务决算,拟定施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组织编制财务决算,拟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参与企业投资活动的研究与决策;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参与企业投资活动的研究与决策;组织制定和落实企业融资方案;组织制定和落实责任成本管理措施;组织制定和落实企业融资方案;组织制定和落实责任成本管理措施;组织制定资金管理和控制方案,推行资金集中管理;组织评估本企业组织制定资金管理和控制方案,推行资金集中管理;组织评估本企业和所属企业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开展财务绩效评价;组织实施和所属企业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开展财务绩效评价;组织实施财务监察工作;定期向股东会或者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部财务监察工作;定期向股东会或者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部门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门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三)财务内控机制建设职责主要包括:组织制定本企业财(三)财务内控机制建设职责主要包括:组织制定本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和内控体系;组织评估财务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务内控制度和内控体系;组织评估财务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组织建立多层次财务监督体制,落实监督责任,对本企业组织建立多层次财务监督体制,落实监督责任,对本企业和所属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组织和所属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组织建立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建立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四)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职责包括(四)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职责包括:组织审核企业重大经济合组织审核企业重大经济合同和投资、融资、大额资金使用、担保等事项的计划或方同和投资、融资、大额资金使用、担保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组织开展企业业务整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改案;组织开展企业业务整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改革改制等事项的财务可行性论证分析,并提供资金保障、革改制等事项的财务可行性论证分析,并提供资金保障、实施财务监督;组织实施企业重大投资、兼并收购、资产实施财务监督;组织实施企业重大投资、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等事项的尽职调查,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划转、债务重组等事项的尽职调查,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组织化解财务危机,处理资产损失。

      组织化解财务危机,处理资产损失五)及时向上级企业和本企业主要领导报告重大财务事件五)及时向上级企业和本企业主要领导报告重大财务事件 第八条、为保证总会计师有效履行职责,企业应赋予总会计师的主要工作第八条、为保证总会计师有效履行职责,企业应赋予总会计师的主要工作权限包括:财务人员配备的人士建议权;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权限包括:财务人员配备的人士建议权;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企业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企业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一)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权是指本级企业财务人员和所属企业财务领导(一)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权是指本级企业财务人员和所属企业财务领导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未经总会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未经总会计师的同意,不得任用、晋升、调动、奖惩上级企业总会计师负责组计师的同意,不得任用、晋升、调动、奖惩上级企业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对下级企业总会计师的考核和业务培训;织对下级企业总会计师的考核和业务培训;(二)重大事项参与权是指(二)重大事项参与权是指总会计师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者企业其他重总会计师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者企业其他重大决策会议、参与表决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权利;大决策会议、参与表决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权利;(三)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权主要包括:按照职责对董事会(三)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权主要包括:按照职责对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企业的财务运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企业的财务运作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提作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内部审计或委托外部审计建议;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出内部审计或委托外部审计建议;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情况进行监督;(四)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是指对企业的大额资金使用,应当建立总会计(四)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是指对企业的大额资金使用,应当建立总会计师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

      对于应当联签的资金,未经总会计师签师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对于应当联签的资金,未经总会计师签字或者授权,不得支出字或者授权,不得支出 第九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总会计师有权拒绝签字:第九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总会计师有权拒绝签字:(一)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一)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二)违法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二)违法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三)违法企业经营决策程序;(三)违法企业经营决策程序;(四)可能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四)可能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第十条、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第十条、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具备相应资格外,还应当具备下列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具备相应资格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平正直、廉洁奉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综合素质高,公平正直、廉洁奉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综合素质高,工作业绩突出;工作业绩突出;(二)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制度,了解本行业、本企业特点,(二)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制度,了解本行业、本企业特点,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资本运作、风险防范和现代企业管理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资本运作、风险防范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组织、领导、管理、协调、判断能力强;知识,组织、领导、管理、协调、判断能力强;(三)股份公司二级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具备高级会计师任职资(三)股份公司二级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具备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三级公司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会计师任职资格;格;三级公司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会计师任职资格; (四)股份公司二级公司的会计机构负责人英具备大学本科或以(四)股份公司二级公司的会计机构负责人英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文化程度;三级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大学专科或以上上文化程度;三级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大学专科或以上文化程度;文化程度;(五)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五)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5年(含)以年(含)以上,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时间不上,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少于2年;年;(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第十一条、选拔和任命下级企业的总会计师必须在上级主管企业第十一条、选拔和任命下级企业的总会计师必须在上级主管企业人事(干部)部门领导下干部任免程序进行,必须征求上级主人事(干部)部门领导下干部任免程序进行,必须征求上级主管企业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意见,上级主管企业总会计师和财管企业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意见,上级主管企业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认为不宜提拔为总会计师的不得任命总会计师缺位时,务部门认为不宜提拔为总会计师的不得任命总会计师缺位时,及时按人事(干部)部门正规程序进行增补,一般情况下,应及时按人事(干部)部门正规程序进行增补,一般情况下,应在三个月内增补到位,开展工作在三个月内增补到位,开展工作 会计机构负责人调整时必须事前征得上级财务部门的同意会计机构负责人调整时必须事前征得上级财务部门的同意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工作岗位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工作岗位岗位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岗位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会计岗位设置应当与单位内部管理相适应;(一)会计岗位设置应当与单位内部管理相适应; (二)各会计岗位必须有明确的职责和考核标准;(二)各会计岗位必须有明确的职责和考核标准; (三)各会计岗位之间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三)各会计岗位之间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四)不相容会计岗位实行分离;(四)不相容会计岗位实行分离; (五)会计机构应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不同的岗位。

      工程类集团公司一级(五)会计机构应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不同的岗位工程类集团公司一级的会计机构一般应设立会计科(室)、财务科(室)资产管理科(室)的会计机构一般应设立会计科(室)、财务科(室)资产管理科(室)税政管理科(室)预算管理科(室)财务监察科(室)等业务机构,并税政管理科(室)预算管理科(室)财务监察科(室)等业务机构,并设置出纳、会计、税务、资产、资金、监察、预算、财务决算、财务信设置出纳、会计、税务、资产、资金、监察、预算、财务决算、财务信息化、会计档案等管理岗位,每个管理岗位根据业务量的大小科配备不息化、会计档案等管理岗位,每个管理岗位根据业务量的大小科配备不少于一人的专职会计人员,总人数一般不得少于少于一人的专职会计人员,总人数一般不得少于16人资金管理、成本人资金管理、成本管理、业绩考核等工作职能部门设在财务部门的,还应增加相应的机构管理、业绩考核等工作职能部门设在财务部门的,还应增加相应的机构和人员 勘察设计、工业制造、房地产、物流贸易及其其他板块的单位,应勘察设计、工业制造、房地产、物流贸易及其其他板块的单位,应参照上述标准设定,采取会计集中核算和财务集中管理的单位,应根据参照上述标准设定,采取会计集中核算和财务集中管理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岗位、配备人员。

      实际需要设置岗位、配备人员 第十三条、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第十三条、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和会计不得一人兼任岗多人,但出纳和会计不得一人兼任 各单位要有计划地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轮换岗各单位要有计划地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轮换岗位轮换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实行岗位轮换的关键财会位轮换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实行岗位轮换的关键财会岗位,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内部公布岗位,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内部公布 第十四条、各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第十四条、各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出纳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出纳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配偶亲关系。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配偶亲关系 2、会计人员、会计人员 第十五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第十五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准则,熟悉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准则,熟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会计从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注册登记、年检业资格证书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注册登记、年检 第十七条、会计人员用当按照会计法规和第十七条、会计人员用当按照会计法规和《《企业会计准企业会计准则则》》,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时、完整 第十八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第十八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第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二十条、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必须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第二十条、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必须遵守会计职业道德: (一)会计人员要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一)会计人员要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二)会计人员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二)会计人员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露秘密; (三)会计人员要公司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三)会计人员要公司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四)会计人员要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四)会计人员要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五)(五)会计人员要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会计人员要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六)会计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六)会计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德的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 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罚情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上岗资格节严重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第二十二条、要建立会计人才的培养、选拔、激励机制第二十二条、要建立会计人才的培养、选拔、激励机制建立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两级的会计专家、会计拔尖人建立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两级的会计专家、会计拔尖人才队伍,并给予相应的补贴才队伍,并给予相应的补贴 3、会计工作交接、会计工作交接 第二十三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第二十三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二十四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第二十四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二十五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第二十五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一)已经受理的经纪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天完毕;(一)已经受理的经纪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天完毕;(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人印章;(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备份的电子资料、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备份的电子资料、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从事该项移交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从事该项移交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实物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第二十六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第二十七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第二十七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要逐项核对点收 (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清;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三)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三)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存款余额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四)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四)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接 第二十八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第二十八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点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务会计工作、重点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二十九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第二十九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移交日期,交名或者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移交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十条、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第三十条、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三十一条、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第三十一条、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制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制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移交人员因病或者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单委托人应当承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单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二条、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第三十二条、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门确定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门确定 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规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货币资金三、货币资金1、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2、银行账户管理、银行账户管理3、现金和银行管理、现金和银行管理4、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5、资金集中管理、资金集中管理 第一条、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第一条、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包括存入商业其他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包括存入商业银行的存款、存入非商业银行金融机构银行的存款、存入非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和存入本企业内部结算中心的存的存款和存入本企业内部结算中心的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款;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保证金存款、存出的投资款、在途信用保证金存款、存出的投资款、在途货币资金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1、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二条、各单位的货币资金应当由本单位财务部门集中管理各类货币资第二条、各单位的货币资金应当由本单位财务部门集中管理各类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应当由财务部门同意办理其他部门未经财务部门授权金的收付业务,应当由财务部门同意办理。

      其他部门未经财务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办理任何收付款业务或出具首付款单据或委托,不得办理任何收付款业务或出具首付款单据 第三条、出纳人员是负责保管和办理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会计人员个单第三条、出纳人员是负责保管和办理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会计人员个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出纳人员,禁止其他人员代行出纳人员职责位必须配备专职出纳人员,禁止其他人员代行出纳人员职责 选配出纳人员时,必须对其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无选配出纳人员时,必须对其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无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曾因经济问题受过处分或调离会计、出纳岗位的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曾因经济问题受过处分或调离会计、出纳岗位的人员,均不得担任出纳工作严禁临时外聘出纳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人员,均不得担任出纳工作严禁临时外聘出纳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要随时掌握出纳人员和其他经管货币资金业务人员的情况对有赌博恶要随时掌握出纳人员和其他经管货币资金业务人员的情况对有赌博恶习、缺乏责任感以及法纪观念淡薄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岗位习、缺乏责任感以及法纪观念淡薄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岗位 第四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审核报销、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第四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审核报销、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禁止会计(指出纳岗位以外的其他会计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禁止会计(指出纳岗位以外的其他会计岗位,下同)出纳有一人担任。

      出纳岗位业务量较少时,在不影响办理岗位,下同)出纳有一人担任出纳岗位业务量较少时,在不影响办理出纳业务的前提下,出纳人员可以兼任除上述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出纳业务的前提下,出纳人员可以兼任除上述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应对货币资金实行预算管理由单位负责第五条、各单位应对货币资金实行预算管理由单位负责人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提出年度预算要求,由各职能部门人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提出年度预算要求,由各职能部门提出本部门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综合平衡后,报经提出本部门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综合平衡后,报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下达执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下达执行 预算内的支出,可以根据适用范围,由相关业务部预算内的支出,可以根据适用范围,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使用;超出预算的支出,应有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使用;超出预算的支出,应有业务部门提出追加预算,按预算批准程序批准后执行门提出追加预算,按预算批准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出纳人员办理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必须以会计人第六条、出纳人员办理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必须以会计人员填制或经会计人员审核签字的合法凭证为依据无会员填制或经会计人员审核签字的合法凭证为依据。

      无会计人员填制或审核签字的合法凭证,出纳人员不得擅自计人员填制或审核签字的合法凭证,出纳人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业务收付款凭证、收据、借据等货币资金收办理收付业务收付款凭证、收据、借据等货币资金收付凭证,应当由会计人员保管和填制,出纳人员不得代付凭证,应当由会计人员保管和填制,出纳人员不得代为保管或填制为保管或填制 出纳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出纳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使用现金支票使用现金支票申请表申请表》》,并写明用途、金额、支票号码等,经本单位,并写明用途、金额、支票号码等,经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提取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提取 2、银行账户的管理、银行账户的管理 第七条、银行账户管理必须遵循统一管理、分级审批、规范使用的基本第七条、银行账户管理必须遵循统一管理、分级审批、规范使用的基本原则股份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结算联网银行范围,各单位必须在原则股份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结算联网银行范围,各单位必须在股份公司指定范围内的结算联网银行,开立银行账户用于日常收支结股份公司指定范围内的结算联网银行,开立银行账户用于日常收支结算,并按规定授权给股份公司制定账户查询和转账等功能。

      算,并按规定授权给股份公司制定账户查询和转账等功能 除专用账户或业主指定账户外,个单位不得在非结算联网银行开除专用账户或业主指定账户外,个单位不得在非结算联网银行开立账户专用账户主要包括贷款专用账户、保证金存款账户、住房公立账户专用账户主要包括贷款专用账户、保证金存款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医疗保险账户、养老保险账户、失业保险账户、注册验资积金账户、医疗保险账户、养老保险账户、失业保险账户、注册验资账户等 第八条、各单位在结算联网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实行分级审批备案制度第八条、各单位在结算联网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实行分级审批备案制度 二级单位总部及其其他直管单位开立银行账户,应报股份公司审二级单位总部及其其他直管单位开立银行账户,应报股份公司审批备案;二级单位下属各子公司及其其他直管单位开设银行账户,应批备案;二级单位下属各子公司及其其他直管单位开设银行账户,应报二级单位总部审批备案;三级单位的下属单位开设银行账户,应统报二级单位总部审批备案;三级单位的下属单位开设银行账户,应统一报三级单位总部审批备案一报三级单位总部审批备案 具备条件的二级单位,可将本单位所属各级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具备条件的二级单位,可将本单位所属各级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统一纳入到本单位总部审批备案管理。

      统一纳入到本单位总部审批备案管理 第九条、各单位在费结算联网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实行股份公司统第九条、各单位在费结算联网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实行股份公司统一审批备案制度一审批备案制度 二级单位总部因业务需要确需在非联网银行开户的,需报股二级单位总部因业务需要确需在非联网银行开户的,需报股份公司审批备案后开设,其中因授信业务需要开设的银行账户,份公司审批备案后开设,其中因授信业务需要开设的银行账户,不需审批,开户后报股份公司备案;二级单位下属各级单位,因不需审批,开户后报股份公司备案;二级单位下属各级单位,因业务需要确需在非联网银行开户的,需经上级单位总部逐级审批业务需要确需在非联网银行开户的,需经上级单位总部逐级审批汇总后,报股份公司审批备案后开设汇总后,报股份公司审批备案后开设 第十条、各单位开户审批需填报第十条、各单位开户审批需填报《《企业银行账户开户申请表企业银行账户开户申请表》》;在;在非结算联网银行开户的,还需提供相关业务证明材料或指定开户非结算联网银行开户的,还需提供相关业务证明材料或指定开户的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各级指挥部、项目部及其他非法人单位,不得在外部银第十一条、各级指挥部、项目部及其他非法人单位,不得在外部银行开立定期存款账户,不得办理定期存款业务。

