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江宁区小学入学条件.doc
5页附件一:江宁区小学招生工作实行措施 各小学、特殊学校、民办学校: 为做好江宁区小学招生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献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实行措施一、入学条件1. 入年龄小朋友需年满六周岁,即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严禁招收局限性龄的小朋友入学适龄小朋友确因身体状况或其她因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残疾小朋友入年龄可视不同状况宽到7周岁或8周岁2.施教区内适龄小朋友适龄小朋友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6月10日前获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小朋友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就近报名入学(注:秋季入学的适龄小朋友及其监护人须在12月31日前获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属下面三种状况之一的适龄小朋友,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正常就近报名入学:①小朋友户籍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但因路段冻结、户口无法迁入,或因父母离异、小朋友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小朋友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适龄小朋友随父母户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派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③小朋友户籍单立,其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3.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一年级入学按《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宁教初﹝〕9号)办理①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小学招生规定期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②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步有一种家庭的小朋友在施教区内学校就读4. 拆迁家庭子女按如下规定进行入学报名:①拆迁家庭未购买新居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②已购新居且获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③所购新居已交付但尚未获得房屋产权证的,凭有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就读5.其她状况①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小朋友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状况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具体状况安排学校就读。
②适龄小朋友户籍由于历史因素购买的小城乡户籍,且无正式产权,由区教育局统一协调安排6. 凡有参与电脑号需求的本区户籍的适龄小朋友, 在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的同步,可以申请参与试点学校的电脑派位逾期不报,为自动放弃解决7.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严格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市教育局《有关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告知》(宁教规划〔〕27号)规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宁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持有如下证明材料: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③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④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⑤适龄小朋友出生证明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以上材料向暂住地区教育局指定的学校提出申请,待江宁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随迁到东山地区的统筹安排在岔路学校、上坊小学、天景山小学、清水亭学校申请入学随迁到其他各街道的,持以上五证到各街道小学申请入学对于不能完全提供以上材料的随迁子女,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特殊状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区域义务教育学位可接受范畴内予以统筹安排。
二、入学措施1.适龄小朋友监护人根据教育局划定的学校施教范畴,在学校发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产权证、出生证、避免接种证适龄小朋友监护人应保证有关证件的真实有效,如有隐瞒,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正常入学资格,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解决 2.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省教育厅《有关统一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告知》规定,用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电子档案,准时、精确填写学生数据,并报教育局普教科备审 三、招生工作重要日程6月3日前,各小学张贴招生告示6月10日至11日,全区统一组织新生报名登记,有摇号需求的本区户籍的适龄小朋友同步填报电脑摇号志愿7月6日,组织试点学校电脑派位7月7日,开通电脑派位成果查询8月10日前,学校向监护人发放入学告知书或将新生名单张榜发布任何学校不得让学生提前或推迟入学9月30日前,各校完毕新生学籍注册工作本实行措施由江宁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征询: 52281771,联系人:魏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
来上39951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