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构专业审查要点.doc
55页结构专业审查要点3.1强制性条文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因强制性条文很多,应按原文逐项审查,不得遗漏本要点中仅摘录了经常使用的部分强制性条文,供参考使用3.2基本规定审查范围一、均应对结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情况进行审查,而列入本要点的强制性条文以外的内容仅用于对地基基础设计、主体结构体系的总体受力性能、主体结构关键部位的承载力和构造的审查 主体结构的关键部位是指出现问题后会严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的部位,如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框支框架和其它结构转换构件、框架底部楼层的柱和梁、悬挑长度较大的梁等二、钢结构只对设计图进行审查,钢结构设计图的深度应满足国家标准图《钢结构设计制图深度和表示方法》03G102的要求当报审图纸为设计图与施工详图合为一体的施工图时,也只对其中属于设计图的内容进行审查设计依据一、设计采用工程建设标准和设计中引用的其它标准(含标准图)应为有效版本;二、设计所采用的地基承载力等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指标、搞浮设计水位、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及设计地震分组)及建筑场地类别应与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致三、建筑结构设计中涉及的作用或荷载,应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及其他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当设计采用的荷载在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无具体规定时,其荷载取值应有充分的依据结构体系结构体系除符合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一、砌体结构不应在房屋角部设置转角门窗;二、砌体结构不宜采用错层结构(指楼板顶面高差大于500㎜的情况),当采用错层结构时,应对错层按二个楼层计入房屋的层数中;三、不应采用砌体墙-钢筋混凝土墙混合结构体系;四、不应采用内框架结构房屋;五、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底部抗震墙不应采用砌体结构;六、不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异型柱框架结构、异型柱框架-抗震墙结构、异型柱框架-支撑结构;七、不应采用无抗震墙的钢筋混凝土板-柱结构;八、当房屋层数不超过三层,且设计采取了加强措施,对上述一、三、六、七款的要求可适当放宽结构计算书一、采用手算的结构计算书,应给出布置简图和计算简图;结构计算书内容应完整,引用数据应有可靠依据,采用计算图表及不常用的计算公式,应注明其来源出处,构件编号、计算结果应与图纸一致二、当采用计算机程序计算时,应在计算书中注明所采用的计算程序名称、代号、版本及编制单位,计算程序必须经过鉴定输入的总信息、计算模型、几何简图、荷载简图应符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计算结果对多高层混凝土结构应提供结构自振周期及周期比Tt/T1、位移及位移比、楼层地震剪力系数及总地震剪力、楼层侧向刚度比、轴压比、超筋超限信息、配筋平面等,对砌体结构应提供抗震验算结果、承载力验算结果、砌体高厚比验算结果等,对钢结构应提供结构自振周期及周期比Tt/T1、位移及位移比、楼层地震剪力系数及总地震剪力、楼层侧向刚度比、强度及稳定计算结果等。
三、复杂结构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内力和变形分析时,应采用不少于两个不同力学模型程序进行分析四、所有计算机计算结果,应经分析判断确认其合理、有效后方可用于工程设计如计算结果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应做必要的调整,当确有依据不做调整时,应说明其理由五、所有计算书应整理成册,并经过校审,由有关责任人(总计不少于三人)在计算书封面上签字总说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2年版) 结构设计总说明 每一单项工程应编写一份结构设计总说明,对多子项工程宜编写统一的结构施工图设计总说明如为简单的小型单项工程,则设计总说明中的内容可分别写在基础平面图和各层结构平面图上 结构设计总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工程结构设计的主要依据; 2、设计0.000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值;4、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要求和砌体结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5、建筑场地类别、地基的液化等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及设计地震分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6、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7、扼要说明有关地基概况,对不良地基的处理措施及技术要求、抗液化措施及要求、地基土的冰冻深度;8、采用的设计荷载,包含风荷载、雪荷载、楼屋面允许使用荷载、特殊部位的最大使用荷载标准值;9、所选用结构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及相应的产品标准,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应说明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长方法,并对某些构件或部位的材料提出特殊要求。
抗震设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3.1.1 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的规定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甲类建筑,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2 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地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对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3 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4 丁类建筑,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仍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应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3.3.2 