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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中心规范及建设标准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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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GB/T 50939-2013GB/T 50939-2013《急救中心建设标准》《急救中心建设标准》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2.6.27.《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GB/T 50939-2013《 编制背景编制背景 20032003年在我国多个省市地区爆发的非典型性肺炎,对我国的社会经济造成年在我国多个省市地区爆发的非典型性肺炎,对我国的社会经济造成了大范围的影响,暴露出我国各级卫生医疗急救机构在多个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了大范围的影响,暴露出我国各级卫生医疗急救机构在多个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如相应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条件、实验科研装备等与国外发达国家先如相应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条件、实验科研装备等与国外发达国家先进水平有较大差距,难以充分保证卫生医疗急救职能工作的有效开展进水平有较大差距,难以充分保证卫生医疗急救职能工作的有效开展 面对新的严峻形势,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面对新的严峻形势,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国家的医疗急救机构建展的决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国家的医疗急救机构建设规划,并且开始新建、改扩建省、地(市)、县各级医疗急救中心,从根本上解设规划,并且开始新建、改扩建省、地(市)、县各级医疗急救中心,从根本上解决各级医疗急救机构在设施和条件上的落后局面。

      决各级医疗急救机构在设施和条件上的落后局面 主要的依据性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投资主要的依据性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投资[2003]1357[2003]1357号,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建设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建设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文件,发改办社会会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文件,发改办社会[2003]958[2003]95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李盛霖、高强同志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李盛霖、高强同志在““全国加快疾病预防控制国债项目建设全国加快疾病预防控制国债项目建设工作座谈会工作座谈会””和和““全国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工作会议全国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等上的讲话的通知等DifferenceDifference编制背景     2003年在我国多个省市地区爆发的非典型性 规范适用范围规范适用范围 由于现有的各级医疗急救中心设施条件参差不齐,在由于现有的各级医疗急救中心设施条件参差不齐,在新建、改扩建时,要求各级医疗急救中心的建设统一标准、新建、改扩建时,要求各级医疗急救中心的建设统一标准、满足相应的规范和规定要求。

      满足相应的规范和规定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急救机构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急救机构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扩建设计 规范适用范围            由于现有的各级医疗急救中 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1 1..急救调度用房的建筑设计,需要满足包括视听系统和计算机系统急救调度用房的建筑设计,需要满足包括视听系统和计算机系统在内的弱电系统的特殊要求如救治信息网络系统需要设置电子大屏在内的弱电系统的特殊要求如救治信息网络系统需要设置电子大屏障,显示城市电子地图,呼叫所处地理位置等障,显示城市电子地图,呼叫所处地理位置等2. 2.  急救车库内基本设备配置及道路系统的总体规划,紧急情况下的急救车库内基本设备配置及道路系统的总体规划,紧急情况下的畅通无阻的车辆出车、疏散畅通无阻的车辆出车、疏散3. 3. 其他用房的建筑设计,以满足其特殊要求,如指挥调度,报警受其他用房的建筑设计,以满足其特殊要求,如指挥调度,报警受理,医护,值班,培训,维修保养,各类库房等。

      理,医护,值班,培训,维修保养,各类库房等4. 4. 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急救分站的建设标准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急救分站的建设标准                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编写的主要节点进度编写的主要节点进度20042004年年6 6月成立编写小组编写月成立编写小组编写《《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急救中心建设标准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编写小组通过分析研究全国编写小组通过分析研究全国3939家急救中心调查资料和国家和卫生部有关文家急救中心调查资料和国家和卫生部有关文件,特件,特 别是国办别是国办[2003]82[2003]82号文件,参照已建成的急救中心有关技术要求,开始起号文件,参照已建成的急救中心有关技术要求,开始起草编写草编写 20042004年年1010月完成讨论稿;月完成讨论稿;20052005年年1 1月在北京召开讨论稿论证会,会议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形成论证会纪月在北京召开讨论稿论证会,会议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形成论证会纪 要;要;20052005年年0 06 6月完成讨论稿修改;月完成讨论稿修改;20052005年年6 6月开始,月开始,《《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急救中心建设标准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经过经过3 3个多月的征求意见,及收集对征求意见稿的评估意见,完成意见汇个多月的征求意见,及收集对征求意见稿的评估意见,完成意见汇总总 表;表;20052005年年1111月完成送审稿。

      在月完成送审稿在20052005年年1212月在北京召开送审稿审查会,会议之后按照会议达成月在北京召开送审稿审查会,会议之后按照会议达成 的意见进行修改;的意见进行修改;20062006年年4 4月完成送审稿修改,送审稿复审会并于月完成送审稿修改,送审稿复审会并于20062006年年5 5月在北京召开月在北京召开20062006年年9 9月完成送审稿二次修改月完成送审稿二次修改20072007年年5 5月在上海召开技术论证会进行了技术论证月在上海召开技术论证会进行了技术论证20072007年年6 6月在上海通报中国医院协会全国急救中心(站)管理分会常委会并再次征求意见,月在上海通报中国医院协会全国急救中心(站)管理分会常委会并再次征求意见, 同月完成送审稿三次修改同月完成送审稿三次修改20132013年年1111月月1 1日发布20142014年年6 6月月1 1日实施编写的主要节点进度2004年6月成立编写小组编写《急救中心建 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GB/T 50939-2013GB/T 50939-2013::本规范共分为本规范共分为6 6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选址与总平面、建筑设计、防火与疏散、语、选址与总平面、建筑设计、防火与疏散、建筑设备,及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建筑设备,及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件为本规范的条文说明。

