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业执照住所证明材料.docx
14页营业执照住所证明材料 第一篇:《7办理营业执照资料四住所证明》公司(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第二篇:《营业执照所需房产证明材料》1、在工商营业办理执照过程中,加盟商需要提供的资料,因所租房屋的具体情况而有所有同,各种不同情况是:注:所有都需租赁协议1)用自有房产经营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合同)2)使用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协议以河南金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名义签署3)租赁房屋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购房合同及房屋预售许可证复印件4)租赁房屋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居委会盖章证明)5)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有关部门的场地证明6)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7)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8)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第三篇:《营业执照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第四篇:《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来源: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注册局 发布时间:2014-03-19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申请书》(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加盖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1)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属于自有房产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县(市、区)政府房产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管委会)或者居(村)委会等机构出具的场所证明场所证明内容须包含场所的具体地址、权属主体以及出具机构同意该场所用于经营用途的意见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2)租赁(借用)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和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借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和宾馆、饭店(酒店)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市场铺位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铺位租赁合同和市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军队房地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承租人转租军队房地产的,还应提交军队出租单位同意转租证明3)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属城镇房屋的,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撤销原备案的经营场所,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加盖公章企业领取备案后的营业执照时,应将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交还登记机关);5、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注: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在其住所所属行政辖区(县、区、县级市)内增设不需前置许可的经营场所或撤销原设的经营场所备案登记适用本规范2、《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在湖南企业登记网网站(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市工商局回复:目前,国家没有法律规定居民小区内的店铺不能办理营业执照不过,经营者需提供《住宅改经营性用房承诺书》和由居民小区所属社区盖章的《住宅改经营性用房证明》如无此证明,工商部门将不予办理营业执照第五篇:《办理营业执照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东莞)》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本产权证明不适用住所申报制)第六篇:《杭州—企业住所使用证明提交材料规范》杭州—企业住所使用证明提交材料规范企业的住所应当具体、明确并相对独立,且同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取得房屋使用权的期限一般要求在一年以上。
一)产权证明 企业住所的产权证明可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之一: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有共有权人的,还需要提交《共有权证》复印件2、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房屋租赁备案证》复印件3、建设部门核发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购房合同、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住所证明材料}.4、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城镇无产权证明的商业用房,可由乡镇以上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园区管委会出具同意该场地作为经营场地的证明5、出租房为有“住宿”经营范围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的,提供宾馆、饭店、招待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房屋性质属军产的,则提供部队房管部门颁发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住所证明材料}.7、房屋性质属武警部队的,则提供武警部队颁发的《武警部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8、进市场的提供《市场名称登记证》复印件 (二)使用证明企业的住所系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产权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证明:1、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应是房屋所有权人,承租方应是企业);若属转租的,还应提交转租协议(出租方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或在转租协议上盖章(或签字)确认。
2、属企业无偿提供给分支机构使用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房屋产权属股东(投资人)所有,由股东(投资人)无偿提供给所投资的企业使用的,提供股东(投资人)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三)住所文件不一致的佐证 若房屋的“产权证明”标示的地址、所有权人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则应提交下列之一的证明文件:1、前述“产权证明”的地名若与实际地名不符,则应提供地名办的证明(地名办的证明在注明新地名的同时必须注明原地名)2、签订房屋租赁(使用)协议、出具房屋无偿使用证明的,房屋所有权人若与前述房屋“产权证明”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不一致时,则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姓名或名称的证明3、若实际地址不变,只是更换了门牌号码的,只需提供地名办的证明四)配套用房 若房屋的产权属社区配套用房的,则另应提交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出具的房屋属服务或活动用房的证明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社区办公用房及车库等政府规定不得作为经营用房的,不得作为经营场所 若房屋的产权属物业经营用房的,则另应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物业管理用房交付证明五)一址多照 若申请一址多照,则限于股权投资企业、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现代服务产业,面积较大且可以分割,分割后有自己独立出入口的房间,提交房东、入驻企业确认独立分割的房产证平面图及该地址所在辖区建设局、房管局、物管部门或社区作出的分割证明,且不能登记为同一号牌;或提交《房屋租赁备案证》复印件。
六)一照多址 对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县(市)、区行政区划内且无需前置审批的内资企业,允许在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一栏加注相应经营场所地址,{营业执照住所证明材料}.免办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企业可以申请多个营业执照副本,住所以外的经营场所可以凭相应营业执照副本经营第七篇:《陕西营业执照物业证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注:1、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图工商户开业登记时,由自然人签字2、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由企业(公司)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盖章或签字{营业执照住所证明材料}.专业代理:西安营业执照代办,陕西营业执照代办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第八篇:《三证合一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及所需资料》内资公司登记备案指南2015-08-28浏览次数:自2015年9月1日起,广东省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敬告: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应正确履行法定义务,故在申办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业务之前,敬请详细阅读本《指南》。
注意: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登记备案适用本指南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撤销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可以通过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营业执照住所证明材料}.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