      行开立定期存款账户,不得办理定期存款业务 第十二条、各单位在结算联网银行开设账户,同时应办理账户授权第十二条、各单位在结算联网银行开设账户,同时应办理账户授权手续除特殊情况外,银行账户需授权查询和转账功能手续除特殊情况外,银行账户需授权查询和转账功能需要授权的账户为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暂不包括外币账户及定期存款权的账户为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暂不包括外币账户及定期存款账户 第十三条、各单位发生下列变更事项时,应填写第十三条、各单位发生下列变更事项时,应填写《《企业银行变更登记表企业银行变更登记表》》,报上级资,报上级资金管理部门备案金管理部门备案 (一)单位名称变更,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一)单位名称变更,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地址及其他资料变更的;(二)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地址及其他资料变更的; (三)因开户银行原因变更银行账号,但不改变开户银行的;(三)因开户银行原因变更银行账号,但不改变开户银行的; (四)其他按规定不需要报经资金管理部门审批的变更事项四)其他按规定不需要报经资金管理部门审批的变更事项第十四条、各单位银行账户需要撤销的,应按账户开户审批备案的相同程序第十四条、各单位银行账户需要撤销的,应按账户开户审批备案的相同程序 填报填报《《企业银行账户销户申请表企业银行账户销户申请表》》,审批备案后方可销户。

      审批备案后方可销户 在结算联网银行销户的,按照分级审批原则,由上级单位审批备案办在结算联网银行销户的,按照分级审批原则,由上级单位审批备案办 理销户手续;对于因账户已授权无法销户的,需要由二级单位总部将销户信息汇总理销户手续;对于因账户已授权无法销户的,需要由二级单位总部将销户信息汇总报股份公司后,由股份公司通知银行取消授权后再办理销户手续;报股份公司后,由股份公司通知银行取消授权后再办理销户手续; 在非结算联网银行销户的,由各单位总部逐级审批汇总后,报股份公司审批备在非结算联网银行销户的,由各单位总部逐级审批汇总后,报股份公司审批备案后销户案后销户第十五条、各级资金中心统一管理本单位银行账户,并设立专门用于资金归属的银行第十五条、各级资金中心统一管理本单位银行账户,并设立专门用于资金归属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账户(以下简称“集中结算账户集中结算账户”);根据成员单位账户分布情况,资金中心可在);根据成员单位账户分布情况,资金中心可在不同银行开设多个集中结算账户,并报股份公司资金中心备案不同银行开设多个集中结算账户,并报股份公司资金中心备案第十六条、收支管理型单位的银行账户,按收支用途划分为收支账户和支出账户,收第十六条、收支管理型单位的银行账户,按收支用途划分为收支账户和支出账户,收入账户只收不支,支出账户对外结算只支不收。

      入账户只收不支,支出账户对外结算只支不收 第十七条、各单位在签订属于收支管理型单位的项目部工程合同时,必须第十七条、各单位在签订属于收支管理型单位的项目部工程合同时,必须将项目收入账户指定为主管资金中心集中结算账户,项目部只开设一个将项目收入账户指定为主管资金中心集中结算账户,项目部只开设一个支出账户用于日常付款结算业务;对于收入账户需要在项目所在地开设支出账户用于日常付款结算业务;对于收入账户需要在项目所在地开设的,收入账户必须由主管资金中心管理的,收入账户必须由主管资金中心管理第十八条、各级资金中心应分单位开设内部账户,及时准确的核算各成员第十八条、各级资金中心应分单位开设内部账户,及时准确的核算各成员单位在资金中心的上存、划拨、收入、支出业务,定期与开户单位核对单位在资金中心的上存、划拨、收入、支出业务,定期与开户单位核对收支明细情况级存款余额,并比照同期银行利率或规定的优惠利率,计收支明细情况级存款余额,并比照同期银行利率或规定的优惠利率,计算内部账户的存款利息算内部账户的存款利息第十九条、各单位在资金中心内部账户存款,按资金结算中心相关制度要第十九条、各单位在资金中心内部账户存款,按资金结算中心相关制度要求办理收支结算,内部账户不得透支用款求办理收支结算,内部账户不得透支用款。

      第二十条、各级资金中心应建立银行账户信息管理档案,对所属单位开设第二十条、各级资金中心应建立银行账户信息管理档案,对所属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实时动态监控,跟踪监督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事项的银行账户实时动态监控,跟踪监督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事项第二十一条、上级资金中心发现所管辖范围内的单位,未经审批开设账户第二十一条、上级资金中心发现所管辖范围内的单位,未经审批开设账户的情况,将对相关单位级相关负责人通报批评,并限期纠正的情况,将对相关单位级相关负责人通报批评,并限期纠正第二十二条、上级资金中心对无特殊原因不经审批,不按规定要求办理账第二十二条、上级资金中心对无特殊原因不经审批,不按规定要求办理账户授权的单位,将对相关单位和相关负责人通报批评,并限期办理授权户授权的单位,将对相关单位和相关负责人通报批评,并限期办理授权 第二十三条、结算联网银行范围内以及账户授权的具体要求,由股份公司第二十三条、结算联网银行范围内以及账户授权的具体要求,由股份公司资金中心统一公布资金中心统一公布第二十四条、境外单位开设、撤销、变更银行账户,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第二十四条、境外单位开设、撤销、变更银行账户,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请示境内出资单位,并报股份公司批准。

      境外单位一般不准在除所在式请示境内出资单位,并报股份公司批准境外单位一般不准在除所在国(地区)以外的第三国(地区)开设银行账户,如确需要开立账户,国(地区)以外的第三国(地区)开设银行账户,如确需要开立账户,须请示境内出资单位并报股份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须请示境内出资单位并报股份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第二十五条、境外但未对开立的自由外汇账户应集中管理,核定存款限额,第二十五条、境外但未对开立的自由外汇账户应集中管理,核定存款限额,超限额存款应及时汇回国内并及时结汇未经股份公司批准,境外单位超限额存款应及时汇回国内并及时结汇未经股份公司批准,境外单位之间不得横向调动资金之间不得横向调动资金境外单位应经常分析和研究当地各种货币汇率的变化信息,预测有关货币境外单位应经常分析和研究当地各种货币汇率的变化信息,预测有关货币汇率变化的趋势,并及时对对企业外汇债权、债务采取有效措施,规避汇率变化的趋势,并及时对对企业外汇债权、债务采取有效措施,规避或降低外汇风险或降低外汇风险境外单位应按年度编制外汇收支预算,由相关境内出资单位汇总后报股份境外单位应按年度编制外汇收支预算,由相关境内出资单位汇总后报股份公司批准,并按照股份公司批复逐级下达后执行。

      境外单位按季编制外公司批准,并按照股份公司批复逐级下达后执行境外单位按季编制外汇收支报告,保证年度收支预算的实现汇收支报告,保证年度收支预算的实现 3、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尽可能采用网银结算方式进行有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尽可能采用网银结算方式进行有关支付,减少现金支付范围,降低现金支付风险,提关支付,减少现金支付范围,降低现金支付风险,提高工作效率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七条、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严禁利用单位第二十七条、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严禁利用单位银行账户代为个人或外单位存入或支取现金,严禁将银行账户代为个人或外单位存入或支取现金,严禁将公款私存,严禁持有帐外现金,严禁设立公款私存,严禁持有帐外现金,严禁设立“小金库小金库” 第二十八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库存现金限第二十八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库存现金限额根据本单位的日常业务开质量和库存现金保管条件、额根据本单位的日常业务开质量和库存现金保管条件、安全措施向银行申报核定日常业务开质量一般为本安全措施向银行申报核定日常业务开质量一般为本单位三至五天的零星开支用量现金收入超过库存限单位三至五天的零星开支用量。

      现金收入超过库存限额时,应当当天送存银行遇到较长节假日时,原则额时,应当当天送存银行遇到较长节假日时,原则上不留存现金上不留存现金 第二十九条、存放现金的出纳房间,必须配备第二十九条、存放现金的出纳房间,必须配备“三铁一器三铁一器”,即防盗门、,即防盗门、防盗铁窗栅、防撬盗保险柜及应急报警器;具备条件的单位,还应安装防盗铁窗栅、防撬盗保险柜及应急报警器;具备条件的单位,还应安装监控探头单位现金只能存放于保险柜中具备条件的办公机构,应设监控探头单位现金只能存放于保险柜中具备条件的办公机构,应设立与财务会计办公相邻的隔离性出纳室,出纳人员不应与其他财务会计立与财务会计办公相邻的隔离性出纳室,出纳人员不应与其他财务会计人员混合办公,并且出纳人员不得敞开式办公财务及出纳人员下班时人员混合办公,并且出纳人员不得敞开式办公财务及出纳人员下班时应严格检查门窗、抽屉、保险柜是否锁好,密码是否打乱,报警器是否应严格检查门窗、抽屉、保险柜是否锁好,密码是否打乱,报警器是否开启,上班时复查,严禁门开人空,擅自离开岗位存取现金款额较大开启,上班时复查,严禁门开人空,擅自离开岗位存取现金款额较大或离银行较远时,必须由机动车接送,并派陪同保护;处于边远、偏僻或离银行较远时,必须由机动车接送,并派陪同保护;处于边远、偏僻地区,存取现金地区,存取现金5万元(含)以上时,应有公安或保安人员携带枪支或警万元(含)以上时,应有公安或保安人员携带枪支或警械护送;日存取现金械护送;日存取现金50万元以上的单位,应安排或配备专用车辆。

      专用万元以上的单位,应安排或配备专用车辆专用车辆严禁搭载无关人员,存取现金途中不得办理其他事项或在沿途逗留车辆严禁搭载无关人员,存取现金途中不得办理其他事项或在沿途逗留 第三十条、开设银行账户必须由本单位出纳亲自到银行柜台办理,不得委第三十条、开设银行账户必须由本单位出纳亲自到银行柜台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包括银行工作人员,下同)代办,严禁将款项存入未办理开户托他人(包括银行工作人员,下同)代办,严禁将款项存入未办理开户手续的银行账户手续的银行账户 第三十一条、办理银行存款必须由本单位出纳亲自到银行柜台办理,办理第三十一条、办理银行存款必须由本单位出纳亲自到银行柜台办理,办理支票、汇票、进账单等存款时,提交给银行的凭证必须填齐收款单位、支票、汇票、进账单等存款时,提交给银行的凭证必须填齐收款单位、金额、用途、日期等内容,必须当场取得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或进账单,金额、用途、日期等内容,必须当场取得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或进账单,并检查其是否真实、准确严禁委托他人代办存款业务并检查其是否真实、准确严禁委托他人代办存款业务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不得参与金融机构的体外循环存款,或参与其他形式第三十二条、各单位不得参与金融机构的体外循环存款,或参与其他形式的非法集资,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内部非法集资。

      的非法集资,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内部非法集资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定期银行存款的审批制度在股份公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定期银行存款的审批制度在股份公司内部结算中心或批准的开户银行存储定期存款(包括到期转存)司内部结算中心或批准的开户银行存储定期存款(包括到期转存),应由财务部门提出方案计划,报经总会计师以及主管领导批准,应由财务部门提出方案计划,报经总会计师以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定期存款到期支取,转存以及存款(包括定期和活期)第三十四条、定期存款到期支取,转存以及存款(包括定期和活期)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的转存,必须由本单位出纳亲自到银行柜台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的转存,必须由本单位出纳亲自到银行柜台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大额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大额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三重一大”的的原则要求,对不同额度的支出款项,采取分类控制、分级授权审原则要求,对不同额度的支出款项,采取分类控制、分级授权审批的方式,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相关内部制度,严格履行既定批的方式,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相关内部制度,严格履行既定的审批流程。

      的审批流程 第三十六条、通过银行付款时,其收款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和账号第三十六条、通过银行付款时,其收款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必须以合同或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如发票)为依据需变更合必须以合同或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如发票)为依据需变更合同中的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和账号时,必须由对方出具书面文同中的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和账号时,必须由对方出具书面文件,并加盖原合同所盖的公章,由原合同签字人签字使用支票、件,并加盖原合同所盖的公章,由原合同签字人签字使用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付款时,还应确认收取票据人员的身份仅限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付款时,还应确认收取票据人员的身份仅限本人签收本人签收 第三十七条、每月银行结算期末,应由出纳以外的人员向银行索取第三十七条、每月银行结算期末,应由出纳以外的人员向银行索取银行对账单,并及时逐笔核对账务收支事项是否与实际相符,按银行对账单,并及时逐笔核对账务收支事项是否与实际相符,按照对账结果,编织照对账结果,编织《《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当出现现金余额不当出现现金余额不符或收支业务不符情况时,要及时查明原因,更正失误并应特符或收支业务不符情况时,要及时查明原因,更正失误。

      并应特别关注未达账项随后是否都已到账,如发现有较长时间的未达账别关注未达账项随后是否都已到账,如发现有较长时间的未达账项,必须查明原因审核无误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出纳人项,必须查明原因审核无误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出纳人员、会计人员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与银行存款对账单一并保员、会计人员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与银行存款对账单一并保存在当月最末一个凭证后,纳入会计档案管理存在当月最末一个凭证后,纳入会计档案管理 定期存款也应当取得对账单进行核对,至少每季度一次银定期存款也应当取得对账单进行核对,至少每季度一次银行不出具对账单时,应自行编制对账单送存银行签认行不出具对账单时,应自行编制对账单送存银行签认 第三十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手工记录的订本式现金日记账和银行第三十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手工记录的订本式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开设的不同银行账户以及不同币种分别进行记存款日记账,按照开设的不同银行账户以及不同币种分别进行记录,同时必须登记出纳人员变更交接情况,并应签字或盖章所录,同时必须登记出纳人员变更交接情况,并应签字或盖章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必须由出纳人员于当日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必须由出纳人员于当日逐笔顺序登记入账,不应以收支相抵后金额记账或免于记账,并逐笔顺序登记入账,不应以收支相抵后金额记账或免于记账,并在记完当日最后一笔时结出余额。

      每日终了,会计人员与出纳人在记完当日最后一笔时结出余额每日终了,会计人员与出纳人员必须将分类账上的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与日记账(出纳帐)员必须将分类账上的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与日记账(出纳帐)的余额核对,发现差错要及时纠正,核对不符时不能结账现金的余额核对,发现差错要及时纠正,核对不符时不能结账现金及银行日记账的记录日期必须如实填列;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及银行日记账的记录日期必须如实填列;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不得出现失真性的贷方余额,银行付款业务必须逐笔记录,以便不得出现失真性的贷方余额,银行付款业务必须逐笔记录,以便于与开户行对账于与开户行对账 第三十九条、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日下班第三十九条、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日下班前,出纳人员必须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前,出纳人员必须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对,保证账实相符 各单位财务部门,每月应由部门负责人以及会计主管人员会各单位财务部门,每月应由部门负责人以及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人员主持(两人参与),不定期的至少进行一次库存现金盘点,计人员主持(两人参与),不定期的至少进行一次库存现金盘点,一并对现金存放的情况、印鉴分管情况、出纳兼职情况,银行票一并对现金存放的情况、印鉴分管情况、出纳兼职情况,银行票据的领取、使用、作废、余留情况,库存限额执行情况,以及账据的领取、使用、作废、余留情况,库存限额执行情况,以及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盘点表形式书面记录账相符、账实相符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盘点表形式书面记录检查结果。

