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运提单bl.pdf
3页概念概念 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 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 种类种类 运输单据的种类很多,包括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 、海运单(Sea Waybill) 、航空运单(Air Waybill) 、铁路运单(Rail Waybill) 、货物承运收据(Cargo Receipt)和多式联运单据(MTD)等 海运提单可以从不同角度,可以分类: ※ 根据货物是否装船, 可分为“已装船提单” (Shipped B/L) 和“备运提单” (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备运提单’上加注 “已装船注记”后,即成为“已装船提单” ※ 根据报单上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可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国际贸易结算中, 银行只接受“清洁提单”,即承运人未在提单上批注货物外表状况有任何不良情况 ※ 根据提单“收货人”栏内的书写内容,可分为“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提单”收货人”栏,又称提单 抬头,表明货物所有权的归属。
记名提单,该栏记载特定收货人名称,只能由该收货人提货,不能转让 指示提单,又分不记名指示和记名指示:不记名指示提单仅填写“To order“(凭指定) ,必须由托运人背书 后才能转让,又称“空白抬头”记名指示提单填写“To the order of.”(凭某某指定) ,该某某即为具体的指 示人,提单由其背书后可以转让,通常为受托银行;背书又分两种形式:一种由有权背书人单纯签署,称 为空白背书;另一种除背书人签署外,还写明被背书人(受让人)的名称,称为记名背书在国际贸易中, 通常采用“凭指示空白背书提单”习惯上称“空白抬头、空白背书” ※ 船舶运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班轮提单和租船提单班轮握本上载明运输合同的条款,船货双方 受其约束而租船提单则受另行制定的租船合同约束,故在使用该提单时,往往要提供租船合同副本 ※ 直达提单(Direct B/L)、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联运提单(Through B/L) ※ 全式提单(Long Form B/L)与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全式提单是指提单背面有印就的运输 条款,而简式提单则无 ※ 迟期提单(Stale B/L)一般情况下,是提单先到受货人手中,货后到,受货人可以凭提单提货,而 如果货先到,提到后到则属迟期提单。
银行不接受迟期提单特殊情况下,受货人可凭银行担保提货 ※ 承运人提单(Carrier B/L)和运输行提单(Forwarder B/L)由承运人、船长或他们的代理人签发的 提单叫承运人提单由运输行以承运人或多式运输营运人或他们的代理人呢的身份签发的提单叫运输行提 单 ※ 运费到付提单和运费已付提单是按在装运港是否付运费来划分的运费包括基本运费和附加费 ※ 舱面货提单(On Deck B/L)提单上注明货物放在船舱的仓面上,一般是化工品或危险品,对这种 提单银行不接受 ※ 大副收据(Mate’s Receipt).是大副开出的货物已装上船的收据 ※ FIATA 联合运输提单是运输代理国际联合会的简称它出具的运输提单有好几种,分别用不同 的颜色如黄色的、绿色的、橘红色的和蓝色的只有蓝色的提单是由运输行以承运人的身份签发的 ※ 多式运输提单(Multimodel Transport Document) ※ 集装箱提单(Container B/L).一是普通的海运提单上加注“用集装箱装运”字样另一种是使用多式 运输单据,这时提单的内容上增加了集装箱号码和“封号” 海运提单内涵海运提单内涵 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船长或他们的代理签发,并应明确表明签发人身份。
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成立和证明承运人已接管货物或已将货物装船,并保证至目的地交付货物的 单证提单也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 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 提单内容由正面事实记载和提单背面条款两部分组成 各船公司所制定的提单, 其主要内容大致相同 海运提单作用海运提单作用 1.货物收据 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提单是承运人前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或者承运人已接管了 货物,已代装船 2.运输契约证明 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 承运人之所以为托运人承运有关货物,是因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权 利义务关系以提单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 3.货权凭证 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且享有占有和处理货物的 权利,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 海运提单的背面条款及其依据 提单背面印定的条款规定了承运人与货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是双方当事人处理争议时的 主要法律依据。