      附件为本规范的条文说明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GB/T 50939-2013:本规范 1 1 总总 则则 1.0.1 1.0.1 为使急救中心的建筑设计符合安全、卫生、节能、环保和使为使急救中心的建筑设计符合安全、卫生、节能、环保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1.0.2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独立院前型急救中心、分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独立院前型急救中心、分中心、急救站的建筑设计中心、急救站的建筑设计1.0.3 1.0.3 城市的急救网络分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三级其城市的急救网络分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三级其设置应根据城市规模、区域卫生规划确定设置应根据城市规模、区域卫生规划确定1.0.41.0.4 急救中心的建设应满足日常急救服务和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中心的建设应满足日常急救服务和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统一调度指挥本地区的急救医疗机构承担紧急医疗救治任务的时,统一调度指挥本地区的急救医疗机构承担紧急医疗救治任务的功能要求功能要求1.0.5 1.0.5 急救中心的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急救中心的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有关标准的规定1  总  则 2 2 术语术语2.0.12.0.1急救网络急救网络First-aid GridFirst-aid Grid急救网络是由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组成的三级机构急救网络是由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组成的三级机构2.0.22.0.2急救中心急救中心First-aid CenterFirst-aid Center直接和城市直接和城市120120相连的,满足城市救护呼叫的场所,并肩负应对各类突相连的,满足城市救护呼叫的场所,并肩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和重大活动医疗救援保障,一般由指挥调度中心以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和重大活动医疗救援保障,一般由指挥调度中心以及相应配套用房组成及相应配套用房组成2.0.32.0.3急救分中心急救分中心First-aid Branch CenterFirst-aid Branch Center和城市某区域和城市某区域120120相连的,满足城市某区域救护呼叫的场所,一般由指相连的,满足城市某区域救护呼叫的场所,一般由指挥调度室以及相应配套用房组成挥调度室以及相应配套用房组成2.0.42.0.4急救站急救站First-aid StationFirst-aid Station在特定的服务半径内配备一定数量急救车,内设急救车库和配备急救车在特定的服务半径内配备一定数量急救车,内设急救车库和配备急救车用品房间组成的急救网点。

      用品房间组成的急救网点 2  术语 3 3 选址与总平面选址与总平面3.1 3.1 选选 址址3.1.1 3.1.1 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选址,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区域卫生规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选址,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划的要求3.1.2 3.1.2 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建设地点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建设地点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 1 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道路;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道路;2 2 环境安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并应避免强电磁环境安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并应避免强电磁场干扰;场干扰;3 3 地形宜规整;地形宜规整;4 4 不应临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不应临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5 5 不应污染、影响城市的其他区域不应污染、影响城市的其他区域3.1.3 3.1.3 急救中心下属的急救站宜设在被服务的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急救中心下属的急救站宜设在被服务的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3  选址与总平面 3.2 3.2 总平面总平面 3.2.1 3.2.1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1 总体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布局紧凑,人、车、物品等各种流线组总体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布局紧凑,人、车、物品等各种流线组织应清晰、合理。

      织应清晰、合理2 2 宜留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宜留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3 3 应保证急救车出车的顺畅和便捷,并应设有充足的回车场地;应保证急救车出车的顺畅和便捷,并应设有充足的回车场地;4 4 应建地面停车场或地下停车应建地面停车场或地下停车库库;;5 5 当建地下停车库时,应保证紧急出车顺畅和便捷,并宜设置一定数当建地下停车库时,应保证紧急出车顺畅和便捷,并宜设置一定数量的地上停车位量的地上停车位3.2.2 3.2.2 急救中心基地内急救车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并应设有环通的急救中心基地内急救车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并应设有环通的双车道出入口应直接与城市道路连接交通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现双车道出入口应直接与城市道路连接交通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行标准的有关规定3.2.3 3.2.3 急救中心内的隔离用房应设在基地内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急救中心内的隔离用房应设在基地内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靠近出入口,并应保持与周围建筑的间距靠近出入口,并应保持与周围建筑的间距                  3.2  总平面 3 4 4 建筑设计建筑设计 4.1 4.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4.1.1 4.1.1 主体建筑的平面布置、结构形式和机电设计应为今后发展、改主体建筑的平面布置、结构形式和机电设计应为今后发展、改造和灵活分隔预留条件。

      造和灵活分隔预留条件4.1.2 4.1.2 办公培训、后勤出入口宜单独设置办公培训、后勤出入口宜单独设置 建筑物出入口应分别设置,建筑物出入口应分别设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GB50763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4.1.3 4.1.3 急救中心的分区和各种用房应设置明显的导向标识急救中心的分区和各种用房应设置明显的导向标识4.1.4 4.1.4 各类用房的面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各类用房的面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   建筑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1 4.2.1 指挥调度用房宜设在建筑物的顶层,并确保通信畅通,室内环境指挥调度用房宜设在建筑物的顶层,并确保通信畅通,室内环境安静4.2.2 4.2.2 指挥调度用房应设置调度大厅、多功能指挥会议室、程控交换机指挥调度用房应设置调度大厅、多功能指挥会议室、程控交换机机房、配线室、暗室、投影室、机房等机房、配线室、暗室、投影室、机房等4.2.3 4.2.3 指挥调度用房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更衣室、休息室、男女厕所、指挥调度用房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更衣室、休息室、男女厕所、观摩台、资料室。

