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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动新闻事件的启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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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湾“动新闻”事件的启示                    李三强摘要:“动新闻”是台湾《苹果日报》所属的壹传媒在2009年11月中旬推出的节目新样式,它将报纸报道的新闻,以动画写实的方式重新呈现,从而让平面新闻“动”起来动新闻”一经推出就在台湾社会引起轩然大波,成为一个重要事件本文首先回顾了台湾“动新闻”事件的来龙去脉,接着分析了这一事件背后的几个看点,并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冷思考,最后指出了它留给我们的几个启示关键词:“动新闻”事件看点冷思考启示一、台湾“动新闻”事件的来龙去脉2009年11月,正当我国大陆紧锣密鼓地开展黄色网站整治工作之际,海峡对岸的台湾地区也发生了震动全岛的“动新闻”事件所谓“动新闻”,其实是一种由台湾《苹果日报》所属的壹传媒在2009年11月中旬推出的节目新样式,它将报纸报道的新闻,以动画写实的方式重新呈现,从而让平面新闻“动”起来动新闻”诞生之初,主要通过、网络与受众见面,它在报纸新闻图片的一角附上二维条形码,受众只要在能够上网的上安装二维条形码扫描软件,就能自由收看动新闻”一般在报道内容上偏好于性侵害、性骚扰、家庭暴力、杀人犯罪等社会负面新闻,追求所谓的“视觉震撼效果”,所以一经推出便立刻引起台湾社会各界的强烈反[来自WW]应。

      2009年11月26日,多个民间团体前往《苹果日报》总部抗议台北市政府也于II月25日、26日两度开出罚单,暂时限制学校订阅《苹果日报》主管电子媒体的NCC(即“NationalCommunication Comission”)更是紧急修法,研拟制裁措施,并暂缓审议壹周刊申请的5张电视频道牌照面对台湾社会的责难,“动新闻”的推出者壹周刊一方面呼吁社会给“动新闻”这一新事物更多包容,另一方面也对于“动新闻”引起的社会反感表示歉意,表示将会参照相关标准对“动新闻”进行分级(即分为限制级和非限制级,其中限制级将会警示未满18岁者不要观看)二、台湾“动新闻”事件背后的看点“动新闻”事件在台湾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此引发的抗议声连连,后续效应更是持续发酵,这在近年台湾传媒界是不多见的接下来,我们不妨梳理一下这次“动新闻”事件背后几个值得关注的看点:1、民众为什么如此强烈地抗议?首先,当然与“动新闻”本身有关动新闻”以一种全新的方式,肆无忌惮地渲染一些社会负面新闻,其内容被民众概括为“裸体+尸体”,的确逾越了普通民众的承受底线再加上“动新闻”不加区别的传播方式,对少年儿童观看没有采取任何必要的限定措施,进一步加剧了家长和教育界对少儿成长环境的担忧。

      其次,与台湾当下的媒介生态有关渲染社会负面新闻,热衷“裸体+尸体”的并不仅仅只有“动新闻”在激烈的收视竞争下,台湾不少传媒为了吸引观众眼球,刺激观众感官,纷纷使出怪招、偏招、坏招,使得八卦新闻满天飞(比如几年前的“璩美凤性爱光碟”事件)民众对此早有怨言,一忍再忍,于是当“动新闻”以变本加厉的姿态横空出世时,民众累积多年的怨言终于集中爆发2、行政当局为什么痛下狠手?目前,台湾行政当局对媒体的管制干预已经非常少尤其是台湾媒体民营化之后,媒体监管的职能已经由官方的新闻局移交给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半官方组织NCC行政当局之所以痛下狠手,主要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是为了顺应民意,平息民怨动新闻”出来后,民众在表达不满的同时,也将矛头指向了行政当局,指责其为什么在“动新闻”面前没有“动”起来行政当局只好以实际行动来表明自己与民同心另一方面当然也有杀鸡骇猴的警示意味由于媒体社会责任感缺失,低俗化已成为台湾传媒的一大痼疾行政当局这次痛下杀手,意在表明:对于那些正在做“动新闻”类似事情和打算做“动新闻”类似事情的媒体,当局将不会姑息3、壹周刊为什么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其一是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壹周刊在台湾已取得很大成功,但黎智英还想进一步做大,希望从纸媒向电子媒体、新媒体发展。