      发现有关问题是,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存在检查结果发现有关问题是,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存在重大违规、违纪以及违法问题或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本单位财务重大违规、违纪以及违法问题或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本单位财务工作分管领导,尽快作出相应处理每一会计年度的现金及银行工作分管领导,尽快作出相应处理每一会计年度的现金及银行盘点记录,应顺序装订成册,纳入当年会计档案备查,保证有关盘点记录,应顺序装订成册,纳入当年会计档案备查,保证有关事项事后具有可追溯性事项事后具有可追溯性 上级财务部门也应经常抽查下级财务部门的现金和银行存款上级财务部门也应经常抽查下级财务部门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情况 出纳人员可以在分币或角币无法满足供应时,四舍五入支付出纳人员可以在分币或角币无法满足供应时,四舍五入支付款项;但实行分币四舍五入的单位,其长款或短款的绝对量不应款项;但实行分币四舍五入的单位,其长款或短款的绝对量不应超过一元;实行角币四舍五入的单位,其长款或短款的绝对量不超过一元;实行角币四舍五入的单位,其长款或短款的绝对量不应超过十元;在此范围内出现的长款或短款,盘点时可认定为长应超过十元;在此范围内出现的长款或短款,盘点时可认定为长长误差范围。

      长误差范围 第四十条、禁止以单位名义开设个人信用卡第四十条、禁止以单位名义开设个人信用卡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核对银行存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核对银行存款利息和其他各项收入是否及时入账,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款利息和其他各项收入是否及时入账,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 第四十二条、为防止出纳人员与会计人员串通挪用公款,各级财务第四十二条、为防止出纳人员与会计人员串通挪用公款,各级财务部门要注意检查本级和下级单位各账户余额的真实性,特别是要部门要注意检查本级和下级单位各账户余额的真实性,特别是要注意检查货币资金和债权债务账户余额的真实性注意检查货币资金和债权债务账户余额的真实性 第四十三条、要更换出纳人员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现金和银行第四十三条、要更换出纳人员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既要与分类账核对一致,也要与库存现金和银行对账存款日记账既要与分类账核对一致,也要与库存现金和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银行未出对账单时要派专人去银行核对),并由原单核对一致(银行未出对账单时要派专人去银行核对),并由原出纳人员在日记账余额处盖章支票等有固定编码的银行结算凭出纳人员在日记账余额处盖章。

      支票等有固定编码的银行结算凭证要清点张数和核对号码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证要清点张数和核对号码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印鉴、各种有价证券、支票等有固定编码的银行结算凭证以票、印鉴、各种有价证券、支票等有固定编码的银行结算凭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物品的移交情况应编入移交清册及其他有关资料、物品的移交情况应编入移交清册 出纳人员临时外出,其工作由其他指定会计人员代理,也应出纳人员临时外出,其工作由其他指定会计人员代理,也应就所移交的事项(如现金、票据、账簿等)办理交接手续根据就所移交的事项(如现金、票据、账簿等)办理交接手续根据时间长短,实行部分移交或全面移交时间长短,实行部分移交或全面移交 第四十四条、外埠存款按银行存款的办法进行管理,有关业务完成第四十四条、外埠存款按银行存款的办法进行管理,有关业务完成后要及时清理撤户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必须经常进行后要及时清理撤户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必须经常进行清理核对,至少每月要由会计人员清理核对一次,特别要注意检清理核对,至少每月要由会计人员清理核对一次,特别要注意检查余额和因超时付款而退回得款项是否及时入账。

      对于在途货币查余额和因超时付款而退回得款项是否及时入账对于在途货币资金,财务部门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应当及时检查其在途时间是否资金,财务部门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应当及时检查其在途时间是否正常 第四十五条、有外汇业务的单位,其外汇的兑换和收支必须严格遵第四十五条、有外汇业务的单位,其外汇的兑换和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规定守国家的规定 各单位对外汇业务和汇兑损益的核算,必须符合各单位对外汇业务和汇兑损益的核算,必须符合《《企业会计企业会计准则准则》》和和《《股份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股份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出纳人员、会计人员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如发现现金、第四十六条、出纳人员、会计人员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如发现现金、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浮多、短少,或有被盗、被挪用、被贪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浮多、短少,或有被盗、被挪用、被贪污嫌疑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向上级报告需向公安部门报案污嫌疑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向上级报告需向公安部门报案的,应及时报案的,应及时报案 第四十七条、发生货币资金被盗、被挪用、贪污,要追究有关责任第四十七条、发生货币资金被盗、被挪用、贪污,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有犯罪嫌疑的,应向有关司法机关报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应向有关司法机关报告 第四十八条、各单位要专门建立网上银行支付使用的内控制度,明第四十八条、各单位要专门建立网上银行支付使用的内控制度,明确所属单位的操作权限等,确保资金安全确所属单位的操作权限等,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十九条、为满足企业内部各部门和职工因工作需要第四十九条、为满足企业内部各部门和职工因工作需要而持有少量现金,各单位可实行备用金制度备用金而持有少量现金,各单位可实行备用金制度备用金管理实行定额备用金和非定额备用金两种方法管理实行定额备用金和非定额备用金两种方法 定额备用金是指用款单位按定额持有的备用金定额备用金是指用款单位按定额持有的备用金实行实行“定额备用金定额备用金”办法的单位,应根据用款部门的办法的单位,应根据用款部门的实际需要,由财务部门会同有关用款部门核定备用金实际需要,由财务部门会同有关用款部门核定备用金定额,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作为请领备用金的依据定额,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作为请领备用金的依据 实行实行“定额备用金定额备用金”办法的用款部门应指定专人办法的用款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备用金的预支和报销。

      定额备用金实行定期报销负责备用金的预支和报销定额备用金实行定期报销的办法,报销后付给现金,补足定额财务部门对定的办法,报销后付给现金,补足定额财务部门对定额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应经常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额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应经常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 非定额备用金为满足临时性需要而暂借给有关部非定额备用金为满足临时性需要而暂借给有关部门和个人的现金,经单位领导批准支用后在规定期限门和个人的现金,经单位领导批准支用后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销并交回余额内办理报销并交回余额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备用金的管理工作,并按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备用金的管理工作,并按部门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第五十条、工作人员借支备用金时,必须提供办理业务第五十条、工作人员借支备用金时,必须提供办理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财务部门要认真审核,合理核定借的有关批准文件财务部门要认真审核,合理核定借支数额借支备用金应当经过借支人员所在部门(单支数额借支备用金应当经过借支人员所在部门(单位)领导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审批,数额较大的还应位)领导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审批,数额较大的还应经过单位总会计师、单位负责人审批。

      经过单位总会计师、单位负责人审批 严禁将备用金挪作个人使用或转借他人严禁将备用金挪作个人使用或转借他人 第五十一条、借支备用金人员所在部门领导应当督促借第五十一条、借支备用金人员所在部门领导应当督促借支人员及时报销或偿还所借款项对超过规定时限不支人员及时报销或偿还所借款项对超过规定时限不报销又不还款的部门和个人,财务部门应不再借给备报销又不还款的部门和个人,财务部门应不再借给备用金,并从其工资、奖金中抵扣用金,并从其工资、奖金中抵扣 财务部门应当在月度末对备用井进行对账,取得财务部门应当在月度末对备用井进行对账,取得借支部门和人员前人的对账单,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借支部门和人员前人的对账单,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处理因并处理 4、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第五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票据的管理,按规定取得第五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票据的管理,按规定取得和使用票据银行支(汇)票及其他有固定编号的结算票据应建和使用票据银行支(汇)票及其他有固定编号的结算票据应建立领取、使用或盘点的登记记录制度,按顺序号签发使用,使用立领取、使用或盘点的登记记录制度,按顺序号签发使用,使用完后及时办理核销手续。

      如发生遗失、遇窃等现象,应及时向有完后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如发生遗失、遇窃等现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通知银行止付,同时登报遗失声明作废时要在大关部门报告,通知银行止付,同时登报遗失声明作废时要在大小写金额处和印鉴处加盖小写金额处和印鉴处加盖“作废作废”戳记(或用碳素墨水写上戳记(或用碳素墨水写上“作作废废”字样),作废的银行票据必须纳入会计档案管理字样),作废的银行票据必须纳入会计档案管理 第五十三条、各单位必须实行印鉴与票据分管制度一般由出纳人第五十三条、各单位必须实行印鉴与票据分管制度一般由出纳人员分管票据和本人的印鉴,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员分管票据和本人的印鉴,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下同)或指定的会计人员分管结算财务专用章和财务部门负责人下同)或指定的会计人员分管结算财务专用章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印鉴分管印鉴和票据的人员外出时,应将所分管的印鉴和票据印鉴分管印鉴和票据的人员外出时,应将所分管的印鉴和票据交给领导指定人员暂时保管,严禁将印鉴和票据同时交由同一个交给领导指定人员暂时保管,严禁将印鉴和票据同时交由同一个人保管,分管印鉴的人员不得私自将印鉴交予他人代管或代盖。

      人保管,分管印鉴的人员不得私自将印鉴交予他人代管或代盖 第五十四条、签发现金支票必须将各项内容填写第五十四条、签发现金支票必须将各项内容填写齐全签发转账支票一般也应将各项内容填写齐全签发转账支票一般也应将各项内容填写齐全,特殊情况须签发收款人不确定或金额不齐全,特殊情况须签发收款人不确定或金额不确定的转账支票时,必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确定的转账支票时,必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必须填写当日日期和真实用途,必须在支准,必须填写当日日期和真实用途,必须在支票用途栏注明限额并在金额小写栏填写货币符票用途栏注明限额并在金额小写栏填写货币符号的位置填写货币符号,必须在专门的登记簿号的位置填写货币符号,必须在专门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批准人、领用人在登记簿上签字上登记并由批准人、领用人在登记簿上签字转存款的支票各项内容必须填写齐全转存款的支票各项内容必须填写齐全 严禁将空白支票交于他人作信用抵押严禁将空白支票交于他人作信用抵押 填写支票必须用碳素墨水,或用支票打印填写支票必须用碳素墨水,或用支票打印机打印 5、资金集中管理、资金集中管理 第五十五条、为了发挥集团优势,强化集团整体管控能力,提高资第五十五条、为了发挥集团优势,强化集团整体管控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股份公司建立总部、二级集团公司、三级公司三级金使用效率,股份公司建立总部、二级集团公司、三级公司三级资金中心,股份公司资金中心负责全系统各单位资金集中管理和资金中心,股份公司资金中心负责全系统各单位资金集中管理和具体收支结算工作;三级以下单位统一由三级公司对其资金实行具体收支结算工作;三级以下单位统一由三级公司对其资金实行集中扁平化管理。

      集中扁平化管理 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 、二级集团公司实行资金集中扁平化管理的,可不设立、二级集团公司实行资金集中扁平化管理的,可不设立三级资金中心,统一由二级集团公司管理三级资金中心,统一由二级集团公司管理 第五十七条、股份公司资金中心(以下简称第五十七条、股份公司资金中心(以下简称“一级中心一级中心”)是股份)是股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系统资金集中管理相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系统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制度建设、执行、检查、监督、指导,负责全系统各级资金中关制度建设、执行、检查、监督、指导,负责全系统各级资金中心建设并组织开展工作,负责股份公司资金管理、信贷管理、内心建设并组织开展工作,负责股份公司资金管理、信贷管理、内部调剂和资金集中收支结算工作等部调剂和资金集中收支结算工作等 第五十八条、二级集团公司设立资金中心(以下简称第五十八条、二级集团公司设立资金中心(以下简称“二级中心二级中心”),负责本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和收支),负责本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和收支结算工作按照股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制度要求及股结算工作按照股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制度要求及股份公司资金中心制度要求,负责二级集团公司资金集份公司资金中心制度要求,负责二级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制度建设、执行、检查、监督、指导,负责所中管理制度建设、执行、检查、监督、指导,负责所属三级资金中心建设管理,负责二级集团总部及所属属三级资金中心建设管理,负责二级集团总部及所属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资金收支结算、外部信贷管理、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资金收支结算、外部信贷管理、内部资金调剂等工作。

      二级中心行政管理归口于二级内部资金调剂等工作二级中心行政管理归口于二级集团公司,业务管理归口于一级中心集团公司,业务管理归口于一级中心 第五十九条、三级公司由公司财务部门或设立专设机构第五十九条、三级公司由公司财务部门或设立专设机构(以下简称(以下简称“三级中心三级中心”)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资金集中管理工作负责三级公司总部及所属各级单资金集中管理工作负责三级公司总部及所属各级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资金收支结算、融资信贷管理、内位银行账户管理、资金收支结算、融资信贷管理、内部资金调剂等工作三级中心行政管理归口于三级公部资金调剂等工作三级中心行政管理归口于三级公司,业务管理归口于二级中心司,业务管理归口于二级中心 第六十条、股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按收支管理方式,分第六十条、股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按收支管理方式,分为收支集中管理和收支监控管理两种模式为收支集中管理和收支监控管理两种模式 “收支集中管理收支集中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个单位所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个单位所有收入全部存入主管资金中心,各自不得截留、坐支有收入全部存入主管资金中心,各自不得截留、坐支收入;资金中心根据成员单位资金计划或计划外审批收入;资金中心根据成员单位资金计划或计划外审批单,按规定流程将所需资金拨付到各单位支出账户或单,按规定流程将所需资金拨付到各单位支出账户或由资金中兴统一支付;由资金中兴统一支付; “收支监控管理收支监控管理”是指经审批同意,成员单位资金是指经审批同意,成员单位资金收支不通过资金中心办理,资金中心对其资金收支情收支不通过资金中心办理,资金中心对其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控管理。

      况进行监控管理 第六十一条、实行收支集中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第六十一条、实行收支集中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收支收支管理型单位管理型单位”)和实行收支监控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和实行收支监控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监控管理型单位监控管理型单位”)的划分,必须经上级单位批准)的划分,必须经上级单位批准后确定,并在主管资金中心备案后确定,并在主管资金中心备案 第六十二条、股份公司所有各级项目部、分公司全部实第六十二条、股份公司所有各级项目部、分公司全部实行收支集中管理行收支集中管理 第六十三条、对于因业主指定银行开户并签订监管协议,无法执行收支集第六十三条、对于因业主指定银行开户并签订监管协议,无法执行收支集中管理的项目部,须向主管资金中心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经上级单中管理的项目部,须向主管资金中心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经上级单位审核批准,方可变更为监管管理型单位位审核批准,方可变更为监管管理型单位 第六十四条、股份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结算联网银行范围,各成员单位第六十四条、股份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结算联网银行范围,各成员单位在股份公司指定范围内的结算联网银行开立银行账户用于日常收支结算,在股份公司指定范围内的结算联网银行开立银行账户用于日常收支结算,并按规定授权给股份公司指定账户。

      并按规定授权给股份公司指定账户 第六十五条、除专用账户或业主指定账户外,各单位不得在分结算联网银第六十五条、除专用账户或业主指定账户外,各单位不得在分结算联网银行开设账户专用账户主要包括贷款转用户、保证金存款账户、住房公行开设账户专用账户主要包括贷款转用户、保证金存款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医疗保险账户、养老保险账户、失业保险账户、注册验资账积金账户、医疗保险账户、养老保险账户、失业保险账户、注册验资账户等 第六十六条、股份公司统一规范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行为,在结第六十六条、股份公司统一规范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行为,在结算联网银行开立银行账户的,按分级审批原则报主管资金中审批备案;算联网银行开立银行账户的,按分级审批原则报主管资金中审批备案;在非结算联网银行开立银行账户的,需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并由股在非结算联网银行开立银行账户的,需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并由股份公司统一审批备案份公司统一审批备案 第六十七条、各级资金中心统一管理本企业银行账户,并设立专门用于资第六十七条、各级资金中心统一管理本企业银行账户,并设立专门用于资金归集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金归集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集中结算账户集中结算账户”);根据成员单位账户);根据成员单位账户分布情况,资金中心可在不同银行开设多个集中结算账户,并报以及中分布情况,资金中心可在不同银行开设多个集中结算账户,并报以及中心备案。

