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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页双方经营委托合同书(9篇)双方经营委托合同书(精选9篇) 双方经营委托合同书 篇1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 县支行(盖章) 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 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法定代表人 ,主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复号文件精神,促进双方经营顺利开展,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签订如下约期存款合同: 一、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通过转帐方式向甲方存入单笔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的约期存款; 二、甲方在存款到帐当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项的金额开具约期存款定单交付乙方 三、约期款项存入期限为 个月,自存单记载日当日开始计息 四、双方约定存款利率为月利率 ‰,合同履行期间,在无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该利率不得变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况征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转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结算账户 六、约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时一次性支取,特殊情况经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业往来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约期存款定单为本单位及乙方客户进行质押、提供担保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办理核押等相关手续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而发出通知、征得同意、达成补充协议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后自动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人民银行备案一份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 县支行(盖章) 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 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双方经营委托合同书 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政编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 受托方: 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作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标的 1、标的物:位于广场(以下简称“广畅)内,所购置的房屋为层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2、标的用途:广场为商业用房,经营范围以广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规定之项目为准 二、委托方式 甲方就其拥有的广场的全部投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乙方在保证甲方广场委托前的市场价值的基础上,全面展开专业有效的经营,提升被委托的商业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
三、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订经营收入标准,收取经营收入,依法向抢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其它与经营相关事宜 四、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起始于《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即年月日,止于年 月日 2、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五、合同的存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为维护广场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用房屋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房屋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之规定。
六、租金支付 1、租金标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税前_元人民币为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计算 2、支付日期: ⑴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第一个月之25日至30日,乙方将当季租金向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银行以划拨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⑵租金自《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经营收入的处置 乙方在保证甲方本合同第六条相关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将经营总收入扣除租金、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佣金、投资经营管理成本及投资经营管理酬金等经营开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缴给广场有限公司作为储备金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期内无论乙方的经营是否盈亏,甲方均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对乙方的具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乙方合法经营 3、甲方可自由转让其拥有的商业用房,同时事先通知乙方,并保证房屋转让后受让人继续签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甲方对商业用房设定抵押担保时,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 6、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过程中,不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订租金收入或其他经营收入标准,收取各项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乙方须按期足额向甲方交付租金; 10、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经营期间,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11、其它与经营相关的事宜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将房产转让、出租或设立抵押、担 保,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投资经营建筑面积房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租金的25%作为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约定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依《担保合同》规定,从广场有限公司的经营收入和储备金获得保证 4、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场物业管理公约》,任何一方违反规定按该公约承担责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十二、争议解决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出卖人2份,买受人1份,备案机关1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 双方经营委托合同书 篇3 合同编号: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广西恒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封面盖章】 合同条款内文 商铺地址: 号(即甲方购买“恒隆汇商业广场” 签订的《商铺购销合同》的“ 层 ” 号铺,购铺合同编号: 号) 第一条:条款具体内容 甲方在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时,已充分了解甲方统一运营的经营策略。
甲方自愿将下列所购产权商住楼的使用权交给乙方,并可由乙方委托专业公司作统一经营商业运营 1、合同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2、甲方委托乙方对其购买的商铺 层 号铺进行经营,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3、甲方同意乙方统一对商铺实行经营管理,在合同期内全权委托乙方对商铺租金价格进行定价和收取,甲方在反租期内享受乙方返祖政策,租金反租期内租金收益归乙方所有,反租期过后,甲方按照当时租金价格享受相应铺面租赁收益 4、甲方购铺用于自营目的的,且不参加乙方返祖政策的,其自营品牌需符合项目整体商业落位布局要求,自营品牌统一报审甲方批复,符合业态要求审批同意后方可入场经营;并服从甲方委托的专业公司统一管理 第二条:权益归属: 1、 甲方拥有该产权商铺的收益权;参与返祖政策的其商铺收益权从返祖年限完结后 日的第一个年度开始产生 2、 甲方同意将该产权商铺交由乙方作统一经营 第三条:经营权归属: 1、 该产权商铺经营权归乙方, 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经营管理,由乙方用作统一经营 管理 2、 乙方拥有该产权商铺经营权和租赁权 3、 乙方拥有该产权商铺经营权以及交给第三方经营管理的权利。
第四条:权利及义务 1、 乙方拥有该产权商住楼的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自行决定其经营使用范围 2、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的合法的经营权,切实维护双方利益 3、 由租赁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对方双倍返还合同期限内的租金收益,并赔偿商铺经营户的经营损失和装修投入 第六条、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的交纳: 委托经营期间甲方不负责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对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按开发商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执行,并由乙方向租户代收 第七条、委托经营期满,乙方对商铺设施有做好设施保全的责任; 第八条、委托经营期内,商铺配套设施的正常折旧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乙方概不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如地震、战争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为维护项目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铺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商铺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委托经营合同》之规定,否则视为违约,按本合同第六条之约定处理 第十条、为保障恒隆汇商业广场经营品质,提升商铺的商业价值,租赁过程中,为吸引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经营户进驻经营,甲方应对经营户提出的租赁年限、装修等有利于经营的相关问题给予配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或在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合同中所规定尚未到期的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二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 第十五条、甲方(委托经营户)的身份证及商铺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及《房屋基础资料表》经双方共同与原件核对确认无误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经营户)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