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制度与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ppt
14页国家信息安全等级制度 与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 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 郭启全目录 一、什么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工作进展 三、安全保护等级的划分 四、等级保护工作的职责分工 五、等级保护工作的主要流程 六、等级保护标准体系 七、信息安全产品和测评机构管理思路 一、什么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国家信息安全 保障的基本制度、基本策略、基本方法 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是保护信 息化发展、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根本保 障,是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中国家意志的 体现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 统安全保护条例 》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实 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 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 部门制定” 1995年2月18日人大12次会议通过并实 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章第六 条第十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 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法律依据1999年,强制性国家标准-《计算机信 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17859) 2003年,中办、国办转发的《国家信息化 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 (中办发[2003]27号)明确指出“实行信息安 全等级保护”。
“要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关 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 要信息系统,抓紧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指 南” 2004年,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 管理局、国信办联合印发了《关于信息安全等 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66号文件)2006年1月,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 码管理局、国信办联合制定了《信息安全等级 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6]7号)等级保护制度的基本思想 1、 政府层面:国家制定统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 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 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信息安全产品的 使用分等级实行管理,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 监督、指导 2、用户层面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 家有关等级保护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等级保 护工作,服从国家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 、指导,保障信息系统安全 3、社会层面 :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制、生产单位, 信息系统的集成、等级测评、风险评估等安全服务 机构,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开展相 应工作,并接受国家信息安全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工作进展 一是2006年1月制定出台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管理办法(试行)》。
二是2006年5月18日组织召开了国家信息安全等 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 三是制定了等级保护系列技术标准 四是开展了等级保护基础调查工作 五是部署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试点工作 六是出台新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七是筹备召开全国信息系统定级工作 三、安全保护等级的划分 四、等级保护工作的职责分工 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 监督、检查、指导;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 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 、指导;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 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涉 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 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 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 调 五、等级保护工作的主要流程 一是定级包括评审与审批 二是备案(二级以上信息系统) 三是系统建设、整改(按条件选择产品) 四是开展等级测评(按条件选择测评机构) 五是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六、等级保护的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 国务院147号令、中央27号文件、《关于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公通 字[2004]66号)》、《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 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标准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 划分准则》(GB17859-1999)、《信息系 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安 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信息系统安全等 级保护测评要求》等30多个标准 七、信息安全产品和测评机构管理思路 重要信息系统信息安全产品由第三方依据认证认可条例证明产品、服务、 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 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第二关,可信性、可靠性、可 控性审核第一关,质量认证由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法律职权规定, 对其可能具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 利益的功能、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核七、信息安全产品和测评机构管理思路 重要信息系统技术测评队伍 由第三方依据认证认可条例对实验室以及从 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 资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第二关,可信性、可靠性、可 控性审核第一关,能力认可由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法律职权规定 ,对其可能具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 公共利益的功能、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