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上货物运输中托运人退运请求的法律界定.docx
4页海上货物运输中托运人退运请求的法律界定状况下,托运人无权单方要求承运人担当退运责任或赔偿没有退运所造成的损失 由于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无单放货及货物灭失的举证责任在托运人一方,而托运人在得不到收货人帮助的状况下,往往无法获得目的港的关键证据,因此,要求承运人退运是托运人逼迫承运人自认货物已失去掌握的“取巧”之举但是,出于对海上货物运输行业风险性的特别爱护,《海商法》对退运纠纷作出了不同于《合同法》的规定 一、托运人退运恳求的法律属性 托运人的退运恳求毕竟是属于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变更权或为新合同订立发出的要约,对确定退运纠纷中托运人与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在海上运输中,退运要求的提出通常发生于运输环节其中的一节,即开航前、开航后交货前、到达目的港并构成交付后三种退运要求在运输合同履行中,则会产生三种不同的合同权利义务其中开航前的退运,无论是否货已装船,均可视为托运人对合同的任意解除;开航后交付前提出退运的,可视为托运人行使合同变更恳求;到港构成交付后提出退运的,在行业中又称“回运”,则仅可视为托运人提出新要约的缔约邀请。
之所以如此,是由于,首先,运输合同作为一种连续性合同,其合同的履行在肯定的持续时间内完成,承运人以供应运输效劳作为标的,在货物出运后,托运人已经实际享受到的该标的效益是不能返还的,也无法恢复原状,而合同解除也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其次,托运人退运恳求是否属于行使合同变更权应依据原合同的履行状况确定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对集装箱货物的责任期间是自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因此,承运人即使将货物运抵目的港,只要其尚未按运输合同的商定交付货物,其运送货物的主义务并未履行完毕,托运人在合理期间内提出的退运恳求可以视为对运输合同目的地的变更恳求,而原运输合同的其他局部如运输方式等仍旧具有合同效力,若货方和承运方协商全都,可以变更合同在非集装箱货物运输中,货物在卸货港卸货完成后,通常已完成交付, 承运人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托运人的退运恳求只能作为向承运人发出的新合同要约,已不属于法律规定或合同商定的托运人可单方面行使原合同变更权本案是属于海上货物运输中的集装箱运输合同,在涉案货物抵达目的港尚未交付时,托运人提出的退运恳求是行使合同变更权的一种表现,但此种权利的实现必需建立在货、船双方达成全都,协商变更原运输合同的根底上。
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退运纠纷的法律适用 我国《合同法》中有关运输合同的规定是对全部运输方面的合同作出标准《海商法》调整的有关海上运输关系是指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和海上旅客运输,明显《海商法》相对于《合同法》而言是调整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法,《合同法》是一般法本案中,被告向原告签发了涉案提单,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律关系,依据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本案应适用《海商法》而且,如前文所述,海上集装箱货物运输中托运人的退运恳求在货物尚未交付之时,可以基于合同变更权而提出,托运人与承运人对退运事宜所达成的协议只能作为原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补充,并不能转变原合同的根本性质因此,即使双方商定的退运协议采纳非海运方式,仍旧属于《海商法》调整范围内的多式联运合同,并不影响法律适用的选择 三、《海商法》与《合同法》中对运输合同退运条款的区分 《合同法》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本条款实际上是给予托运人对在运货物尚未交付的前提下,可单方面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而退运恳求正是基于此权利而产生。
在一般运输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托运人的退运恳求,承运人通常无理由予以拒绝,也无权过问相对方退运的缘由,只要托运人提出退运要求是合理可行的,承运人必需根据要求执行,否则将担当法律责任《海商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托运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是,除合同另有商定外,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支付商定运费的一半;货物已经装船的,并应当负担装货、卸货和其他与此有关的费用比拟而言,《合同法》所设定的托运人享有对运输合同的变更权和解除权的条件相对广泛,对解除合同与变更合同也未作区分而《海商法》规定托运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更为严格和详细化,但其仅对合同解除性的退运作了明确规定,而对货物运输已根本完成但货物尚未交付或已经构成交付之时,托运人提出变更合同回运货物的恳求如何处理,并未作明确规定,对此应当参照适用《合同法》第三百零八条的规定进展处理依据上述两法精神,作为变更合同方式的退运恳求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托运人并无单方面的打算权作为缔结新合同要约的退运恳求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更需要托运人与承运人达成合意方可实现本案中,原告在涉案货物已运抵目的港且可以交付的状况下,未就有关退运事宜与被告达成相关协议,因此无权单方面变更合同以使被告负有货物回运的合同义务,亦无权依法追究被告未回运货物的法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