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流程图.docx
4页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流程图▼申报材料:(一)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 负贵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贵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 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五)代 理记账业务范围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监督检査:执行《市 财政局关于规范权力 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 法》责任追究和投诉举报 途径方式:执行《市 财政局关于违反规范 权力运行制度贵任追 究办法》投诉举报到 鸡西市财政局纪检监 察室,: 0467-2356607承办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 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 予以受理承办人审查并起草审 批意见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 经局长审批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 日▼会计管理局局长审核同意*分管副局长签批▼补充材料,重新申报自做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 账许可证书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说明—、责任单位和承办岗位责任单位:鸡西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局。
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会计局局长、分管局长二、 设定依据(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二) 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三) 《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2002年10月18日黑龙 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四)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 法的通知》(黑财会{2005} 3号)三、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四、 行使权力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许可:(一) 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二)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 术职务资格;(三)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四) 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五、 申报材料申请单位或个人应提交以下材料:(一) 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二) 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 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 材料;(三)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四) 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五) 代理记账业务范围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六)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六、 审批程序承办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 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 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或个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 国家有关法规要求的,出具书面不予受理的通知书,并注明不 予受理的理由承办人审查并起草审批意见,经科长审核同意 后报分管副局长签批分管副局长无法签批,由局长指定其他 局领导签批;局长无法指定,由常务副局长指定其他局领导签 批分管局长签批同意后授予申请人会计代理记账许可七、 审批时限会计代理记账许可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经局长批准 可延长10个工作日自做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 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八、 监督制约执行《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九、 责任追究和投诉举报途径方式执行《市财政局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 法》投诉举报到鸡西市财政局纪检监察室,: 0467-2356607附件: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