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一、二级).doc
18页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一、二级评价参照)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14年 1月目 录1总论 31.1 编制依据 31.1.1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技术规范及技术导则 31.1.2工作技术资料及文件 31.2 地下水环境功能 31.3 评价执行标准及保护目标 31.3.1 评价执行标准 31.3.2 保护目标 31.4 地下水评价等级 31.4.1 评价工作定级 31.4.2 评价范围 51.4.2.1 Ⅰ类建设项目 51.4.2.2 Ⅱ类建设项目 51.4.2.3 Ⅲ类建设项目 52拟建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63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73.1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内容 73.1.1水文地质条件调查 73.1. 2 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 73.1.3地下水污染源调查 83.1.4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 83.1.5 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 83.2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 93.2.1污染源整理与分析 93.2.2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 113.2.3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分析 124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34.1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134.1.1预测范围 134.1.2预测时段 134.1.3预测因子 134.1.4预测方法 144.1.5预测模型概化 144.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44.2.1评价范围 144.2.2评价方法 145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165.1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对策 165.2环境管理对策 176 评价结论与建议 181总论1.1 编制依据1.1.1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技术导则(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12 月 26 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4)《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2001);(5)《地下水水质标准》(GB/T 14848-93);(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8)《水利水电工程注水试验规程》(SL345-2007)。
列出其它与项目相关的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技术规范1.1.2工作技术资料及文件列出项目所需的技术资料及相关文件1.2 地下水环境功能 明确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环境功能1.3 评价执行标准及保护目标1.3.1评价执行标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主要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编制,评价执行标准根据当地地下水环境功能原则上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相应标准 1.3.2 保护目标 列出地下水饮用水源、泉域等重点保护目标1.4 地下水评价等级1.4.1评价工作定级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确定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见表1.4-1、表1.4-2表 1.4-1 I 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分析评价级别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建设项目水质复杂程度一级弱-强易-不易敏 感大-小复杂-简单弱易较敏感大-小复杂-简单不敏感大复杂-简单中复杂-中等小复杂中较敏感大-中复杂-简单小复杂-中等不敏感大中复杂不易较敏感大复杂-中等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建设项目水质复杂程度中复杂易 较敏感大复杂-简单中复杂-中等小复杂不敏感大复杂中 较敏感大复杂-中等中复杂易较敏感大复杂二级除了一级和三级以外的其它组合表 1.4-2 Ⅱ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评价等级建设项目供水(或排水、注水)规模建设项目引起的地下水水位变化区域范围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大小一级 小-大 小-大 敏感 弱-强中等 中等 较敏感 强 大 较敏感 中等-强大 大 较敏感 弱-强 不敏感 强 中 较敏感 中等-强 小 较敏感强二级 除了一级和三级以外的其它组合1.4.2评价范围1.4.2.1Ⅰ类建设项目(1)Ⅰ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范围可参考表 1.4-3确定。
此调查评价范围应包括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区域,必要时还应扩展至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表 1.4-3 Ⅰ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参考表评价等级调查评价范围(km2)备注一级≥50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流速较 大的地区,调查评价范围可取较大值, 否则可取较小值二级 20~50三级≤20(2)当Ⅰ类建设项目位于基岩地区时,一级评价以同一地下水文地质单元为调查评价范围,二级评价原则上以同一地下水水文地质单元或地下水块段为调查评价范围1.4.2.2 Ⅱ类建设项目 Ⅱ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范围应包括建设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的地下水水位变化的影响区域,其中应特别关注相关的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区域,必要时应扩展至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以及可能与建设项目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存在直接补排关系的区域1.4.2.3 Ⅲ类建设项目Ⅲ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范围应同时包括1.4.2.2和1.4.2.3所确定的范围2 拟建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详细论述与地下水环境影响相关的内容,重点分析给出污染源情况、排放状况和地下水污染途径等,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3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论述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状况,重点说明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及区域污染源状况说明地下水环境监测的范围,监测井点分布和取样深度、监测时段及监测频次,评价地下水超达标情况,分析超标原因3.1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内容 3.1.1水文地质条件调查 水文地质条件调查的主要容包括:(1)气象、水文、土壤和植被状况2)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貌特征与矿产资源3)包气带岩性、结构、厚度 (4)含水层的岩性组成、厚度、渗透系数和富水程度;隔水层的岩性组成、厚度、渗透系数5)地下水类型、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6)地下水水位、水质、水量、水温 (7)泉的成因类型,出露位置、形成条件及泉水流量、水质、水温,开发利用情况 (8)集中供水水源地和水源井的分布情况(包括开采层的成井的密度、水井结构、深度以及开采历史)9)地下水现状监测井的深度、结构以及成井历史、使用功能10)地下水背景值(或地下水污染对照值) 3.1. 2 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 (1)原生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包括天然劣质水分布状况,以及由此引发的地方性疾病等环境问题2)地下水开采过程中水质、水量、水位的变化情况,以及引起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3)与地下水有关的其它人类活动情况调查,如保护区划分情况等3.1.3地下水污染源调查地下水污染源主要包括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 调查重点主要包括废水排放口、渗坑、渗井、污水池、排污渠、污灌区、已被污染的河流、湖泊、水库和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等不同类型污染源调查要点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要求完成地下水污染源调查因子应根据拟建项目的污染特征选定3.1.4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对于 I 类建设项目应同时监测地下水水位、水质对于 II 类建设项目应监测地下水水位,涉及可能造成土壤盐渍化的 II 类建设项目,也应监测相应的地下水水质指标一) 监测井点布设一级评价项目目的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 7 个点/层评价区面积大于 100km2时,每增加 15km2 水质监测点应至少增加 1 个点/层一般要求建设项目场地上游和两侧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各不得少于 1 个点/层,建设项目场地及其下游影响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不得少于 3 个点/层二级评价项目目的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 5 个点/层评价区面积大于 100km2时,每增加 20km2 水质监测点应至少增加 1 个点/层。
二)监测频率a)评价等级为一级的建设项目,应在评价期内至少分别对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平、 丰水期的地下水水位、水质各监测一次b)评价等级为二级的建设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若有近 3 年内不少于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丰水期监测资料,应在评价期内进行至少一次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对于改、扩建项目,若掌握现有工程建成后近 3 年内不少于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丰水期观测资料,也应在评价期内进行至少一次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若已有的监测资料不能满足本条要求,应在评价期内分别对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丰水期的地下水水位、水质各监测一次3.1.5 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1)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是在充分收集已有相关资料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针对某些需要进一步查明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和为获取预测评价中必要的水文地质参 数而进行的工作2)除一级评价应进行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外,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复杂而又缺少资料的地区,二级评价也应在区域水文地质调查的基础上对评价区进行必要的水文地质勘察3)环境水文地质勘察可采用钻探、物探和水土化学分析以及室内外测试、试验等手段,具体参见相关标准与规范4)环境水文地质试验项目通常有抽水试验、注水试验、渗水试验、浸溶试验、土柱淋 滤试验、弥散试验、流速试验(连通试验)、地下水含水层储能试验等。
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可根据评价等级及资料占有程度等实际情况选用5)进行环境水文地质勘察时,除采用常规方法外,可配合地球物理方法进行勘察3.2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3.2.1污染源整理与分析(一) 按评价中所确定的地下水质量标准对污染源进行等标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