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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消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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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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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以安置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概括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概括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其次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以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抚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抚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确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供给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才能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根基上增加10%核定的各抚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抚养亲属的概括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概括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进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河北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第十四条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理由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理由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延迟阅读:河北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再次提高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抚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抚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举行调整 此次调整的范围是:12月31日前享受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工亡职工抚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的抚养亲属 《通知》规定,全省符合规定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将按一级伤残180元、二级伤残170元、三级伤残160元、四级伤残150元的标准增加伤残津贴;用人单位难以安置工作的五、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也应分别按五级不低于140元、六级不低于120元的标准,为其增加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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