      观摩台、资料室4.2.4 4.2.4 指挥调度用房应防静电、防干扰、指挥调度用房应防静电、防干扰、防噪声防噪声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噪声防噪声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GB50118的有的有关规定4.2 4.2 指挥调度用房指挥调度用房4.2.1  指挥调度用房宜设在建筑物的顶层,并确保通信畅通 4.3.1 4.3.1 车库宜邻近物资仓库车库宜邻近物资仓库4.3.2 4.3.2 车库内应设置车辆洗消间、车辆维修车间车库内应设置车辆洗消间、车辆维修车间4.3.3 4.3.3 车库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驾驶员更衣、休息室车库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驾驶员更衣、休息室 4.3.4 4.3.4 车库的净高宜大于车库的净高宜大于3.2m3.2m地下车库的净高应大于急救车的地下车库的净高应大于急救车的高度(包括天线在内)高度(包括天线在内)4.3 4.3 车库车库             4.3  车库 4.4 4.4 隔离用隔离用房房4.4.1 4.4.1 急救中心内的隔离用房应设在基地的下风向。

      急救中心内的隔离用房应设在基地的下风向4.4.2 4.4.2 隔离用房应设置医护人员消毒间、车辆消毒间、物品消毒隔离用房应设置医护人员消毒间、车辆消毒间、物品消毒间4.4.3 4.4.3 隔离用房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物资仓库、设备维修车间、隔离用房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物资仓库、设备维修车间、医护人员值班室、休息室、餐厅医护人员值班室、休息室、餐厅4.4.4 4.4.4 医护人员消毒间、车辆消毒间、物品消毒间应为污染区,医护人员消毒间、车辆消毒间、物品消毒间应为污染区,物资仓库、设备维修车间、医护人员值班室、休息室、餐厅应为物资仓库、设备维修车间、医护人员值班室、休息室、餐厅应为清洁区以上两区之间应按设缓冲区以上两区之间应按设缓冲区4.4.5 4.4.5 隔离用房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隔离用房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4  隔离 4.5 4.5 行政办公用房行政办公用房4.5.1 4.5.1 行政办公用房应设置综合办公用房和专业办公用房。

      行政办公用房应设置综合办公用房和专业办公用房4.5.2 4.5.2 行政办公用房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其他办公用房行政办公用房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其他办公用房 4.6 4.6 后勤辅助用房后勤辅助用房4.6.1 4.6.1 后勤辅助用房应设置各种物资仓库和中心供应消毒间、人员消后勤辅助用房应设置各种物资仓库和中心供应消毒间、人员消毒间、设备维修车间、医疗垃圾存放间毒间、设备维修车间、医疗垃圾存放间4.6.2 4.6.2 后勤辅助用房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职工食堂或餐厅后勤辅助用房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职工食堂或餐厅                4.5  行政办公用房 4.7 4.7 培训用房培训用房 4.7.1 4.7.1 培训用房应设置创伤、心肺复苏、危重症、气道管理示教室、大教培训用房应设置创伤、心肺复苏、危重症、气道管理示教室、大教室和电化设备控制室室和电化设备控制室4.7.2 4.7.2 培训用房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体能训练室、教员休息室、图书室、培训用房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体能训练室、教员休息室、图书室、书库、期刊室、男女厕所、学员宿舍、餐厅。

      书库、期刊室、男女厕所、学员宿舍、餐厅4.8 4.8 急救站急救站4.8.1 4.8.1 急救站用房应设置车库、工作人员办公室、值班室、休息室急救站用房应设置车库、工作人员办公室、值班室、休息室4.8.2 4.8.2 急救站用房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物资库急救站用房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物资库 4.7  培训用房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急救中心建设标准::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任务来源任务来源 《《急急救救中中心心建建设设标标准准》》((以以下下简简称称““建建设设标标准准””))是是根根据据建建设设部部和和国国家家计计委委《《关关于于工工程程项项目目标标准准编编制制工工作作暂暂行行办办法法》》((9090))建建标标字字第第519519号号的的要要求求,,按按照照建建设设部部关关于于印印发发《《二二〇〇〇〇三三年年工工程程项项目目建建设设标标准准、、投投资资估估算算指指标标、、建建设设项项目目评评价价方方法法与与参参数数编编制制项项目目计计划划》》的的通通知知((建建标标函函[[20042004]]4343号号))的安排进行编写的安排进行编写任务来源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 编制过程编制过程根据卫生部规财司安排:根据卫生部规财司安排:20042004年专门成立编写小组编写年专门成立编写小组编写《《急救中心建设标准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编写小组通过分析研究全国编写小组通过分析研究全国3939家急家急救中心调查资料和国家和卫生部有关文件,特别是国办救中心调查资料和国家和卫生部有关文件,特别是国办[2003]82[2003]82号文件,参照已建成号文件,参照已建成的急救中心有关技术要求,开始起草编写的急救中心有关技术要求,开始起草编写20042004年年1010月完成讨论稿;月完成讨论稿;20052005年年1 1月在北京召开专题审查会,会议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月在北京召开专题审查会,会议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广泛的讨论;20052005年年0505月完成讨月完成讨论稿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论稿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20052005年年6 6月开始和月开始和《《急救中心建筑技术规范急救中心建筑技术规范》》一同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经过一同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经过3 3个多月的征个多月的征求意见,根据网上征求意见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和答复;求意见,根据网上征求意见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和答复;20052005年年1111月完成送审稿在月完成送审稿在20052005年年1212月在北京召开送审稿审查会,会议之后按照会议达成月在北京召开送审稿审查会,会议之后按照会议达成的意见进行修改;的意见进行修改;20062006年年4 4月完成送审稿修改,送审稿复审会并于月完成送审稿修改,送审稿复审会并于20062006年年5 5月在北京召开。