      这次壹周刊本来想在台湾一口气申请5张电视牌照, “动新闻”就是它想试水的信号弹为了推出“动新闻”,壹周刊可谓不惜血本,投入了150多人,1亿新台币的资金,希望开创一片传媒业的“蓝海”其二是有法律空子可钻壹周刊长期游走于法律与道德的灰色地带,早已游刃有余这一次,它又利用了媒体监管漏洞,推出“动新闻”这种节目样式无怪乎,台湾行政部门领导人吴敦义在回应“动新闻”事件时有感而发:大家平常都说台湾的“法令多如牛毛”,但到要用时才发现“满天全法条,要抓没半条”正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条文,再加上有新闻自由作掩护,壹周刊在这次“动新闻”事件中先是置之不理,此后也仅仅答应作微调处理三、对台湾“动新闻”事件的冷思考在这次“动新闻”事件中,原本多元的台湾社会舆论居然出奇地意见一致:认为“动新闻”就如同“潘多拉”魔盒,这个魔盒一开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必须除之以绝后患 “动新闻”果真那么可怕吗?在“动新闻”的批判热潮过后,我们有必要进行一些冷思考1、“动新闻”该受批评的是形式还是内容?“动新闻”受到批评的原因是以动画形式模拟充满膻色腥的负面新闻由此可见,“动新闻”错不在形式,而在于某些内容根据壹周刊自己的统计,“动新闻”点阅排行榜前五名分别是:“酒后玩JP,女大学生控性侵”、“兽父奸女,还助情妇奸子”、“与美女总经理偷情,董事长马上风”、“花花性感上阵,爆弹像没穿”、“密友透露:孙仲瑜怨遭妖魔化”。

      事实上,台北市政府对“动新闻”开罚的依据也是认为其在内容上有违《儿童及少年福利法》第26条因此,将“动新闻”从形式到内容一概否定,无异于把孩子与脏水一起泼,不仅对其它非膻色腥的“动新闻”不公平,而且对未来的“动新闻”也不公平,有趣的是,在台湾民众反对“动新闻”的声音背后,还可以发现这么一个事实:那就是“动新闻”以动画呈现新闻,较之报纸更直观形象,较之电视更生动有趣,因此民众担心, “动新闻”会使社会负面新闻如虎添翼,更加肆无忌惮其实我们不妨换个思路,“动新闻”只是一种言说方式而已,它既然可以言说负面新闻,难道就不能言说正面新闻?如果“动新闻”能用来报道正面新闻,那岂不成了一件兴利除弊的好事2、“动新闻”究竟归属新闻还是娱乐?除了在内容上“动新闻”有必要进行规范之外,“动新闻”还应当明确自己的定位:到底是归属新闻还是娱乐?因为“动新闻”以报纸报道的内容为蓝本,通过动画+对白+音效的方式呈现,采取了虚构与非虚构的手法,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混淆了新闻和娱乐的界限这其实也是“动新闻”遭致非议的一大主因动新闻”在呈现方式上其实是一种特殊的情景再现情景再现目前在电视专题节目已大量使用,但在新闻报道中还比较少见,这主要因为情景再现总免不了会融入主观倾向。

      “动新闻”作为一种以动画为手法的情景再现,在主观倾向方面更为突出如果“动新闻”将自己归属为新闻,那么在情景再现方面就应当有更严格的要求,比如大事不虚,小事也不能虚……如果壹周刊的“动新闻”要想定位于娱乐,那笔者建议还是改个名称为好毕竟,从字面意义看, “动新闻”大家更容易将之认作新闻,更倾向于用新闻的标准进行评判毕竟新闻与娱乐之间的界限还是挺大的3、“动新闻”能否成为新闻业的下一个“蓝海”?在新闻业竞争白热化的时代,谁找到了下一个“蓝海”,谁就掌握了取胜之道那么,“动新闻”会是新闻业的下一个“蓝海”吗?壹周刊在推出“动新闻”时显然是持肯定看法的众所周知,我们现在已经处在一个动画文化大行其道的读图时代,动画俨然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化标志,动画产业在世界很多地区已经是当地的一大支柱产业,壹周刊想搭借动画文化、动画产业的快车,用动画这一世界通用语言说新闻,应当说是很有生意头脑的因为,“动新闻”对新闻是一个创新,对动画也是一个创新,这样一来“动新闻”既能吸引新闻受众,也能吸引动匦受众,倘若真能发展壮大,前景应当还是不错的可惜的是,壹周刊一开始就剑走偏锋,给“动新闻”开了一个不好的头, “动新闻”以后想咸鱼翻身,赢得好声誉,其难度也就大了很多。

