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docx
5页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一、“一事一议”筹资酬劳制度发展状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一种以民主方式向受益者筹集资金的方式,具有集资收费的性质农村税费改革之后,“一事一议”被作为筹资筹劳当中一项重要内容其内容做到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并接受上级审计在中央政府的提倡之下,筹资筹劳政策在各地广泛开展我省2010年全面开展,历时近4年奖补投入,项目工程以及受益农户等逐年有增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在发展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发挥了极大地作用二、“一事一议”筹资酬劳制度存在的问题1. 村民承受能力的局限性对筹资筹劳工作开展产生了限制总览全国状态,农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有些地区农村人均收入水平还达不到城市低保人员水平中东西部农村发展水平不均衡,东部较好,中西部发展水平落后,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占据3000万人同一地区间农民收入水平差异也相对较大,一些农民收入扣除日常生产生活开支,留余现金所剩无几农民资金承受能力对公益事业产生严重影响2. 村级组织议事难度加大“一事一议”工作一般以建制村为单位进行议事农村税费改革之后,村社进行了撤并,村级规模壮大、居住分散并且人口增加,直接导致村干部组织议事难度增大。
尤其近年来,农民外出务工现象普遍,有的人家举家迁移到城市,村干部无法召集满足规定数量的人员进行议事村民意见不统一、人员分散、议事项目难以执行都是客观存在的问题在一些发达地区,议事难度更大,农民对议事要求补贴,增加了议事费用,议事更是难上加难3. 奖补资金供需矛盾突出各地区存在贫富差异现象,国家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远远不够,尤其在贫困地区,政府缺乏资金、债台高筑,在国家投资非常有限,而地方财政又亏空的情况下,配套资金的筹集难以兑现农民公益事业也就无法得到落实城区村,经济实力强的村道路,安全饮水,村容美化亮化等直接关系农民的都已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他们热情不高,而在边远山区,村经济实力差,无其他经济来源,加上债务重,劳力少,奖补资金额度小,容易出现“断头路”,“半截路”,等项目工程4. 项目管护不力一些乡镇把村委会看作执行命令的下属单位,村干部为完成目标,违反村民意愿如:扩大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不民主;突破议事金额标准;强行以资带劳等违规操作严重侵害农民利益,伤害了农民的感情,同时也打消了农民筹资筹劳的积极性由于缺乏资金,不少道路,亮化,塘堰等验收后根本就没管护,村委也没有一套切实的管护措施三、提出几点建议1. 坚持原则,规范操作程序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办理集体公益事业要坚持“群众受益,民主决策,量力而行,使用公开,上限控制”的原则,对工作程序及操作规范严格管控。
完全按照“一事一议”程序办事是将工作做好的基础要张榜公式并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方案,保证村里半数以上的村民代表参会,将筹资酬劳工作情况和财务使用状况向农民公开,执行方案向乡级和县级政府备案审批从农村实际情况和农民利益出发,做到量力而行,分类指导2. 采取强化措施,开展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各种方式,对村干部展开培训工作,让其熟练掌握“一事一议”政策的规定及操作流程;改进工作方式,摒弃过去命令式工作作风,把服务作为工作重点,将工作做细,对项目村必须做到筹劳标准级农户承担数额公开,实施方案建设单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根据项目实施的阶段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另外,要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电视、广播,会议,展板及乡镇、村干部走访宣传等相结合,把奖补政策及方式讲清楚明白,让群从切实了解“一事一议”奖补中得到的好处和实惠通过有效渠道进行筹集资金,农民自愿支持筹资酬劳工作,共同努力把农村公益事业做好3. 加大财政奖励补助力度中国进入了城市带动乡村、工业促进农业的发展阶段,公共财政支持已经覆盖到了农村基层,一定要加大各级政府对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的支持在过去,农村公益事业强调的是“农民事业自己办”,对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极少,导致了城乡之间的差异巨大。
而国家规定的应有财政支持投入的项目一定要有地方政府承担,不能将重担放到农民头上在农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过程中,上级政府也应该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让“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向积极方向发展这样才能促进农民建设农村公益事业的热情,付出资金和劳动,从而让农民获得真正的实惠,达到在国家帮扶下,农民发挥自力更生能力改变农村面貌的目标4. 强化政府监督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一要让筹资酬劳标准合理化严禁借此加重农民负担二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检查和处理结合、明察暗访结合的工作方式,深入到农户,严厉查处挪用、平调筹集资金等违规行为在问题较多的地方要进行严格查处,重点监督,限期整改等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三要实现管护方法多样化项目管护的基本前提是不增加农民负担,对没有管护资金来源的项目,能否在年初项目申报时就纳入预算,对于权属比较明确的塘堰水库可以发包给个人,在保证农业灌溉的前提下进行商业运作,对于战线长,涉及农户不多的项目实行分段和集中管护相结合四要立法监督管理加强对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的职责,严格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让农村“一事一议”工作合力建设农村公益设施,并让其逐步向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进行四、结语“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本着农民自愿的原则,民主地推动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
对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生活、生产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有着积极的作用,改善了三农问题,可以将农村经济发展推向高度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流程复杂和条件约束限制性,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些许问题,值得不断地研究和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