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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释三:拿什么保护自己?(精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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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世界工厂装备制造网 《婚姻法》新解释三:拿什么保护自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13日正式实施,关于房子、小三、生育权等规定引发民众强烈反弹婆婆笑了、丈母娘哭了、男人有福了、女人受苦了、小三失宠了……由此产生的悲喜剧不仅反映出对司法本身的误解,更折射出那些坚称受到伤害的女性面对婚姻时的脆弱可能是理解中夹杂了太多感情的因素,其实法律并不会只偏向于一方,法律是从保护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出发的装备制造网的笔者也是快要结婚的女性,所以也非常的关注新婚姻法中对夫妻双方各自的权益规定,整理了一些对新婚姻法的多方解释,希望对各位也会有所帮助,找到如何更好的维护自己利益的方式,因为除了自己的力量之外,我们一定要学会合理的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而且这也是最为有效的一种方式!26世界工厂装备制造网,用户最为信赖的装备交易平台!一、新婚姻法中关于舆论争议点的解释 31、关于买房 3解释: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岳父母买房女婿同样没份 3安于女方弱势,坚持“男方必须买房”才是不平等 3解释仅仅确保底线,夫妻可依“意思自治”实现约定处分财产 3相关报道:婚姻法新解释引发“女方危机”?(图) 42、妻子为“小三”还房贷? 7解释:妻子参与还房贷却被扫地出门?可依法求偿且享有房产增值部分 7报道:婚姻法新解引发公众热议,缘何“只见房子不见婚姻”? 73、法律会鼓励男人养“小三”? 10解释:鼓励男人养“小三”?正式文本已删除婚外同居索取财产补偿的规定 104、全职太太若离婚将何去何从? 10解释:家庭主妇成高危职业?婚内分割共同财产有利于保护弱势 105、终止妊娠侵犯生育权? 11解释:终止妊娠侵犯生育权?妇女自主支配身体避免成为生育机器 116、丈夫送老婆房子,未过户前可反悔 127、关于孩子 128、关于债务 13二、婚姻法新解释:别谈感情,伤法治 131、《婚姻法》既是结婚法,也是离婚法 13《婚姻法》既不负责延续婚姻,也不该保证婚姻之甜蜜 13财产可以分清了,但离婚的成本并没有下降 13美国将“婚姻法”定名为《结婚离婚法》 142、婚姻是温暖的,《婚姻法》应该是冰冷的 14“解释”是制定“破产清算”时的规则,并无额外制造残酷 14婚姻在道德范畴应强调伦理,在法律范畴应强调契约 153、婚姻中的财产关系是一种契约 15夫妻财产共治、无偿占有配偶个人财产的传统模式不再适应现实 15重视契约,尊重个人财产是对现代婚姻和财产观的回归 15三、提醒注意:拿什么保护自己? 16一、专家官方解读 17二、通俗解读法 20四、附:婚姻法解释三(原文) 24  一、新婚姻法中关于舆论争议点的解释  1、关于买房  《婚姻法》新规: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理解:很多女性认为这解释对她们不公平,将来一旦离婚,女方很可能被“净身出户”不过,该解释也让不少公婆放心:养儿子也不“亏”了,不用“防”着儿媳了;而沦为笑谈的“丈母娘需求论”则可能进一步变异为一定要让女方的名字“登上”房产证  解释: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岳父母买房女婿同样没份  安于女方弱势,坚持“男方必须买房”才是不平等  但是,女权主义者忽视了这条普适性的规定不仅仅包含给儿子买房女方不得分,娘家为女儿买房也同样适用如果仍要坚持“男方必须买房”,那只能说这些人自认男女不平等,并且安于女方弱势的地位大多数的中国家庭,男方父母奔波半生购置的房产,若在婚后通过赠与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提出离婚便可取走一半,这对男方而言同样显失公平更何况,父母买房若未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则推定赠与自己子女一方,这其实是对出资购买不动产的父母“意思自治”的绝对尊重父母要是特别喜欢儿媳妇,新条文之下女方未必分不到房产  解释仅仅确保底线,夫妻可依“意思自治”实现约定处分财产  第七条之规定是婚姻双方对房屋产权未作约定的情况下,才发生效力。

      如果夫妻双方对此先有约定,或房产登记共同署名,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婚姻法》第19条也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财产现行《婚姻法》遵从“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夫妻双方事先达成协议,完全可以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处分财产司法解释仅仅确保一个底线,保护最起码的双方权益  相关报道:婚姻法新解释引发“女方危机”?(图)  本月13日,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开始实施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关于房屋权属的新规定,即“谁投资谁受益”记者昨天调查发现,司法解释出台之后引发各方热议,尤其是不少准备结婚的女孩子有话要说  现象:  女孩有了“危机感”  在传统观念中,男女双方结婚时,一般都是男方买房、女方出嫁妆,嫁妆即一些家用电器等消费品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后,不少准备结婚的女孩有了强烈的危机感  准新娘:白出了嫁妆,太郁闷  小杨今年26岁,已经领了结婚证,准备在国庆节前后办喜酒得知这一司法解释后,感到很是吃惊  “我们虽然是自由恋爱,但是结婚的事情还是两家人坐在一起商量的当时商量的结果就是男方买房,我们家出钱买汽车以及家用电器小杨说,如果房子按照登记来确定权属的话,她就没有资格当产权人,只能享受居住权。