      月在北京召开20062006年年7 7月完成送审稿二次修改,并于月完成送审稿二次修改,并于20062006年年8 8月在北京召开审查会,针对会议提出的面积月在北京召开审查会,针对会议提出的面积指标的问题,又对全国指标的问题,又对全国4747家急救中心的用房用地等面积指标进行了问卷式的调研,家急救中心的用房用地等面积指标进行了问卷式的调研,20072007年年5 5月在上海召开技术论证会进行了技术论证,月在上海召开技术论证会进行了技术论证,20072007年年6 6月在上海通报中国医院协会全月在上海通报中国医院协会全国急救中心(站)管理分会常委会并再次征求意见,同月完成送审稿三次修改国急救中心(站)管理分会常委会并再次征求意见,同月完成送审稿三次修改编制过程根据卫生部规财司安排: 编制背景编制背景1 1. . 规模城市化规模发展和人口老龄化,使急救医疗日常量每年以二位数规模城市化规模发展和人口老龄化,使急救医疗日常量每年以二位数增加人们的交往和交流日臻频繁,容易导致一些流行病的传播并迅速蔓增加人们的交往和交流日臻频繁,容易导致一些流行病的传播并迅速蔓延2. 2. 城市的高速发展,使各种特发事件的概率增加。

      城市功能增多,保障城市的高速发展,使各种特发事件的概率增加城市功能增多,保障需求增大为了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各类需求增大为了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提高综合救治能力和水平,加快公共卫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提高综合救治能力和水平,加快公共卫生事业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建立完善医疗救援体系是刻不容缓城生事业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建立完善医疗救援体系是刻不容缓城市建设的任务之一市建设的任务之一编制背景1. 规模城市化规模发展和人口老龄化,使急救医疗日常 编制的原则编制的原则1 1、与国家有关的规范、规定、文件相协调的原则与国家有关的规范、规定、文件相协调的原则建设标准重要参数均参考建设标准重要参数均参考国办发国办发[2003]82[2003]82号文件有关章节,并对此进行了技术论证和实际调研,标准为号文件有关章节,并对此进行了技术论证和实际调研,标准为执行国办发执行国办发[2003]82[2003]82号文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号文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2 2、功能职能相一致的原则功能职能相一致的原则。

      建设标准有利于急救中心履行各种职责,为急救建设标准有利于急救中心履行各种职责,为急救中心的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中心的管理提供技术支撑3 3、符合实际兼顾发展的原则符合实际兼顾发展的原则从我国基本国情和面临的问题出发,结合各地从我国基本国情和面临的问题出发,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和城市规划发展的要求,保证急救中心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的实际情况和城市规划发展的要求,保证急救中心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4 4、平战结合的原则平战结合的原则根据急救中心的功能职责,兼顾及适应迅速发展的日常根据急救中心的功能职责,兼顾及适应迅速发展的日常急救需求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的需要,在满足日常急救工作急救需求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的需要,在满足日常急救工作的同时,能很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同时,能很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5 5、唯一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唯一和分级管理的原则遵循城市和区域卫生规划要求,从提高资源的系遵循城市和区域卫生规划要求,从提高资源的系统效率、效益出发,按每个城市只设一个急救中心,并依据城市的规模在下属统效率、效益出发,按每个城市只设一个急救中心,并依据城市的规模在下属分设急救分中心、急救站三级管理网络,由急救中心统一指挥。

      分设急救分中心、急救站三级管理网络,由急救中心统一指挥编制的原则1、与国家有关的规范、规定、文件相协调的原则建设 编制的方法编制的方法1 1、以已建成的运行情况良好的急救中心为蓝本,通过调查、收集、研究有、以已建成的运行情况良好的急救中心为蓝本,通过调查、收集、研究有关资料和信息,形成基本框架关资料和信息,形成基本框架2 2、参考相关规范、文件的中有关数据参考相关规范、文件的中有关数据3 3、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问答,选择典型,核实有关数据的准确性,确定基本、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问答,选择典型,核实有关数据的准确性,确定基本的参数,利用统计分析方法,编制基本数值的参数,利用统计分析方法,编制基本数值4 4、组织相关专业专家,进行论证,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论、组织相关专业专家,进行论证,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论证标准提出的相关规模指标的可行性证标准提出的相关规模指标的可行性5 5、通过行业协会对有关数据进行核实、验证编制数据的合理性、科学性、、通过行业协会对有关数据进行核实、验证编制数据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与可信度可行性与可信度编制的方法1、以已建成的运行情况良好的急救中心为蓝本,通过调 标准的主要内容标准的主要内容建设标准:建设标准:1 1、总则、总则2 2、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3 3、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4 4、建筑面积指标、建筑面积指标5 5、建筑标准、建筑标准6 6、建筑设备标准及救护车的配备、建筑设备标准及救护车的配备7 7、相关指标。

      相关指标标准的主要内容建设标准: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规范急救中心建设,提高急救中心项目决策水平和工程建为规范急救中心建设,提高急救中心项目决策水平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满足急救中心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满足急救中心基本功能需要,完善我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本功能需要,完善我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院前急救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的院前急救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二条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急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的重要制度,是合理确本建设标准是急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的重要制度,是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确定和审批急救中心工程项目的重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确定和审批急救中心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第三条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所指急救中心包括独立建制的急救中心、急救分本建设标准所指急救中心包括独立建制的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