      心备案 第六十八条、收支管理型单位的银行账户按收支用途划分为收入用户、支第六十八条、收支管理型单位的银行账户按收支用途划分为收入用户、支出用户,收入账户对外只收不支,支出账户对外结算只支不收出用户,收入账户对外只收不支,支出账户对外结算只支不收 第六十九条、各单位在签订属于收支管理型单位的项目部工程合同时,必第六十九条、各单位在签订属于收支管理型单位的项目部工程合同时,必须将项目收入账户指定为主管资金中心集中结算账户,项目部只开设一须将项目收入账户指定为主管资金中心集中结算账户,项目部只开设一个支出账户用于日常付款结算业务;对于收入账户需要在项目所在地开个支出账户用于日常付款结算业务;对于收入账户需要在项目所在地开设的,收入账户必须由主管资金中心管理设的,收入账户必须由主管资金中心管理 第七十条、各级资金中心应分单位开设内部账户,及时准确核算成员单位第七十条、各级资金中心应分单位开设内部账户,及时准确核算成员单位在资金中心的上存、划拨、收入、支出业务,定期与开户单位核对收支在资金中心的上存、划拨、收入、支出业务,定期与开户单位核对收支明细及余额,并比照同期银行利率或规定的优惠利率计算内部账户存款明细及余额,并比照同期银行利率或规定的优惠利率计算内部账户存款利息。

      利息 第七十一条、各单位在资金中内部账户存款按资金结算中心相关制度要求第七十一条、各单位在资金中内部账户存款按资金结算中心相关制度要求办理收支结算,内部账户不得透支用款办理收支结算,内部账户不得透支用款 第七十二条、收支管理型单位资金收支管理具体要求:第七十二条、收支管理型单位资金收支管理具体要求: (一)资金收入管理(一)资金收入管理 1、收支管理型单位的各项收入,必须通过收入账户归集到主管资金中心、收支管理型单位的各项收入,必须通过收入账户归集到主管资金中心集中结算账户,或通过账户授权由主管资金中心直接上划到集中结算帐集中结算账户,或通过账户授权由主管资金中心直接上划到集中结算帐户,各单位为不得截留、坐支收入户,各单位为不得截留、坐支收入 2、属于收支管理型单位的项目部,原有银行账户未分设收入和支出账户,、属于收支管理型单位的项目部,原有银行账户未分设收入和支出账户,且暂时无法将收入账户指定为主管资金中心集中结算账户的,应实行单且暂时无法将收入账户指定为主管资金中心集中结算账户的,应实行单一账户收支两条线管理,项目部各项收入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存入主管一账户收支两条线管理,项目部各项收入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存入主管资金中心集中结算户,或通过账户授权由主管资金中心划拨到资金中心资金中心集中结算户,或通过账户授权由主管资金中心划拨到资金中心集中结算账户,项目部不得截留、坐支收入。

      集中结算账户,项目部不得截留、坐支收入 (二)资金拨付管理(二)资金拨付管理1、收支管理型单位的付款,有主管资金中心按照各单位资金用款计、收支管理型单位的付款,有主管资金中心按照各单位资金用款计划,定期将资金从收支管理型单位内部账户划拨到其外部支出账划,定期将资金从收支管理型单位内部账户划拨到其外部支出账户,由该单位对外付款;户,由该单位对外付款;2、对于计划外用款,由各单位提交计划外用款申请,按相关计划外、对于计划外用款,由各单位提交计划外用款申请,按相关计划外用款审批流程经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后由资金中心拨付;用款审批流程经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后由资金中心拨付;3、属于收支管理型单位的项目部具备条件的,项目部民工工资、大、属于收支管理型单位的项目部具备条件的,项目部民工工资、大宗材料、设备采购等款项,应由主管资金中心统一支付;宗材料、设备采购等款项,应由主管资金中心统一支付;4、资金中心下拨或统一支付资金的金额,以成员单位在资金中心内、资金中心下拨或统一支付资金的金额,以成员单位在资金中心内部存款为限,不得透支账户付款部存款为限,不得透支账户付款第七十三条、监控管理型单位的资金收支管理具体要求:第七十三条、监控管理型单位的资金收支管理具体要求:(一)监控管理型单位应严格按照资金预算管理要求进行资金收支(一)监控管理型单位应严格按照资金预算管理要求进行资金收支管理;管理;(二)属于监控管理型单位的项目部,项目部资金收支管理应纳入(二)属于监控管理型单位的项目部,项目部资金收支管理应纳入主管资金中心监管;主管资金中心监管;(三)监控管理型单位一定期间内闲置资金应存入主管资金中心,(三)监控管理型单位一定期间内闲置资金应存入主管资金中心,主管资金中心比照同期银行利率或规定的优惠利率计算存款利息。

      主管资金中心比照同期银行利率或规定的优惠利率计算存款利息 第七十四条、各单位定期存款须在主管资金中心办理,未经资金中第七十四条、各单位定期存款须在主管资金中心办理,未经资金中心审批,不得自行在外部银行办理定期存款心审批,不得自行在外部银行办理定期存款 第七十五条、各级资金中心应建立网上银行系统,网上银行系统应第七十五条、各级资金中心应建立网上银行系统,网上银行系统应覆盖所属各级此单位;各级资金中心必须严格执行股份公司规定覆盖所属各级此单位;各级资金中心必须严格执行股份公司规定的资金中心网上银行管理内控制度,保证网上银行系统应用安全的资金中心网上银行管理内控制度,保证网上银行系统应用安全 第七十六条、因特殊情况,无法纳入网上银行系统监管的账户,应第七十六条、因特殊情况,无法纳入网上银行系统监管的账户,应于每月于每月5日前向主管资金中心报送该账户上月日前向主管资金中心报送该账户上月“银行对账单银行对账单” 第七十七条、下级资金中心一定期间内闲置资金应存入上级资金中第七十七条、下级资金中心一定期间内闲置资金应存入上级资金中心,上级资金中心比照规定的优惠利率计算存款利息心,上级资金中心比照规定的优惠利率计算存款利息。

      第七十八条、二级集团公司组织实施的大型项目,集团公司实行总第七十八条、二级集团公司组织实施的大型项目,集团公司实行总分二级项目管理的,集团公司项目部应对所属项目分部的民工工分二级项目管理的,集团公司项目部应对所属项目分部的民工工资、大宗材料、设备采购等款项实行统一支付资、大宗材料、设备采购等款项实行统一支付 第七十九条、各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财务预算,第七十九条、各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财务预算,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和月度资金滚动预算报资金预算主管部门和主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和月度资金滚动预算报资金预算主管部门和主管理到审批后交资金中心执行或监管执行管理到审批后交资金中心执行或监管执行 第八十条、各单位月度资金滚动预算应反映资金预计收支的具体类第八十条、各单位月度资金滚动预算应反映资金预计收支的具体类别、项目和金额;预算期内实际资金收支发生重大调整的,应提别、项目和金额;预算期内实际资金收支发生重大调整的,应提前前5个工作日报资金预算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修订个工作日报资金预算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修订 第八十一条、收支管理型单位应根据审批后的资金预算定期编报资第八十一条、收支管理型单位应根据审批后的资金预算定期编报资金用款计划,由资金中心审批,并执行资金集中拨付。

      金用款计划,由资金中心审批,并执行资金集中拨付 第八十二条、股份公司所属单位境外项目外汇资金实行集中管理,逐步建第八十二条、股份公司所属单位境外项目外汇资金实行集中管理,逐步建立外汇资金现金池管理制度立外汇资金现金池管理制度 第八十三条、外汇收入统一汇回国内或汇入外汇现金池账户第八十三条、外汇收入统一汇回国内或汇入外汇现金池账户 第八十四条、股份公司系统内部资金调剂实行分级管理,二级集团公司申第八十四条、股份公司系统内部资金调剂实行分级管理,二级集团公司申请资金调剂由以及中心负责办理,三级公司申请资金调剂由二级中心负请资金调剂由以及中心负责办理,三级公司申请资金调剂由二级中心负责办理,三级公司以下单位申请资金调剂由三级中心统一负责办理责办理,三级公司以下单位申请资金调剂由三级中心统一负责办理 第八十五条、各单位向资金中心申请内部调剂资金,必须按股份公司规定第八十五条、各单位向资金中心申请内部调剂资金,必须按股份公司规定的资金中心资金调剂业务审批程序办理的资金中心资金调剂业务审批程序办理 第八十六条、借款单位要保证借入资金的安全、及时偿还借款并按时支付第八十六条、借款单位要保证借入资金的安全、及时偿还借款并按时支付借款占用费,保证资金中心资金正常周转;对内部调剂资金申请展期的,借款占用费,保证资金中心资金正常周转;对内部调剂资金申请展期的,必须提前必须提前15日申请,只能展期一次,展期时间不能长于原借款期;对未日申请,只能展期一次,展期时间不能长于原借款期;对未办理展期手续,不及时偿还借款本金和资金占用费的单位在原有资金占办理展期手续,不及时偿还借款本金和资金占用费的单位在原有资金占用费基础上加收罚息,并在一年内停止资金调剂。

      用费基础上加收罚息,并在一年内停止资金调剂 第八十七条、各级资金中心应按股份公司资金调剂质量监督体系,严格控第八十七条、各级资金中心应按股份公司资金调剂质量监督体系,严格控制放款审批,及时对调入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偿债能力等进行检查、制放款审批,及时对调入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偿债能力等进行检查、分析、评价,加强调剂资金风险控制管理分析、评价,加强调剂资金风险控制管理 第八十八条、各级供应加强对调剂资金回收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并第八十八条、各级供应加强对调剂资金回收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控制,对逾期调剂资金管理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保障调剂资金及严格控制,对逾期调剂资金管理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保障调剂资金及时回收 第八十九条、各级资金中心执行股份公司统一制度的会第八十九条、各级资金中心执行股份公司统一制度的会计核算及资金结算制度,并统一使用股份公司指定的计核算及资金结算制度,并统一使用股份公司指定的资金结算系统资金结算系统第九十条、各级资金中心要真实记录、完整反映、全面第九十条、各级资金中心要真实记录、完整反映、全面监督货币资金动态,按规定定期向主管单位和上级中监督货币资金动态,按规定定期向主管单位和上级中心提供信息报告。

      心提供信息报告第九十一条、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视同私设第九十一条、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视同私设“小金库小金库”,一经发现,对单位负责人及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一经发现,对单位负责人及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警告、行政处分等处理,并限期改正:评、警告、行政处分等处理,并限期改正: (一)各单位未经批准私自开设银行账户的;(一)各单位未经批准私自开设银行账户的; (二)收支管理型单位将资金向所属企业甚至其他单位(二)收支管理型单位将资金向所属企业甚至其他单位转移以逃避资金集中管理的;转移以逃避资金集中管理的; (三)收支管理型单位将资金存入专用存款账户或临时(三)收支管理型单位将资金存入专用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逃避资金集中管理的;存款账户逃避资金集中管理的; (四)收支管理型单位违反资金收支两条线原则,坐支、(四)收支管理型单位违反资金收支两条线原则,坐支、截留、挪用、转移收入的截留、挪用、转移收入的 第九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相关单位及主要责第九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相关单位及主要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警告、行政处分等处理,对有关单位降低内部人予以警告、行政处分等处理,对有关单位降低内部信贷评级;信贷评级;(一)各单位未及时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和月度资金滚动(一)各单位未及时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和月度资金滚动预算的;预算的;(二)收支管理型单位故意提供虚假计划,干扰资金集(二)收支管理型单位故意提供虚假计划,干扰资金集中管理正常运行秩序的;中管理正常运行秩序的;(三)监控管理型单位拒绝接受主管资金中心收支监管,(三)监控管理型单位拒绝接受主管资金中心收支监管,拒绝账户授权、不提供银行账户对账单或提供虚假对拒绝账户授权、不提供银行账户对账单或提供虚假对账单的;账单的;(四)各单位未经审批与银行办理授信及信贷业务;(四)各单位未经审批与银行办理授信及信贷业务;(五)各二级集团公司未经审批,超出核定信贷规模办(五)各二级集团公司未经审批,超出核定信贷规模办理信贷业务;理信贷业务;(六)资金调剂调入资金单位不按时支付占用费,调剂(六)资金调剂调入资金单位不按时支付占用费,调剂资金到期未办理展期手续且不及时偿付借款本金。

      资金到期未办理展期手续且不及时偿付借款本金 四、应收款项四、应收款项1、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源头管理、源头管理3、台账管理、台账管理4、报表管理、报表管理5、催收管理、催收管理6、内控制度、内控制度7、清查管理、清查管理8、内部应收款项、内部应收款项9、损失管理、损失管理10、监督、检查管理、监督、检查管理11、考核与奖罚、考核与奖罚 第一条、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应收客第一条、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债权,以及经审批核销,户合同工程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债权,以及经审批核销,作为账销案存管理的各种应收款项作为账销案存管理的各种应收款项 工程项目已形成产值但依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约定尚未及时工程项目已形成产值但依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约定尚未及时回收的款项,均应纳入应收账款管理范畴,根据工程形态划分,回收的款项,均应纳入应收账款管理范畴,根据工程形态划分,分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含变更不差索赔款)、工程质分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含变更不差索赔款)、工程质保金。

      根据是否合同内应收款项划分,分为合同内正常应收款项、保金根据是否合同内应收款项划分,分为合同内正常应收款项、逾期(超过合同期)应收款项逾期(超过合同期)应收款项第二条、应收款项光里的原则第二条、应收款项光里的原则(一)实行(一)实行“源头控制、过程监控、责任到位源头控制、过程监控、责任到位”的控制原则;的控制原则;(二)实行(二)实行“谁经办、谁负责、谁催收谁经办、谁负责、谁催收”的责任追究原则;的责任追究原则;(三)实行(三)实行“项目负责人(销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项目负责人(销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与项目部(销售部门)风险共担与项目部(销售部门)风险共担”的考核原则;的考核原则;(四)实行(四)实行“重奖重罚重奖重罚”的激励和处罚原则的激励和处罚原则 第三条、各单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第三条、各单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确保实效的原则,从客户征信、日常管理、考核兑现确保实效的原则,从客户征信、日常管理、考核兑现三个环节对应收账款进行管理三个环节对应收账款进行管理一)客户征信各单位应对客户作信用调查,应根据(一)客户征信各单位应对客户作信用调查,应根据企业性质、规模、业务量,对客户资信进行评价,建企业性质、规模、业务量,对客户资信进行评价,建立客户信用档案,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立客户信用档案,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日常管理各单位在应收款项日常管理工作中,(二)日常管理各单位在应收款项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做到合理分工、责任明确,强化赊销业务授权和控要做到合理分工、责任明确,强化赊销业务授权和控制,建立完善坏账准备金制度,及时进行应收账款账制,建立完善坏账准备金制度,及时进行应收账款账务处理,建立和落实信用分析波高制度务处理,建立和落实信用分析波高制度三)考核兑现各单位在应收款项回收考核兑现上,(三)考核兑现各单位在应收款项回收考核兑现上,根据资金的时间价值、债务人的偿债能力等,实行根据资金的时间价值、债务人的偿债能力等,实行“谁经办、谁负责、谁催收谁经办、谁负责、谁催收”的原则,将收款的期限与的原则,将收款的期限与责任落实到人,并严格执行奖惩兑现制度,充分调动责任落实到人,并严格执行奖惩兑现制度,充分调动收款人员的积极性收款人员的积极性 1、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股份公司成立应收款项清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股第四条、股份公司成立应收款项清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股份公司总裁担任,副组长由总会计师及负责经营管理工作的副总份公司总裁担任,副组长由总会计师及负责经营管理工作的副总裁担任,机关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带小组成员。