      一辈子生活在一个不属于自己的房屋里,你想想,我该会多难受?”  恋爱女:开始畏惧“净身出户”  与小杨一样,小卢也开始变得不踏实起来她今年27岁,正在恋爱之中新的司法解释,让她感到结  婚成了未来一件不可预测的事情  “我家里经济状况不是很好,肯定是希望结婚时男方买房小卢忐忑不安地说,如果她嫁给了一个男子,住在对方的房子里,万一男方出轨,自己的结局就是“净身出户”,什么也落不到;假如还生了孩子的话,情况会变得更加糟糕  已婚女:准备改成共有产权  与结婚前的女孩子相比,一些结婚之后的女方危机感更加强烈小马是去年年底结婚的,夫妻双方住在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丈夫的名下  “假如和丈夫离婚了,我能去哪里居住?”小马开始对未来的“不测”进行谋划她透露,想和丈夫“摊牌”,先行约定相关事宜一起去房产登记部门,将房产证变成共有产权,这样就没了后顾之忧  夫妻PK:男女双方理解不一  为什么房子的问题会一石激起千层浪?记者在调查时发现,男女方对此理解不一在一机关单位工作的小倪和妻子就房子的归属展开讨论  男方:法律的保护  小倪认为,男方买房一直是传统观念当前房价比较高,如果女方在离婚后分得一半房产,对男方父母来说是一个很沉重的打击。

      这样的司法解释,应该说对男方是一个保护假如哪一天,妻子要离婚,我会给补偿的;但在房子问题上,绝不会让步  女方:应有稳定感  小倪的妻子小陶则认为,传统观念是男方买房,但是男方买房的背后是什么,需要我们去思考  “女方一直处于弱势让男方买房,只是想获得一个安全感,而安全感一直是女孩子最注重的一个方面小陶说,虽然大道理上讲,房子有无应该不关乎爱情,但如果一个男的都不能为妻子提供一套住房,妻子就会缺少一份保障,也会缺少一份稳定感记者 金山  【观点】  女孩:夫妻陷入房“套”  房子是绕不过去的话题,问题是房子只能归产权登记人所有记者在调查时发现,一些女孩子为了避免出现不该出现的结局,计划在结婚时把自己的名字加入到房屋产权证上  小吴就是这样的一位女孩子她认为,男女方应该是一起打拼,共同撑起一个家;但如今房价过高,租金也不低,男方能买得起住房的话,为什么不买?  “对于一个妻子来说,她为男方生儿育女,操劳家务,岂是用钱可以衡量的?如果有一天,没了婚姻,也就没了房子,谁来替自己养老啊?”小吴说,如果房产证上不加自己的名字,是一件多冤的事情司法解释方便了法官判案,却让不少夫妻双方进入了房子这一套子中。

        专家:婚姻迎来新时代  “法律只是简单地解决了财产问题,可是很多现实问题被掩盖掉了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单锋博士认为,司法解释对婚姻生活的影响将是巨大的,可以预见的是婚姻将迎来一个新的时代结婚时间推迟以及独身女增多  单锋博士说,司法解释的出发点是好的,比如让爱情回归本质,让离婚夫妻双方更加便捷地处理财产问题,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但也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在现实中,男女各买一套房屋的情况毕竟少见,这样男女双方便进入了一个局之中:男方不肯将房屋共有,女方怕未来没保障,便不会结婚;男方同意将房屋共有,万一离婚,房子要分掉一半这必将对未来的婚姻生活带来影响  “如今男女性别比不平衡,处于男多女少的结构,女方处于更有利的地位男方不肯将房子共有,也许女方就不会跟他结婚,这将会导致独身女增多;他们推迟结婚年龄,将进一步改变人口结构,这些都是有可能发生的  单锋博士认为,当前离婚率高的现象是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一种现象,原因比较复杂对于离婚后财产纠纷、孩子抚养等诸多问题,并不是这一味药就可以解决的如何构建稳定的家庭?忠贞的爱情才是最好的‘药方’  2、妻子为“小三”还房贷?  《婚姻法》新规: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理解:由于现实中多数为男方婚前买房付首付,这一规则在女权主义者眼中就演化为“男人离婚成本低”、“男人不可靠”,甚至会抬高离婚率等等,但这样的“想象”离现实很远  解释:妻子参与还房贷却被扫地出门?可依法求偿且享有房产增值部分  新婚姻法解释(三)有别以往的规定就是确定了对按揭房升值产生的孳息主张权利以往离婚财产纠纷中,婚后共同还贷的女方只能得到还贷额度的一半且无法享有房产增值部分简单算一笔账就能明白,不考虑利息的话,一套房首付20万,贷款80万,首付男方付,房产登记为男方,贷款婚后夫妻双方还,也就是说买房男方支付了60万,女方40万,离婚后房产归男方房产现价值200万,男方需补偿女方40%,即80万,仅从投入产出比而言,女方并没有任何损失  报道:婚姻法新解引发公众热议,缘何“只见房子不见婚姻”?  8月13日,最高法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婚前个人按揭买的房,离婚时还是归个人;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这一司法解释一石激起千层浪  新司法解释并未逾越《婚姻法》?  最高法的新司法解释只是对《婚姻法》相关规定的明确,也是对法院既有司法实践的归纳,无论从法规还是从实践看,都谈不上“新”规,并未逾越10年前《婚姻法》的规定  新京报今日刊发了社论《新司法解释并未逾越《婚姻法》社论说,中国当下,房产日益成为家庭最重要的财产,女方当然希望在房产上有明确的“保障”,这也是众多女性对新解释不满的原因所在社论认为,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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