建筑场地为I类时,甲、乙类建筑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丙类建筑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3.4.1建筑设计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设计方案 建筑及其抗侧力结构的平面布置宜规则、对称,并应具有良好的整体性;建筑的立面和竖向剖面宜规则,结构的侧向刚度宜均匀变化,竖向抗侧力构件的截面尺寸和材料强度宜自下而上逐渐减小,避免抗侧力结构的侧向刚度和承载力突变当存在表3.4.2-1所列举的平面不规则类型或表3.4.2-2所列举的竖向不规则类型时,应符合本章第3.4.3条的有关规定表3.4.2-1 平面不规则的类型不规则类型定 义扭转不规则楼层的最大弹性水平位移(或层间位移),大于该楼层两端弹性水平位移(或层间位移)平均值的1.2倍凹凸不规则结构平面凹进的一侧尺寸,大于相应投影方向总尺寸的30%楼板局部不连续楼板尺寸和平面刚度急剧变化,例如,有效楼板宽度小于该层楼板典型宽度的50%,或开洞面积大于该层楼面面积的30%,或较大的楼层错层表3.4.2-2 竖向不规则的类型不规则类型定 义侧向刚度不规则该层的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一层的70%,或小于其上相邻三个楼层侧向刚度平均值的80%;除顶层外,局部收进的水平向尺寸大于相邻下一层的25%竖向抗侧力构件不连续竖向抗侧力构件(柱、抗震墙、抗震支撑)的内力由水平转换构件(梁、桁架等)向下传递楼层承载力突变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小于相邻上一楼层的80% 不规则的建筑结构,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和内力调整,并应对薄弱部位采取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 1、平面不规则而竖向规则的建筑结构,应采用空间结构计算模型,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扭转不规则时,应计及扭转影响,且楼层竖向构件最大的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分别不宜大于楼层两端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平均值的1.5倍;2)凹凸不规则或楼板局部不连续时,应采用符合楼板平面内实际刚度变化的计算模型,当平面不对称时尚应计及扭转影响。
2、平面规则而竖向不规则的建筑结构,应采用空间结构计算模型,其薄弱层的地震剪力应乘以1.15的增大系数,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竖向抗侧力构件不连续时,该构件传递给水平转换构件的地震内力应乘以1.25~1.5的增大系数; 2)楼层承载力突变时,薄弱层抗侧力结构的受剪承载力不应小于相邻上一楼层的65%3、平面不规则且竖向不规则的建筑结构,应同时符合本条1、2款的要求 防震缝应根据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材料种类、结构类型、结构单元的高度和高差情况,留有足够的宽度,其两侧的上部结构应完全分开当设置伸缩缝时,其宽度应符合防震缝的要求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1 应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途径 2 应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抗震能力或对重力荷载的承载能力 3 应具备必要的抗震承载力,良好的变形能力和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 4 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措施提高抗震能力抗震结构对材料和施工质量的特别要求,应在设计文件上注明 结构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最低要求: 1 砌体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烧结普通粘土砖和烧结多孔粘土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 2)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
2 混凝土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框支梁、框支柱及抗震等级为一级的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不应低于C30;构造柱、芯柱、圈梁及其他各类构件不应低于C20; 2) 抗震等级为一、二级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且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3 钢结构的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材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 2) 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应大于20%;3) 钢材应有良好的可焊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各类建筑结构的地震作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一般情况下,应允许在建筑结构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计算水平地震作用并进行抗震验算,各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应由该方向抗侧力构件承担 2 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15°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3 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入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其他情况,应允许采用调整地震作用效应的方法计入扭转影响。
4. 8、9度时大跨度和长悬臂结构及9度时的高层建筑,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注:8、9度时采用质量设计的建筑结构,应按有关规定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各类建筑结构的抗震计算,应采用下列方法: 1 高度不超过40m、以剪切变形为主且质量和刚度沿高度分布比较均匀的结构,以及近似于单质点体系的结构,可采用底部剪力法等简化方法 2 除1款外的建筑结构,宜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 3 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甲类建筑和表5.1.2-1所列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