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审批.doc
12页公司所得税税收优惠审批、备案项目涉税解决为做好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贯彻公司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有关公司所得税审批事项若干问题的告知》(所便函[]1号)、《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公司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告知》(国税发[]111号)的有关规定,为便于操作,现将工作流程和有关内容阐明如下:一、审批、备案项目明细一)、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批类(一)公司综合运用资源,生产附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获得的收入(二)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三)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本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四)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五)创业投资公司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六)公司购买用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投资抵免的税额二)、 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类(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顿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三)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四)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公司税率优惠三)过渡期税收优惠(未特别阐明的按备案类文书解决)(一)、软件产业、集成电路产业 (二)、二免三减(三)、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此项需走审批文书,在系统中流转)(四)、优惠税率二、工作流程1、审批类:【文书受理岗】→【文书登记】→【文书受理】→【减免退税类】→【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选择相应减免税类别,在系统中审批流转,由局领导终审后答复纳税人。
2、备案类:管理员审核→【税源管理岗】→【公司所得税减免备案表】领导不需审批)3、过渡期税收优惠,开始享有的二免三减公司,管理员核算后按备案类文书录入解决,并将已经录入的名单清册邮件或在FTP中放置,所得税管理岗在【公司所得税过渡期税收优惠】中维护4、过渡期税收优惠,前已经开始享有的二免三减公司,需管理员确认公司未在3月16日之后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如已经变更需要管理员和税务登记窗岗传递业务联系单,将公司的工商登记日期统一修正到103月1日未做日期修正的,【公司所得税过渡期税收优惠】中不能维护5、国产设备投资抵免,需在系统中作审批文书解决,在系统中流转需要公司先做好汇算清缴,确认当年度可以抵免的额度,再按该额度数做审批解决6、优惠税率由管理员确承认以享有,并将名单按上述方式传递,由所得税管理岗在【公司所得税过渡期税收优惠】中维护7、各税收优惠项目审批、备案后,管理员应在台帐中登记,在汇算清缴结束时报所得税管理岗汇总三、内容及报送资料阐明1、分类项下对税收优惠内容已作简要阐明,以供审核对照 2、分类项下相应报送资料已列明,为以便操作,相应报送资料做了补充 3、报送资料中证件规定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和其她资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注明“所列资料与原件相符”或“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等字样并加盖公司公章。
四、审批类分类阐明一)、公司综合运用资源所得公司综合运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获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公司以《资源综合运用公司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重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严禁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原则的产品获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运用公司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原则公司同步从事其她项目而获得的非资源综合运用收入,应与资源综合运用收入分开核算,没有分开核算的,不得享有优惠政策附报资料:1、税务登记(副本);2、营业执照(副本);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4、书面申请;5、公司所得税减免申请表;6、纳税人证明符合减免税政策的有关证明资料(如:资源综合运用认定证明、在生产过程中耗用材料及其物料阐明等)二)、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一)公司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公司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哺育和种植; 5.牲口、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公司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公司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她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公司从事国家限制和严禁发展的项目,不得享有公司所得税优惠既从事减半项目的种植、养殖,又对该产品进行初加工后销售的公司,规定分开核算,种植、养殖部分享有减半征收优惠,初加工享有免税优惠不能分开核算的,只能所有按照减半征收附报资料:1、税务登记(副本);2、营业执照(副本);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4、书面申请;5、公司所得税减免申请表;6、项目所得核算状况声明;7、纳税人证明符合减免税政策的有关证明资料(如:种植经营场地证明、林业产权证或有关经营证明; “远洋渔业公司资格证书”、“远洋捕捞许可证”等)三)、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本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本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本设施项目公司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116号)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都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公司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本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获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公司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公司所得税。
公司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有本条规定的公司所得税优惠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公共基本设施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获得的第一笔收入 公司同步从事不在《目录》范畴内的项目获得的所得,应与享有优惠的公共基本设施项目所得分开核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没有分开核算的,不得享有上述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附报资料:1、税务登记(副本);2、营业执照(副本);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4、书面申请;5、公司所得税减免申请表;6、项目所得核算状况声明;7、纳税人证明符合减免税政策的有关证明资料(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文献;获得第一笔收入的有关证明资料,如收款证明、发票存根联等)四)、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涉及公共污水解决、公共垃圾解决、沼气综合开发运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公司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获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公司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公司所得税以上二项按规定享有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有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反复享有减免税优惠。
附报资料:1、税务登记(副本);2、营业执照(副本);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4、书面申请;5、公司所得税减免申请表;6、项目所得核算状况声明;7、纳税人证明符合减免税政策的有关证明资料五)、创业投资公司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创业投资公司采用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公司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局限性抵扣的,可以在后来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创业投资公司应符合下列条件:《有关增进创业投资公司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告知》(财税[]31号) (一)经营范畴符合《创业投资公司管理暂行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9号令)规定,且工商登记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性创业投资公司在11月15日《措施》发布前完毕工商登记的,可保存原有工商登记名称,但经营范畴须符合《措施》规定 (二)遵循《措施》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毕备案程序,经备案管理部门核算,投资运作符合《措施》有关规定 (三)创业投资公司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公司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四)创业投资公司申请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时,所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公司当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经费须占本公司销售额的5%以上(含5%),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合计须占本公司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含60%)。
高新技术公司认定和管理措施,按《高新技术公司认定管理措施》附报资料:1、税务登记(副本);2、营业执照(副本);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4、书面申请;5、公司所得税减免申请表;6、项目所得核算状况声明;7、纳税人证明符合减免税政策的有关证明资料 (1)经备案管理部门核算的创业投资公司投资运作状况等证明材料; (2)中小高新技术公司投资合同的复印件及实投资金验资证明等有关材料; (3)中小高新技术公司基本状况,以及高新技术公司认定证书和高新技术项目认定证书复印件六)、公司购买用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投资抵免的税额公司购买用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公司购买并实际使用《环保专用设备公司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公司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公司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公司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局限性抵免的,可以在后来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专用设备投资额,是指购买专用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涉及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及设备运送、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当年应纳税额,是指公司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合用税率,扣除根据公司所得税法和国务院有关税收优惠规定以及税收过渡优惠规定减征、免征税额后的余额公司运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买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公司所得税的规定抵免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公司运用财政拨款购买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公司所得税应当实际购买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有公司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公司所得税税款附报资料:1、税务登记(副本);2、营业执照(副本);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4、书面申请;5、公司所得税减免申请表;6、项目所得核算状况声明;7、纳税人证明符合减免税政策的有关证明资料 (1)购买专用设备发票及清单: (2)专用设备固定资产使用卡片或专用设备固定资产明细帐; (3)专用设备使用状况声明五、备案类分类阐明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公司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本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研究开发活动的定义 研究开发活动是指公司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涉及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发明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善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的的研究开发活动。
发明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善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是指公司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获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筹划单列市)有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涉及公司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