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外工作管理制度范文1年修订.docx
7页带格式的:字体:小五带格式的:居中,边框:底埔:(单实我.自动设置.0. 75磅行宽)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涉外工作管理制度(试行)下发层级:,一级(总、分公司通用)发布时间:2021年9月22日编 码:目录制定目的2适用范围2规范事项2一、涉外工作总体要求2二、对外拜访2(一)对夕卜拜访的对象2(-)对外拜访的频率2(三)对外拜访的职级要求3(四)对外拜访的流程4(五)对外拜访的反馈4三、参加外部会议4(一)参会请示4(二)会议纪要4四、被动对外沟通5考核条款5附则6制定目的为加强总公司、分支机构及综合服务区的涉外工作管理,明确涉外工作 的对象、频率、流程和反馈机制,提高涉外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综合服务区涉外工作,包括 对外拜访、参加外部会议和被动对外沟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规范事项一、涉外工作总体要求(一)做好涉外工作事项的保密工作,不得私自将涉及到公司行为、利 益、动向的相关资料和情况以口头或资料形式告知他人;(二)与涉外对象接洽时,应言语表达清晰、思路敏捷、叙述目标准确, 对有疑问或偏差的问题应及时和外联对象进行纠正确认,确保外联工作事 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杜绝因个人工作失误导致外联工作受阻。
三)与涉外对象接洽前应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避免因资料准备 不全或未达要求导致外联工作延误、受阻四)涉外工作开始前需获得相关岗位的批复,结束后需形成会议纪要, 当天上报相关部门审批二、对外拜访(一)对外拜访的对象对外联络对象分为政府及监管部门和合作伙伴政府及监管包括各级 金融办、招商局、商务局、银保监、人民银行、工商局和税务局等;合作伙 伴包括各业务条线的银行渠道、经纪公司和企事业客户等二)对外拜访的频率总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综合服务区应定期对政府及监管部门和 合作伙伴进行拜访政府及监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一把手)需每年至少拜 访两次,主管业务的中级管理人员需每季至少拜访两次,主管业务的初级管 理人员需每月至少拜访一次业务合作伙伴的高级管理人员需每季至少拜 访一次,中级管理人员需每月至少拜访一次,初级管理人员需每周至少拜访 一次三)对外拜访的职级要求1. 政府及监管部门拜访的职级要求政府及监管部门全国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一把手)需由总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亲自拜访,政府及监管部门全国管理机构的中级管理人员需由 总公司副总经理亲自拜访,政府及监管部门全国管理机构的初级管理人员 需由总公司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亲自拜访。
政府及监管部门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一把手)需由相应分支机构总经 理、副总经理亲自拜访,政府及监管部门分支机构中级管理人员需由分支机 构副总经理亲自拜访,政府及监管部门分支机构初级管理人员需由分支机 构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亲自拜访2. 合作伙伴拜访的职级要求合作伙伴总部主要负责人(一把手)需由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亲自 拜访,政府及监管部门总部中级管理人员需由总公司副总经理亲自拜访,政 府及监管部门总部初级管理人员需由总公司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亲自拜 访合作伙伴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一把手)需由分支机构总经理、副总经 理亲自拜访,合作伙伴分支机构中级管理人员需由分支机构副总经理亲自 拜访,合作伙伴分支机构初级管理人员需由分支机构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 亲自拜访四)对外拜访的流程(一)对外拜访前,拜访人员需要通过0A提报,待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后,方可进行拜访二)各级机构负责人是对外联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三)对外拜访须由两人一同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须由总公司总经理批 准四)对外拜访需要明确拜访目标,提前制定拜访计划和洽谈提纲五)对政府及监管部门和合作伙伴进行拜访,拜访的人员需留存拜访 对象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拜访对象的姓名、单位、职务、从业背景、联系 方式、工作风格和兴趣爱好等。
五)对外拜访的反馈对外拜访结束后,拜访人需形成拜访会议纪要,必须当日通过0A报总 公司总经理审批会议纪要应全面、准确、一字不漏,包括对方人员姓名、 职务、具体洽谈内容总公司重要关注的拜访,责任人完成拜访后,应第一时间联系总公司对 应负责人预约面报如需立即请示的、未能约上面报的,要通过短信、 汇报三、参加外部会议(一)参会请示参加外部单位组织的会议,责任人应上报参会请示,包括会议主办单位、 会议主旨内容、主持人、与会的主要领导、其他参会的单位,同时确定我司 参会人员,如需发言、发表公司观点的,应一并上报相关稿件二)会议纪要参会人员当日应上报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明确会议主持人、会议内容、 其他参会单位,与会的主要领导及其发表的意见四、被动对外沟通总公司、分支机构及综合服务区接到外部机构的检查通知、谈话、询问, 需当天向总公司对口责任人汇报对于故意隐瞒不报、漏报、迟报等行为, 或者私下沟通不汇报的,对直接责任人按照《行政管理办法》给予甲类违规 行为处理被动对外沟通之前,机构需提前拟定沟通提纲,上报总公司合规中心等 相关部门,待总公司批复后,方可开展工作五、对外资料提供银保监会等政府部门因调研等事项要求我司提供资料或反馈信息时, 相关责任人应获取调研部门资料清单,并通过0A上报总公司审批。
在向银 保监会等政府部门反馈资料、回复询问时,均需获取总公司批准并按批准内 容进行反馈,不得擅自开展工作考核条款(一)涉外工作未两人同时进行的,对责任人按《行政管理办法》乙类 考核二)涉外沟通后,未当日上报沟通情况,对责任人按《行政管理办法》 乙类考核三)未及时反馈被动对外沟通的相关信息或信息错误,对责任人按 《行政管理办法》甲类考核四)参加外部会议未按本制度要求执行的,责任人按《行政管理办法》 丁类考核五)未按涉外对象接洽要求执行,导致涉外工作延误、受阻的责任人 按《行政管理办法》乙类考核,造成重大影响的责任人按《行政管理办法》 甲类执行,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六)私自将涉及到公司行为、利益、动向的涉外资料和情况外漏的, 责任人按《行政管理办法》甲类执行,如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追究 其法律责任七)未按本制度规定执行的,直接责任人按《行政管理办法》丙类考 核,直接责任人的上级责任人按《行政管理办法》丁类考核八)未获总公司批准擅自对外提供资料的,以及未获总公司批准反馈 信息的,直接责任人按《行政管理办法》甲类考核,由总公司部门负责人、 分管副总经理承担相应责任附则(一)解释权本管理制度由总公司审计中心修订和解释。
二)生效日期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审计中心 2021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