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doc
21页农民专业合伙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阐明》,按规定填写□ 基本信息名 称备用名称1备用名称2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 所 省 市 县(市/区) 镇(乡/街道) 路(村/社区) 生产经营地 省 市 县(市/区) 镇(乡/街道) 路(村/社区) 联系邮政编码□ 设立法定代表人姓名成员状况成员出资总额 万元成员总数 (名)成员中的农民成员 (名),所占比例 %成员中的公司、事业单位或社会团队成员 (名),所占比例 %。
业务范畴□ 变更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备案分支机构备案事项□ 增设分支机构 □ 注销分支机构 □ 分支机构变改名称名 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登记日期其 她□ 章程初次备案 □ 章程修正案 □ 修改后的章程□ 成员名册 □ 财务负责人 □ 联系员□ 注销注销因素□ 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浮现□ 成员大会决定解散□ 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被责令关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分支机构注销状况□ 已办理完毕 □ 无分支机构清税状况(国税) □ 已清理完毕 □ 未波及纳税义务清税状况(地税) □ 已清理完毕 □ 未波及纳税义务清算公示状况公示报纸名称公示日期□ 申请人声明 本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系员登录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公司信息为本公司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清算组负责人(仅限于已清算的农民专业合伙社申请注销登记)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姓 名固定移动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伙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伙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似的其她农民专业合伙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伙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伙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伙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当责任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附表2农民专业合伙社成员出资清单项目序号出资成员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成员签名或盖章成员出资总额: (万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 月 日附表3农民专业合伙社成员名册项目序号成员姓名或名称证件名称及号码住所成员类型123456789101112成员状况成员总数 (名)成员中的农民成员 (名),所占比例 %。
成员中的公司、事业单位或社会团队成员 (名),所占比例 % 本农民专业合伙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伙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当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附表4联系员信息姓 名固定移动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注:联系员重要负责本公司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公司有关信息等联系员应理解登记有关法规和公司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附表5财务负责人信息姓 名固定移动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公司或机构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 □证照管理 □公司迁移 □其她 手续。
2、□批准 □不批准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订核对意见; 3、□批准 □不批准修改公司自备文献的错误;4、□批准 □不批准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批准 □不批准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 字:固定:移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申请人签订(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 年 月 日农民专业合伙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阐明及规范 注:如下“阐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阐明 1、本申请书合用于农民专业合伙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基本信息”栏中的“住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状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范畴内;“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设立登记时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3、申请农民专业合伙社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伙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伙社成员名册”、附表4“联系员信息”、附表5“财务负责人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伙社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4、农民专业合伙社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单项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可由公司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步备案的,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农民专业合伙社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需填写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农民专业合伙社成员变更及投资状况变更的,还需填写附表2“农民专业合伙社成员出资清单”和附表3“农民专业合伙社成员名册”,并提交“农民专业合伙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变更项目”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农民专业合伙社增设、注销分支机构或分支机构变改名称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分支机构”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农民专业合伙社申请章程修订或其她事项备案的,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联系员备案的,还需填写附表4“联系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伙社法定代表人签字 7、“业务范畴”栏应根据农民专业合伙社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标及有关规定填写经营范畴波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批准文献、证件表述;批准文献、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不波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参照国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照政策文献、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8、农民专业合伙社应当在解散事由浮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成员构成清算组,开始解散清算逾期不能构成清算组的,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成员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申请注销登记的,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申请人声明”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加盖农民专业合伙社公章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农民专业合伙社,应当自作出解散决策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订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订;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订。
二、填写规范 1、农民专业合伙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构成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伙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涉及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中文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伙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伙社的业务范畴或者经营特点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