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林地承包合同61范文.docx
26页2023林地承包合同关于林地承包合同范文六篇 现今许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加,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开展中一个特别重要的因素信任许多挚友都对拟合同感到特别苦恼吧,下面是办公室王秘书为大家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6篇,欢送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爱 林地承包合同 篇1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负责人: 身份证号: 居处: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居处: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动农夫增收致富,实现地方经济和企业共同开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下,乙方确定以可里村委会为核心区域投资开发集低产林改造、种养殖经营、生态农业及生态旅游等于一体的森林资源综合开发项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同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那么,经协商,甲方自愿将其集体山林、已分到各农户山林〔商品林〕联合整体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林地 〔宗地一〕:甲方将承包经营的林地转让给乙方,坐落: 勤丰 〔镇〕 可里 村委会 组,名称〔小地名〕: ,面积________亩,林权证号: ,宗地编号: 。
宗地四至 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山林转让期限:60年,自 年 月 日至________年 月 日 三、山林转让费及付款方式: 山林转让期60 年,转让费260元/亩,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10日内按甲方实际转让亩数一次性付清甲方的全部林地转让费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转让后,林地全部权不变乙方享有受让林地运用权、林木全部权和运用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楚,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后发生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二〕办理林权证相关费用由乙方担当,甲方帮助办理 〔三〕在乙方开发项目启动时,甲方享有劳务输出优先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用工可以优先考虑支配甲方的劳力;但甲方要教化管理好村民,做好村民的协调工作,维护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正值的权益,要负责乙方用水、用电、通讯和交通等项目建设的相关协调工作。
但乙方不能占用甲方现有的水和设施取用水,乙方依据项目规划逐年开发,在开发过程中,依据公司经营状况应主动支持当地公益事业和地方经济开展 〔四〕在本合同约定的山林转让期间,乙方有权行使对山林的占有、运用、收益、处置、抵押林地及相关开发项目,但要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足额交纳山林转让费 〔五〕在山林转让期内,乙方允许甲方在转让山林区域内合理放牧,但甲方的放牧等不得对造成对乙方山林的毁坏,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六〕在转让期内,凡属于国家政策规定补给甲方林地的款项归甲方全部,乙方争取到的项目实惠政策和扶持资金归乙方全部;假设因乙方项目建设需征占用林地,甲方必需协调和支持,并帮助乙方办理征占用的相关手续;乙方投资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上附着物及其他涉及项目开发中的补偿、补助属乙方全部 〔七〕甲方村民除每年度护林防火期限外,可适量在双方指定的期间、区域进行自用烧柴砍伐〔间砍〕,房屋修补所用木材,但不准进行商品性采伐和销售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的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乙方允许甲方村民采摘乙方受让林地范围内的野生菌,但因乙方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确定的区域除外 〔八〕甲方可以在原有墓地进行民间安葬活动,但不允许在乙方开发区内进行安葬活动 〔九〕如乙方开发需修道路,由乙方投资,所占用土地由甲方无偿供给。
〔十〕在合同约定的山林转让期间,乙方有权行使对山林的经营管理和开发利用 〔十一〕乙方享有山林自主经营权,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自主经营管理、自主开发山林,自主开展项目建设和营运的各项活动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开展项目建设,开发山林中不得损害村民利益 〔十二〕转让期间,、甲方有责任对山林进行管护及森林防火工作,项目建设由乙方自主投资,享有因此带来的全部利益,并担当相应法律性、政策性和经济性风险 〔十三〕转让期间,乙方在山林及山林地上投资形成的资产全部权归乙方在转让期间由于较大冲突和纠纷造成合同提前终止的,属于乙方缘由造成的,乙方不再享有完全的资产处置权;由于甲方缘由造成的,甲方按市场价格补偿乙方;由于国家及第三方缘由造成的,乙方享有受偿权 〔十四〕转让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山林转让续期的优先权山林续期的价格、范围等由双方另行协商假设不能续期,乙方要将已开发利用的山林地〔已征土地除外〕完成更新改造后归还甲方 〔十五〕为了实现林地的统一开发,甲方剩余的山林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乙方开发须要征占这局部山林地时,甲方应予以支持,详细条件双方另行商定 在林地承包后,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大面积采伐等〕。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1.合同签订后,甲方不转让此山林给乙方,由甲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两倍赔偿乙方 2.甲方在乙方项目建设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 1.乙方不受让本合同约定的山林,所交转让费不退,全部归甲方全部 2.