      裁担任,机关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带小组成员 应收款项清欠领导小组下设应收款项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收款项清欠领导小组下设应收款项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清欠办),清欠办设在财务部简称清欠办),清欠办设在财务部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应收款项清欠领导小第五条、各单位必须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应收款项清欠领导小组,并设立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门的办事机构组,并设立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门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股份公司应收款项清欠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第六条、股份公司应收款项清欠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负责对全系统应收款项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一)负责对全系统应收款项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二)审定股份公司应收款项管理的规章制度;(二)审定股份公司应收款项管理的规章制度;(三)定期听取清欠办对全系统应收款项的分析汇报;(三)定期听取清欠办对全系统应收款项的分析汇报;(四)决定对各单位应收款项的管理情况进行奖惩;(四)决定对各单位应收款项的管理情况进行奖惩;(五)队内部单位之间的应收款项纠纷进行裁决五)队内部单位之间的应收款项纠纷进行裁决 第七条、清欠办的主要职责第七条、清欠办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应收款项的日常管理和各业务部门之间清欠工作的配合(一)负责应收款项的日常管理和各业务部门之间清欠工作的配合和协调事务;和协调事务;(二)根据考核办法拟定对下属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应收款项回收工(二)根据考核办法拟定对下属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应收款项回收工作的检查考核方案,报清欠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作的检查考核方案,报清欠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三)负责应收款项管理的分析总结工作,针对日常管理工作中出(三)负责应收款项管理的分析总结工作,针对日常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管理建议;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管理建议;(四)对内部单位之间的应收款项纠纷进行协调,未能协调事项报(四)对内部单位之间的应收款项纠纷进行协调,未能协调事项报清欠领导小组裁决;清欠领导小组裁决;(五)定期向清欠领导小组汇报对全系统应收款项分析;(五)定期向清欠领导小组汇报对全系统应收款项分析;(六)其他工作。

      六)其他工作第八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第八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应收款项台账管理,台账登记工作,定期编织应收款项(一)负责应收款项台账管理,台账登记工作,定期编织应收款项明细表和总结分析工作;明细表和总结分析工作;(二)负责对各项应收款项定期清查并办理签认手续;(二)负责对各项应收款项定期清查并办理签认手续;(三)负责各项应收款项的催收工作,采取定期发函、对账确权等(三)负责各项应收款项的催收工作,采取定期发函、对账确权等有效催收措施,避免债权诉讼时效过期;有效催收措施,避免债权诉讼时效过期;(四)负责项目并帐,并建立清欠台账四)负责项目并帐,并建立清欠台账 第九条、经营计划部门和资本运营部门的主要职责第九条、经营计划部门和资本运营部门的主要职责(一)从源头预防坏账风险,在跟踪项目和投标前,应对建设单位(一)从源头预防坏账风险,在跟踪项目和投标前,应对建设单位的信誉、资金及项目盈亏临界点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特别是对的信誉、资金及项目盈亏临界点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特别是对提交大比例、长时间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应多方论证;提交大比例、长时间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应多方论证;(二)加强中标后合同管理,如因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应尽快(二)加强中标后合同管理,如因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应尽快对合同的最终及予以确认,并督促催收;对债务人执行合同情况对合同的最终及予以确认,并督促催收;对债务人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防止坏账风险的发生;进行跟踪分析,防止坏账风险的发生;(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应收款项管理工作,参与应收款项回收工(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应收款项管理工作,参与应收款项回收工作;作;(四)会同相关部门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协助办理未尽事宜(四)会同相关部门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协助办理未尽事宜与合同纠纷。

      与合同纠纷第十条、工程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第十条、工程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会同相关部门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各种内业资料为合同(一)会同相关部门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各种内业资料为合同变更、索赔提供有力证据;变更、索赔提供有力证据;(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项目的验工计价和竣工验收工作,参(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项目的验工计价和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应收款项的清收工作;与应收款项的清收工作;(三)参与工程项目验工计价工作;(三)参与工程项目验工计价工作;(四)参与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协助办理未尽事宜和合同纠纷四)参与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协助办理未尽事宜和合同纠纷 第十一条、法律合规部门的职责第十一条、法律合规部门的职责(一)负责规范合同示范文本和合同法律审核,防范合(一)负责规范合同示范文本和合同法律审核,防范合同法律风险;同法律风险;(二)负责应收款项管理的法律咨询协调工作;(二)负责应收款项管理的法律咨询协调工作;(三)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债权债务管理,根据财务部门(三)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债权债务管理,根据财务部门提供的资料及法定诉讼时效期限,协助追索各类到期提供的资料及法定诉讼时效期限,协助追索各类到期未清偿的债权;未清偿的债权;(四)负责应收款项回收的仲裁、诉讼工作,根据股份(四)负责应收款项回收的仲裁、诉讼工作,根据股份公司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内部的规定,对内部单位之间的应收款项纠纷进行协调处理。

      单位之间的应收款项纠纷进行协调处理第十二条、审计监事、纪检(监察)部门职责第十二条、审计监事、纪检(监察)部门职责(一)对应收款项管理和回收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一)对应收款项管理和回收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项,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项,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二)参与对相关部门和人员清欠工作的考核;(二)参与对相关部门和人员清欠工作的考核;(三)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应收款项管理的效能检查工作三)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应收款项管理的效能检查工作《》《》 2、源头管理、源头管理第十三条、应收款项管理应强化事前控制,从源头对应收款项进行风险控制,第十三条、应收款项管理应强化事前控制,从源头对应收款项进行风险控制,在扩大市场营销份额的同时,控制应收款项规模在扩大市场营销份额的同时,控制应收款项规模第十四条、在招标环节应重点审查建设单位(业主)的资信能力,项目审批第十四条、在招标环节应重点审查建设单位(业主)的资信能力,项目审批手续、资金来源渠道、履约能力等,应选择诚信、合法、有实力的建设单手续、资金来源渠道、履约能力等,应选择诚信、合法、有实力的建设单位投标,在施工合同签订环节应加强债权保障条款的商谈和审查。

      位投标,在施工合同签订环节应加强债权保障条款的商谈和审查 各单位原则上不得承揽垫资施工项目各单位原则上不得承揽垫资施工项目第十五条、第十五条、BT、、BOT、房地产等投资项目,在决策前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房地产等投资项目,在决策前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尤其是尤其是BT项目要重点考虑资金来源渠道、履约能力、资信情况,要对拟项目要重点考虑资金来源渠道、履约能力、资信情况,要对拟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第十六条、工业、物流和其他板块的企业应控制应收款项的规模,销售货物第十六条、工业、物流和其他板块的企业应控制应收款项的规模,销售货物应尽可能采取现款结算方式,对非诚信企业或个人一律不允许赊销应尽可能采取现款结算方式,对非诚信企业或个人一律不允许赊销 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赊销的,对方必须是国家或地方大型项目或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赊销的,对方必须是国家或地方大型项目或公司重点合作伙伴,必须签订赊销合同,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不需再销售重点合作伙伴,必须签订赊销合同,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不需再销售合同中表明收款日期、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否则财务部门拒绝开具销售合同中表明收款日期、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否则财务部门拒绝开具销售发票。

      发票 3、台账管理、台账管理 第十七条、个单位应建立完善应收款项管理台第十七条、个单位应建立完善应收款项管理台账信息系统,详细反映应收款项的发生、增减账信息系统,详细反映应收款项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每笔账龄等信息,定期对应收款变动、余额及每笔账龄等信息,定期对应收款项信息进行记录和确认,明确每笔应收款项的项信息进行记录和确认,明确每笔应收款项的主要清欠责任人主要清欠责任人 第十八条、对逾期拖欠第十八条、对逾期拖欠100万以上的应收款项应万以上的应收款项应进行重点监控进行重点监控 4、报表管理、报表管理第十九条、股份公司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应收款项管理报第十九条、股份公司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应收款项管理报表系统,主要包括以下报表:表系统,主要包括以下报表:(一)应收账款的管理报表,主要包括合同正常经营项(一)应收账款的管理报表,主要包括合同正常经营项目的应收账款、逾期应收账款,在建工程、竣工质保目的应收账款、逾期应收账款,在建工程、竣工质保期及完工工程的应收账款的明细表等;期及完工工程的应收账款的明细表等;(二)应收票据管理明细表;(二)应收票据管理明细表;(三)预付账款管理明细表;(三)预付账款管理明细表;(四)其他应收款及备用金管理明细表;(四)其他应收款及备用金管理明细表;(五)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管理明细表;(五)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管理明细表;(六)账销案存应收账款管理明细表。

      六)账销案存应收账款管理明细表 第二十条、各单位在每季末第二十条、各单位在每季末25日前上报应收款项报表,日前上报应收款项报表,并附总结分析报告总结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附总结分析报告总结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应收款项的总体情况,本年清欠指标,本年清欠催收进应收款项的总体情况,本年清欠指标,本年清欠催收进展情况,重点监控款项进展情况,欠款发生的原因分析,展情况,重点监控款项进展情况,欠款发生的原因分析,下一步措施等;造成直接损失的,要对责任人的处理结下一步措施等;造成直接损失的,要对责任人的处理结果;第四季度总结分析报告中还应包括本年各项清欠指果;第四季度总结分析报告中还应包括本年各项清欠指标的完成情况、考核情况、下一年度的计划指标及拟采标的完成情况、考核情况、下一年度的计划指标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取的措施等第二十一条、应收款项报表的要求第二十一条、应收款项报表的要求(一)有专门机构负责,并明确联系人;(一)有专门机构负责,并明确联系人;(二)上报数据真实、完整;(二)上报数据真实、完整;(三)严格按照要求时间上报,保证上保质量;(三)严格按照要求时间上报,保证上保质量;(四)总结分析报告应实事求是、分析深刻、内容充实。

      四)总结分析报告应实事求是、分析深刻、内容充实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建立应收款项的报表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建立应收款项的报表管理制度,及时掌握本级及下属单位应收款项的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本级及下属单位应收款项的管理工作 5、催收管理、催收管理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收款项催收制度,对到期的应收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收款项催收制度,对到期的应收款项,应当及时提醒客户依约付款;对逾期的应收款项,应当采取款项,应当及时提醒客户依约付款;对逾期的应收款项,应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催收多种形式进行催收第二十四条、建立应收款项回收责任制度,实行清欠责任终身制,第二十四条、建立应收款项回收责任制度,实行清欠责任终身制,对应收款项的催收实行对应收款项的催收实行“谁主管、谁经办、谁负责谁主管、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针对重要的、催收难度较大的应收款项,要相应成立应收款项清欠针对重要的、催收难度较大的应收款项,要相应成立应收款项清欠执行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专项措施,跟踪催收工作,直至收执行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专项措施,跟踪催收工作,直至收回为止第二十五条、根据应收款项信用期以及台账管理信息,对应收款项第二十五条、根据应收款项信用期以及台账管理信息,对应收款项分类处理:分类处理:(一)信用期内的应收款项属于正常结算款,应保持与债务人联系(一)信用期内的应收款项属于正常结算款,应保持与债务人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和沟通,及时了解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二)超过信用期的应列为被拖欠款,需及时与债务人交涉,了解(二)超过信用期的应列为被拖欠款,需及时与债务人交涉,了解逾期原因,并要求尽快偿还逾期原因,并要求尽快偿还 ;; (三)超过信用期三个月内的,要指定专人负责,(三)超过信用期三个月内的,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大催收力度,并收集相关证据;加大催收力度,并收集相关证据;(四)超过信用期六个月的,经多次催收无效或(四)超过信用期六个月的,经多次催收无效或效果较差的,报清欠领导小组决策,根据实际效果较差的,报清欠领导小组决策,根据实际情况,果断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利益。

      情况,果断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利益第二十六条、针对不同信誉级别的发包公司,企第二十六条、针对不同信誉级别的发包公司,企业应当制信誉好、可靠性高的债务人定不同的业应当制信誉好、可靠性高的债务人定不同的催收政策:催收政策: 正常关注信誉好、可靠性高的债务人;集中正常关注信誉好、可靠性高的债务人;集中精力调查分析诚信度低、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精力调查分析诚信度低、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差的债务人,制定催收方案,指定专人跟踪落差的债务人,制定催收方案,指定专人跟踪落实,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难点项目和账销案存资实,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难点项目和账销案存资产的监督检查,防止因业务混岗、工作人员失产的监督检查,防止因业务混岗、工作人员失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6、内部制度、内部制度第二十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司的相关规定,正确核算第二十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司的相关规定,正确核算应收款项,定期分析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及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应收款项,定期分析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及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计提坏账准备的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也应积极追索、继续催收。

      应收款项,也应积极追索、继续催收第二十八条、各单位要加强发票管理,坚持第二十八条、各单位要加强发票管理,坚持“前票不回,后票不开前票不回,后票不开”的原则第二十九条、各单位要严格应收款项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第二十九条、各单位要严格应收款项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因内部制度执行不严而出现挪用、贪污、资金体外循效措施防范因内部制度执行不严而出现挪用、贪污、资金体外循环等违纪问题发生对催收回笼的应收款项一律通过银行进行结环等违纪问题发生对催收回笼的应收款项一律通过银行进行结算,杜绝现金结算算,杜绝现金结算第三十条、严格催款工作计划制度各单位应制定年度催款目标,第三十条、严格催款工作计划制度各单位应制定年度催款目标,并将年度催款目标细化为季度计划和月计划,并细化方案、采取并将年度催款目标细化为季度计划和月计划,并细化方案、采取措施、狠抓落实财务部门每月应向清欠部门提供应收款项余额措施、狠抓落实财务部门每月应向清欠部门提供应收款项余额及变化数据及变化数据第三十一条、对严重逾期或发生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可通过一定第三十一条、对严重逾期或发生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可通过一定方式对内、对外公开招标,由专门催款机构或催款人员进行催收。

      方式对内、对外公开招标,由专门催款机构或催款人员进行催收 第三十二条、企业在追索逾期应收款项过程中,按照内部财务管理第三十二条、企业在追索逾期应收款项过程中,按照内部财务管理 制度规定支付给专门收款的机构或人员的劳务费用、代理费用等、制度规定支付给专门收款的机构或人员的劳务费用、代理费用等、应在款项收回后支付,不得提前预支应在款项收回后支付,不得提前预支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应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按合同规定按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应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按合同规定按时做好验工计价工作,及时与业主进行结算、回收工程款时做好验工计价工作,及时与业主进行结算、回收工程款第三十四条、由于业主或发包方不能及时付款而造成停工或造成停第三十四条、由于业主或发包方不能及时付款而造成停工或造成停工或工期延误,需要书面证据,其损失要及时向业主或发包工或工期延误,需要书面证据,其损失要及时向业主或发包方提出索赔;由于业主或发包方设计变更导致工作量增加,原则方提出索赔;由于业主或发包方设计变更导致工作量增加,原则上要等业主或发包方出具有效签证后方可施工,相应的工程计价上要等业主或发包方出具有效签证后方可施工,相应的工程计价也应该及时到位;工程分部完工后,要抓紧完工结算工作。

