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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报案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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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bin****86
  • 文档编号:60260985
  • 上传时间: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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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经济犯罪报案材料  第一部分:经济犯罪报案的基本原则  一、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  二、为使公安机关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立案侦查,报案时尽量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报案的同时带齐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时间及写上“由本单位复印提供,与原件相同”,加盖单位印章,经办人签字(捺指纹),非法人代表报案应携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工作证件  2、提供有关涉案人的照片、证件、通讯号码、地址、体貌特征等材料  3、请提供本人及其他协助人的联系,以便随时联系  三、报案提供材料时,应尽量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案,被害人或经办人本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提供证言  五、报案前同一事实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要如实提供法院受理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复印件应说明来源出处,并由受害单位加盖公章或受害提供人签名。

      书面报案材料须详细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知道的情况  第二部分:十五种常见经济犯罪案件报案应提供的证据清单  一、金融凭证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原件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注明出处  6、本罪起点:个人10000元以上;单位元以上  二、信用卡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在办卡开户时的登记资料或被盗用、冒用信用卡用户的资料  4、被骗款项的银行帐单,银行催收通知凭据  5、其他所掌握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利用信用卡诈骗的证据  6、本罪起点:5000元以上,恶意透支10000以上  三、票据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原始票据及合同协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和其他证据材料。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用同类物品的照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本罪起点:个人10000元以上;单位元以上  四、贷款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贷款的原始合同和复印件,犯罪嫌疑人贷款时留下的文件、证明材料等资料  4、犯罪嫌疑人开户资料,开户时留下的文件资料  5、骗取贷款后资金流向的票据、凭证、银行帐页等相关证据复印资料应由提供单位加盖印章并注明出处  6、本罪起点:XX0元以上  五、合同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犯罪嫌疑人使用留下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5、涉案合同和担保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担保、抵押、支付等使用的票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或其他证据  7、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可能的请提供实物样品。

        8、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9、其他可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本罪起点:XX0元以上  六、挪用资金案  1、单位报案的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合同、本人填写的登记表、任命书、犯罪发生期间的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  4、涉案的发票、借贷凭证、物品库存、收据、财务帐册、领(用)款凭证、银行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6、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材料  7、本罪起点:挪用本单位资金10000-30000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5000-XX0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七、职务侵占案  1、单位报案需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加盖公章  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一关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合同、任命书、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  4、涉案的发票、收据、财务帐册、领(用)款凭证、银行借贷凭证、物品库存、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6、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材料  7、本罪起点:5000-10000元以上  八、集资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的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单位)使用的证明文件、高额回报的书面承诺资料、宣传资料、收款凭证、受骗者的名单、虚构项目和虚构用途的书面资料等原件或复印件  4、受骗者已支取的资金及尚未取得资金的相关凭证  5、资金流向  6、本罪起点:个人元以上;单位元以上  九、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2、单位报案的要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提供伪劣产品的实物或照片、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标准、假生产许可证、产销合同、生产计划书等物证和书证  4、提供合格产品的实物或照片、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标准等书证  5、犯罪嫌疑人(单位)使用的证明文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地点、数量、价值、销售去向  6、可能的话提供权威部门的鉴定结论  7、本罪起点:销售金额50000元以上  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2、单位报案的应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犯罪嫌疑人(单位)的基本情况、纳税人性质  4、提供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或存根联、记帐联,如无则提供发票号码或开票单位、受票单位名称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税额  6、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帐凭证、税务申报资料  7、本罪起点: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0000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十一、假冒注册商标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2、单位报案的应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犯罪嫌疑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4、提供注册商标证书及商标合法有效性的相关材料  5、真实的注册商标商品样品或照片  6、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样品或照片  7、提供已知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数量、数额依据  8、尽可能提供假冒注册商标的鉴定结论  9、本罪起点:  A、非法经营数额在50000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0000元以上的;  B、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0000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XX0元以上的;  C、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十二、保险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签订的保险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3、犯罪嫌疑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报案材料  举报人:身份证号:联系:  被举报人:西安聚智堂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源长  营业执照所在地: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唐沣国际广场1幢3单元  24楼18室  案由:被举报人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经济犯罪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至年月日,举报人以及名家长与被举报人签订个性化课外协议、感恩回馈活动协议,但被举报人于年月日突然关门停业,相关负责人以及公司高管均毫无消息,不再出面,公司目前处于瘫痪状态根据举报人计算,名家长与被举报人签订的合同涉嫌金额元根据相关新闻报道,被举报人的法人独资股东北京聚智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天津济南等各地公司均出现以上情形,涉及金额预计数亿元  被举报人的上述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举报人的合法利益,给举报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巨大的精神压力更严重的是,已经侵害了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安全,构成了严重的经济犯罪,故举报人特请求公安机关能够依法予以立案,追究被举报人的刑事责任,维护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的安全  此致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举报人: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性别:身份证号:联系:  被委托人:性别:身份证号:联系:  因所委托事项涉及受害者人数众多,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前往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办理西安聚智堂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报案等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  委托人:  年月日  报案书  报案人:湖南商康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0731-  公司地址: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216号;  犯罪嫌疑人:彭卓,男,汉族,19829年9月12日出生;  身份证号:  原系湖南商康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业务员,现住湖南省长沙县跳马乡新田村北冲组266号,联系:  事实与理由  一、犯罪嫌疑人彭卓涉案事实与行为:  犯罪嫌疑人彭卓系湖南商康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业务员。

      经公司授权委托,自XX年6月2日入职以来一直负责长沙地区公司药品销售与代为公司接收客户货款,但犯罪嫌疑人彭卓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违背劳动合同约定、公司财务制度和自身岗位职责,涉嫌以下犯罪事实与行为:  XX年03月09日商康应犯罪嫌疑人彭卓的要求,将价值元的货物通过公司物流渠道发往客户岳麓区济仁堂大药房经公司与客户核实:该货款客户于XX年03月15日前已经支付给犯罪嫌疑人彭卓然而,犯罪嫌疑人彭卓一直将该笔货款侵占、挪用,未上缴公司;  XX年03月28日商康应犯罪嫌疑人彭卓的要求,将价值元的货物通过公司物流渠道发往客户岳麓同心康大药号经公司与客户核实:该货款客户于XX年03月30日前已经支付给犯罪嫌疑人彭卓然而,犯罪嫌疑人彭卓一直将该笔货款侵占、挪用,未上缴公司;  XX年11月22日商康应犯罪嫌疑人彭卓的要求,将价值元的货物通过公司物流渠道发往岳麓货运站,由犯罪嫌疑人彭卓先行提走,转发给客户长沙市岳麓区中南药号经公司与客户核实:客户从未从商康进货该笔交易系犯罪嫌疑人彭卓采用虚拟客户、欺诈公司的手段以达到侵占、挪用公司财物的目的的行为;  XX年03月09日商康应犯罪嫌疑人彭卓的要求,将价值元的货物  通过公司物流渠道发往货运站,由犯罪嫌疑人_________先行提走,转发给客户岳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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