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选课实施细则.doc
6页1上海对外贸易学院选课实施细则为规范选课管理工作,确保学生选课高效、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课程结构学校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和理学等五大学科门类设置课程本科教学计划的课程结构由全校共同课、学科共同课、专业课、选修课和实践教育课五个一级课程模块组成二、课程代码⒈课程代码制定原则课程序号是将阿拉伯数字按照一定的原则排列组合,通过数字化传递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学分等重要信息的一组代码课 程 代 码 是 实 现 教 务 信 息 化 和 数 字 化 的 关 键 环 节 之 一 , 遵 循 两 个 制 定 原 则 : 唯 一 性 ,规 范 性 ⑴唯一性一门课程只使用一个唯一的代码同名称、同学分、同学时、同性质的课程,序号相同如前述任意一项不同者,须制定新的课程代码名称相同但内容延续的课程在不同学期连续开设,代码也不同例如, “商务英语应用能力自主训练(多媒体) ”课程在第一至第四学期连续开课,各学期的课程代码分别编为:607.001.1,607.002.1,607.003.1,607.004.1⑵规范性课程代码的每一个数字及顺序安排都有特定的含义,在制定课程代码时应严格遵循事先赋予的含义。
⒉课程代码组成课程代码由 7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每 3 位数字之间用“. ”分开例如, “国际贸易实务”的课程代码为“201.006.2” 此外,为便于学生更加直观地明确课程特征,选修课和辅修课名称前分别注明“选”和“辅” ,中外合作课程名称后注明“外” ,进行双语教学的非中外合作课程名称后注明“英” ⒊课程代码和课程序号的含义课程代码中的每一位数字都有特殊的含义,具体如下:⑴第 1 位数字代表课程类别所有课程分为三大类别:必修课、选修课和辅修课,分别用不同的数字加以区分:必修课—1、2、3、4、6选修课—5(综合素质选修课、超规格选修课) 、7(专业选修课、相关学科选修课、跨校选修课) 、9(职业规划与发展课程)22 0 1 0 0 6 2 0 1必修课 由 “国 际 经济 与 贸 易 专业 ”开 设 在 “国 际 经 济 与 贸易 专 业 ”开 设 的 课程 中 , 流 水 号 为 6 学分为 2 第 一 个上 课 时 间 段辅修课—8⑵第 2—3 位数字代表课程开设专业(方向) ,分别由相应的代码表示(详见表 1) 表 1 2008 级各专业(方向)代码专业(方向)名称 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代码国际经济与贸易 01 英语(翻译方向) 26工商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方向) 02 国际贸易(专科,中澳合作) 31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 03 英语(国际商务英语方向,专科,中英合作) 32市场营销(国际营销方向) 04 英语(国际商务英语方向,中英合作) 41国际贸易(第二学士学位) 06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德合作) 43日语(商务日语方向) 08 经济学(国际投资方向) 44法语(商务法语方向) 09 国际商务(中澳合作) 45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10 保险 46财务管理(中加合作) 12 行政管理 47金融学(中加合作) 13 人力资源管理(国际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48旅游管理 16 金融工程 49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 17 资产评估 53财务管理(国际资产经营方向) 18 统计学(商务统计方向) 54金融学(国际银行业务方向) 19 商务英语 55法学(商法方向) 20 新闻学(经济新闻报道方向) 56电子商务 2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7物流管理(中澳合作) 24 对外汉语(国际商务方向) 58⑶第 4—6 位数字代表该课程代码在同一归属专业所开设课程中的流水号。
⑷第 7 位数字代表课程学分⑸一门课程在某个学期开课时,系统将在课程代码第 7 位数字的末尾自动添加两位数字,代表该门课程的上课时间序号,由此组成的九位阿拉伯数字称为“课程序号” ⑹以“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为例,其课程代码为“201.006.2” ,某个学期的课程序号为“201.006.201”,各位数字代表的含义如图 1 所示图 1 课程序号的含义3三、课程修读要点从课程性质上讲,我校所有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辅修课,修读要点分别如下:⒈必修课修读要点⑴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与指导性教学计划实施各专业必修课的名称、学分和开课学期严格按照本专业教学计划执行;如教学计划调整,按新的教学计划实施滚动开设的必修课由教务处确定开课学期⑵实行排课制学 生 每 学 期 的 必 修 课 课 表 由 教 务 处 安 排 , 上 课 时 间 由 教 务 处 排 定 , 任 课 教 师 由 开 课 部门 安 排 若一门必修课在同一学期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教学班时,各班次中的学生由教务处分配,学生不再选择上课时间和任课教师⑶补考和重新学习必修课考核不及格者可于下学期开学前参加一次补考(缺课达到三分之一、考试违纪、作弊者除外) 。