      也应该及时到位;工程分部完工后,要抓紧完工结算工作第三十五条、对已竣工项目,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合同规定按时编制第三十五条、对已竣工项目,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合同规定按时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及时向业主或发包方办理竣工决算,严格按照施工程竣工决算,及时向业主或发包方办理竣工决算,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决算送审;对业主或发包方供应材料和分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决算送审;对业主或发包方供应材料和分包结算的,应及时清理并做好结算工作,对于设计变更部分或因包结算的,应及时清理并做好结算工作,对于设计变更部分或因业主原因导致的停工损失、场地原因而发生的材料到运费等变更业主原因导致的停工损失、场地原因而发生的材料到运费等变更和索赔费用,要及时进行现场签证,追加合同价款和办理工程结和索赔费用,要及时进行现场签证,追加合同价款和办理工程结算,确保取得足额结算收入和工程款算,确保取得足额结算收入和工程款第三十六条、各单位要加强收尾工程的清欠收款工作,实行清欠收第三十六条、各单位要加强收尾工程的清欠收款工作,实行清欠收款工作责任终身制收尾工程由于账目并入公司财务部门(或清款工作责任终身制收尾工程由于账目并入公司财务部门(或清欠办),其有关人员的清欠责任不变,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欠办),其有关人员的清欠责任不变,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第三十七条、针对逾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按风险程度采用第三十七条、针对逾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按风险程度采用ABC分类管分类管理方法进行合同清欠对属建设方恶意拖欠不还的应收账款划分为理方法进行合同清欠对属建设方恶意拖欠不还的应收账款划分为A类,类,针对针对A类债券应及时采取法律诉讼等合理手段进行清欠;对已竣工工程,类债券应及时采取法律诉讼等合理手段进行清欠;对已竣工工程,由于建设方经营不善或资金被挪作他用等临时经营困难而不能及时偿还逾由于建设方经营不善或资金被挪作他用等临时经营困难而不能及时偿还逾期应收账款划分为期应收账款划分为B类,针对类,针对B类债权在适当延长付款时间但加收一定的类债权在适当延长付款时间但加收一定的逾期补偿金的条件下,加强对建设方财务经营状况、人员变动等情况的监逾期补偿金的条件下,加强对建设方财务经营状况、人员变动等情况的监控,做到心中有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债权的实现;对在施工中,在控,做到心中有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债权的实现;对在施工中,在建设方按期支付款项但支付额不足的情况下形成的应收账款划分为建设方按期支付款项但支付额不足的情况下形成的应收账款划分为C类,类,针对针对C类债券应积极加强与建设方的沟通,并控制应收账款额度,在应收类债券应积极加强与建设方的沟通,并控制应收账款额度,在应收账款超出可承受的范围后,积极采取恰当的措施保证债权的履行。

      账款超出可承受的范围后,积极采取恰当的措施保证债权的履行第三十八条、个单位要加强预付账款和应收票据的管理,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第三十八条、个单位要加强预付账款和应收票据的管理,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收回冲抵预付账款和应收票据收回冲抵预付账款和应收票据第三十九条、各单位要加强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第三十九条、各单位要加强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其他保证金指定专人管理,按合同规定及时收款,对其他应收款应每季和其他保证金指定专人管理,按合同规定及时收款,对其他应收款应每季度清理一次,及时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对长时间恶意拖欠的,明确专人度清理一次,及时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对长时间恶意拖欠的,明确专人管理,应采取法律诉讼等措施管理,应采取法律诉讼等措施第四十条、各单位要加强备用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备用金管理办法借用、使第四十条、各单位要加强备用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备用金管理办法借用、使用和归还,积极推行中国铁建牡丹公司卡,减少备用金的借支备用金应用和归还,积极推行中国铁建牡丹公司卡,减少备用金的借支备用金应定期进行清理,对长期拖欠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从薪酬中扣减定期进行清理,对长期拖欠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从薪酬中扣减。

      7、清查管理、清查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单位要建立应收款项清查制度应收款项清查的内容第四十一条、各单位要建立应收款项清查制度应收款项清查的内容应包括:应收款项业务发生的合规性、合法性;应收款项计价的准应包括:应收款项业务发生的合规性、合法性;应收款项计价的准确性;应收款项的真实性及账面余额的准确性;应收款项的所有权确性;应收款项的真实性及账面余额的准确性;应收款项的所有权归属;应收款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应收款项表述的完整性(有无虚归属;应收款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应收款项表述的完整性(有无虚增或虚减情况)增或虚减情况) 年终时,个单位应全面清查应收款项,并派专人与债务人核对应年终时,个单位应全面清查应收款项,并派专人与债务人核对应收款项金额并办理签认手续,做到债权明确,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收款项金额并办理签认手续,做到债权明确,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确保诉讼时效确保诉讼时效 第四十二条、在工程竣工决算期间,清欠执行小组应对合同内、合同第四十二条、在工程竣工决算期间,清欠执行小组应对合同内、合同外、新增和变更项目认真核对确认,形成最终应收款项金额,及时外、新增和变更项目认真核对确认,形成最终应收款项金额,及时取得对方的签认。

      取得对方的签认 第四十三条、对企业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应收款项,应及时掌握债务单第四十三条、对企业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应收款项,应及时掌握债务单位的经营情况,并对应收款项风险作出评估,有针对性的制定催收位的经营情况,并对应收款项风险作出评估,有针对性的制定催收政策,上报清欠领导小组审批政策,上报清欠领导小组审批 第四十四条、在清欠应收款项的同时,应清查相对应的应付款项对第四十四条、在清欠应收款项的同时,应清查相对应的应付款项对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同一相关人,经双方同意,从应收款项中抵扣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同一相关人,经双方同意,从应收款项中抵扣应付款项,以确定应收款项的最终金额应付款项,以确定应收款项的最终金额 8、内部应收款项、内部应收款项 第四十五条、内部应收款项是指股份公司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股份第四十五条、内部应收款项是指股份公司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股份公司分公司、项目部、项目公司等经济实体之间发生经纪业务产生公司分公司、项目部、项目公司等经济实体之间发生经纪业务产生的债权,一般为经济合同为基础,双方应签字确认,不能单边挂账的债权,一般为经济合同为基础,双方应签字确认,不能单边挂账 第四十六条、系统内部单位间相互拖欠的款项,债权人核销债权应当第四十六条、系统内部单位间相互拖欠的款项,债权人核销债权应当与债务人核销债务的金额、时间一致,并在上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与债务人核销债务的金额、时间一致,并在上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有法律合规部门进行法律签证且附书面协议。

      下进行,有法律合规部门进行法律签证且附书面协议 第四十七条、系统内部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双方应在诚信的基础上,第四十七条、系统内部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双方应在诚信的基础上,协商友好解决债务方要讲诚信,按时与债权方核对款项,及时清协商友好解决债务方要讲诚信,按时与债权方核对款项,及时清偿欠款,不得无故恶意拖欠;债权方不能单纯依靠股份公司来解决,偿欠款,不得无故恶意拖欠;债权方不能单纯依靠股份公司来解决,确需由股份公司来解决的,按股份公司确需由股份公司来解决的,按股份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法》》(中国铁建(中国铁建【【2009】】16号)规定执行号)规定执行 一般情况下,对于没有经过内部协调的债权、债务纠纷,原则上一般情况下,对于没有经过内部协调的债权、债务纠纷,原则上不允许首先付诸法律程序不允许首先付诸法律程序 9、损失管理、损失管理 第四十八条、各单位要加强坏账损失管理坏账损失管理是指对应收第四十八条、各单位要加强坏账损失管理坏账损失管理是指对应收账款形成坏账损失的确认、处理、披露及责任追究等账款形成坏账损失的确认、处理、披露及责任追究等。

      第四十九条、财务部门要按照第四十九条、财务部门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合理确定应收的规定合理确定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收款项应全部确认为坏账账款的坏账准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收款项应全部确认为坏账损失:损失:(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责令关闭的文件资料,在扣除以债务人清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责令关闭的文件资料,在扣除以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余额,确认为坏账损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余额,确认为坏账损失;失;(二)债务人被依法宣告失踪、死亡,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二)债务人被依法宣告失踪、死亡,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后,确认为坏账损失;承人的应收款项,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后,确认为坏账损失;(三)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决书、裁定书裁定其败诉(三)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决书、裁定书裁定其败诉的,或虽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中止执行的,确认为坏账损失。

      的,或虽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中止执行的,确认为坏账损失 第五十条、发生坏账损失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处理:第五十条、发生坏账损失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处理:(一)企业内部有关责任部门经过取证,提出报告,阐明坏账损失的原(一)企业内部有关责任部门经过取证,提出报告,阐明坏账损失的原因和事实;因和事实;(二)企业内部审计(监察)部门经过追查责任,提出结案意见;(二)企业内部审计(监察)部门经过追查责任,提出结案意见;(三)涉及诉讼的损失,企业应当委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三)涉及诉讼的损失,企业应当委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四)企业财务部门经过审核后,对确认的坏账损失提出财务处理意见,(四)企业财务部门经过审核后,对确认的坏账损失提出财务处理意见,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审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审定;(五)根据会议纪要、上级批复及相关证据,由企业负责人、总会计师(五)根据会议纪要、上级批复及相关证据,由企业负责人、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进行相关资产的账务处理或主管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进行相关资产的账务处理第五十一条、发生坏账损失应按照以下权限审批:第五十一条、发生坏账损失应按照以下权限审批:(一)单笔(一)单笔500万元以上的坏账损失由股份公司审批;万元以上的坏账损失由股份公司审批;(二)单笔(二)单笔100万元以上至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以下坏账损失由股份公司二万元(含)以下坏账损失由股份公司二级单位审批;级单位审批;(三)单笔(三)单笔100万元(含)以下坏账损失按第五条所列程序审批。

      万元(含)以下坏账损失按第五条所列程序审批 第五十二条、财务部门对于应经作为坏账损失处理的应收款项,应做第五十二条、财务部门对于应经作为坏账损失处理的应收款项,应做到账销案存并做好保密工作;逐笔建立账销案存档案;清欠办负责到账销案存并做好保密工作;逐笔建立账销案存档案;清欠办负责保存原始档案,组织专人追索请收,并定期向清欠领导小组报告清保存原始档案,组织专人追索请收,并定期向清欠领导小组报告清欠动态情况,随时注意债务人的新动态,继续列为催收项目,确保欠动态情况,随时注意债务人的新动态,继续列为催收项目,确保该款项重新收回该款项重新收回 第五十三条、当期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进行披露,第五十三条、当期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进行披露,披露内容包括:披露内容包括:(一)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会计报表附注中按账龄详细填列各种坏账损(一)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会计报表附注中按账龄详细填列各种坏账损失的项目名称、产生原因、发生时间和金额;失的项目名称、产生原因、发生时间和金额;(二)形成坏账损失后的责任追究情况及处理结果;(二)形成坏账损失后的责任追究情况及处理结果;(三)坏账损失项目的冲销额及余额,是否已经公司总裁(总经理)办(三)坏账损失项目的冲销额及余额,是否已经公司总裁(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批准。

      公会或董事会批准 第五十四条、各单位属于对生产经营期间的坏账损失,作为本期损益;第五十四条、各单位属于对生产经营期间的坏账损失,作为本期损益;属于清算期间的,应当作为清算损益坏账损失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属于清算期间的,应当作为清算损益坏账损失应按规定及时上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在税前扣除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在税前扣除 10、监督、检查管理、监督、检查管理 第五十五条、各单位要加强对应收款项的过程进行监控,建立过程监第五十五条、各单位要加强对应收款项的过程进行监控,建立过程监控动态体系,随时掌握应收款项情况,及时发现坏账风险上级单控动态体系,随时掌握应收款项情况,及时发现坏账风险上级单位应定期向下属单位及本级应收款项进行检查,检查可采取专项检位应定期向下属单位及本级应收款项进行检查,检查可采取专项检查与财务监查同时进行的形式查与财务监查同时进行的形式 第五十六条、应收款项检查内容包括第五十六条、应收款项检查内容包括::(一)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一)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二)台账登记及上报报表情况;(二)台账登记及上报报表情况;(三)年度计划及完成情况;(三)年度计划及完成情况;(四)应收款项的核算以及发票管理情况;(四)应收款项的核算以及发票管理情况;(五)款项回收时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五)款项回收时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六)纠纷产生的处理情况;(六)纠纷产生的处理情况;(七)回收款项中清收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职能部门的配合情况(七)回收款项中清收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职能部门的配合情况及作用发挥情况;及作用发挥情况;(八)清收责任人的考核奖罚情况;(八)清收责任人的考核奖罚情况;(九)在应收款项产生、回收过程中,对饮违反制度的规定,给单位造(九)在应收款项产生、回收过程中,对饮违反制度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成损失的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11、考核与奖罚、考核与奖罚 第五十七条、工程承包板块应收款项的考核原则:应收款项实行第五十七条、工程承包板块应收款项的考核原则:应收款项实行“项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与项目部分险共担领导班子与项目部分险共担”的考核原则应的考核原则应收款项回收完成程度应作为项目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领导班子与收款项回收完成程度应作为项目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领导班子与项目部共同参与考核,共同承担风险,无论工程项目是否清算,是项目部共同参与考核,共同承担风险,无论工程项目是否清算,是否纳入清欠办公室,项目经理均为应收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否纳入清欠办公室,项目经理均为应收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应收款项没有回收的项目,在回收前不得对项目班子全部兑现承于应收款项没有回收的项目,在回收前不得对项目班子全部兑现承包考核奖包考核奖 其他板块应收款项的考核原则参照工程承包板块执行其他板块应收款项的考核原则参照工程承包板块执行 第五十八条、为加大应收款项的回收力度,奖励在清欠工作中做出突第五十八条、为加大应收款项的回收力度,奖励在清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各单位应建立灵活可行的激励机制,奖金的来源可出贡献的人员,各单位应建立灵活可行的激励机制,奖金的来源可以从以下方面解决:以从以下方面解决:(一)在回收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基金;(一)在回收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基金;(二)从预留的项目奖金中提取的奖励基金;(二)从预留的项目奖金中提取的奖励基金;(三)清收经费预算中列支。

      三)清收经费预算中列支 第五十九条、应收款项的考核兑现:第五十九条、应收款项的考核兑现:(一)在建项目:在年度考核时,应收款项属于合同规定的正常应收款(一)在建项目:在年度考核时,应收款项属于合同规定的正常应收款项,考核是不扣分;如有逾期拖欠款时,根据拖欠时间扣分,同时项,考核是不扣分;如有逾期拖欠款时,根据拖欠时间扣分,同时扣减奖金,等到全部收回款时,按照考核办法发放扣减奖金,等到全部收回款时,按照考核办法发放二)已竣工质保期内,在年度考核时,应收款项属于合同规定的正常(二)已竣工质保期内,在年度考核时,应收款项属于合同规定的正常质保金时,考核不扣分;若存在业主拖欠工程款时,根据拖欠时间质保金时,考核不扣分;若存在业主拖欠工程款时,根据拖欠时间扣分,同时扣减奖金,等全部收回款时,按照考核办法放扣分,同时扣减奖金,等全部收回款时,按照考核办法放三)项目全面考核:项目已完工时,对项目进行全面考核时,若存在(三)项目全面考核:项目已完工时,对项目进行全面考核时,若存在业主拖欠工程款、质保金,以及其他应收款时,考核时根据拖欠时业主拖欠工程款、质保金,以及其他应收款时,考核时根据拖欠时间扣分,同时扣减奖金,等到全部收回款时,按照考核办法发放。

