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过程中物料流转交接管理规定.docx
4页生产过程中物料流转交接管理规定为加强生产过程中材料交接和交接的控制,杜绝不合格交接顺序,防止多发生、少发生、错发生、漏发现,做好交接工作,确保交接时交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双方都有责任,特制定本规定1.通则1.1交接的前提必须是合格的材料,双方应相互配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交接1.2移交方和交付方的材料质量应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接收方,即保证接收方能够正常生产并对交付材料的质量负责1.3收货方应根据相应的质量和数量对交货方的材料进行验证,如果超过规定的要求,收货方有权拒收1.4接收方收到材料后,应对收到的材料负责2.移交条例2.1原材料的移交2.1.1库管员根据生产计划和原材料总加工量,按照分类范围,提前编制材料供应清单,报财务部审核,并将采购清单列报生产供应部,由生产供应部发出采购通知,由材料供应商负责材料准备2.1.2材料供应商采购的材料应按《产品质量检验与试验的规定》验收入库2.1.3车间根据部门进度计划的要求,发放领料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作为收购依据2.1.4库管员根据领料单和材料工艺消耗定额发放材料2.2采购配件的移交2.2.1供应部材料员根据生产计划和图纸,提前编制套配汇总表,作为仓库发放的依据。
2.2.2使用部门的材料员根据部门的作业进度要求发出请购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作为请购依据2.2.3库管员按领料限额发放材料2.2.4外协配件(含标准件,下同)领用时,库管员交使用部门材料员2.2.5交接内容包括外观质量、数量、标识及进货验收报告或证书等2.2.6请购单的内容必须一次性移交,并由使用部门的材料员和仓管员签字2.2.7采购的配件经使用部门确认后,使用部门的材料员必须按照产品工号进行保管和标识,使用时材料员会将其分解为各种生产工序2.2.8工艺设备和工艺辅助使用的螺栓、螺母等外购附件,应根据使用部门的实际情况,经工程部和生产车间一次检查批准后,用旧件替换2.2.9对于采购的螺栓螺母数量相同的零件,允许车间保留一定的周转次数(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更换不合格零件,周转次数由旧换新2.3备件和半成品的交接2.3.1严格车间根据供应部下达的生产计划,组织相应零部件或半成品的生产2.3.2经本部门检验员检验合格后,由本部门负责人填写《随工转序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然后将本单位的备品备件和半成品移交给下一个生产或使用部门2.3.3接收部门检验员按要求对交付的部品、半成品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上报部门负责人,并在相应的《随工转序单》上签字,表示接受或拒绝。
2.3.4《随工转序单》一式三份,一份经相关人员签字后送半成品仓库车间负责人填写《零部件、半成品交付单》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向装配车间交接nbsp; 2.4.3.2装配车间按供应部通知,对油漆的零部件及主机检验合格确认后,在备料车间开出的《零部件、半成品交付单》上签字,表示接受nbsp; 2.4.4成品台套报交入库 2.4.4.1报交产品的零部件、配套件必须齐全、正确,标识清楚nbsp; 2.4.4.2质检科对出厂试验报告进行审核,对变压器外观进行检验,确无问题后,盖上合格章,在总装车间开出的入库单上签字nbsp; 2.4.4.3总装车间凭质检科签字的入库单,向成品库报交,经有关人员签字后进库nbsp; 2.5交接管理 2.5.1交接必须认真对待,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按有关责任制考核nbsp; 2.5.2交接双方在交接过程中除填写必要的表、卡、单外,认真做好各自的质量 记录,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实现追溯。
nbsp; 2.5.3在交接过程中若发现不合格,如是错检、漏检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nbsp; 2.5.4交付单应认真、清楚、正确、及时填空nbsp; 2;5.5交付单在成品报交结束后交质检科归口管理nbsp; 256交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纳入当月的质量考核nbsp;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