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编)锅炉房岗位职责与管理制度——内容.docx
10页目 录一、锅炉房部门职责及各岗位职责(一)、锅炉房部门职责(二)、岗位职责1. 锅炉班长岗位2. 司炉工岗位3. 水质化验员二、锅炉房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一)、锅炉房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二)、锅炉房交接班制度(三)、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四)、锅炉房定期检查、检修制度(五)、锅炉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六)、锅炉房维护、保养、清洁卫生制度(七)、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八)、锅炉房事故报告制度(九)、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十)、司炉工岗位操作规程(十一)、水质化验岗位操作规程1 / 10一、锅炉房部门职责及各岗位职责(一)、锅炉房部门职责1. 负责向生产车间连续、稳定的供应生产所需的蒸汽2. 负责向生活区、办公区连续、稳定的供应暖气3. 负责组织协调各锅炉的运行,满足公司用汽、采暖的需要4. 负责完成锅炉设备的正确使用、维护与保养5. 负责配合实施锅炉设备的年审工作6. 当锅炉设备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生产车间,安排处理措施及预防准备7. 当供暖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设备故障时,应提前通知或立即通知后勤部门,安排保障处理措施8. 负责完成质量体系文件的实施和监控工作二)、岗位职责1. 锅炉班长岗位1.1 直接上级: 综合办公室1.2 直接下级: 司炉工、水质化验员1.3 职责1.3.1 负责锅炉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及保养工作。
1.3.2 负责组织司炉工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1.3.3 负责根据全厂用汽情况,组织协调各锅炉的运行,满足用汽需要1.3.4 负责检查锅炉设备的运行情况,抽查锅炉运行和巡回检查记录1.3.5 负责组织完成设备维修、检修、保养工作1.3.6 负责做好交接班工作,及时向领导反映锅炉运行中的问题1.3.7 负责统计本班煤 、汽、水、电的消耗(产出)量,努力降低单耗,并统计每月锅炉开机工时1.4 权限1.4.1 有权调配、安排锅炉房内部人员的工作1.4.2 有权上报设备更换计划报告1.5 相互关系1.5.1 服从上级的直接领导,及时上报部门设备运行情况1.5.2 监督、管理司炉工及水质化验员的日常工作2. 司炉工岗位2.1 直接上级: 锅炉班长2.2 直接下级: /2.3 职责2 / 102.3.1 负责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的运行, 满足全厂用汽需要2.3.2 负责锅炉设备的定期巡回检查,并及时准确的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2.3.3 负责及时上报、处理锅炉设备事故,并做好相关记录2.3.4 负责锅炉设备的维护与保养2.3.5 负责消除锅炉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
2.3.6 负责锅炉设备、设施的卫生清洁工作2.4 权限2.4.1 有权上报设备运行过程中不能满足生产或生活所需的设备的更换或整改建议2.5 相互关系2.5.1 服从司炉班长的直接领导,及时上报锅炉运行情况2.5.2 与其他员工相互协调工作3. 水质化验员3.1 直接上级: 锅炉班长3.2 直接下级: /3.3 职责3.3.1 负责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连续稳定的向锅炉供应合格软水3.3.2 负责定期检测锅炉水质情况,并及时、准确填写锅炉用水检测记录3.3.3 负责水质检测设备及设施的卫生清洁工作3.4 权限3.4.1 有权督促司炉工排除锅炉污水3.5 相互关系3.5.1 服从锅炉班长的直接领导,及时水质化验情况3.5.2 与本部门其他员工相互协调工作3 / 10二、锅炉房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一)、锅炉房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1. 熟悉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天津市有关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的条例、规程、办法、标准和通知,并做到具体组织实施2. 具有相应的锅炉使用管理能力和锅炉安全技术知识3. 主持制定、修订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并组织司炉工、水质化验等操作人员对规章制度的学习和测验,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 及时传达并贯彻市、区县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锅炉安全管理工作文件5. 负责组织对司炉工、水质化验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6. 制定或参加制定锅炉定期检查、检修计划、按期办理锅炉定期检验合格证手续7. 对锅炉设备发生的重大问题(如事故、隐患、违章指挥)等除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外二)、锅炉房交接班制度1. 目的确保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2. 适用范围适用于锅炉房岗位工作的交接3. 要求3.1 当锅炉运行正常,设备、场地清洁,工具齐全,运行及交接班记录填写完毕后,方可交接班3.2 接班人员应提前 10 分钟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 在听取交班人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介绍后,全面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冲洗水位表,核实交班记录3.3 接班人检查、核实无误,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交接人员方可离开锅炉房3.4 交班时如遇事故,应将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3.5 接班人应协助处理事故3.6 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锅炉房3.7 不准将锅炉交给接班前饮酒或无证人员三)、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1. 