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分包的物资管理方案.docx
3页对分包的物资管理方案1 职责1、总包项目经理部物资部全面负责物资管理工作2、各分包的物资管理工作必须服从总包项目经理部物资部的指导,并对总包项目经理 部负责3、各分包要设专职现场材料员,并且要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责任心,与总包项 目经理部共同做好现场料具管理工作2 材料计划管理(属总包项目经理部供应的材料及特殊材料)1、分包根据总包项目经理部月度材料计划及施工生产进度情况向总包项目经理部物资 部提前 2~5 天报送材料进场计划,并要注明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使用部位和分阶段需 用时间2、材料计划要使用正式表格,要有主管、制表二人签字,报总包项目经理部物资部进 行采购供应3、如果所需材料超出计划,为了不影响施工进度,分包提出申请计划由项目技术总工 及商务经理审核后方可生效4、对变更、洽商增减的用料计划,必须及时报送总包物资部5、分包如果不按总包项目经理部要求报送材料计划(周转材料),所影响工期和造成 的损失由分包负责3 材料消耗管理(劳务分包)1、总包项目经理部根据分包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各结算期的物资消耗数量,对分包实行 总量控制2、分包所领用物资超出总量控制范围,其超耗部分由分包自行承担,总包项目经理部 在其工程款中给予扣除。
对故意浪费、以大代小、以次充好、偷盗和损坏物资的行为,按 原物资价值的 200%给予罚款3、分包要实行用料过程中的跟踪管理,督促班组做到工完场清,搞好文明施工4、严格按方案施工,合理使用材料,加强架料、模板、安全网等周转材料的保管和使 用,对丢失损坏的周转材料由分包自行承担费用5、木材、竹胶板的使用要严格按《施工方案》配制,合理使用原材料,由分包、总包 技术部和物资部对制做加工过程共同监督6、木材、竹胶板的边角下料,应充分利用7、使用过的模板应及时清理、整修、提高模板周转率和使用寿命并码放整齐8、钢筋加工要集中加工制作,并设专职清筋员,发料由清筋员按配筋单统一发放使用9、短料应充分利用,如制作垫铁、马铁等,严禁将长料废弃10、定期对钢筋加工制作进行检查,严格管理,防止整材零用、大材小用3 材料验证管理1、验收材料必须由各分包专职材料员进行验证并记录2、在验收过程中把好“质量关、数量关、单据关、影响环境和安全卫生因素关”,严 格履行岗位职责3、分包自行采购的材料,在采购前必须分期、分批报送总包项目经理部物资部,所有 材料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检验证明、营业执照,总包项目经理部要参与分供方评定、考 核分供方是否符合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
4、物资进场要复查材料计划,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质量标准,并 证随货到5、对证件不全的物资单独存放在“待验区”,并予以标识,及时追加办理6、对需取样做复试的物资单独存放在“质量未确定区”,并予以标识,由验证人员填 写《不合格材料记录》,及时通知供货部门:供应部门根据材料的不合格情况,及时通知供 方给予解决处理,并填写《不合格材料纠改记录》:7、未经验证和验证中出现的上述三种不合格情况,不得办理入库(场)手续,更不得 发放使用8、对合格材料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予以标识,并做材料检测记录,按月交总包物资部 存档4 场容管理1、材料进场要按总包平面布置规划堆码材料,并分规格、品种、成方成垛、垫木一条 线码放整齐,特殊材料要覆盖,有必要时设排水沟不积水,符合文明施工标准2、在平面布置图以外堆码材料,必须按总包项目经理部物资部指定地点码放并设标识3、材料堆场、场地要平整,特殊材料要覆盖,有必要时设排水沟,符合文明施工标准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材料消耗的变化合理调整堆料需要,使用时由上直下,严禁浪 费5、要防止材料丢失、损坏、污染,并做好成品保护6、现场所有材料出门,必须由总包项目经理部物资部开出门条,分包调进、调出的材 料必须通知总包项目经理部物资部办理进、出手续。
5 处罚条例1、分包现场责任区内及仓库内存放的备用材料如果未按要求码放整齐,管理混乱,罚 款 50-100 元2、进场材料未经过有关人员验证,未得到许可而私自动用,罚款 50-500 元,如造成 损失按原价的 200%处罚3、操作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工完不清场,造成浪费,罚款 200-500 元4、因施工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返工浪费材料,视情节轻重罚款 100-500 元5、钢筋、木材使用不当,大材小用,优材劣用,造成浪费,每米罚款 20 元6、多层板、竹胶板长料短用,垫路等,每平米罚款 200 元7、水泥使用中,未按配合比施工,落地灰未及时清理,造成浪费,每公斤罚款 5 元8、由于支模不当,发生涨模或计划不准确所造成的浪费,对责任人 100%罚款9、现场模板、架管及钢跳板等周转材料使用后,未及时清理,未按品种、规格码放整 齐,零配件未及时回收,散落在道路上造成损坏,罚款 100-500元10、模板随意开洞,钢管、碗式架、支撑、钢跳板锯割坏,按等价值的 10 倍罚款11、对贵重材料丢失、损坏者造成浪费的按 150%罚款12、对建筑零散碎料和垃圾,未及时清理回收,未按指定地点存放,罚款 500-1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