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东区ۥ重特大建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
2页城东区重特大建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全区平安消费工作,积极应对辖区建筑工地的重特大平安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和国务院302号令、省政府25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造成直截了当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以及其它性质严峻、产生严峻妨碍的重特大建筑平安事故二、重特大建筑平安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1、重特大建筑平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遵照政府领导,统一组织和分部门牵头负责的原那么;2、由区建立和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进展建筑平安事故的应急处理,区有关部门做好协助、配合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建立和国土资源局治理科三、重特大建筑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通讯联络区政府办公室值班:8175887区安委会办公室值班:8176485区建立和国土资源局值班:8178313 81405072、事故报告重特大建筑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1)立马上发生的重特大建筑事故情况,以最快的速度报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并由其迅速报上级归口治理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局。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3)事故报告内容:1 发惹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 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3 事故的简要通过、伤亡人数、直截了当经济损失的初步可能4 事故缘故、性质的初步推断5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6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事宜7 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区建立和国土资源局接到重特大建筑事故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理解掌握情况,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事宜3、重特大建筑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缘故需要挪动现场物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等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应尽可能理解推断事故类型、地点和严峻程度,并迅速报告企业负责人在保证平安的前提下,及时消除操纵事故或者平安退避四、其他事项 1、本预案是区建立和国土资源局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建筑事故,组织施行应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展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施行过程中可依照不同情况随机进展处理2、要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那么,加强平安宣传教育,提高社会预防重特大事故的认识,采取有效行政措施,加强平安监视治理,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平安,防备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