通过补考者成绩以 60 分计,补考不及格者应当重新学习该课程⒉选修课修读要点⑴选修课成绩(包括“不及格”的选修课成绩)计入平均绩点⑵选修课由四个二级模块组成,即“专业选修课” 、 “相关学科选修课” 、 “超规格选修课”和“综合素质选修课” (详见表 2) 表 2 选修课模块组成及说明选修课模块 内涵说明 开课学期 学分要求专业选修课是各专业对本专业学生开设的选修课课程组合,以拓宽学生专业知识面,深化专业知识相关学科选修课是各专业对其它专业学生开设的选修课课程组合,供学生系统学习另一个专业的相关课程,以增强学生从事国际商务的竞争力和适应性超规格选修课是数学、英语分级教学课程中高于相关课程基本教学规格和标准要求的深化课程综合素质选修课是以讲授社会科学、人文科学、自然科学、艺术体育、计算机科学技术发展等知识为主,实施全面素质教育的课程,其中含讲座课 2 学分1-7见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⑶除“相关学科选修课”和“超规格选修课”外,各选修模块之间的学分不可相互替代,学生必须修满各选修模块规定的学分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修读要点⑴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申请修读松江大学园区各高校开设的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⑵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与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应属不同学科门类⑶学生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始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习期限为 3-5 年⑷如学生无法继续完成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可申请终止,所取得的辅修学分根据学生所4在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⑸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开设学校根据学生的修读情况颁发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第二专业证书、辅修证书、上海市普通高校跨校修读课程成绩证明 四、选课原则⒈必修课由教务处排入学生课表,学生按照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进行核对,如发现漏选或者错选,应及时向教务处反馈以进行修改⒉选修课由教务处组织选课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修读的课程⒊选修课学分、辅修课学分不能抵冲同名称的必修课学分五、选课方法根据不同的选修课模块,选课方式分为“单课式、单课限选式、模块单选式”三种,具体如表 3 所示表 3 选修课模块的选课方法选修课模块 选课方式 具体说明专业选修课超规格选修课 单课式 学生以课程为单位进行选课,直至完成相应学分要求相关学科选修课 模块单选式 学生在模块内选择课程,直至完成相应的选修学分综合素质选修课 单课限选式 学生在规定的选修课模块中以课程为单位选课,直至完成每个规定模块中的相应学分要求六、选课操作流程⒈集中选课除新生第一学期的选课工作安排在正式上课前一周内进行外,其他年级学生的选课工作均于开课前一学期集中进行,主要选课操作流程如图 2 所示。
确定学生必修课课表 第 12 周,教务处将必修课选入学生课表公布备选课表、选课安排第 13 周,教务处公布下学期的备选课表和选课安排;学生须核对自己的必修课表,并根据备选课表和选课安排做好选课准备学生选课 第 14-15 周,教务处组织学生集中进行选修课的选课工作取消开班人数不足的选修课 第 16 周,对于开班人数不足的选修课,教务处予以取消并通知开课部门和学生学生自行调整 第 16-17 周,选课系统开放,学生自行上网对所选的选修课进行调整5选课系统关闭 第 17 周,教务处关闭选课系统打印教师课表 第 20 周,教学部门为教师打印下学期课表打印选课名单 下学期第 1 周前,教学部门为教师打印学生选课名单公布开课总表 下学期第 1 周前,教务处公布开课总表图 2 选课操作流程⒉选课调整集中选课结束后,学生如遇到以下情况不能自行调整所选课程时,按表 4 所示的流程到教务处办理,办理时间为每学期第 1-5 周,过时不予受理表 4 选课调整操作流程申请情况 申请时间 申请程序 办理原则重新学习课程与已选课程时间冲突 第 1-2 周①重新学习课程与选修课时间冲突,为学生退选修课②重新学习课程与必修课时间冲突,如必修课有其它开课时间可供选择,根据情况调整学生课表中的必修课;如必修课不能调整,则学生在以后学期进行重新学习选课辅修课与选修课时间冲突 第 2 周 退选修课必修课漏选、错选 补选、改选重复选择已取得学分的选修课 退选修课所选的选修课与必修课、辅修课同名 退选修课从分级教学课程的高级别中退出第 1-5 周①如为必修课,由高等级向低等级改选②如为选修课,则退课所选课程的开课时间调整,造成与其它已选课程时间冲突课程调整后一周内学生填写《教学相关事项申请表》 ,经教务处审批后办理①必修课与选修课时间冲突,退掉选修课②选修课与选修课时间冲突,退掉其中一门选修课⒊重新学习选课重新学习选课的操作流程如图 3 所示。
6查看重新学习通知和课程信息 第 1-2 周,学生查看重新学习通知和开课信息重新学习课程网上选课第 1-2 周,学生进行重新学习课程的网上选课重新学习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序号、学分以及开课部门等原则上应与原修读课程一致如因教学计划调整而导致重新学习课程与原修读课程名称、学分不一致时,学生须到教务处进行确认,经审核后由教务处为学生办理相关课程的重新学习选课办理重新学习免听 第 1-3 周,如重新学习课程与已选课程的上课时间冲突,学生可到教务处办理重新学习免听重新学习课程上课 重新学习选课结束后,学生按照所选课程上课缴 费 第 5 周,学生缴纳重新学习费用打印选课名单 第 6 周,教学部门打印包括重新学习学生在内的选课名单图 3 重新学习选课操作流程七、附则⒈本实施细则经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⒉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二 OO 八年六月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