      中心和急救站第四条第四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急救中心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急救中心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由急救中心直接管理的急救分中心、急救站(下称直属急救分中心、直由急救中心直接管理的急救分中心、急救站(下称直属急救分中心、直属急救站)参照本标准有关章节执行属急救站)参照本标准有关章节执行第五条第五条 急救中心建设应具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和重大急救中心建设应具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和重大活动医疗救援保障的能力活动医疗救援保障的能力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急救中心建设,提高急救中心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l第六条第六条 城市的急救网络由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三级机城市的急救网络由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三级机构组成急救网络层级的设置应根据城市规模确定急救网络层级的设置应根据城市规模确定l第七条第七条 急救中心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急救中心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经济合理、安全卫生。

      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经济合理、安全卫生l第八条第八条 急救中心的建设,应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急救中心的建设,应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避免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重复建设l第九条第九条 急救中心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应符合国家现行急救中心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   城市的急救网络由急救中心、急救分 第二章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十条第十条 急救中心救护车辆规模应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发展水急救中心救护车辆规模应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确定,每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确定,每5 5--1010万人配备万人配备1 1辆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急救中心救护车辆规模分为急救中心救护车辆规模分为5 5辆、辆、1010辆、辆、2020辆、辆、3030辆、辆、4040辆、辆、5050辆、辆、6060辆和辆和6060辆以上。

      辆以上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急救中心项目构成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附属设施其中房急救中心项目构成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建筑主要包括指挥调度用房、业务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后勤保障用屋建筑主要包括指挥调度用房、业务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后勤保障用房等场地包括道路、绿地和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包括供电、污水处理、房等场地包括道路、绿地和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包括供电、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垃圾收集等 直属急救分中心用房包括业务用房、行政用房和后勤保障用房等直属急救分中心用房包括业务用房、行政用房和后勤保障用房等直属急救站用房包括业务用房和后勤保障用房直属急救站用房包括业务用房和后勤保障用房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十条   急救中心救护车辆规模 第二章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l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直辖市、省会城市的急救中心宜具备培训功能,并有相直辖市、省会城市的急救中心宜具备培训功能,并有相应的培训设施、设备;其他急救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的培训设施、设备;其他急救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l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急救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应坚持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急救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应坚持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充分利用城市公共设施和现有基础设施。

      的原则,充分利用城市公共设施和现有基础设施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十三条   直辖市、省会城市的 5辆辆10辆辆20辆辆30辆辆40辆辆50辆辆60辆辆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850140021502950370044505200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急救中心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急救中心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1 1的规定 急救中心建筑面积指标表急救中心建筑面积指标表 表表1 1 注:注:1.1.中间规模的急救中心建筑面积指标可采用插入法计中间规模的急救中心建筑面积指标可采用插入法计 2.602.60辆以上规模的急救中心建筑面积可按每增加辆以上规模的急救中心建筑面积可按每增加1010辆增加辆增加750750平平方米方米 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计算; 3. 3. 直属急救分中心建筑面积指标参照执行;直属急救站的建筑直属急救分中心建筑面积指标参照执行;直属急救站的建筑面积宜面积宜 为为250250~~500500平方米;平方米; 4.4.本表不包括培训用房的建筑面积。

      本表不包括培训用房的建筑面积第三章第三章 建筑面积指标建筑面积指标5辆10辆20辆30辆40辆50辆60辆建筑面积850140 5辆辆10辆辆20辆辆30辆辆40辆辆50辆辆60辆辆建筑面积建筑面积4007009501150130014501600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表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表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急救中心的业务、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用房单项面积宜符合急救中心的业务、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用房单项面积宜符合以下规定:以下规定: 一、业务用房包括指挥调度和车库、隔离用房一、业务用房包括指挥调度和车库、隔离用房 (一)指挥调度用房主要包括调度室、会商室、信息机房等,面(一)指挥调度用房主要包括调度室、会商室、信息机房等,面积可积可 按每辆车按每辆车1010平方米计,最低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计,最低建筑面积不小于200200平方平方米 (二)车库和隔离用房建筑面积可按表(二)车库和隔离用房建筑面积可按表3 3计算,大于计算,大于6060辆部分可辆部分可按每按每 辆辆3030平方米计算。

      平方米计算5辆10辆20辆30辆40辆50辆60辆建筑面积400700 第三章第三章 建筑面积指标建筑面积指标 二、行政管理用房主要包括综合办公用房和专业办公用房二、行政管理用房主要包括综合办公用房和专业办公用房 三、后勤保障用房包括各类物资库房和其他服务用房三、后勤保障用房包括各类物资库房和其他服务用房l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具有培训功能的急救中心,其培训用房建筑面积根据培训规具有培训功能的急救中心,其培训用房建筑面积根据培训规模、培训学员数量等确定模、培训学员数量等确定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急救中心应配套建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停车的急救中心应配套建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停车的数数 量和停车设施的面积指标,按建设项目所在地区有关规定执行量和停车设施的面积指标,按建设项目所在地区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  建筑面积指标             二、行政管理 第四章第四章 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l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的设置和布局,应根据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的设置和布局,应根据所在地区的急救服务半径、服务人口、地理交通、经济水平以及需求所在地区的急救服务半径、服务人口、地理交通、经济水平以及需求量等综合条件确定。

