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述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ocx
5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简述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上世纪90年头在吸收新加坡公积金制度阅历教训的根基上、结合我国概括国情而产生的制度创新作为一项住房保障制度,在20多年的进展过程中,住房公积金制度不仅在我国住房体制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还通过带动房地产市场的进展促进了经济社会的进展 但是,在房地产市场日趋成熟的今天,住房公积金制度日益暴露出好多问题虽然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存在也切实扶助片面民众解决了住房问题,但制度本身的缺陷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逐步显露,严重悖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社会上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负面评价也越来越多,甚至有人提出废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观点住房公积金制度该何去何尝、如何完善,这是一个值得斟酌的问题研究策略促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加模范完善,使之更好地服务人民,保障人民利益,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住房公积金存在的问题 住房公积金笼罩率低,保障功能范围小 住房公积金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一种具有普遍保障的社会制度然而在实际中,我国尚有一些企业或因才能有限或考虑自身利益并未为其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同企业职工身份、地位不同,待遇也不尽一致,即便是在同一单位内 ,也有识别对待,编内职工和编外职工的待遇完全不同。
社会弱势群体如自由职业者、农人工等本应受到接济但事实却并非如此这些现象的存在加剧了人们对该制度的质疑 住房保障制度缺乏公允性 住房公积金的设计初衷是“高收入者不补贴,中低收入者较少补贴,最低收入者较多补贴”,让普遍职工更加是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住得上房但从现在的处境看,住房公积金远远没有达成这个目标,它不仅没有缩小贫富差距,反而进一步拉大了收入差距,被质疑“济富不济贫”这是由于低收入者往往无力添置房屋,只能存钱不能用钱,高收入者运用住房公积金享受低息贷款拥有多套住房在此过程中形成“马太效应”,违反了社会公允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定位问题 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运作机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目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一个“行政化”布局,公积金的相关决策由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公积金储存到银行特意开立的账户中举行管理、财政等相关部门负有监视的义务 在实际运作中管理中心既不是有财政作后盾的政府机构,也不是有独立财产的金融机构,没有清偿债务的才能,也不能承受经营活动的风险,无本金聚集资金,使得混乱经营、违规操作、经营行为短期化及公积金资金监管形式化等问题不断涌现。
住房公积金监视管理机制不健全 我国住房公积金实行的是管理委员会决策、财政监视的管理原那么公积金的全体者没有发言的权利监视机构设置不模范 ,内部监管力度弱,管理手段落后甚至好多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特意负责监管的部门,缺乏必要的内控机制加之公职人员既缺乏公积金保值增值的动力,又缺乏公积金有效管理的压力他们往往受利益或政绩驱使,利用职务之便,屡屡挤占、截留、挪用公积金,使住房公积金陷入风险之中,很难完成公积金全体者嘱托的监管任务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建议 拓宽住房公积金制度笼罩范围,惠及更多就业群体 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目标客户内涵对比模糊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在我国蓬勃进展,但是缴费率较低住房公积金制度也应与时俱进,与市场接轨,全面推进笼罩面,逐步取消现行缴存政策中对户籍、身份的限制,将中低收入者、非正规职业者纳入制度范围之内,坚决制止垄断部门高收入群体的公积金福利化倾向拓宽制度的笼罩面不仅能增加资金来源,也可使更多的人员纳入到社会保障的体系中,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 采取多种措施,向低收入者倾斜 目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提取额度不能扶助绝大多数人实现购房的设想。
住房公积金的定位应作出相应变更针对效益不好的企业、低收入者可以制定操作性强的不同征缴、贷款配套倾斜政策,如减免政策、缴存赏赐,巩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解决住房问题,如对中低收入职工租住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公积金贷款的贴息业务;对中收入职工购房,可适当降低贷款的首付额,延长贷款的期限,合理降低担保、评估的费用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现有试点政策,一些城市允许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将住房公积金改为住房免税工资或住宿补贴 不断革新制度,使管理趋于合理化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具备企业法人的性质,不具备对外承受责任的根基;抗争风险才能弱;管委会组织松散,决策流于形式对此,可以借鉴新加坡阅历,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为一个真正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强化住房公积金运作的市场化行为,形成完善的住房资金组织系统,构建完善的内外监管体系,进展多种金融工具,完善住房金融的风险分担与化解机制等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的好处是可以由政府作信誉担保在改制以后,管理中心摇身一变成为具有风险抗争才能的金融实体,负责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及管理工作 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体制创办 监管是资金操纵的结果一个环节,监管不力将导致资金流失。
为有效防止与杜绝住房公积金监管中的寻租行为,应按照不相容原那么,使住房公积金的监视职能与决策管理职能相分开,设立特意的监视机构,组建专业的监视人员,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举行全面监管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与银行形成互惠互利、共防风险的战略伙伴关系,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关系和信任机制,双方定期沟通信息结果,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应实现现代化、信息化,做到信息公开通明,采纳人民监视 总之,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本定位是好的,但后来在运行过程中展现了偏差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使决策、管理、监视机制更加标准,是推进经济社会正常有序进展、维护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为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就要不断地对我国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举行研究分析,探索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进展出路,以便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有效地发挥其保障作用 —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