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主实践实施办法.doc
17页太原理工大学轻纺工程与美术学院大学生自主实践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自主实践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思政〔2012〕1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保障我院大学生自主 实践制度化、规范化,将“实践育人”指导思想落到实处,特制定关 于自主实践实施方案(试行)第一章总则一、 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机制,深化工作内容,彰显 办学特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到实践育人工作全过程,为 培养高素质人才奠定基础二、 本办法于太原理工大学轻纺工程与美术学院2012级在籍大 学生开始施行三、 太原理工大学轻纺工程与美术学院自主实践是“实践育人” 的一部分,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和“专业实践教学”并行,三 者相互独立,又相互补充四、 太原理工大学轻纺工程与美术学院自主实践包括五部分,分 别为:学术科技竞赛、学术科技成果、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创新创 业项目、就业创业竞赛五部分实行项目管理模式,学院鼓励学生个 人和团体申请立项,项目具体内容、实施细则和注意事项参见本方案五、 自主实践应遵守的原则是:以学生为主体,形成开放式、可 供学生自主选择的体系。
尊重学生个性,充分发挥其兴趣专长,鼓励 不同专业背景、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相互学习交流,为学生打造锻炼 自我、彰显个性、素质提升的平台六、 根据专业培养计划,本科生在校期间需通过自主实践取得2 个以上学分(含2学分),且其中至少有一个学分为社会实践学分, 方能毕业学生自主实践的成绩计入学生档案七、 学院学生自主实践纳入学校建立的统一的自主实践项目管理 平台第二章管理体系一、 为加强学院自主实践工作,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学院成立自 主实践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团委办公室负责自主实践项 目的组织、考核与监督,并进行学分认定和发布二、 学生参与自主实践学分认定程序见图2-1学生填写学分申请表学生下载学 证明材料 审核信息并分申请表 提交各班 公示校、院发布或认▼参与项目9r 班主任登记▼办公室审登录系统可的项目或活动或活动1审核核并认定录入学分图2・1白主实践流程图三、学校、学院会在自主实践活动开始前一周发布项目或活动, 有意参加的同学可在学院团委网站下载《自主实践学分申请表》,持 表参与相关活动,活动结束后,及时填写表格内容,由项目组织者予 以审核后,连同证明材料交由各班主任,班主任下载并填写各班《自 主实践学分登记表》,并在班级进行信息公示后,连同学生个人参与 活动证明材料交由办公室审核并认定,审核通过方可登陆系统录入学 分。
四、 学生在自主参与非学校组织的学校认可的自主实践活动,应 填写《自主实践学分申请表》连同证明材料交由班主任,班主任每学 期第13-16周对自主实践项目进行登记、审核,并公示相关材料一周 以上,对已核实的项目活动,班主任填写《自主实践学分登记表》, 连同证明材料交由办公室审核认定,审核通过方可登入系统录入学 分五、 学生个人或团体申请校、院认可的项目,应填写《自主实践 项目申请表》,连同项目策划方案交由办公室审核,批准之后由办公 室统一对外发布,号召广大同学参与办公室及班主任要及时对项目 或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项目一经开展,必须完成如遇到特 殊情况需延期或中止项目,应及时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否则将会在自 主实践项目管理系统中产生不良记录,且不予登记学分六、 项目完成后,学生或团体应以总结报告或论文(包括实物、 证书等附件)结题,办公室审核相关材料并根据项目活动开展情况和 效果,依据文件进行学分认定,凡弄虚作假,查实后将严肃处理,包 括取消该项目所得分数,对违反规定者报学院教科办和学工办以作弊 论处等七、 每学期第17、18周,各班主任向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交各班 学生该学期参与自主实践活动登记表与证明材料,办公室审核后将学 生自主实践学分汇总,由学院领导组审核通过后于每学期结束前两周 内一式三份,一份下发到各班级,一份交由教科办,一份办公室保留 存档。
班主任将学生的项目信息及学分录入管理系统八、 《自主实践学分申请表》、《自主实践学分登记表》及相关附 件材料要交办公室存档学生可随时通过自主实践项目管理平台查询 所取得的学分九、 自主实践项目学分客观的反应了学生参与自主实践的经历、 效果和评价,是学生评优评奖和就业的重要参考资信第三章学术科技竞赛一、 学术科技竞赛由校学生处组织或授权的机构组织竞赛项目 认定根据校学生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排行榜》执行,其 学分标准见表3-1二、 国家、地区、省级、校级(包括经学校授权由学院主办的全 国性竞赛)组织竞赛的获奖奖项和等级奖比例由竞赛主办单位确定和 认定三、 学院主办的学术科技竞赛获奖奖项和等级比例按以下规定执 行:以个人为单位进行的竞赛,一等奖设为参赛总数的1%,但总数 不超过3个;二等奖设为参赛数的3%,但总数不超过6个;三等奖 设为参赛数的6%,但总数不超过10个以团队为参赛者进行的竞赛(一般每团队人数不得多于5人),一等奖设1个,二等奖设3个, 三等奖设5个四、同一项竞赛同年度按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算;同一项竞赛不同年度奖项,可累加计算学分表3-1学术科技竞赛学分标准项目编号项日类别学分标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参赛Z01001A类5.04.03.02. 51Z01002B类4. 53. 52. 52.21Z01003C类4.03.02.22.01Z01004A类中的地区竞赛3.52.52. 11.90.8Z01005A类中的省级竞赛3.02. 12.01.80.8Z01006B类中的地区竞赛2. 52.01.91. 70.8Z01007B类中的省级竞赛2.21.91.81.60.8Z01008C类中的省级竞赛2.01.81.61. 50.8Z01009校级竞赛1. 51.21.00.80. 5Z01010院级竞赛1.00.80. 70. 50. 3第四章学术科技成果一、学术科技成果的学分由校学生处认定,其学分标准见表4-L二、学术科技成果及其相关项目包括:各级科研获奖,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文 章,各种专利、产品(软件、课件均属于产品)等。