      不过,对于惯于使用怪招,不按规则出牌的壹周刊来说,这样的开头毕竟极大地吸引了台湾社会的注意,对它们来说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现在下结论还为时尚早四、台湾“动新闻”事件留给我们的启示“动新闻”事件虽然发生在海峡对岸,但给海峡这头的我们也留下了不少启示:1、新媒体失范问题该如何应对?新媒体在传播途径、接受途径、盈利模式等方面与传统媒体存在很大区别,目前正在以不可挡之势蓬勃发展对于新媒体来说,原有的规范(包括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已经失效,新的规范又还没有及时建立起来,处于失范状态的新媒体出现问题也就是难免的事以为例,台湾的“动新闻”事件,大陆的黄色网站肆虐情状,都是新媒体在没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失范造成的那么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呢?笔者觉得首先还是需要新媒体“自律”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的门槛实在太低,从业人员更是参差不齐,很多从业者甚至连最起码的媒介专业素养都不具备这样,新媒体在进行内容生产和内容传播时,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很容易见利忘义因此,新媒体自律要从提升从业者专业素养抓起与此同时,职业道德教育也不能松懈,最好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成文规范,以便有“范”可依 其次,要想解决新媒体失范问题,还应加强“他律”方面的制度建设。

      比如可以由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拟定相关法律法规,填补这方面的空白而原本存在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应及时启动修改程序,将新媒体考虑进来,通过不断健全相关规定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2、媒介创新该如何以人为本?“动新闻”无疑是一次大胆的媒介创新:一样的新闻,在“动新闻”中呈现不一样的效果这在媒介竞争白热化的时代,这样的媒介创新本应受到鼓励但“动新闻”为我们提供的似乎是一个反面教训:传媒创新千万不能脱离以人为本新闻业是为人们提供资讯的行业,它的职责是为人们提供及时有效的资讯,它的所有工作都必须坚持受众本位,以人为本媒介创新也是如此,如果背离了以人为本,这样的媒介创新就失去了意义壹周刊这次在“动新闻”创新行动中栽了个大跟头,究其根源就在于没有落实以人为本壹周刊高估了民众的心理承受能力,低估了民众的社会自我防御能力,最后使这次创新没能得到民众的认同那么我们在媒介创新时该如何以人为本呢?笔者以为,首先得从了解受众需要开始,创新应当建立在满足受众的基础上在创新之前,必须充分了解受众的不同需求和需求的不同方面,做到有的放矢,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创新中将创新举措与受众需要有效契合;其次以人为本中的“人”应当是绝大多数人,而非极个别人。

      在“动新闻”事件中,它所呈现的内容固然使一些人的窥私欲得到了满足,但这些人终究只是民众的一小部分如果“动新闻”的创新满足的是绝大多数的需求,相信它现在所获得的不是骂声,而是掌声3、新闻是否需要分级?“动新闻”事件以壹传媒承诺对节目进行分级而暂告一个段落台湾社会对这种做法也有两种态度:一派意见认为,新闻只有一个级别,那就是“普通级”,分级的口子不能开;另一种意见则持相对宽容的立场,认为分级可以达到类似电视锁码般的作用,可以将“动新闻”的负面作用限制在合理范围分级其实是传媒行业很多领域的常规做法比如电影,很多国家的电影在放映之前会进行分级,以便于观众参考;再比如杂志,很多国家对于一些服务于成年人的杂志就会限制儿童购买观看……问题是:新闻作为一项大众精神消费品,需要分级吗?对此,笔者的看法是:新闻分级的做法不可取原因有二:其一,分级可能会催生一些原本没有的低俗新闻,给黄赌毒之类的货色大开方便之门,从而给新闻业的健康发展产生负面误导;其二,分级其实很难达到它的初衷,分级原本想把未成年人摒除在外,但在实际操作中它可能反而会激起未成年人的好奇心,从而产生事与愿违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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