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供销管理制度6篇.docx
20页2023年供销管理制度6篇 书目 第1篇t供销社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第2篇x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制度 第3篇某供销社办公室平安管理制度 第4篇供销社办公室平安管理制度 第5篇市某供销社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第6篇市供销社“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制度 市某供销社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市供销社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便利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车辆管理 第1条 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司机妥当保管 第2条 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点,因事不能停入指定地方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平安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平安防范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第3条 车辆原则上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司机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第4条 车辆进行加油需凭加油卡加油,如遇特别缘由不能运用加油卡,而又确需加油的事前要向办公室报告。
其次章 车辆调度和运用 第5条 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的原则 第6条 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办公室申请,办公室统一支配、调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否则,按私自用车论处 第7条 用车实行出车登记制下乡、出差凭派车单,遇特别状况不能刚好领派车单的,下乡或出差回来要刚好补办,司机每月的出差或下乡补助,凭当月派车单,作为报销旅差补助等费用的依据 第8条 各科室如需用车的,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用车 第9条 车辆出车返回后,司机要刚好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 第10条 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敬重司机的劳动用车人员和司机要主动协作,搞好工作连接 第11条 司机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支配 第12条 司机未出车时,应严格根据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第四章 车辆修理、养护与行车平安 第13条 为确保行车平安,司机必需仔细钻研业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平安法规,听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第14条 司机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
发觉问题刚好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支配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别状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第15条 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觉问题,反应灵敏,处理刚好 第16条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督促司机按时进行年度审验,刚好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运用状况检查 第17条 定点修理车辆需修理时,司机要事先办理车辆修理报批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到定点厂家修理,并将更换的零件和修理费用票据带回,办公室刚好核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第18条 定点洗车、美容由办公室确定1-2个服务质量好、价格合理的洗车美容店,统一购买洗车卡,对市社的公务用车进行定点洗车美容无特别状况(如出差在外)在非定点店洗车、美容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19条 定点办理保险市社依据政府选购 的有关规定,选定一个保险公司作为定点保险单位办理车辆保险时,由司机填写公务用车保险申请表报告办公室,办公室领导要亲自与保险公司洽谈,在政府选购 的实惠费率基础上,初步确定险种和价格报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保险手续 第20条 建立车辆修理、养护档案。
每辆公务用车要分别建立一个修理台帐,由办公室保管,以便监督、检查、核实 第五章 费用开支审批与报销 第21条 实行严格的费用开支审批制度市社全部的办公用品和公务用品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组织选购 公务用车需购买或更换有关用品的,必需办理审批手续一次性购买价值200元以下的,办公室可以托付司机办理;一次性购买价值200元(含200元)以上的,办公室要仔细做好市场调查,向领导供应参考价格,经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选购 无特别缘由,凡是不经审批,先斩后奏的费用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第22条 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等费用,有关票据与车牌号、出差时间、地点要相符,统一由办公室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司机当月的费用需当月报销(特别状况除外) 第23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某供销社办公室平安管理制度 为加强市社办公区域的平安管理,增加机关干部员工的平安意识,落实各项平安措施,保障市社各项工作顺当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消防平安管理 (一)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消防平安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平安宣扬教化。
