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库电气设计说明.doc
4页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地下车库设计说明1、土建概况:本工程位于****小区23#~24#住宅楼之间的地下,层高4.2米,总建筑面为11202平方米,车库顶板上覆土2.1米内设两个局管变电室本工程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2、设计依据:2.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2.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2.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66-982.5《建筑电气通用图集》92DQ2.6建设方关于本工程的设计标准3、设计内容:3.1供配电系统;3.2照明系统;3.3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3.4系统及保安监视系统;3.5接地系统4、供配电系统:4.1电源:4.1.1本工程消防设备电源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设车库π接室和配电室由小区局管变电所引来380V/220V低压进线,电源引自来自两路10KV电源的两台变压器所带的低压母线4.1.2车库内分为三个防火分区每个区由配电室引入一路照明电源、一路动力电源和两路消防电源4.2配电:4.2.1非消防设备电源自配电室沿防火金属线槽或镀锌钢管敷至各现场配电箱<柜>。
4.2.2各消防设备(含事故照明、排烟风机、消防用送风机等)电源均为双电源末端互投,并且其电源采用耐火电缆沿防火金属线槽或镀锌钢管敷设至现场配电箱<柜>4.3计量:在车库配电室内设计量总表5、照明系统:5.1照明设计包括:一般照明、事故照明、疏散照明5.2照明标准:停车位30lx;行车道75lx;5.3光源及灯具:车库选用宽配光曲线的节能荧光灯,吊链安装,安装后灯具下皮距地2.7米当灯具安装高度小于2.4米时增加一根PE线5.4除正常的照明系统以外, 本车库另设应急照明及疏散照明系统,采用灯具自带电池, 供电时间不小于30min5.5变电室的照明电源由双电源末端切换后供电5.6灯具安装方式:车位处照明、车道处照明采用吊链安装,灯具下皮距地2.7M;疏散指示灯在车道处为吊链安装,灯具下皮距地2.7M;在长走道处距地0.5M安装,在疏散门上距门框上0.2M处安装5.7未注照明管线均为BV-2×2.5mm2-SC15;未注应急照明管线均为NH-BV-3×2.5mm2-SC15;未注插座线路均为BV-3×2.5 mm2-SC15,暗敷设5.8所有荧光灯(正常照明、事故照明、应急照明)均由厂家加装补偿电容或采用电子镇流器,功率因数大于0.9。
6、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6.1火灾自动报警6.1.1本建筑为一级保护对象,采用控制中心保护方式消防控制室设于25#楼地下一层,负责本车库的消防报警和联动控制6.1.2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按二总线闭环回路设计,按消防规范要求设置各类烟感、温感探头探测器布置符合下列要求:——汽车库:设定温探测器——变配电室、设备机房、值班室等:设感烟探测器——在防火卷帘处设感温、感烟探测器6.1.3在交通道口及人来往多的地段设手动报警按钮及对讲插座,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近一个手动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大于25米报警信号在消防控制室的集中报警控制器上直接显示其位置6.1.4车库内附设的地下变电所消防端子箱等信号均引至车库内的消防控制室6.2、火灾应急广播系统:6.2.1在车库内设置专用火灾事故广播系统,火灾事故广播扩音机的功放容量为火灾事故广播扬声器使用容量之和的1.5倍采用定压输出的方式6.2.2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的数量应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米走到内走后一个扬声器至走到末端的距离不大于12.5米6.2.3火灾事故扬声器额定功率应满足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的播放声压高于背景噪音15dB。
6.2.4火灾事故广播按防火分区划分分路配线,各输出分路设有输出显示信号和保护控制装置6.3消防通讯系统6.3.1消防专用通讯系统为独立的通讯系统,设直通对讲,呼叫信号装置应设有声、光信号提示6.3.2各防火分区内手动报警按钮旁设有消防对讲插孔,可与消防控制室直接通话6.3.3在变、配电室、值班室等处设火警专用分机6.4防火卷帘联动控制6.4.1在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火灾探测器组及其报警装置,且两侧设置手动控制按钮6.4.2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门如下控制:6.4.2.1当卷帘门二侧的感烟探测器报警时,门自行落下(或由消防控制室落下)距地1.8M停6.4.2.2当任一感温探测器报警时(或消防控制室人工控制),卷帘门落到底6.4.3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门一降到底6.4.4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及卷帘门的关闭信号应送至消防控制室6.5防排烟设施6.5.1消防控制室在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可发出信号启动加压送风机、并监视其运行状态当火灾确认后,可自动或手动切除非消防电源、启动应急照明和疏散照明等;其中,消防风机(加压风机、排烟风机)采用单拉线控制方式,消防控制室能对其直接控制。
