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doc
3页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税款所属期: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姓名国1籍(地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自行申报情形 □从中国境内两处或Z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没有扣缴义务人 □其他情形任职 受雇 单位 名称所得期间所得 项目收 入 额免 税 所 得税前扣除项目减除 费用准予 扣除 的捐 赠额应纳 税所 得额税率%速算 扣除 数应 纳 税 额减 免 税 额已 缴 税 额应补(退) 税额基本养 老保险 费基本医疗 保险费失业 保险 费住房 公积 金财产原值允许扣 除的税 费苴丿、他合计1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谨声明:此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填写的,是真实的、完整的、可靠的 纳税人签字: 年 月曰代理机构(人)公章: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受理人: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曰受理日期: 年 月曰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四、表单说明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取 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个人所 得税申报。
纳税人在办理申报时,须同时附报附件 2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 ( B 表)》二、申报期限 次月十五日内 自行申报纳税人应在此期限内将每月应纳税款缴入国库, 并 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 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 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 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延 期申报三、本表各栏填写如下:(一)表头项目1. 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取得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 具体的起止年月日2. 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 时填写3. 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4. 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名称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如果税务机关已赋予 18 位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如果税务机关未赋予的,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 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名称5. 身份证件号码: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号码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纳税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上 的号码。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税务机关赋予 18 位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该号码;没有,则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 大陆通行证等证照上的号码税务机关赋予境内无住所个人的 18 位纳税人识别号,作为其唯一身份识别 码,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次涉税事项, 或扣缴义务人办理该纳税人初 次扣缴申报时,由主管税务机关赋予6. 自行申报情形: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框内打“V” (二)表内各栏 纳税人在填报“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时, 第1〜4列需分行列示各任职受雇单位发放的工薪,同时,另起一行在第4列“收 入额”栏填写上述工薪的合计数,并在此行填写第 5〜22列纳税人在填报“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 他情形”时,需分行列示1. 第 1 列“任职受雇单位名称”:填写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名称全称在 多家单位任职受雇的,须分行列示如果没有,则不填2. 第 2 列“所得期间”:填写纳税人取得所得的起止时间3. 第 3列“所得项目”:按照税法第二条规定的项目填写纳税人取得多项所得时,须分行填写4. 第4列“收入额”:填写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全部收入额。
5. 第5列“免税所得”:是指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所得6. 第6〜13列“税前扣除项目”:是指按照税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在 税前扣除的项目1 )第6〜9列“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 公积金”四项,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可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部分2 )第10列“财产原值”:该栏适用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填写3 )第11列“允许扣除的税费”:该栏适用于“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 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填写① 适用“劳务报酬所得”时,填写劳务发生过程中实际缴纳的税费;② 适用“特许权使用费”时,填写提供特许权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和相关 税费;③ 适用“财产租赁所得”时,填写修缮费和出租财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 费;④ 适用“财产转让所得”时,填写转让财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税费4)第12列“其他”: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项目5 )第13列“合计”:为各所得项目对应税前扣除项目的合计数7. 第14列“减除费用”:是指税法第六条规定可以在税前减除的费用没 有的,则不填8. 第15列“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是指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 政策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额。
9. 第16列“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第 16列二第4列—第5列一第13列一第14列一第15列10. 第17列“税率”及第18列“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第三条规定填写 部分所得项目没有速算扣除数的,则不填11. 第19列“应纳税额”: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第 19列二第16列X第17列—第18列12. 第20列“减免税额”:是指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减免的税额其中,纳税人取得“稿酬所得”时,其根据税法第三条规定可按应纳税额减征的 30%,填入此栏13. 第21列“已缴税额”:是指纳税人当期已实际被扣缴或缴纳的个人所得 税税款14. 第22列“应补(退)税额”: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第 22列二第19 列一第20列一第21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