(二)办公室应根据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状况进行检查,发觉问题马上整改 (三)办公室应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状况常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栓、灭火器具等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楚、精确 (四)办公楼内及车库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发生火情应马上实行相应措施,拨打火警并报上级领导 二、防盗平安管理 (一)市社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珍贵物品或大笔现金,离开办公室(室内无人)应随即锁门 (二)会议室由专人负责管理,保持设施设备的齐全 (三)工作人员外出存取、携带大额现金时,应不少于两人 (四)市社各种印鉴由办公室文书专人负责,法定代表人印章分开存放,盖章人员须填写明细表登记备案 (五)市社司机和工作人员在停放车辆时应关窗锁门,车内不宜存放珍贵物品 三、用电平安管理 (一)应依据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 (二)机关干部运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平安 (三)除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修理应由电力部门负责,市社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修理。
(四)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域拉电线,不得擅自运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备、电风扇及各类办公电器的电源 (五)下班后更夫要对办公楼各楼层进行检查,确定无工作人员办公后应关闭电闸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更夫和值班人员负责下班后的平安防范工作,下班时应检查办公室门窗及电源的平安状况如值班人员下班时仍有工作人员在加班,则须做好交班工作节假日及双休日值班人员负责节假日及双休日的平安防范工作,发觉状况应刚好向领导报告处理 (二)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类防范设施的完好状况和平安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发觉问题刚好整改 (三)各类平安问题由行政管理部依据缘由、性质、后果、责任等因素负责处理,必要时向市社领导报告 x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制度 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社有资产全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直属公司、厂,直管基层社(以下简称企业)经营社有资产收益,依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有关文件以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社有资产,是指供销合作社限制拥有的各种形式的资产,供销合作社对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供销合作社全部的其他权益 其次条 社有资产属于各级供销合作社集体全部 第三条 上级社对下级社的社有资产管理负有指导、协调、监督的责任 第四条 加强社有资产购置的管理,特殊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置的管理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要依据企业的须要,经企业领导班子开会探讨确定,并报上级社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需办理控办的,先办手续后再购置企业自建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及大型修理,在企业充分论证、测算投入产出效益的基础上,必需按有关程序、权限规定申报审批,经有资质的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并进行账务记载,严格管理好社有资产 第五条 各企业要仔细做好社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综合评价等工作,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 第六条 要主动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通过办理权证,明晰社有资产权属对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待界定资产,要根据敬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予以界定,补办相关手续,明晰社有资产权属在依法作出全部权界定之前,仍由企业经营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
第七条 企业经营管理的门店、仓库、场地等经营服务设施场所,除企业自用外,全部对外公开承包、租赁,承包金或租赁出价最高者,获得承包或租赁严禁暗箱操作,压低承包金或租赁费出包出租,损害集体利益 第八条 各企业经营的社有资产担当保值增值任务 第九条 各企业确保社有资产平安和收益最大化 第十条 各企业按规定向上级社报告社有资产运营状况,以及重大决策的执行状况 第十一条 企业承办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托付开发的经济业务,要签订相应的托付合同,明确各自的责、权、利,维护供销合作社利益,供销合作社不担当政策性亏损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企业改革、改制之名,低估、私分、侵占供销合作社集体财产,不得强制供销合作社企业违反合作制和国家有关供销合作社的政策规定进行改制、改革 第十三条 为确保社有资产的平安,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为单位和个人供应担保和抵押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制度,如资产处置制度、资产运营制度等 第十五条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供销合作社有权抵制随意变更供销合作社企业隶属关系,随意平调或无偿占用和侵扰供销合作社财产、消弱供销社为农服务实力等的不法行为。
因城镇建设、道路拓宽须要拆迁或占用和侵扰供销合作社营业网点和服务设施的,应尽量要求建设单位按当地城建同意规划要求,支配供销合作社在原有的地段自行建设,的确无法支配供销合作社自建的应按有关规定要求赐予合理的拆迁补偿或支配适当地段还建,并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第十六条 加强社有资产收益管理,收到社有资产收益要刚好送存银行,刚好进行账务处理,防止社有资产收益体外循环和流失 第十七条 建立和完善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期末全部者权益总额-报告期内非企业经营行为增加或削减的权益总额)÷期初全部者权益总额×100%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于100%,为社有资产保值,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大于100%,为社有资产增值,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小于100%,为社有资产减值 第十八条 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依据企业发展状况、行业特点等因素进行激励与约束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实行包括年薪制、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期末奖、持有股权等激励手段对企业经营者的约束手段有管理制度、业绩目标、风险抵押、取消嘉奖和解聘等 第十九条 建立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与企业经营管理者签订管理绩效责任状,依据绩效管理责任状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其次十条 各项投资(包括短期、长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