      量等综合条件确定l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每个地、市应设一个急救中心,宜独立设置直属急救每个地、市应设一个急救中心,宜独立设置直属急救分中心和直属急救站应按城市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可独立设置,也可分中心和直属急救站应按城市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可独立设置,也可依托医院设置,一般宜按依托医院设置,一般宜按1818~~5050平方公里设一个分中心或急救站,其平方公里设一个分中心或急救站,其服务半径约为服务半径约为3 3~~5 5公里,人口密集的地区,服务半径可适当减小公里,人口密集的地区,服务半径可适当减小l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急救中心选址应满足功能与环境的要求,应选择在交急救中心选址应满足功能与环境的要求,应选择在交通便利、环境安静、地形比较规整、工程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的位置,通便利、环境安静、地形比较规整、工程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的位置,并尽可能充分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应避开污染源和易燃易爆物的生产、并尽可能充分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应避开污染源和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贮存场所贮存场所 急救中心的选址尚应充分考虑工作的特殊性质,按照公共急救中心的选址尚应充分考虑工作的特殊性质,按照公共卫生卫生 方面的有关要求,协调好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方面的有关要求,协调好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第四章  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第十九条   急救中心、急救分中 第四章第四章 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l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急救中心、直属急救分中心宜紧靠主要交通干道,便急救中心、直属急救分中心宜紧靠主要交通干道,便于车辆迅速出发直属急救站宜靠近城市主要居民住宅区,或重点于车辆迅速出发直属急救站宜靠近城市主要居民住宅区,或重点区域,或交通要道区域,或交通要道l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急救中心的规划布局与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急救中心的规划布局与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布局合理、节约用地一、建筑布局合理、节约用地 二、满足基本功能需要,并适当考虑未来发展二、满足基本功能需要,并适当考虑未来发展 三、功能分区合理,洁污流线清楚,避免交叉感染三、功能分区合理,洁污流线清楚,避免交叉感染 四、根据不同地区的气象条件,合理确定建筑物的朝向,四、根据不同地区的气象条件,合理确定建筑物的朝向,充分利充分利 用自然通风与自然采光,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用自然通风与自然采光,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在不影响使用功能和满足安全五、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在不影响使用功能和满足安全卫生要卫生要 求的前提下,建筑可适当集中布置求的前提下,建筑可适当集中布置第四章  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第二十二条   急救中心、直属急 第四章第四章 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l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急救中心的建设必须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急救中心的建设必须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l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急救中心的建设用地,包括业务、行政办公和后勤保急救中心的建设用地,包括业务、行政办公和后勤保障等用房建设用地、道路用地、绿化用地等其容积率宜为障等用房建设用地、道路用地、绿化用地等其容积率宜为0.80.8--1.51.5 l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急救中心绿化用地应符合当地有关规定第二十六条急救中心绿化用地应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急救中心的建筑标准,应贯彻经济、适用、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急救中心的建筑标准,应贯彻经济、适用、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按照经济水平和地域条件合理确定的原则,按照经济水平和地域条件合理确定l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急救中心的建筑标准,应贯彻经济、适用、在可能条急救中心的建筑标准,应贯彻经济、适用、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按照经济水平和地域条件合理确定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按照经济水平和地域条件合理确定第四章  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第二十四条   急救中心的建设必 第五章第五章 建设标准建设标准l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急救中心的建筑标准,应贯彻经济、适用、在可能条件急救中心的建筑标准,应贯彻经济、适用、在可能条件 下注意美观的原则,按照经济水平和地域条件合理确定下注意美观的原则,按照经济水平和地域条件合理确定l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急救中心的建筑装修和环境设计,应体现简捷、明快的急救中心的建筑装修和环境设计,应体现简捷、明快的 特点重要用房的室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特点重要用房的室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A A级材料。

      级材料l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急救中心建设应符合国家建筑节能、环保的相关标准、急救中心建设应符合国家建筑节能、环保的相关标准、 要求l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急救中心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急救中心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l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要按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按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进 行设计,确保建筑安全主要的车道和通道上不应有易倒塌的行设计,确保建筑安全主要的车道和通道上不应有易倒塌的 装饰物l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急救中心的供电设施应安全可靠,宜采用双路电源供电,确保急救中心的供电设施应安全可靠,宜采用双路电源供电,确保不不 间断供电不能保证持续供电的地区,可设自备电源重要部位应有间断供电不能保证持续供电的地区,可设自备电源重要部位应有UPSUPS应急应急 电源系统电源系统第五章  建设标准第二十七条   急救中心的建筑标准,应贯彻 第五章第五章 建设标准建设标准l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急救中心的建筑防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一般用房应急救中心的建筑防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一般用房应采用不燃烧体隔墙,其耐火极限为采用不燃烧体隔墙,其耐火极限为1 1小时调度中心、库房等重要用小时调度中心、库房等重要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为2 2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其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其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车库应按汽车库消防设计规范有关条款执行消防乙级防火门窗车库应按汽车库消防设计规范有关条款执行消防设施的配置应遵守国家有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设施的配置应遵守国家有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l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急救中心必须设置完善的避雷设施急救中心必须设置完善的避雷设施l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救护车车库包括车道的室内净高宜大于救护车车库包括车道的室内净高宜大于3.23.2米l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有条件的急救中心可设置直升飞机停机坪有条件的急救中心可设置直升飞机停机坪第五章  建设标准第三十三条   急救中心的建筑防火等级不应 建筑设备标准及救护车的配备建筑设备标准及救护车的配备l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急救中心应配置与其功能和建设规模相适应的有线通急救中心应配置与其功能和建设规模相适应的有线通讯系统、无线集群系统、计算机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本区域讯系统、无线集群系统、计算机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本区域电子地图和卫星定位系统以及电子地图和卫星定位系统以及114114数据库信息系统等。