6.5.2.排烟阀由相应排烟分区的感烟探测器控制开启排烟阀动作后相关的排烟风机及正压送风机联动开启当同一排烟分区的多个排烟阀需同时动作时,采用接力的方式,并由最后一个排烟阀发送出动作信号由第一个起动相关的排烟风机6.5.3当装设于排烟风道上的280℃防火排烟阀熔断动作后,联动关闭相关的排烟风机,并向消防控制室返回信号6.51.4消防用送风机在火灾发生后仍应保持运行状态6.5.5消防控制室应能控制排烟阀的开启,控制排烟风机、消防送风机的起、停并能显示上述设备的工作、故障信号,显示排烟风机、消防送风机的供电电源信号6.5.6非消防排风系统的防火阀(70℃)在自行关断后, 并停止相应的排风机,向消防控制室返回信号6.6消防泵系统6.6.1在消火栓左上侧设有消火栓按钮火灾时击碎消防按钮上的玻璃,发出启动消防泵信号,信号分送至消防控制室及小区消防泵房,自动启动消防泵6.6.2当任意一个消火栓按钮报警后,可联动起动消防水泵同时在消防控制室显示消火栓按钮动作的地址6.6.3消防泵房设于24楼地下车库消防控制室可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可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信号及供电电源的信号6.7水喷淋系统:6.7.1车库内设置水喷淋系统灭火系统。
水喷淋系统中水流指示器及检修用信号蝶阀的信号均需返回消防控制室,但不作自动起动消防喷淋泵用干式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可控制消防喷淋泵自动起动6.7.2消防控制室应能控制水喷淋系统的启、停;可显示消防喷淋泵的工作、故障信号及供电电源的信号,可显示与本系统有关的各电动阀门的状态;可控制空气压缩机的起、停,并接受管网高、低压力的报警信号6.7.3火灾发生后,由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控制喷淋系统末端的电磁排气阀打开排气同时关闭空气压缩机,并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号6.8线路保护及线路敷设:6.8.1电线应采用不燃或耐火电线6.8.2电线的保护选高质量带过流自动脱扣的自动开关6.8.3火灾自动报警信号线、消防联动控制线均穿钢管暗敷在楼板内或敷设于阻燃金属线槽内6.8.4消防动力设备配电导线均为耐火型导线穿钢管暗敷在楼板内6.8.5事故照明部分为耐火导线穿SC15管楼板内暗敷设6.8.6疏散照明部分配电为耐火导线穿钢管暗敷在楼板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6.8.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信号线穿SC20管,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导线穿SC25管消防干线若为穿管则不小于SC32管6.8.8消火栓按钮、火警对讲插孔、火警专用分机采取单独布线的方式。
6.8.9车库内配电用金属线槽均为带有内衬板耐火时限不小于1小时的阻燃型线槽为同一设备供电的双路电源敷设于同一线槽内时内加隔板7、系统:7.1进线由外线引来采用SC15暗埋至车库内出线口7.2在管理室、变电室等设插座用户终端接线盒距地0.3米安装8、闭路监控及车库管理系统:8.1闭路监控系统:本系统以预留条件为主,待甲方确认平面布置及产品选型后,由本设计单位与专业设计公司共同完成8.1.1车库各主要出入口及通往机房区的各的出入口处预留闭路监控摄像机机位8.1.2闭路监控中心设于消防控制室内,摄像机电源由监控中心统一提供,电源及信号线均穿金属线槽引至控制中心8.1.3闭路监控系统中各设备应满足现行各种规范及规定的要求8.2车库管理系统:本系统以预留条件为主,在各出入口预留电源及信号管,由地下一层引至地面,便于后期设备的安装9、接地系统:本车库基础与23#~27#住宅及25#地下车库相连,利用建筑物基础作接地体9.1车库内设总等电位联结,各功能房间内设等电位端子箱,如: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等9.2等电位端子箱采用40×4镀锌扁钢与车库内各等电位端子箱相连,并采用40×4镀锌扁钢在指定点与结构主筋相连。
9.3进出建筑物的各种金属管道应在进出处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9.4电气安全及其它电子设备共用之接地系统其接地电阻不大于0 .5Ω若接地电阻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则在车库外补设接地装置9.5车库低压配电采用TN-C-S系统,所有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如电机、电器等外壳、配电柜、箱、金属管道、框架、电缆桥架等均应接地(见02D501-2)9.6 插座回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设专用接地线10、其它:10.1本工内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做法均应满足相关电气规范的要求10.2施工中具体做法参见"华北地区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编制的《建筑电气通用图集》92DQ系列10.3 车库内两个局管变电室,由甲方另委托供电部门设计本设计仅负责照明和弱电等专心---专注---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