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团体财务管理.doc
3页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和会费收取办法(模板)第一条为规范本团体财务管理和会费收取,使本团体的经费充 分发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和《义乌市X X章程》,制定本 办法第二条本团体设立独立银行帐号,由财务专业人员管理,执行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三条资金来源:(一) 会费;(二) 会员捐助;(三) 政府部门或者有关单位的资助;(四) 其他合法服务收入第四条本团体接受捐助、收取会费和服务性收入时应出具有效 凭证,入帐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侵占第五条 本团体经费使用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 编制年度预算,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后按计划使用第六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财 务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 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七条本团体的经费必须用于与本团体宗旨相符的业务活动 和必要的管理支出,其范围:会议开支、组织交流、招商、秘书处办 公开支和聘用人员工资、奖励,其他与业务相关的接待费用等第八条本团体经费使用审批,属于年度预算内的开支由秘书处 按计划方案使用,开支单据要有经办人签字,再经会长审核签署意见 方可报销第九条 本团体经费开支不在年度预算计划内的,使用开支X元 内,由秘书处提出使用方案,经会长同意方可开支使用,超过X元的 开支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超过X元的开支由理事会决定,如特殊情 况可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条 本团体经费使用坚持公开、合理、透明原则,财务收支 接受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监督第十一条本团体换届、法定代表人离任,必须进行财务审计第十二条会费收取标准:(-)会长每届会费为X元;(二) 常务副会长每届会费为X元;(三) 副会长每届会费为X元;(四) 秘书长每届会费为X元;(五) 副秘书长每届会费为X元;(六) 监事会主席每届会费为X元;(七) 理事每届会费为X元;(八) 一般会员每届会费为X元第十三条本办法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理事会负责解释20年 月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