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职工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规定.docx
4页医院职工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参与在职学历(位)教育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参与在职学历(位)教育和培训进修及博士后研究管理规定 为加强在职学历(位)教育及培训进修、博士后研究管理,理顺职工参与学习与工作的关系,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历(位)教育 ㈠职工应坚持"按岗位需求报读,以业余学习为主"的原则若参与的学历(位)专业与现岗位专业需求不相符,该学历不作为晋升及调资的依据 ㈡在职攻读委托培育研究生: 1、须为医院在编在岗职工,医教研系列人员来院工作满三年(含流淌编制合同期,下同);护技药系列人员来院工作满五年,方可申请 2、院内无该专业研究生导师,或所选院校或专业为业内公认的高水平学校及导师,可跨院、校(系)报读,但需按程序审批 3、脱产学习理论课时间:临床型硕士生、科研型博士生半年(第一年的9月至次年2月);科研型硕士生一年(第一年的9月至次年8月);临床型博士生脱产学习时间按其课程表累计时间计算 4、科室在职攻读委托培育研究生人数不得超过本科室同系列在岗职工人数的10%,科室同系列在岗职工人数不足10人的,在读不得超过1人;犹如科室多人被录用,则在掌握指标内按年资排序;年资相同按考试成果排序。
5、在读期间经科室同意可申请脱产从事课题研究或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含延期),申请脱产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6、应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因特别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学习任务,经导师及科室同意,可适当延长学习时间,但硕士生最长不超过4年(含休学),博士生不超过6年(含休学) ㈢行政后勤部门人员、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参与在职学习原则上应利用个人业余时间因特别岗位需求在编在岗人员报读委托培育研究生需按程序审批,但脱产学习理论课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㈣合同人员参与在职学习、在编在岗职工参与本科及以下学历(位)教育应利用个人业余时间 ㈤参与学历(位)教育,所需费用自付 ㈥报考在职学习,须在报名前向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程序审批 二、培训 ㈠因岗位需要参与上岗培训,经人事部门批准其费用由医院支付;证岗合一人员的上岗证年审费由医院支付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凭相关证书、发票经人事部门审核后办理报销手续 ㈡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职工,考核性补贴由在岗科室担当,医院补贴在岗科室70%依据培训要求需到院内辅助科室轮转的,由在岗科室报送考核性补贴名单(附轮科证明);需到院外科室轮转的,由编制所属科室报送考核性补贴名单(附轮科证明);到院内辅助科室或院外科室轮转的,考核性补贴由医院担当,按核算科室平均奖发放。
住院医师培训课程学习费由个人支付;阶段考试费由医院支付,不合格者,补考费用个人自付属院区编制参与院本部医师培训的职工,考核性补贴由院区发放 ㈢职工参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晋升考试培训、技工考级及各类外语、计算机学习等,一律利用个人假期,假期不足部分按"事假"程序办理,全部费用自付 三、进修 ㈠因科室工作需要,经医院批准选送国内进修(不含港、澳、台地区)的,进修费由医院担当 ㈡出国、出境(包括港、澳、台地区)进修执行《关于出国(境)进修学习的有关规定》 四、博士后研究 ㈠博士毕业两年内可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㈡从事博士后研究(国内)工作须与医院脱离人事关系 五、其他规定 ㈠报考在职委托培育研究生、脱产到院外参与培训或医院派出进修半年以上(含半年),须与医院签订合同,商定完成学历、培训或进修后须在医院对口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5年未达年限要求辞职或调离医院的,除需退回脱产期间享受的待遇外,还需按年限向医院担当违约责任每年人民币2万元 ㈡流淌编制人员在合同期第三年可报考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并相应减免流编年限。
㈢在职参与各类学历(位)教育、脱产培训等,其假期按《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各类假期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薪酬的,按《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薪酬管理方法》执行 ㈣在职期间获得各类学历、学位,参与培训结业的,由个人将学历、学位、结业证等证书报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学籍档案存入个人档案,否则不承认其学历、学位和培训经历 六、本规定主要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理权限的,由相应部门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