乙方在项目建设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担当 六、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林地转让的凭证,与林权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受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的影响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报政府机关批准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样,提请楚雄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所在村委会、镇林业站、镇政府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于林地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经全体代表及两委班探讨确定,对外公开招标承包,坟坨村袁志成以最高标的中标,经双方协商规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年限:70年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金额:承包费用共计叁万伍仟元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 东至道,西至南刁山界,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其次片 东至小道,西至康各庄边界和村责任田,南至 村责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对承包的山场由经营、运用权,允许乙方依法开发和利用林地资源,乙方对原有的或新植树木进行抚育间代或更新采伐时,必需报林业主管部门取得合法手续,并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对承包的林地内的林木由全部权和运用权乙方在承包后依法修建的各种设施,合同期满后,由乙方与北刁村委会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超出原松林覆盖率以外的其它树种,由乙方自行处理承包期满后,乙方接着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有经营自主权、继承权和转让权,但必需与北刁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七、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用,乙方无偿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签字后,望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要赔偿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此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合同管理部门一份,林业局一份,抚宁县公证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林地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湖南省 市 镇〔乡〕 村委会 组〔自然村〕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开发利用森林土地资源,应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促进油茶产业的开展,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合同法?、?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方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林地承包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面积 甲方同意将辖内具有稳定权属的林地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营造油茶林林地总面积为 亩,其中扣除非宜林地 %〔详细林地小班面积、四至界线以县林业主管部门用l/10000地形图勾绘确定红线界图为准,详见附件一〕 二、承包林地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林地承包经营期为 伍拾 年,即从xx年 月 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价款及其支付方法和时间 1、乙方支付土地承包费第一年至 年 元/亩xx年〔人民币〕,第 年至 年调整为 元/亩xx年,第 年至 年调整为 元/亩xx年,承包费每年交纳一次,于当年12月底前一次性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专户或支付现金,不得逾期 2、甲方在收到承包费时,应开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合法有效收款凭证给乙方除收取上述费用之外,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恳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承包林地的移交方式和时间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当刚好处理该林地上的树木、竹木及其他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附着物自本合同生效后的第 15天起,无论甲方是否作出移交,均视为该林地已移交给乙方,乙方有权进驻该林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权无偿在该林地范围内开修林道及其经营须要的其他林业设施,并拥有其合法权,其所需投资由乙方自行解决。
2、该地块一经移交给乙方接管,乙方即有权依法处理该地块遗留的树木、竹林及其它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附着物,甲方无权提出异议,并不得据此恳求乙方补偿 五、承包林地的权属及投资收益确实定 l、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林地上拥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有权解除来自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不法干预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承包范围内从事不利于乙方生产经营的活动,包括砍伐林木、开荒垦地、放牧、采石采矿、构筑固定设施等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林地上的投资及收益全部归乙方全部,并受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2、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承包地必需具有稳定的权属,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与当地政府部门、其他单位和组织及村民协调关系,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创立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如在承包经营期间内发生权属纠纷的,由甲方负责调处;如因权属纠纷对乙方造成损失,那么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3、发包林地内原有放牧山、薪柴山、风水山、坟墓地和不能造林的石头山及山体坡面极为陡峭等地段,不能作为应付地租的地块 4、林地内原有林道和其他林业设施〔包括防火林带、林区马路〕无条件保存,无偿供给乙方运用 5、除财政生态公益林基金补贴3.5元/亩·年归甲方全部并由甲方单方面申请外,其它因乙方承包造林相关项目而申请获得国家、省、市、县〔市〕、乡〔镇〕各级各项扶持、补助、嘉奖等方面的资金、物资均归乙方运用和全部,在办理手续过程中甲方应主动予以协作。
甲方不得单方面以乙方承包造林相关项目申报各项扶持、补助、嘉奖等,即使申报所得,也应全数归乙方全部 六、承包林地的流转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依照本合同而取得的该林地承包权,在不变更林地用途和经营方式的前提下,可自主确定实行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