      数据库信息系统等l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急救中心通讯系统配置标准急救中心通讯系统配置标准 一、一、 * *有线、无线通讯系统有线、无线通讯系统 二、二、* *数字交换系统数字交换系统 三、三、* *急救信息系统(包括三字段信息、地理信息系统)急救信息系统(包括三字段信息、地理信息系统) 四、四、* *数字录音系统数字录音系统( (应设双机热备份应设双机热备份) ) 五、五、* *UPSUPS应急电源系统应急电源系统 六、六、GPSGPS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省会以上城市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省会以上城市GPSGPS系统应系统应包括车包括车 辆定位和数字信息,省会以下城市辆定位和数字信息,省会以下城市GPSGPS系统可以系统可以仅有导航仅有导航 定位功能)。

      定位功能)建筑设备标准及救护车的配备第三十七条   急救中心应配置与其 建筑设备标准及救护车的配备建筑设备标准及救护车的配备 七、七、LEDLED条屏显示系统条屏显示系统 八、电子大屏幕投影系统八、电子大屏幕投影系统 九、视频监控系统九、视频监控系统 注:带注:带* *号的是基本配置号的是基本配置l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急救中心救护车内的设备配置:急救中心救护车内的设备配置: 一、手提出诊专用急救箱;一、手提出诊专用急救箱; 二、呼吸系统急救二、呼吸系统急救箱;箱; 三、便携式急救呼吸机;三、便携式急救呼吸机; 四、便携式吸引四、便携式吸引器;器; 五、便携式多参数监护仪;五、便携式多参数监护仪; 六、便携式除颤监六、便携式除颤监护仪;护仪; 七、便携式心电图机;七、便携式心电图机; 八、骨折负压八、骨折负压固定装置;固定装置; 九、铲式和自动上车担架各一副;十、防护服九、铲式和自动上车担架各一副;十、防护服3 3套。

      套建筑设备标准及救护车的配备               七、 第七章第七章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l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急救中心的投资估算,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编制急救中心的投资估算,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编制在评估或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其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可按当地相在评估或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其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可按当地相同建筑等级标准和结构形式住宅的平均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同建筑等级标准和结构形式住宅的平均建筑安装工程造价1.61.6--2 2倍倍计算l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建设工期按国家关于建筑安装工程工期有关定额执行建设工期按国家关于建筑安装工程工期有关定额执行第七章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三十九条   急救中心的投资估算, 院前急救体系院前急救体系 院前急救体系可分为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急救站三级急救网络 每个地、市应设一个急救中心,宜独立设置直属急救分中心和直属急救站应按城市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可独立设置,也可依托医院设置,一般宜按18~50平方公里设一个分中心或急救站,其服务半径约为3~5公里,人口密集的地区,服务半径可适当减小。

      也可按每5-10万人配备1辆院前急救体系               院前急救体系可分为 急救中心的功能急救中心的功能1.1.指挥调度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急救资源,开展日常院前急救医疗指挥调度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急救资源,开展日常院前急救医疗( (包括现场急救、转运和病人途中监护包括现场急救、转运和病人途中监护) );;2.2.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发生时,协调和整合医疗急救资源,统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发生时,协调和整合医疗急救资源,统一指挥保障紧急救援的需要,与公安(一指挥保障紧急救援的需要,与公安(110110)、消防()、消防(119119)等应急)等应急系统联合行动;系统联合行动;3.3.承担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的任务(一般指省级急救中心)开展急承担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的任务(一般指省级急救中心)开展急救医学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救医学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急救中心的功能 院前急救的形式院前急救的形式独立设置,有急救通讯指挥系统、急救运输交通独立设置,有急救通讯指挥系统、急救运输交通工具、医疗急救设备、设施和医务人员(上海、工具、医疗急救设备、设施和医务人员(上海、天津、武汉、天津、武汉、......))依托综合医院(重庆、沈阳、云南、..)仅有指挥调度功能,急救运输交通工具、医疗设施和设备以及医务人员由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提供(广州市) 院前急救的形式独立设置,有急救通讯指挥系统、急救运输交通工具 急救中心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的确定急救中心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的确定 标准确定建筑面积是按照急救中心的标准确定建筑面积是按照急救中心的内部功能的要求确定每个单项面积,然后合计各内部功能的要求确定每个单项面积,然后合计各分项面积。

      合计的建筑总面积是一个递增数值,分项面积合计的建筑总面积是一个递增数值,从从5 5辆救护车配备辆救护车配备85085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到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到6060辆救辆救护车配备护车配备52005200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6060辆救护车以上辆救护车以上按每车增加按每车增加757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是按理想的地块预布置确定的,具体通过建筑容是按理想的地块预布置确定的,具体通过建筑容积率来控制,建筑容积率控制在积率来控制,建筑容积率控制在0.8-1.50.8-1.5左右急救中心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的确定         标准确定 急救中心用房分类及使用面积依据急救中心用房分类及使用面积依据((1 1)指挥调度用房:设调度大厅、指挥会议室、程控交换机机房(暗室、投)指挥调度用房:设调度大厅、指挥会议室、程控交换机机房(暗室、投 影室)配线室、机房、观摩台(间)休影室)配线室、机房、观摩台(间)休息室、资料室、息室、资料室、 更衣室、值班室、男女卫生间等。

      指挥更衣室、值班室、男女卫生间等指挥调度用房的面积调度用房的面积 主要是调度大厅,如果按每受理台服务主要是调度大厅,如果按每受理台服务5050万人计,一个万人计,一个 受理台即服务受理台即服务1010辆车,加上备用车一辆车,加上备用车一辆车占有辆车占有0.20.2个个 受理台,折合建筑面积受理台,折合建筑面积3-53-5平方米,加平方米,加上多功能会议,上多功能会议, 和其他设备用房约每车和其他设备用房约每车1010平方米建筑面平方米建筑面积,最低建筑面积,最低建筑面 积不小于积不小于200200平方米。