目的定期巡检锅炉设备,及时预防或排除锅炉设备故障确保锅炉设备保持正常运转4 / 10状态。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锅炉设备的巡检、监督、管理3. 工作内容3.1 当班人员每小时至少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记录3.2. 巡回检查的内容:3.2.1 水位、汽压、汽温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露现象3.2.2 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炉内燃烧状态良好,无漏水、漏汽声3.2.3 管道、阀门无泄漏,阀门开关灵活3.2.4 水电泵、钠离子交换器、除氧交换器、除铁交换器运行正常,软水箱、除氧水箱,水位 6080%3.2.5 燃烧器运行正常,高位日用油箱、贮油罐油位正常3.2.6 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畅通3.2.7 巡回检查路线:三大安全附件 - 燃烧器- 本体- 汽包- 上水电泵 - 交换器- 水箱- 高位油箱 - 油罐及上油泵四)、锅炉房定期检查、检修制度1. 目的锅炉定期检修是指按计划停炉,进行局部性、预防性或全面恢复性的检修因零部件的磨损、变形,严密性的降低、材料使用期限的缩短、传热面的磨损、结垢、结渣、腐蚀等原因而影响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降低设备使用寿命确保延长锅炉 设备的使用寿命,因此必须有计划的对锅炉进行预防性和恢复性的检修。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锅炉设备的检查、检修3. 检查、检修3.1 锅炉定期检修时间安排:锅炉定期检修时间是指一台锅炉前后两次检修之间间隔的时间锅炉检修时间 间隔应根据本单位对锅炉平时维护保养,检修工艺质量等具体情况确定局部性和 预防性的小修,一般 4-6 个月进行一次按照预定计划对锅炉进行全面恢复性的大检修,一般 1-1.5 年进行一次3.2 检修项目的制订:定期检修计划,由锅炉管理部门配合检修部门及运行人员共同制订检修计划应分别列出检修项目(包括锅炉本体,安全阀,水位表,阀门,管道,燃烧设备, 附属设备,泵类,各种传动设备和电器,热工仪表,自动装置等)及进度3.3 检修后的验收:5 / 103.3.1 为了保证检修质量,必须做好质量检验和验收工作3.3.2 参加各项目的检修人员,应按有关标准先自行对照检查,合格后,方可申请验收,为了明确责任应执行谁修谁保责任制3.3.3 根据检验项目的重要性和工艺要求,分别确定由司炉班长,专业技术人员,检修负责人验收3.3.4 检修项目完成后,应在检修总负责人主持下,根据检修规程有关标准、规定和技术要求分别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分步试运验收3.3.5 锅炉的整体试运行应在厂技术总负责人主持下进行。
3.3.6 全部检修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分别办理验收和交接手续3.3.7 锅炉投入运行一段时间后,检修负责人要定期进行现场检查,详细询问和了解检修后的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司炉操作人员应随时注意检修后的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运行记录和检查记录五)、锅炉安全运行操作规程1. 目的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转2. 适用范围适用于司炉工的安全管理操作3. 工作内容3.1 锅炉升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3.1.1 锅炉在升火前,首先应检查锅炉水位3.1.2 检查安全附件和联锁保护装置,如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高低水位警报器,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蒸汽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3.1.3 检查各种不同用途阀门应处位置3.1.4 熟悉各种辅助设备的开启顺序及要求3.1.5 对回转设备进行盘车和试运转3.1.6 掌握对电机,轴承温升的要求3.1.7 水处理设备是否具备升火要求3.2 锅炉的点火、运行3.2.1 燃烧器再点火前先吹扫,吹扫时间不少于 20 秒3.2.2 当锅炉压力小于设定的低压力时,启动燃烧器大、小火3.2.3 当锅炉内压力达到压力中间值时,关闭大火,小火状态保持不变3.2.4 当锅炉内压力达到设定的高压力时,关闭燃烧器小火。
3.3 锅炉的升压3.3.1 锅炉的升压速度不能太急促, 应按照一定的要求, 在不同的压力下进行有关的操作和检查工作3.3.2 当汽压升到 0.05-0.1 时, 应关闭放空阀 , 按照正常操作步骤冲洗水位表6 / 103.3.3 当汽压上升到 0.1-0.15 时, 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3.3.4 当汽压上升到 0.2 时, 应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3.3.5 当汽压上升到 0.2-0.39 时,应试用给水设备及排污设备3.3.6 当汽压上升到工作压力 2/3 时,应进行暖管工作3.4 锅炉的通汽3.4.1 自冷炉开始时即将主汽阀开启,使锅炉和管道同时升压3.4.2 在锅炉升压时,将主汽阀及其旁路阀关闭,直到接近工作压力时,再开启旁路阀进行暖管3.4.3 通汽后应检查疏水阀,旁通阀,及其他各种阀门开闭状态是否正确3.4.4 由于通汽造成气压下降,应及时调整燃烧3.4.5 在观察给水设备运行状态的同时监视水位,使其保持正常3.4.6 再次检查联锁装置等控制仪表3.5 锅炉的运行3.5.1 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3.5.2 安全阀每周进行一次手动排汽,每月进行一次自动排汽3.5.3 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保护装置应每周进行一次自动报警,联锁试验。
3.5.4 锅炉定期排污、连续排污应根据水质化验结果调整,但定期排污每班至少一次,排污时一人操作,一人监视水位六)、锅炉房维护、保养、清洁卫生制度1. 目的定期进行锅炉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确保锅炉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使用状态常保持正常2. 适用范围适用于锅炉房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清洁卫生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