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备房管理规范精品.docx
5页设备房管理规范 设备房管理规范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订记录 1.目的 规范设备房管理要求,保障设备运行环境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2.范围 适用于设备房管理 3.职责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 室内环境管理规范: 1) 地面应干净、平坦、干燥、防滑墙面应平整、整洁、无积尘专用工具、用品及器具应在(标识)指定位置摆放整齐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无关物品 2)控制中心、机房、配电房、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电梯机房、电脑机房、水泵房等重要设备房室内应悬挂干湿温度计室内环境温度应控制在40℃以下、相对湿度80%以下热力站、锅炉房室内环境应符合设备运行条件要求 3)如设备运行产生的噪音或振动影响毗邻业户,应采取降噪、减震等措施,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 4.2 设备管理规范: 1)明确设备责任人、无人值守时必须加锁 2)设备外观清洁、无油污、无油漆脱落,无跑、冒、滴、漏现象 3)易被人体接触到的转动部位要有防护罩,设备原有的防护装置应维护齐全。
4)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各类仪表完好、使用正常、检测合格有效 5)设备上端有排污管等设施时,应在该设备上方加装喇叭口、挡板等设施 4.3 标识管理规范: 1) 所有标识应安装位置适当、醒目,内容清晰、完整 2) 设备房门外侧应有设备房名称,“机房重地,非请勿进”标识,室内应有“严禁吸烟”等警示标识,发电机房等重要房间内还应悬挂禁止明火标识标识符合《贝蒙物业视觉识别手册》要求 3)设备开关、阀门等应有明显的状态标识;流体管道应有流问标识;操作有危险的设备、部件应有“危险!勿靠近!”、“危险!勿操作!”等警示标识;各仪表附近应有正常值范围标识 4) 多台同型号、配备主/备用的设备应进行编号管理并在设备上悬挂编号标识 5) 供配电设备房应在显著位置设立“严禁合闸”等移动标识的统一挂放点 6)设备房内所有配电箱、柜及控制箱、柜应有显示其名称与用途的标识各出线电缆应悬挂出线标识,标明电缆的型号规格、用途及去向标识;各动力柜、双电源箱分控箱的进线端应标明电缆的型号规格、用途及引自何处的标识;各类空气开关应标明用途,有互感器的电表要标明计量倍率。
4.4 安全管理规范: 1)无人值守的设备房应上锁管理设备房的钥匙专人管理,备用钥匙应在控制中心留存专人值守的设备房,值班人员应符合上岗要求 2)参观来访人员应有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陪同方可进入 3)凡有裸露橡胶、塑料等绝缘材质的电缆、电气设备的设备房以及给水设备房应设置不低于50厘米高的防鼠板,同时室内应采取防鼠措施 4)位于天台或地下室的设备房入口处应有防水浸措施 5)设置集水底坑的设备房,应保持排水系统通畅,并安装超高水位报警装置,报警信号引至控制中心或就近固定岗位 6)设备房内应配置消防对讲或内线,便于紧急情况与指挥中心联系 7)设备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或与管理无关的物品,并按消防规定配足有效灭火器材 8)设备房内应配备应急灯、灭火器,并符合下列要求: A.应急照明灯能在停电状况下至少工作半小时 B.灭火器配置标准:每15平方米配置1具2KG灭火器,一个设备房内不少于2具;灭火器摆放位置明显、设置稳固,并有位置标识 C.设备房内配备专用消防设施的,应安装防止错误动作启动装置,并有保障紧急情况下的正常启用的措施。
4.5 文件及记录管理规范 1)墙面应悬挂相应设备设施维护作业指导书、《设备房管理规范》及必要的《应急处理预案》 2)设备房内应放置《设备/设施保养维修记录表》,专人值守的设备房内应放置《设备房值班记录表》 4.6 定期巡检及维护要求: 1)无人值守的设备房责任人应对设备放每日至少巡检1次 2)设备房每月清洁1次 3)重要设备房配电柜及设备每季度检查接地1次 4)上述工作内容应填写《设备/设施保养维修记录表》 5.关联文件 《贝蒙物业视觉识别手册》 6.记录表格 《设备/设施管理台账》 《设备房值班记录表》 《设备/设施巡检记录表》《设备/设施保养维修记录表》7.任务清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