      间扣分,同时扣减奖金,等到全部收回款时,按照考核办法发放四)项目经理、主办财务人员调离时必须将本工程项目应收工程款,(四)项目经理、主办财务人员调离时必须将本工程项目应收工程款,同业主或发包方核对、确认无误,并取得业主或发包方确认的书面同业主或发包方核对、确认无误,并取得业主或发包方确认的书面文件交予继任者,并且调离项目部后仍有协助收取工程款的义务,文件交予继任者,并且调离项目部后仍有协助收取工程款的义务,否则应扣减奖金(或工资)否则应扣减奖金(或工资)五)对长期拖欠难以收回的应收款项,建立专人负责制,对收回款项(五)对长期拖欠难以收回的应收款项,建立专人负责制,对收回款项的人员应给予奖励的人员应给予奖励六)非工程承包板块,各单位在年度考核时,应收款项属于合同规定(六)非工程承包板块,各单位在年度考核时,应收款项属于合同规定的正常应收款项,考核是不扣分;若有逾期拖欠款时,根据拖欠时的正常应收款项,考核是不扣分;若有逾期拖欠款时,根据拖欠时间扣分,同时扣减奖金,等到全部收回欠款时,按照考核办法发放间扣分,同时扣减奖金,等到全部收回欠款时,按照考核办法发放 第六十条、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第六十条、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追究相应的责任。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责任人应按本办法第三条承担第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责任人应按本办法第三条承担相应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相应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一)因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应收款项管理混乱,给单位造成经济损(一)因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应收款项管理混乱,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失的;(二)因工作不负责任,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导致产生坏账损失的;(二)因工作不负责任,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导致产生坏账损失的;(三)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单位财产,随意核销应收款项,给单位造成经(三)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单位财产,随意核销应收款项,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济损失的;(四)在资产重组中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擅自核销权益,逃避应收(四)在资产重组中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擅自核销权益,逃避应收款项追讨责任导致企业资产流失的款项追讨责任导致企业资产流失的 第六十二条、股份公司将对应收款项管理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第六十二条、股份公司将对应收款项管理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纳入股份公司对子公司年度绩效考核中纳入股份公司对子公司年度绩效考核中 第六十三条、股份公司将根据各单位对应收款项的管理情况,每半年第六十三条、股份公司将根据各单位对应收款项的管理情况,每半年发一次通报,并每年进行一次抽查,通过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发一次通报,并每年进行一次抽查,通过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督促后进。

      进,督促后进 五、存货五、存货1、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2、采购控制、采购控制3、验收与保管、验收与保管4、领用和发出、领用和发出5、盘点和处置、盘点和处置 第一条、存货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第一条、存货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出售,或者仍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各类材料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各类材料(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其他材料)、(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其他材料)、燃料、结构件、机械配件、商品半成品、产成品、燃料、结构件、机械配件、商品半成品、产成品、房地产开发产品、在产品(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房地产开发产品、在产品(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加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劳动保护用品等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劳动保护用品等 房地产开发产品是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开发建房地产开发产品是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开发建设过程,并已验收合格,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和设计设过程,并已验收合格,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和设计要求,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移交订购单位,或要求,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移交订购单位,或者作为对外销售、出租的产品。

      者作为对外销售、出租的产品 第二条、各单位在建立并实施存货控制内部制度时,至少第二条、各单位在建立并实施存货控制内部制度时,至少应当强化对一下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应当强化对一下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备应当科学合理;(二)存货请购依据应当充分适当,请购事项和审批程序(二)存货请购依据应当充分适当,请购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应当明确;(三)存货采购、验收、领用、盘点、处置的控制流程应(三)存货采购、验收、领用、盘点、处置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对存货预算、供应商的选择、存货验收、存货当清晰,对存货预算、供应商的选择、存货验收、存货保管及重要存货的接触条件、内部调剂、盘点和处置的保管及重要存货的接触条件、内部调剂、盘点和处置的原则及程序应当有明确的规定;原则及程序应当有明确的规定;(四)存货成本核算办法、跌价准备计提的会计处理方法(四)存货成本核算办法、跌价准备计提的会计处理方法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1、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存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内部相关部门第三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存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内部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监督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一)存货的请购、审批和执行;(一)存货的请购、审批和执行;(二)存货的采购、验工与付款;(二)存货的采购、验工与付款;(三)存货的保管与相关记录;(三)存货的保管与相关记录;(四)存货发出的申请、审批与记录;(四)存货发出的申请、审批与记录;(五)存货处置的申请、审批与记录五)存货处置的申请、审批与记录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将各岗位职责落实到人,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存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将各岗位职责落实到人,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存货业务办理存货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货业务办理存货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企业要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的政策、法律及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企业要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的政策、法律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合理限制无关人员对存货的接触企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合理限制无关人员对存货的接触企业内部除存货管理部门及仓储人员外,其余部门和人员业内部除存货管理部门及仓储人员外,其余部门和人员接触存货时,应由相关部门特别授权特别是对于贵重接触存货时,应由相关部门特别授权特别是对于贵重物品、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只有经过授权批准的专物品、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只有经过授权批准的专职保管人员才能接触,除特别授权外,非保管人员不得职保管人员才能接触,除特别授权外,非保管人员不得私自接近或接触,以确保存货实物的安全完整私自接近或接触,以确保存货实物的安全完整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对存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对存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存货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明确审批人对存货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存货业务的职责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存货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七条、审批人应当根据存货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第七条、审批人应当根据存货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得批准意见办理存货业务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得批准意见办理存货业务 第八条、各单位可以根据业务特点及成本效益原则选用计第八条、各单位可以根据业务特点及成本效益原则选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实现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但应注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实现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但应注意计算机系统的有效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并制定防范意计算机系统的有效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并制定防范意外事项的有效措施意外事项的有效措施 2、采购控制、采购控制 第九条、各单位存货管理应纳入预算管理,结合本企业的业务特点编第九条、各单位存货管理应纳入预算管理,结合本企业的业务特点编织存货年度、季度和月份的采购、生产、存储、销售预算,并按照织存货年度、季度和月份的采购、生产、存储、销售预算,并按照预算对实际执行情况予以考核预算对实际执行情况予以考核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存货采购申请管理制度,明确请购相关部门第十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存货采购申请管理制度,明确请购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程序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程序 各单位自行生产的产成品应当按照成本费用有关规定,合理计算各单位自行生产的产成品应当按照成本费用有关规定,合理计算产品成本。

      产品成本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仓储计划、资金筹措计划、生产计划、销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仓储计划、资金筹措计划、生产计划、销售计划等制定采购计划,对存货的采购实行预算管理,合理确定材售计划等制定采购计划,对存货的采购实行预算管理,合理确定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存货的比例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存货的比例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逐日根据各种材料的采购间隔期和当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逐日根据各种材料的采购间隔期和当日材料的库存量,分析确定应采购的日期和数量,或者通过计算机日材料的库存量,分析确定应采购的日期和数量,或者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重新预测材料需要量以及重新计算安全存货水平和经济采管理系统重新预测材料需要量以及重新计算安全存货水平和经济采购批量,据此进行再订购,尽可能降低库存或实现零库存购批量,据此进行再订购,尽可能降低库存或实现零库存 3、验收与保管、验收与保管第十三条、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存货收发、保管、报废、第十三条、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存货收发、保管、报废、损坏、摊销管理制度和办法,正确核算存货收入、发出损坏、摊销管理制度和办法,正确核算存货收入、发出和结存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存货的验收制度。

      不论是外购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存货的验收制度不论是外购的存货还是自制的存货,不论货款是否支付、发票是否的存货还是自制的存货,不论货款是否支付、发票是否取得,只要物资运达仓库或施工、生产现场,都要及时取得,只要物资运达仓库或施工、生产现场,都要及时进行点验验收人员应按照进行点验验收人员应按照“验质、验量、验品种、验验质、验量、验品种、验票据票据”的原则点收入库并填写材料入库单,发现数量、的原则点收入库并填写材料入库单,发现数量、质量和品种不符时,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停止付款,并质量和品种不符时,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停止付款,并报告物资负责人与供货单位进行交涉、索赔报告物资负责人与供货单位进行交涉、索赔 第十五条、外购存货入库前一般应经过下列验收程第十五条、外购存货入库前一般应经过下列验收程序:序:(一)检查订货合同协议、入库通知单、供货企业(一)检查订货合同协议、入库通知单、供货企业提供的材质证明、合格证、运单、提货通知单等提供的材质证明、合格证、运单、提货通知单等原始单据与待检验货物之间是否相符;原始单据与待检验货物之间是否相符;(二)对拟入库存货的交货期进行检验,确定外购(二)对拟入库存货的交货期进行检验,确定外购货物的实际交货期与订购单中的交货期是否一致;货物的实际交货期与订购单中的交货期是否一致;(三)对待验货物进行数量符合和质量检验,必要(三)对待验货物进行数量符合和质量检验,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协助进行;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协助进行;(四)对验收数量相符、质量合格的货物办理相关(四)对验收数量相符、质量合格的货物办理相关的入库手续,对经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应及时办的入库手续,对经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应及时办理退货、换货或索赔;理退货、换货或索赔;(五)对不经仓储直接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存货,应(五)对不经仓储直接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存货,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检验。

      当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检验 第十六条、拟入库的自制存货,生产部门应组织专人对其进行检验,第十六条、拟入库的自制存货,生产部门应组织专人对其进行检验,只有检验合格的产成品才可以作为存货办理入库手续只有检验合格的产成品才可以作为存货办理入库手续 由生产车间发出至客户、实物不入库的产成品,以及采购后实由生产车间发出至客户、实物不入库的产成品,以及采购后实物不入库而直接至使用现场的外购存货,应当采取适当方法办理出、物不入库而直接至使用现场的外购存货,应当采取适当方法办理出、入库手续入库手续 房地产开发产品根据工程部门提供审核后的房地产开发产品根据工程部门提供审核后的《《竣工验收单竣工验收单》》以以及当地质监部门出具及当地质监部门出具《《房屋验收报告房屋验收报告》》,即可由财务部会计核算人,即可由财务部会计核算人员确认为房地产业务中的存货并做出相应的会计核算员确认为房地产业务中的存货并做出相应的会计核算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存货保管制度,仓储部门应当定期对存货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存货保管制度,仓储部门应当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加强存货的日常保管工作进行检查,加强存货的日常保管工作。

      一)因业务需要分设仓库之情形,应当对不同仓库之间的存货流动办(一)因业务需要分设仓库之情形,应当对不同仓库之间的存货流动办理出、入库手续;理出、入库手续;(二)应当按仓储物资所要求的储存条件储存,并建立和健全防火、防(二)应当按仓储物资所要求的储存条件储存,并建立和健全防火、防潮、防鼠、防盗和防变质等措施;潮、防鼠、防盗和防变质等措施;(三)贵重物品、生产用关键备件、精密仪器和危险品的仓储,应当实(三)贵重物品、生产用关键备件、精密仪器和危险品的仓储,应当实行严格审批制度;行严格审批制度;(四)各单位应当重视生产现场的材料、低值易耗品、半成品等物资的(四)各单位应当重视生产现场的材料、低值易耗品、半成品等物资的管理控制,防止浪费、被盗和流失管理控制,防止浪费、被盗和流失 第十八条、存货管理部门对入库的存货应当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第十八条、存货管理部门对入库的存货应当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财务部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定期与财务部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

      入库记录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入库记录,应当经有效授权入库记录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入库记录,应当经有效授权批准 第十九条、对于已售商品退货的入库,仓储部门应根据销售部门填写第十九条、对于已售商品退货的入库,仓储部门应根据销售部门填写的产品退货凭证办理入库手续,经批准后,对拟入库的商品进行验的产品退货凭证办理入库手续,经批准后,对拟入库的商品进行验收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应分清责任,妥善处理对于劣收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应分清责任,妥善处理对于劣质产品,可以选择修复、报废等措施质产品,可以选择修复、报废等措施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仓储的总体计划,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仓储的总体计划,并考虑工厂布局、工艺流程、设备摆放等因素,相应制定人员分工、并考虑工厂布局、工艺流程、设备摆放等因素,相应制定人员分工、实物流动、信息传递等具体管理制度实物流动、信息传递等具体管理制度 存货的存放和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分类编目,严格限制存货的存放和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分类编目,严格限制其他无关人员接触存货,入库存货应及时记入收发存登记账簿或存其他无关人员接触存货,入库存货应及时记入收发存登记账簿或存货卡片,并详细表明存放地点。

      货卡片,并详细表明存放地点 房地产开发产品的检查、维修工作由销售部门同物业公司签订房地产开发产品的检查、维修工作由销售部门同物业公司签订协议后由物业公司管理协议后由物业公司管理 第二十一条、存货采购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初始第二十一条、存货采购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初始计量,正确核算存货采购成本计量,正确核算存货采购成本 4、领用和发出、领用和发出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存货领用流程和存货发出流程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存货领用流程和存货发出流程 各单位生产部门、基建部门领用材料应当持有生产管理部门及各单位生产部门、基建部门领用材料应当持有生产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核准的领料单超出存货领料限额的,应当经过特别其他相关部门核准的领料单超出存货领料限额的,应当经过特别授权 存货的发出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大批商品、贵重商品或危险存货的发出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大批商品、贵重商品或危险品的发出应当得到特别授权品的发出应当得到特别授权 仓库应当根据经审批的销售通知单发出货物,并定期将发货记录同销仓库应当根据经审批的销售通知单发出货物,并定期将发货记录同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核对。

      售部门和财务部门核对 第二十三条、存货领用应建立定额管理制度施工、生产单位的物资第二十三条、存货领用应建立定额管理制度施工、生产单位的物资部门应当根据计划、技术活生产等部门提供的材料消耗定额和工作部门应当根据计划、技术活生产等部门提供的材料消耗定额和工作任务填发限额领料单,经财务部门审核结算后去料库领取材料材任务填发限额领料单,经财务部门审核结算后去料库领取材料材料的发放、领用和列销手续不得一人完成料的发放、领用和列销手续不得一人完成 第二十四条、工程项目的分包单位领料时必须先经技术部门、物资部第二十四条、工程项目的分包单位领料时必须先经技术部门、物资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业务部门审核,防止因多领材料而造成超拨款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业务部门审核,防止因多领材料而造成超拨款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周转材料的收、发、领、退管理制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周转材料的收、发、领、退管理制度,加强周转材料的管理度,加强周转材料的管理 技术部门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提供工程项目年度周转材料需要技术部门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提供工程项目年度周转材料需要的品种和数量,监督周转材料的使用,鉴定拆除、回收、报废的在的品种和数量,监督周转材料的使用,鉴定拆除、回收、报废的在用周转材料。

