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河南投资发展协会.doc
17页河南省投资发展协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具有补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其上管部门为国家 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投资协会成立于1995年11月14 Q o根据国家民政部敕顿补团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研究决定, 将1980年成立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研究会和1995年成立的投资协会合并重组,成 立新的中国投资协会2001年2月17日,中国投资协会召开全体会员大会,会议通过了《中 国投资协会章程》;选举中国投资协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 长;聘请投资协会顾问、名誉会长、特约常务理事;讨论通过《投资协会服务公约》 和促进协会成员行为自律公约协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按照建立社 会主义山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和完善资本市场;发挥政府与投资主体 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维护投资主体合法权益, 严格实行行业自律;促进投资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依据中国投资协会会员大会通过的《中国投资协会章程》的规定, 开展面向政府、会员和其它投资主体的服务活动:1、 贯彻执行政府的经济政策,促进投资业的发展;2、 提供宏观经济信息,引导投资活动;3、 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意见,提出政策、立法、重大改革的建议;4、 开展投资理论研究,组织专家调研和经验交流活动;5、 为会员和各类投资主体提供:项目决策、法律、会计、审计、工程咨询、监理、资 产评估等咨询服务;6、 为会员和各类投资主体推荐投资项日、介绍合作伙伴、招商引资;7、 为会员和齐类投资主体的人员提供专业培训、专业讲座和现场考察;8、 负责投资建设项0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的实施;9、 促进会员和各类投资主体的对外交往和经济合作;10、 促使协会成员行为律、依法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11、 办理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凡有兴趣在币场经济发展中拓展业务、谋求发展的投资类企业及组织都是投资 协会的服务对象投资协会愿与国内外各界朋友广泛联系与合作,以客观、公正和诚挚 的态度提供各种方式的服务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协会名称:投资协会(英文名称:The Investment Association of China, 缩写IAC,以下简称协会)第二条协会性质:协会是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批准设立的从事资本投资的 各类投资主体(包括国有、民营、外资等)以及相关研究机构白愿参加的行业性组织,是具 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第三条 协会宗旨: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改革开放;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的要求,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和完善资本市场;发挥政府与投资主体之间的桥梁、 纽带作用;贯彻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维护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严格实行行业白律;促进 投资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第四条 主管部门与登记机关:协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社团登记 管理机关为国家民政部协会坚持从实际出发、平等协商、协调服务的原则,依法与会员开 展双向服务活动,并接受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民政部等有关政府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 理。
第五条 协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7号国投大厦16层邮编:100037 :68096306/07 :68096317第二章业务范囤第六条协会的业务范围:1. 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按照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 求,不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促进投资页的健康发展,为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 展作出贡献2. 充分发挥政府与投资主体、投资主体与投资主体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贯彻政 府的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提供宏观经济信息,引导投资活动;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投资 政策、立法、重大改革等建议3. 随着政企分开和政府机关改革的推进,协会要逐步增强投资管理职能,充分发挥 投资协会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4. 坚持共同需求的原则,囤绕在实践中普遍遇到的重犬问题,广泛开展投资理论研 究、政策调研和经验交流,探讨各类投资主体的定位、发展战略、经营模式,科学决策与管 理等,促进务类投资主体的健康发展5. 促进多元投资主体格局的形成和资本审场的完善,推进投资活动的市场化、法制 化、规范化6. 为会员和各类投资主体提供法律、会计、审计、工程咨询、监理、资产评估等咨 询服务7. 为会员和各类投资主休推荐投资项目,介绍合作伙伴,招商引资,拓展投资渠道, 协助做好招投标工作,提供市场预测、分析、促进经济合作。
8. 组织会员和各类投资主体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国内外专业培训和考察,提高决策 水平和管理水平9. 积极促进投资业与国际接轨,与境外投资机构监理广泛的联系,加强国际交 往和经济合作,扩人对外投资,成为投资业的对外窗口10. 建立会员之间的电子信息网络,编辑出版协会刊物,加强信息交流,扩犬对外 宣传11 .加强投资主体自律建设,依法维护会员单位的权益12. 主管部门交办和会员代表人会确定的其他任务第三章第七条协会以单位会员为主,并吸收个人会员第八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拥护协会章程;(二) 白愿申请加入协会;(三) 单位会员中,国有投资主体是指由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 市和省会城市政府出资设立或授权的以及少数地级市政府出资设立或授权的资产规模人、有 一定影响力的国有投资公司、控股公司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非国有投资主体是指净资产、 总资产达到-•定规模和具有一定影响的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以及非国有投 资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投资主体是指由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 机构、跨国公司、投资基金、投资咨询顾问公司、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投资经营的机构 和企业。
四) 个人会员是在投资研究和投资管理方面有造诣的领导和知名专家学者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一) 向专业委员会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二) 经专业委员会考察同意和经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即成为该专业委员会和 协会会员;(三) 由协会发给会员证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参加协会和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 获得本协会各项服务的优先权;(四) 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 对协会其他会员的违法行为的检举权和本人的中述权;(六) 入会自愿,退会白由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二) 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三) 执行协会会员自律要求;(四) 完成协会和专业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五) 单位会员按规定交纳会费;(六) 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而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 不参加协会和专业委员会活动的,视为白动退会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子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 协会的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人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 决定终止事宜;(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岀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 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 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杏并经补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 年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 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 执行协会章程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请与投资业务由密切联系的领导同志 担任协会名誉会长和顾问;(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犬会;(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专业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 决定秘书长、备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 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 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 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 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 开第二十四条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索质好;(二) 在投资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 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岁,秘书长为专职;(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五条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 会表决通过,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 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最长不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国家发展计划 委员会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七条协会秘书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 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协会会长和会长授权常务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二) 检查会员代表人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 批准协会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协会秘书长和秘书长授权副秘书长行使卜-列职权:(-)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 协调各专业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 提名秘书长以及冬办事机构、专业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主要负责 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 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六)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三十条 协会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实行总会、专业委员会两级组织体系务专业委 员会在协会章程的总原则下,制定工作条例,参加协会活动,独立开展工作第五章 资产管理第三十-条协会经费來源:(-)会费;(二) 捐赠;(三) 政府资助或上级主管单位按规定核拨的经费;(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鬧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 利息;(六) 各种渠道筹集的协会发展基金;(七) 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二条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三条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 中分配第三十四条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 整第三十五条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 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