表4-1学术科技成果学分标准项H编号项bl类别认怎标准学分备注Z02001A科研获奖国家级12.0按奖励等级、名次获得学分,计算 公式为12-等级数-名次+2Z02001B省部级6.0按奖励等级、名次获得学分,计算 公式为6-等级数-名次+2Z02001C校级3. 0按奖励等级、名次获得学分,让算 公式为[3-(等级数-1)*0. 5]-[(名 次-1)*0. 2]Z02001A论文SCI\SSCI\A&HCI 收录; 《新华文摘》、《中国社 会科学文摘》全文转域4. 0成果由多人完成,按作者排序依次 取4,3,2, 1,0.5,其余名次不得分Z02002BEI\CSSI收录的期刊; 国家级报刊3.0成果山多人完成,按作者排序依次 取3, 2, 1,0. 5,其余名次不得分Z02002CE1MSSHP收录的国际 会议论文2.0成果由多人完成,按作者排序依次 取2, 1,0.5,其余名次不得分Z02002D中文核心期刊;国家级 学术期刊1.0成果山多人完成,按作者排序依次 取1,0.5,其余名次不得分Z02002E其他正式出版的报刊、 杂志、会议论文集0. 5成果由多人完成,按作者排序依次 取0.5, 0.3,其余名次不得分Z02003A专利国家发明专利5.0成果由多人完成,按贡献大小排序 依次取5,4,3, 2, 1,其余名次不得分Z02003B实用新型寺•利3.0成果由多人完成,按贡献大小排序 依次取3,2,1,其余名次不得分Z02003C外观设计专利2.0成杲由多人完成,按贡献人小排序 依次取2,1,0. 5,其余名次不得分Z02004A产品成果转让6.0成果由多人完成,按贡献大小排序 依次取6, 5, 4, 3,2, 1,其余名次不得 分Z02004B技术推广4. 0成果由多人完成,按贡献人小排序 依次取4,3,2, 1,其余名次不得分Z02004C成果鉴定3.0成杲由多人完成,按贡献人小排序 依次取3,2,1,其余名次不得分三、 科研获奖以获奖证书为准;学术论文发表以录用通知书或正 式发表为准;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 书为准;产品技术成果转让,以双方签订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书为准; 产品技术的开发推广,以学校或个人收到的分成部分经费为准;产品 技术成果鉴定,以校级以上(含校级)组织的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 成果鉴定文件为准。
四、 科研获奖按奖励等级(用字母D表示),名次(用字母M表 示)计算学分,计算公式见表中的备注栏五、 在Z02002B项目编号的认定标准中,国家级报刊文章指《求 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 青年报》、《新华文摘》论点摘要、《高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复印、《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摘要、 《高校文科学术文摘》论点摘要第五章社会实践活动一、 社会实践类活动指校团委或校团委授权组织的假期社会实 践、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就业见 习、创业实践、社团活动和特色鲜明的主题文体活动等学分标准见 表 5-1二、 假期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指利用寒暑假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 分为:1、 分散社会实践,由个人联系社会实践地点,事先向班主任申 报2、 参与学校、学院组队的社会实践,学院团委备案3、 由学校推荐参与省、国家级组织的社会实践,学校团委备案4、 思想政治理论综合实践课的社会调查活动不属于本手册规定 的社会实践范畴三、 生产劳动、公益活动指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的义务劳动具体 活动包括班团支部、学院及学校等各级单位组织的深入农村、社区、 企业等地开展生产劳动和“学雷锋”等义务劳动等。
四、 志愿服务、勤工俭学、就业见习和创新实践活动1、 志愿服务指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的、学院及学校等单位组织的、 项目化运作的各类大型活动的志愿服务2、 勤工俭学是指学院组织的、学工办认可的勤工俭学项目3、 就业见习是指学生在我校的“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进行的就业见习活动4、创业实践主要是学生从事规范的创业活动五、 社团活动指经学院批准成立并注册的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的实 践活动1、 各社团向社团联合会、院团委申报实践活动项目,获准后由 社团联合会监督活动开展,根据活动开展情况给予相应学分2、 参加校、院团委组织管理的艺术、体育团体等(高水平运动 队除外)六、 主题文体活动指校、院团委认定,校、院团学组织的各类活 动包括在课余时间,以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要节庆日等契机, 紧密围绕一个主题、集中一个时段,开展的特色鲜明的活动1、 个人主动参与主题文体活动者,按统一流程执行2、 组织策划文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