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结构与建筑设备辅导--通气系统.docx
4页建筑结构与建筑设备--通气系统(一)通气系统的作用 1.向排水系统补给空气,使管道内水流畅通,削减排水管道内气压变化幅度,防止卫生器具水封破坏; 2.使室内排水管道中散发的有害气体排往室外; 3.管道内常常有新奇空气流通,削减管道锈蚀的危急 (二)通气管的种类及设置场所 通气管种类:共用通气管、专用通气管 设置场所: 1.生活污水管或散发有害气体的生产污水管道均应设置伸顶通气管; 2.生活污水立管所担当的卫生器具排水设计流量超过规定排水力量时,应设专用通气管道; 3.连接4个及4个以上卫生器具并与立管的距离大于12m的污水支管,连接6个及6个以上大便器的污水横支管设环形通气管; 4.对卫生、宁静要求较高的建筑物内,生活污水管道宜设置器具通气管 (三)专用通气管不得接纳器具污水、废水和雨水 (四)建筑物内各层污水管道设有环形通气管时,则应设置连接各层环形通气管的主通气立管或副通气立管。
(五)为防止排水立管内排水时的气压变化超过i250Pa,则专用通气立管每隔两层,主通气立管每隔8-10层设置与污水立管相连接的结合通气管,以保证整个排水系统的空气循环和压力平衡 (六)通气管顶端管口的位置 1.通气管高出屋面不得小于0.3m,且必需大于积雪厚度;屋顶有隔热层时,应从隔热层板面算起通气管顶端应设风帽式网罩; 2.在通气管4m范围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口应高出窗顶0.6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 3.在常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面上,通气管口应高出屋面2m,并应依据防雷要求考虑防雷装置; 4.通气管口不宜设在建筑物挑出局部(如屋檐檐口、阳台、雨篷等)的下面 (七)通气管的管径应依据污水管排水力量和管长确定,但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通气管 污水管径(mm)32 40 50 75 100 150器具通气管(mm) 32 32 32 --- 50环形通气管(mm) 32 40 50通气立管(mm) 40 50 75 100 1.通气立管长度在50m以上者,其管径应与污水立管管径同; 2.两个及两个以上污水立管同时与一根通气立管相连时,应以的一根污水立管确定通气立管,其管径不宜小于其余任何一根污水立管管径; 3.集合通气管不宜小于通气立管管径。
(八)两根或两根以上污水立管的通气管集合(即联合通气管)连接时,集合通气管的断面面积应为一根通气管的断面面积加其余通气管断面面积之和的0.25倍 (九)污水立管上部的伸顶通气管管径可与污水管一样,但在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130C的地区,应在室内平顶或吊顶以下0.3m处将管径放大一级 (十)通气管不得与建筑物的通风管道或烟道连接管材可采纳排水铸铁管、塑料管、钢管等,但穿屋顶局部不宜采纳塑料管 (十一)通气管与污水管的连接应遵守以下规定: 1.器具通气管应设在存水弯出口端环形通气管应在横支管上最始端的两个卫生器具间接出,井应在排水支管中心线以上与排水支管呈垂直或450连接 2.器具通气管、环形通气管应在卫生器具上边缘以上不少于0.15m处,按不小于0.01的上升坡度与通气立管连接 3.专用通气立管和主通气立管的上端可在层卫生器具上边缘或检查口以上与污水立管通气局部以斜三通连接,下端应在最低污水横支管以下与污水立管以斜三通连接 4.专用通气立管每隔两层,主通气立管每隔8-10层设结合通气管与污水立管连接,结合通气管下端宜在污水横支管以下与污水立管以斜三通连接,上端可在卫生器具上边缘以上不小于0.15m处与通气立管以斜三通连接。
(十二)排水管的连接方式 1.卫生器具排水管与排水横支管可采纳90~斜三通连接; 2.排水管道的横管与横管、横管与立管的连接,宜采纳450三通或450四通,900斜三通或900~四通连接; 3.排水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宜采纳两个450弯头或弯曲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0 弯头; 4.排水管应避开轴线偏移,当受条件限制时,宜用乙字管或两个450弯头连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