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docx
5页20xx年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学校代码:12704 二、学院性质:公办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计划分配原则: 根据各专业往年的招生情况和生源质量,以及当年的具体生源构 成情况,经学院招生委员会集体决策、公开透明来分配具体招生计划,其中省外招生计划如在当地无生源情况下,将调回本省,并按照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计划分配 五、录取原则: 1、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志愿和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对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 4、主持与播音专业(高职)录取使用省联考专业测试成绩按照志愿,文化达到所在省高考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歌舞表演专业录取使用舞蹈专业测试成绩,按照志愿,文化达到山西省高考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影视动画专业录取使用美术专业测试成绩,按照志愿,文化达到山西省高考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7、航空服务专业:体重要求:(身高cm-110)×2±10;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身体裸露部位无疤痕;口齿清楚,听力正常;容貌端庄、身体健康、无慢性病史 8、对口升学录取规则:①音乐表演、艺术设计、舞蹈表演、影视表演、美术、影视动画、主持与播音文化达到山西省对口升学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②电视节目制作按山西省对口升学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六、学费标准及待遇: 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七、专业要求: 1、考生体检,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表演类专业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2、根据我院现有条件,只提供英语教学 八、其他: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予以退回 九、联系方式: 院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邮编:030001 网址: 邮箱:zhaoshengban@ 咨询:4008351799 0351-4180848 :0351-2246178 2246066第二篇:20xx年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1000字 本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全日制公办艺术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一、培养目标 为社会各界培养德艺双馨的实用型艺术人才及计算机应用人才 二、学费、学制及招生计划 我院的所有收费均按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分专业确定:音乐表演、计算机音乐制作、舞蹈表演专业每年6800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雕塑艺术设计、主持与播音专业每年65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客户信息服务)专业每年4500元 2015年我院在内蒙古、辽宁、吉林安排招生计划学制三年,招生计划以各招生省区招生办公布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报名考试有关规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均可报考 四、录取规则 普通文理科考生可直接填报我院志愿艺术类考生专业课考试合格后,可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志愿 对加分、降分的考生,按照各省区相关政策执行外语不限,入学后开设英语 录取按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生源所在省教育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或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达到各省最低录取分数线;身体健康,满足体检标准要求我院艺术类录取使用各省艺术统考、联考或其他院校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按计划、在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奖学与助学 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资助面为0.3‰,每人每学年标准为80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为3%,每人每学年5000.00元;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面为28%,平均资助标准为每学年2000.00元,分一、二、三等级,金额在每人每学年1000.00——3000.00元范围内 按国家有关规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六、毕业及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学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统一注册、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毕业证书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大街东段学院国际代码:13741 网址: 联系:0475-86210230475-8621023+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