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业课程表.doc
3页江苏08自考律师(本科段)考试计划http://www.edu- 2008-06-25 13:54:59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专业名称:2030108律师(本科段)主考学校:苏州大学律师专业课程设置(05版)律师专业课程设置(08版)序 号课程代 号课程名称学分序号•课程代号课程名称学分10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21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0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2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300015英语(二)任选一门14300015英语(二)♦任选一 门1427016日语1427016日语・1427017法语1427017法语♦1427018俄语1427018俄语♦14I400224律师执业概论5k00224律师执业概论5500226知识产权法400226知识产权法46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4* J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4700229证据法学6n00229证据法学・6800230合同法400230合同法♦49 I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1000247国际法61000247国际法61100249国际私法41100249国际私法41200925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 实务任选一门31200925公证与基层法律服 务实务任选一门300926司法鉴定概论400926司法鉴定概论41300993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31300993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314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414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400167劳动法不考外 语者的 换考课 程400167劳动法不考外 语者的 换考课 程400227公司法400227公司法400233税法300233税法300256金融法(一)405678金融法40021 1法理学(一)加考课 程700917民法原理与实务700917民法原理与实务加考课 程700919刑法原理与实务(一)700919刑法原理与实务(-)715毕业论文(不计学分)1506999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学分合计不少于68学分学分合计不少于69学分92律师专业课程设置 |彳津师专业课程设置(08版)序 号课程 代号课程名称学分序号课程代 号课程名称学分1022毛泽东思想概论21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2033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2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3301英语(二)14 :300015英语(二)♦任选一 门142701611语・1427017法语♦1427018俄语♦144729律师执业概论5400224律师执业概论55731知识产权法4500226知识产权法46734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46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47735证据法学6700229证据法学・68733合同法4800230合同法♦49730国际贸易法任一门5Q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737国际投资法4<710732公司法41000247国际法611216劳动法411J00249国际私法412736市场竞争法概论41200925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 实务任选一门413728中国法制史500926司法鉴定概论31300993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314738税法314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4739保险法不考英 语者的 换考课 程300167劳动法不考外 语者的 换考课 程4741房地产法300227公司法4742会计法与审计法400233税法3740金融法405678金融法4225民法学加考课 程400917民法原理与实务加考课 程7226刑法学700919刑法原理与实务(一)7201法理学7224宪法学4228民事诉讼法学b15毕业论文(不计学分)1506999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学分合计不少于71学分学分合计不少于69学分说明:1、 关于公共政治课的调整及替代关系请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08版) 第11条。
2、 通过“工业产权法”可替代“知识产权法”课程;通过“21 6劳动法”或“739保险法” 任一门课程的,可替代“00249国际私法”;通过“736市场竞争法概论”或“741房地产法” 任一门课程的,可替代“00925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通过“728中国法制史”或“742 会计法与审计法”任一门课程的,可替代“00926司法鉴定概论”课程上述课程不可至复替 代3、 通过“00925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和“00926司法鉴定概论”两门课程的,可 不选考“00993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课程;只通过一门课程的,必须报考“00993法院 与检察院组织制度”课程4、 原审批的加考课程中,通过“225民法学”或“228民事诉讼法学”任一门课程的, 可替代“00917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5、 有关毕业论文指导与答辩、学土-学位申请等事宜,造浏览.报考条件:1、 法律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2、 非法律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00919刑法原理与 实务(一)”和“00917民法原理与实务”两门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