在全式(LONG TERM)正本提单的背面,列有许多条款,其中主要有: (1)定义条款(DEFINITION CLAUSE)- - 主要对“承运人“,“托运人”等关系人加以限定前者包括与托运 人定有运输合同的船舶所有人,后者包括提货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 (2)管辖权条款(JURISDICTION CLAUSE)- - 指出当提单发生争执时,按照法律,某法院有审理和解决 案件的权利 (3)责任期限条款(DURATION OF LIABILLITY)- - 规定承运人对货物灭失或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间 的条款一般海运提单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期限从货物装上船舶起至卸离船舶为止集装箱提单则从承运人 接受货物至交付指定收货人为止 (4)包装和标志(PACKAGES AND MARKS)- - 要求托运人对货物提供妥善包装和正确清晰的标志如因 标志不清或包装不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货方负责 (5)运费和其他费用(FREIGHT AND OTHER CHARGES)- - 运费规定为预付的,应在装船时一并支付, 到付的应在交货时一并支付当船舶和货物遭受任何灭失或损失时,运费仍应照付,否则,承运人可对货 物及单证行使留置权。
(6)自由转船条款(TRANSHIPMENT CLAUSE)- - 承运人虽签发了直达提单, 但由于客观需要仍可自由转 船,并不须经托运人的同意转船费由承运人负担,但风险由托运人承担,而承运人的责任也仅限于其本 身经营的船舶所完成的那段运输 (7)错误申报(INACCURACY IN PARTICULARS FURNISHED BY SHIPPER)- - 承运人有权在装运港和 目的港查核托运任申报的货物数量,重量,尺码与内容,如发现与实际不符,承运人可收取运费罚 (8)承运人责任限额(LIMIT OF LIABILITY)- - 规定承运人对货物灭失或损坏所造成的损失所负的赔偿 限额,即每一件或每计算单位货物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若干金额 (9)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G.A.)- - 规定若发生共同海损,按照什么规则理算国际上一般采用 1974 年越克- 安特卫普规则理算在我国,一些提单常规定按照 1975 年北京理算规则理算 (10)美国条款(AMERICAN CLAUSE)- - 规定来往美国港口的货物运输只能适用美国 1936 年海上货运 (CARRIAGE OF GOOD BY SEA ACT。
1936)运费按联邦海事委员会(FMC)登记的费率本执行,如提单条款 与上述法则有抵触时,则以美国法为准此条款也称“地区条款“(LOCAL CLAUSE) (11)舱面货,活动物和植物(ON DECK CARGO,LIVE ANIMALS AND PLANTS)- - 对这三种货物的接 受,搬运,运输,保管和卸货规定,由托运人和托运人承担风险,承运人对其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海运提单正面填写及注意事项 (一)根据 1993 年 7 月 1 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 73 条的规定,提单正面应记载以 下各项: 1.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 2.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要营业所 3.船舶名称 4.托运人的名称 5.收货人的名称 6.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受货物的日期 7.卸货港 8.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地点和文件货物地点 9.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 10.运费的支付 11.承运人或者其代表 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我国《海商法》第 73 条还同时规定,“提单缺少本款规定的一项或者几项的,不影响提单的性质。
提 单正面记载的事项,在法律上具有初步证据 (二)注意事项 (1)托运人(SHIPPER),一般为信用证中的受益人如果开证人为了贸易上的需要,要求做第三者提单 (THIRDPARTY B/L),也可照办 (2)收货人(CONSIGNEE),如要求记名提单,则可填上具体的收货公司或收货人名称;如属指示提单, 则填为“指示“(ORDER)或“凭指示“(TO ORDER);如需在提单上列明指示人,则可根据不同要求,作成“凭 托运人指示“(TOsgroupsOF SHIPPER),“凭收货人指示“(TOsgroupsOF CONSIGNEE)或“凭银行指示 “ (TOsgroupsOF XX BANK) (3)被通知人(NOTIFY PARTY),这是船公司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送到货通知的收件人,有时即为进 口人 在信用证项下的提单, 如信用证上对提单被通知人有权具体规定时, 则必须严格按信用证要求填写 如果是记名提单或收货人指示提单,且收货人又有详细地址的,则此栏可以不填如果是空白指示提单或 托运人指示提单则此栏必须填列被通知人名称及详细地址,否则船方就无法与收货人联系,收货人也不能 及时报关提货,甚至会因超过海关规定申报时间被没收。
(4)提单号码(B/L NO),一般列在提单右上角,以便于工作联系和查核发货人向收货人发送装船通知 (SHIPMENT ADVICE)时,也要列明船名和提单号码 (5)船名(NAME OF VESSEL),应填列货物所装的船名及航次 (6)装货港(PORT OF LOADING),应填列实际装船港口的具体名称 (7)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填列货物实际卸下的港口名称如属转船,第一程提单上的卸货 港填转船港,收货人填二程船公司;第二程提单装货港填上述转船港,卸货港填最后目的港如由第一程船 公司出联运提单(THROUGH B/L),则卸货港即可填最后目的港,提单上列明第一和第二程船名如经某港 转运,要显示“VIA X X“字样在运用集装箱运输方式时,目前使用“联合运输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L),提单上除列明装货港,卸货港外,还要列明“收货地“(PLACE OF RECEIPT),“交货地 “(PLACE OF DELIVERY)以及“第一程运输工具“(PRE- CARRIAGE BY),“海运船名和航次“(OCEAN VESSEL,VOY NO)。
填写卸货港,还要注意同名港口问题,如属选择港提单,就要在这栏中注明 (8)货名(DISCRIPTION OF GOODS),在信用证项下货名必须与信用证上规定的一致 (9)件数和包装种类(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要按箱子实际包装情况填列 (10)唛头(SHIPPING MARKS),信用证有规定的,必须按规定填列,否则可按发票上的唛头填列 (11)毛重,尺码(GRO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