      用周转材料 物资部门应根据技术部门提供的年度周转材料需要的品种、数量,物资部门应根据技术部门提供的年度周转材料需要的品种、数量,组织采购、调配、租赁加工;直接管理在库、在用周转材料,办理组织采购、调配、租赁加工;直接管理在库、在用周转材料,办理周转材料领用、回收、报废等事项;建立周转材料卡片并及时登记周转材料领用、回收、报废等事项;建立周转材料卡片并及时登记有关动态,按月提供周转材料使用情况表,定期对周转材料进行盘有关动态,按月提供周转材料使用情况表,定期对周转材料进行盘点,保证物卡相符点,保证物卡相符 财务部门应当根据物资部门提供的周转材料使用情况表计算摊销财务部门应当根据物资部门提供的周转材料使用情况表计算摊销额,对在用周转材料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监督在用周转材料动态,额,对在用周转材料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监督在用周转材料动态,每季与物资部门核对账目,保证账卡相符每季与物资部门核对账目,保证账卡相符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拆除、回收的在用周转材料,经物资、技术部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拆除、回收的在用周转材料,经物资、技术部门鉴定,确定实际成新率(成色),并做出记录交财务部门调增或门鉴定,确定实际成新率(成色),并做出记录交财务部门调增或冲减有关工程成本。

      冲减有关工程成本 第二十七条、经鉴定周转材料确需报废时,物资部门应填制在用周转第二十七条、经鉴定周转材料确需报废时,物资部门应填制在用周转材料报废单,经领导批准后报废,其回收的残料交料库点收入账,材料报废单,经领导批准后报废,其回收的残料交料库点收入账,未摊销完的价值应补提摊销未摊销完的价值应补提摊销 第二十八条、在用周转材料丢失、损坏时,必须分析原因和责任,按第二十八条、在用周转材料丢失、损坏时,必须分析原因和责任,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后处理损坏但可以修复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后处理损坏但可以修复的在用周转材料,应进行整修,整修的费用应计入工程成本在用周转材料,应进行整修,整修的费用应计入工程成本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低值易耗品的收发、保管、报废、损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低值易耗品的收发、保管、报废、损坏、赔偿、摊销管理制度坏、赔偿、摊销管理制度 财务部门和物资部门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应建立明细台账进行实物财务部门和物资部门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应建立明细台账进行实物管理,领用人领用时须在台账或卡片上签字管理,领用人领用时须在台账或卡片上签字。

      在用低值易耗品报废,应尽过物资部门鉴定,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在用低值易耗品报废,应尽过物资部门鉴定,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赔偿)单,经单位领导批准后,交财务、物资部门注销废(赔偿)单,经单位领导批准后,交财务、物资部门注销 丢失、损坏和其他原因短少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应由使用人提出丢失、损坏和其他原因短少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应由使用人提出报告,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赔偿)单,由部门或班组分析并说明报告,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赔偿)单,由部门或班组分析并说明原因,经物资部门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单位领导人批准办理原因,经物资部门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单位领导人批准办理属使用人或保管人责任的,由过失人赔偿,赔偿按评估价及情节轻属使用人或保管人责任的,由过失人赔偿,赔偿按评估价及情节轻重确定 已报废注销的低值易耗品有残值的,由物资部门收回残值交财已报废注销的低值易耗品有残值的,由物资部门收回残值交财务部门 第三十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针对存货种类繁多、第三十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针对存货种类繁多、存放地点复杂、出入库发生频率高等特点,加强存放地点复杂、出入库发生频率高等特点,加强仓储部门经常性账实核对工作,避免出现将已入仓储部门经常性账实核对工作,避免出现将已入库存货不入账或已发出存货不销账之情况。

      库存货不入账或已发出存货不销账之情况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产品达到预售标准时,销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产品达到预售标准时,销售部门与客户签订房屋购买协议、办理分期付款售部门与客户签订房屋购买协议、办理分期付款等相关手续,应及时将有关合同或协议的副本及等相关手续,应及时将有关合同或协议的副本及销售部编制的销售部编制的《《产品预(销)售清单产品预(销)售清单》》和有关原和有关原始凭证送至财务部门根据销售部门送达的销售始凭证送至财务部门根据销售部门送达的销售合同或协议、原始凭证和预售清单,财务部门应合同或协议、原始凭证和预售清单,财务部门应按开发项目及时登记按开发项目及时登记《《开发产品备查开发产品备查登表登表》》,对已,对已售、未售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售、未售情况进行登记统计 5、盘点与处置、盘点与处置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存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处理制度,分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存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处理制度,分别不同情况规定存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处理办法、处理程序和审别不同情况规定存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处理办法、处理程序和审批权限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存货保管责任制对造成存货损失的,要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存货保管责任制。

      对造成存货损失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存货的定期清查、盘点制度存货应按月、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存货的定期清查、盘点制度存货应按月、按季盘点,年终结算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清查工程项目竣工按季盘点,年终结算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清查工程项目竣工或停建时,不论是否到年终,都要进行全面的财产清查或停建时,不论是否到年终,都要进行全面的财产清查 存货清查程序由存货的主管业务部门、保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商定,存货清查程序由存货的主管业务部门、保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商定,办法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办法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应根据股份公司制定的会计核算办法,在会计期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应根据股份公司制定的会计核算办法,在会计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值(即可收回金额)低于存货成本部分,合理得计提存货跌变现净值(即可收回金额)低于存货成本部分,合理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需相应会议的批准和充分的证明材料,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需相应会议的批准和充分的证明材料,所有资料均作为会计凭证附件完整保存所有资料均作为会计凭证附件完整保存 第三十六条、存货清查的程序是:第三十六条、存货清查的程序是:(一)确定存货清查日存货清查日一般应确定为月末、季末或年末,应与会(一)确定存货清查日存货清查日一般应确定为月末、季末或年末,应与会计核算的截止日相一致;计核算的截止日相一致;(二)存货的业务主管部门、存货的保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将清查日期的各种收、(二)存货的业务主管部门、存货的保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将清查日期的各种收、发、领、退单据登记入账;发、领、退单据登记入账;(三)进行实物盘点实物盘点时至少两人一组,实物保管人员必须参加实物(三)进行实物盘点实物盘点时至少两人一组,实物保管人员必须参加实物盘点盘点时要按照存货的实物账逐项清点(检尺、检斤、检件)、核对、盘点盘点时要按照存货的实物账逐项清点(检尺、检斤、检件)、核对、记录发现盘盈、盘亏、型号不符、变质、毁损,应登记清楚对于房地记录发现盘盈、盘亏、型号不符、变质、毁损,应登记清楚对于房地产业务,房地产销售部门按项目对未售开发产品进行盘点,并由销售部门产业务,房地产销售部门按项目对未售开发产品进行盘点,并由销售部门负责销售人员编制负责销售人员编制《《开发产品清查明细表开发产品清查明细表》》,主要包含已售、未售房屋套,主要包含已售、未售房屋套数、面积等。

      数、面积等四)核对账目要将仓库保管员的实物账与物资部门的实物账、财务部门的(四)核对账目要将仓库保管员的实物账与物资部门的实物账、财务部门的明细账与物资主管部门的明细账相核对,发现不符时及时查清原因,进行明细账与物资主管部门的明细账相核对,发现不符时及时查清原因,进行更正;更正;(五)编制清查盘点表清查盘点表应按存货类别、品名、型号规格列明其数(五)编制清查盘点表清查盘点表应按存货类别、品名、型号规格列明其数量、单价、金额及盘亏、盘盈和毁损的情况清查盘点表应经存货的保管量、单价、金额及盘亏、盘盈和毁损的情况清查盘点表应经存货的保管人员、存货的主管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核实,并分别在清查盘点表上签字;人员、存货的主管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核实,并分别在清查盘点表上签字;(六)处理盘盈、盘亏和毁损对发生的存货盘盈、盘亏和毁损,应有存货的(六)处理盘盈、盘亏和毁损对发生的存货盘盈、盘亏和毁损,应有存货的主管业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的处理方法,处理程序主管业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的处理方法,处理程序和审批权限,及时进行处理;和审批权限,及时进行处理;(七)调整账目应及时根据清查盘点表和批准后的处理意见调整账目。

      使账(七)调整账目应及时根据清查盘点表和批准后的处理意见调整账目使账实相符 六、在建工程六、在建工程 1、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2、项目决策控制、项目决策控制 3、该预算控制、该预算控制 4、价款支付与工程施工控制、价款支付与工程施工控制 5、竣工决算控制、竣工决算控制 第一条、在建工程,是指企业根据经营管理需第一条、在建工程,是指企业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建造、要,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建造、安装和维护,以便形成新的固定资产或维护、安装和维护,以便形成新的固定资产或维护、提升既有固定资产性能的活动提升既有固定资产性能的活动 1、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二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第二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工程项目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工程项目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一)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一)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二)该预算编制与审核;(二)该预算编制与审核;(三)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三)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四)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四)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五)项目实施与项目验收;(五)项目实施与项目验收;(六)竣工决算与竣工决算审计。

      六)竣工决算与竣工决算审计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工程第三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务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项目业务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各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会计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业务,办各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会计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业务,办理工程项目会计业务的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工程项目管理理工程项目会计业务的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工程项目管理方法的专业知识方法的专业知识 对于重大项目,应当聘请具备规定资质和胜任能力的中介机构对于重大项目,应当聘请具备规定资质和胜任能力的中介机构(如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财务监理、律师事务所等)和专业人士(如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财务监理、律师事务所等)和专业人士(如工程造价专家、质量控制专家、法律顾问等)协助企业进行工(如工程造价专家、质量控制专家、法律顾问等)协助企业进行工程项目业务的实施和管理各单位应建立适当的程序对所聘请的中程项目业务的实施和管理各单位应建立适当的程序对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士的工作进行必要的督导。

      介机构和专业人士的工作进行必要的督导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工程项目业务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在建工程投资审批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权限规定执行在建工程投资审批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权限规定执行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制度工程项目业务流程,明确项目决策、概预算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制度工程项目业务流程,明确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价款支付、竣工决算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编制、价款支付、竣工决算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工程项目各环节业务的开展情况,确保工程项目或凭证,如实记载工程项目各环节业务的开展情况,确保工程项目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2、项目决策控制、项目决策控制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决策环节的控制制度,对项目建议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决策环节的控制制度,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决策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决策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

      项目决策科学、合理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组织工程、技术、财务、法律的相关专业人员对第七条、各单位应当组织工程、技术、财务、法律的相关专业人员对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完整性、客观性进行技术经济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完整性、客观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分析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和审批权限对工程项目进行决策,第八条、各单位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和审批权限对工程项目进行决策,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工程项目或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工程项目或者改变集体决策意见者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决策及湿湿的责任制度,明确相关第九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决策及湿湿的责任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工第十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工程项目建设方式程项目建设方式 对需要委托其他单位承担的工程项目,应当区别不同的发包方对需要委托其他单位承担的工程项目,应当区别不同的发包方式(如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等)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

      式(如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等)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 按规定应进行招标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规定建立健全按规定应进行招标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相应的控制程序并有效实施相应的控制程序 3、概预算控制、概预算控制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决策环节的控制制度,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决策环节的控制制度,对概预算的编制、审核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概预算编对概预算的编制、审核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概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制科学、合理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组织工程、技术、财务等方面的相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组织工程、技术、财务等方面的相关专业人员对编制的概预算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编制依关专业人员对编制的概预算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编制依据、工程量的估计、定额、参数、模型等地采用是否合据、工程量的估计、定额、参数、模型等地采用是否合理,项目内容是否完整,计算是否准确理,项目内容是否完整,计算是否准确 审核人员应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并签章确认审核人员应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并签章确认 4、价款支付与工程实施控制、价款支付与工程实施控制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工程进度价款支付环节的控制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工程进度价款支付环节的控制制度,对价款支付的条件、方式以及会计核算程序作出制度,对价款支付的条件、方式以及会计核算程序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价款支付及时、正确。

      明确规定,确保价款支付及时、正确 第十四条、各单位会计人员应当对工程合同协议约定的价第十四条、各单位会计人员应当对工程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有关部门提交的价款支付申请机凭证、审款支付方式、有关部门提交的价款支付申请机凭证、审批人得批准意见等进行审查和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批人得批准意见等进行审查和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价款支付手续办理价款支付手续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按工程项目进度或者合同协议约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按工程项目进度或者合同协议约定进行,不得随意提前支付定进行,不得随意提前支付 各单位会计人员在办理价款支付业务过程中发现拟各单位会计人员在办理价款支付业务过程中发现拟支付的价款和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不符,支付的价款和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不符,或与工程实际完工进度不符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或与工程实际完工进度不符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对于自行建造的工程项目,以及以包工不包料方式委托其第十五条、对于自行建造的工程项目,以及以包工不包料方式委托其他单位承担的工程项目,各单位应当建立针对材料采购、收发、保他单位承担的工程项目,各单位应当建立针对材料采购、收发、保管和记录相关的控制程序。

      管和记录相关的控制程序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项目变更,对于必要的项目变更应经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项目变更,对于必要的项目变更应经过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如工程监理、财务监理等)地审核过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如工程监理、财务监理等)地审核 重大的项目变更应比照决策和概预算控制的有关程序严格加以重大的项目变更应比照决策和概预算控制的有关程序严格加以控制 因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发生变化的,应当因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发生变化的,应当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会计人员应当对工程变更所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会计人员应当对工程变更所涉及的价款支付进行审核涉及的价款支付进行审核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资金筹集与运用、物资采购与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资金筹集与运用、物资采购与使用、财产清理与变现等业务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反映工程使用、财产清理与变现等业务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反映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发生情况、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及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项目成本费用发生情况、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及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情况。

      情况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减值情况的定期检查和归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减值情况的定期检查和归口管理,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和审批程序口管理,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和审批程序 第十九条、各单位应当针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建立健第十九条、各单位应当针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相应的控制程序全和有效实施相应的控制程序 5、竣工决算控制、竣工决算控制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当建立竣工决算环节的控制制度,对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当建立竣工决算环节的控制制度,对竣工清理、竣工决算、决算审计、竣工验收等作出明确竣工清理、竣工决算、决算审计、竣工验收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竣工决算真实、完整、及时规定,确保竣工决算真实、完整、及时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建立竣工清理制度,明确竣工清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建立竣工清理制度,明确竣工清理的范围、内容和方法,如实填写并妥善保管竣工清理理的范围、内容和方法,如实填写并妥善保管竣工清理清单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剩余物资的管理,对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剩余物资的管理,对需处置的剩余物资,应当明确处置权限,并将处置收入需处置的剩余物资,应当明确处置权限,并将处置收入及时入账。

      及时入账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制竣工决算 各单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竣工决算进行审各单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竣工决算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决算依据是否完备,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核,重点审查决算依据是否完备,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竣工清理是否完成,决算编制是否正确全,竣工清理是否完成,决算编制是否正确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及时组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及时组织竣工决算审计织竣工决算审计 未实施竣工决算审计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得办理未实施竣工决算审计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因生产经营急需组织竣工验收的,应同竣工验收手续因生产经营急需组织竣工验收的,应同时组织竣工决算审计时组织竣工决算审计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确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各单位应当对竣工验收进行审核,重点审查验收人各单位应当对竣工验收进行审核,重点审查验收人员、验收范围、验收依据、验收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员、验收范围、验收依据、验收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可聘请专业人士或中介机构帮助企业验收。

      关规定,并可聘请专业人士或中介机构帮助企业验收 第二十六条、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当及时编制财产清第二十六条、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当及时编制财产清查,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加强对资产的管理查,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加强对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后评估制度,对完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后评估制度,对完工工程项目的经济性与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工工程项目的经济性与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预期经济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并作为绩效考核和责出的预期经济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并作为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的基本依据任追究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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