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韶山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文件8.doc
57页韶山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招 标 编 号:HNZK-12319招 标 人:韶 山 市 总 工 会招标代理机构:湖 南 中 科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二 O 一二年八月韶山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第 1 页 共 55 页目 录卷 首 投标邀请……………………………………………………………2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第一章 投标须知……………………………………………………………5第二章 合同条件……………………………………………………………16第二卷 评标办法第三章 评标办法……………………………………………………………28第三卷 技术文件第四章 图纸…………………………………………………………………39第五章 技术规范……………………………………………………………39第四卷 投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函部……………………………………………………………40第七章 技术标部分…………………………………………………………47第八章 商务标部分…………………………………………………………48韶山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第 2 页 共 55 页卷首 投标邀请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韶山市总工会的委托,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对其韶山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现正式邀请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HNZK-123192.项目名称:韶山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3.招标工期:240 日历天4.招标文件:在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5.招标资料:在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须在 2012 年 8 月 23 日 17:30 之前缴纳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 700 元至招标代理公司,逾期视为无效投标以招标代理公司收据为凭证,收据注明项目名称,但不得要求注明投标人的其他信息6.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9 月 7 日上午 9:30 整 (北京时间)7.投标地点: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韶山市建设局五楼)8.开标时间:2012 年 9 月 7 日上午 9:30 整 (北京时间)9.开标地点: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韶山市建设局五楼)10.联系方式招标人:韶山市总工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韶山市行政中心四区四楼 地 址:长沙市劳动中路 58 号京电大厦 8 楼联系人:易志红 联系人:罗 洲 肖海燕电 话:13087323868 电 话:0731- 85780866传 真:0731-84439000电子邮箱:356233404@.com韶山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第 3 页 共 55 页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 内容规定1 1工程综合说明项目名称:韶山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韶山市韶山乡花园村张家组招标工期:240 日历天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80 号令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招标范围: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内和室外装饰工程(二次装修除外) 、附属工程等(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2 合同名称:《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HNJS-2008)3 2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支持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4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 号文件要求,(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并无在建工程 5 11.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 90 天(日历日) 内保持有效6 12.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元) ,采取银行转帐方式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分别由相应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9 月 6 日 17:00,以到账为准,开标时验证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往来款收据原件(投标人凭能证明基本存款帐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开具往来款收据。
收款单位: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湘潭韶山支行 帐 号:882903120000016617 13.1招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 2012 年 8 月 27 日上午 9:00 前发电子邮件至356233404@.com 邮箱投标人不得署名招标人将 2012 年 8 月 29 日上午12:00 前网上统一答复8 14.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部分(明标):一式叁份,一“正”两“副” , (单独装订,按规定单独封装) ;技术标部分(明标):技术标一式叁份,不分正副本(单独装订,按规定单独封装) ;商务标部分:一式叁份,一“正”两“副” (单独装订,按规定单独封装,其中副本可以不需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并附商务标部分电子文本一份9招标资料:资格审查公告(文件) 、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由投标人在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投标人须在 2012 年 8 月 23 日 17:00 之前缴纳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韶山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第 4 页 共 55 页售价 700 元至招标代理公司,逾期视为无效投标。
以招标代理公司收据为凭证,收据注明项目名称,但不得要求注明投标人的其他信息10 15.3 投标文件递交至: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 址: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韶山市建设局五楼)11 16.1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9 月 7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2 18.1开标时间:开标前资格审查时间:2012 年 9 月 7 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入围投标人的开标时间:2012 年 9 月 7 日下午另行通知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2012 年 9 月 7 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地 点: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13 20.3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0]318 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 I) ,具体见第二卷评标办法标底类型:招标人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以上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 (在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万元14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按总造价的 10%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批次在竣工验收合格前全部无息退还15工程款支付方式:按经业主审定后的形象进度的 40%支付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 50%的工程款,余额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内付清,余额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内未付清的部分,按国有商业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计息,5%质保金除外。
韶山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第 5 页 共 55 页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总则1. 工程说明1.1 工程概况韶山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已经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韶发改发[2011]34 号和韶发改招[2012]19 号文件批准建设,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 韶山市韶山乡花园村张家组本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投标人依据设计图纸内容进行投标1.2 工程综合说明1.2.1 项目名称:韶山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1.2.2 建设地点:韶山市韶山乡花园村张家组1.2.3 工程规模:一栋四层框架结构的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7900m2,本次招标约 2300 万元 1.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80 号令1.2.7 质量要求:合格1.2.8 工 期:240 天1.2.9 性 质:新建1.2.11 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 2012 年 9 月 18 日开工,2013 年 5 月 17 日竣工。
1.2.12 招标范围: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内和室外装饰工程(二次装修除外) 、附属工程等(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2.13 投标人责任1.2.13.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2.13.2 投标人应当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不得以任何非法方式谋求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投标,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不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1.2.13.3 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得使用挂靠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2.13.4 中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与中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并不得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或肢解分包给他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对擅自更换和撤离韶山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第 6 页 共 55 页的,按骗取中标处理,其中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的必须符合湘建建(2010)109 号文件规定并征得监理和建设单位同意变更后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备案1.3 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1.4 工程招标条件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七部委发布 30 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已到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支持及自筹,资金已经落实3. 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3.1 为达到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人”)资质等至少须满足:3.1.1 投标人必须是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3.1.2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1.3 投标人须派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