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建设工程项目全过造价管理导则.doc
45页前 言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49、75号令以及建市[2004]200号文件编制本导则我国自1996年开始在建设领域推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制度和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以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取得了很大发展,同时得到逐步规范,随着市场经济需要,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开始发展起来,形成了新的业务形式编制本导则的目的是总结我省乃至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主要经验,促进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咨询单位对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业务水平,推进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与国际接轨,通过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来提高投资效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本导则的内容有九章,包括:总则、术语、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业务的责任模式、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业务活动的范围、阶段、程序和内容、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实施规划、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方法与实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中的偏差管理、实施效果的总结与评价本导则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本导则由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会负责解释1 总 则1.0.1 为了提高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业务的管理水平,促进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业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湖北省内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造价管理业务1.0.3 本导则适用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业务的过程中,选择委托模式并依照委托对受托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的管理,是规范受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受托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行为的基本依据1.0.4 受托人应建立涵盖合同委托范围内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项目管理体系,以利实现合同约定的委托目标1.0.5 实行代建制责任模式或委托合同约定建立造价项目部的全过程造价管理项目应实行总造价工程师负责制1.0.6 受托人应独立、公正、公平地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工作,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损害建设项目相关方的合法权益1.0.7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建设项目 engineering project 建设项目是指需要一定量的投资,经过决策和实施(设计、施工等)的一系列程序,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以形成固定资产为明确目标的一次性、独特性活动2.0.2 全过程造价管理whole process cost management-WPCM 使用现代项目管理的方法,全过程地对受托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规划、预测、确定与控制,使项目周期中造价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的管理活动,它具有受托人对项目实施全面、全生命周期、全资源要素、全风险因素、全团队管理的涵义,根据合同约定可以包括传统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索赔、反索赔等,形成有目标的系统性管理工作。
2.0.3 造价工程师 cost engineer取得国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造价工作人员2.0.4 总造价工程师 chief cost engineer 由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受托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咨询合同履行,主持项目造价咨询工作的造价工程师2.0.5 造价员 cost technician取得造价员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造价工作人员2.0.6 造价项目部 project cost team 受托人派驻建设项目,负责履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合同的组织机构2.0.7 受托项目 commissioned project 在合同协议书中,委托人约定由受托人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建设项目2.0.8 委托人 client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合同中由项目业主或授权建设单位代表的委托方2.0.9 受托人 trustee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合同中,接受委托对指定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2.0.10 投资估算 investment estimate 在整个投资决策过程中,依据现有资料和一定的方法,对建设项目投资数额进行的估计。
2.0.11 设计概算 design budgetary estimate 在投资估算控制下,由设计单位或咨询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各项费用定额或取费标准(指标)、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等资料,编制和确定的建设项目从筹建至竣工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文件2.0.12 施工图预算 working drawing budget 施工图预算是施工图设计预算的简称,又叫设计预算它是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由设计单位或咨询单位,采用工料单价法或综合单价法编制并确定的建筑安装工程预算造价的文件2.0.13 标底价 base price标底是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表现形式之一,它指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依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市场价格信息编制的标底价或拦标价2.0.14 投标价 bid price 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计算出预算价,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投标策略,提出更有竞争力的投标报价2.0.15 中标价 successful bid price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投标价为中标价:(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不低于成本。
2.0.16 合同价 contract price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中标价,在项目承发包合同中以固定价、可调价或成本加酬金方式明确的合同价格2.0.17 赢得值 earned value已完工程的预算费用(budgeted cost for work performed),用以度量项目进展完成状态的尺度赢得值具有反映进度和费用的双重特性2.0.18 竣工结算 completion settlement price施工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其所承包的全部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及其受托人进行审查,形成一致同意的价款亦称为竣工结算价2.0.19 竣工决算 completion final settlement of account 建设单位及其委托有资质的受托人编制的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3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业务的责任模式3.1 一般规定3.1.1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由于委托人委托的责任不同可以有不同的造价管理工作模式,选择何种责任模式应由委托人和受托人以合同约定。
3.1.2 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项目责任模式应与受托人的预期收益、潜在风险形成对应关系3.2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业务的责任模式分类3.2.1 代建制责任模式 代建制责任模式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进行代建或仅进行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也可包括项目的全面管理工作)时,全部建设资金交由受托人管理,同时受托人要向委托人提交一定额度的银行保函或保证金,除特殊原因外,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同意的造价计划(或授权范围)内完成委托建设任务,否则将由受托人予以赔偿的责任模式3.2.2 项目管理制或节点授权制责任模式项目管理制责任模式是指委托人委托咨询单位进行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时,承担项目管理责任,并在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中被授有一定权力的责任模式节点授权制责任模式是指委托人委托咨询单位进行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时,委托人的建设资金不交由受托人管理,受托人也不必向委托人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金,受托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约定阶段或环节提出决策性咨询意见、实施管理或实施作业,委托人对受托人作出部分阶段或环节授权,但其它阶段或环节决策权在委托人的责任模式3.2.3 投资顾问制责任模式投资顾问制责任模式是指委托人委托咨询单位进行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时,委托人的建设资金不交由受托人管理,受托人也不必向委托人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金,受托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约定的全过程及其各个阶段或各个环节提出咨询意见,但决策权在委托人的责任模式。
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查、监督、服务咨询是投资顾问制责任模式中的几种委托形式,是指建设单位中的建设监督部门直接委托咨询单位对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进行跟踪审查、监督、服务咨询或评价的责任模式4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业务活动的范围、阶段、程序和内容4.1 一般规定4.1.1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业务的工程范围、管理阶段、工作内容应由委托人和受托人以合同约定4.1.2 受托人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业务活动,应符合本导则的基本程序4.2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阶段4.2.1 实行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项目一般可划分为以下阶段: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及项目后评价阶段上述阶段又可划分为若干个小阶段4.2.2 由于委托人委托咨询单位管理的阶段不同,一般可形成:1 自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策划)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的全过程造价管理;2 自设计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的全过程造价管理;3 自项目施工招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的全过程造价管理;4 自项目施工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的全过程造价管理对各种形式的管理阶段之外,委托合同还应约定受托人是否进行项目后评价工作。
4.3 业务工作程序4.3.1 造价项目部应根据合同的约定、项目特点和项目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所承担项目的工作程序4.3.2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业务的基本程序应体现项目全过程生命周期发展的规律其基本程序如下:1 为获得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项目管理业务开展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获取业务信息,接受委托人的邀请,提供咨询服务书等;2 了解委托人拟委托工程的项目概况、管理范围、管理阶段、管理目标、管理要求、责任模式、管理工期、资金来源、资金到位情况等;接受并搜集管理服务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调查情况;3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咨询合同,明确管理范围、管理阶段、管理内容、控制目标、责任模式及相关事项;4 根据受托人规定程序确定组织形式, 任命总造价工程师, 组建造价项目部;5 根据合同, 制订项目造价管理实施规划 6 根据项目造价管理实施规划, 实施项目全过程中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7 按时、分阶段形成咨询成果; 8 必要时召开咨询成果的征询意见会、审定会议或签批确定咨询成果资料; 9 咨询成果的交付与资料交接; 10 咨询资料的整理归档; 11 对造价项目部进行评价、考核与奖惩,解散造价项目部; 12 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13 咨询成果的信息化处理。
4.4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工作内容4.4.1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工程范围、管理阶段和责任模式应由合同约定当项目管理的范围和阶段发生改变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加以变更,同时将经过约定的变更范围和阶段纳入项目工程造价管理范围当责任模式发生改变时,也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加以变更,同时明确约定变更的时间、范围、起始状态和管理目标4.4.2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