      平方米2 2)业务用房:)业务用房: 主要包括车库和隔离用房(实际上指挥用房也应属于业主要包括车库和隔离用房(实际上指挥用房也应属于业务用务用 房,为了便于计算将上述面积单列)房,为了便于计算将上述面积单列) ① ①车库:车库: 主要包括车辆停放间、车辆洗消间、车辆维修主要包括车辆停放间、车辆洗消间、车辆维修车间、驾驶员车间、驾驶员 更衣、休息室等更衣、休息室等 ② ②隔离用房:隔离用房: 隔离值班室、隔离休息室、专用餐厅、医护人员消隔离值班室、隔离休息室、专用餐厅、医护人员消毒间、毒间、 车辆消毒间、物品消毒间、物品储藏间。

      车辆消毒间、物品消毒间、物品储藏间 急救中心用房分类及使用面积依据(1)指挥调度用房:设调度大厅 急救中心用房分类及使用面积依据急救中心用房分类及使用面积依据 由由于车辆的日常停放主要在各急救站,急救中心的停车主于车辆的日常停放主要在各急救站,急救中心的停车主要为救护车要为救护车辆的备车,而车辆洗消、维修和隔离用房的使用面积是辆的备车,而车辆洗消、维修和隔离用房的使用面积是固定的,因此,固定的,因此,面积在小于或等于停放面积在小于或等于停放5 5辆时,按每辆车辆时,按每辆车8080平方米计,平方米计,大于大于6060辆按每车辆按每车3030平方米急救中心用房分类及使用面积依据         由于车辆的日 急救中心用房分类及使用面积依据急救中心用房分类及使用面积依据((3 3)行政办公用房根据内设机构:设置综合办公用房(办公室、)行政办公用房根据内设机构:设置综合办公用房(办公室、 人事、组织、医疗、车管、总务等)和专业办公用房(财务、人事、组织、医疗、车管、总务等)和专业办公用房(财务、信息、档案等)信息、档案等)。

      按照国家按照国家《《办公建筑设计的规范办公建筑设计的规范》》和相关规范的规定:办公建和相关规范的规定:办公建筑的使用面积一般为筑的使用面积一般为4-64-6平方米平方米/ /人,折算到建筑面积约为人,折算到建筑面积约为6-86-8平方平方米米/ /人中小会议的使用面积一般为人中小会议的使用面积一般为1.81.8平方米平方米/ /人,折算到建筑面人,折算到建筑面积约为积约为3.33.3平方米平方米/ /人 按急救中心每车行政、工勤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之比应为按急救中心每车行政、工勤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之比应为2 2人,人,考虑考虑40%40%专业人员有办公室计算,应有办公室的专业人员数为专业人员有办公室计算,应有办公室的专业人员数为2 2人,人,但考虑许多专业人员均在急救站,以及有部分行政人员和专业人员但考虑许多专业人员均在急救站,以及有部分行政人员和专业人员相兼职的缘故,所以合计按相兼职的缘故,所以合计按3 3人计 办公用房的面积应是办公用房的面积应是18-2418-24平方米平方米/ /车,如加上会议室车,如加上会议室5.45.4平方平方米米/ /车,总建筑面积应在车,总建筑面积应在23.4-29.523.4-29.5平方米平方米/ /车。

      考虑到急救中心人车考虑到急救中心人员分散的特殊性,最后确定行政面积指标为员分散的特殊性,最后确定行政面积指标为每车每车2525平方米平方米急救中心用房分类及使用面积依据(3)行政办公用房根据内设机构 急救中心用房分类及使用面积依据急救中心用房分类及使用面积依据((4 4)后勤辅助用房: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后勤辅助用房: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① ①库房:医疗器械库房、药品库房、一次性卫生物品库房、库房:医疗器械库房、药品库房、一次性卫生物品库房、 应急物资库房应急物资库房 ② ②中心供应消毒间、医疗设备维修间、医疗垃圾存放间、后中心供应消毒间、医疗设备维修间、医疗垃圾存放间、后 勤物资仓库、办公用品库房勤物资仓库、办公用品库房 ③ ③职工食堂、餐厅等职工食堂、餐厅等 以上各项小计按每车以上各项小计按每车2525平方米计平方米计5 5)培训用房:设教室、学术厅、示教室(创伤、心肺复苏气道管理)培训用房:设教室、学术厅、示教室(创伤、心肺复苏气道管理 、危症重监护)、电教室及电化设备、控制室、体能训练室、培训、危症重监护)、电教室及电化设备、控制室、体能训练室、培训器(具)材库房、教员休息室、图书室(书库)、学员宿舍、餐厅、器(具)材库房、教员休息室、图书室(书库)、学员宿舍、餐厅、男女卫生间。

      男女卫生间 急救中心用房分类及使用面积依据(4)后勤辅助用房:主要包括以 建筑造价建筑造价急救中心平均建安工程造价的急救中心平均建安工程造价的1.61.6--2 2倍,标准应倍,标准应在消防、抗震、通讯、电力高于一般的建筑在消防、抗震、通讯、电力高于一般的建筑建筑造价急救中心平均建安工程造价的1.6-2倍,标准应在消防 谢谢 谢!谢!THANK YOU !谢 谢!THANK YO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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