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水-质-标-准.doc
4页海 水 水 质 标 准海水水质原则(GB 3097-1997)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保法》,避免和控制海水污染,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和其她海洋资源,有助于海洋资源的可持续运用,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原则本原则从1998年7月1日起实行,同步替代GB3097-82本原则在下列内容和章节有所变化:- 3.1(海水水质分类,由三类改四类);- 3.2(补充和调节了污染物项目);- 4.1(增长了海水水质监测样品的采集、贮存、运送和预解决的规定);- 4.2(增长了海水水质分析措施)本原则由国家环保局和国家海洋局共同提出本原则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 UCD 551463海 水 水 质 标 准 GB 3097-1997Sea water quality standard 替代 GB3097-821 主题内容与原则合用范畴本原则规定了海域各类使用功能的水质规定本原则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域2 引用原则下列原则所含条文,在本原则中被引用即构成本原则的条文,与本原则同效GB12763.4-91 海洋调查规范 海水化学要素观测HY 003-91 海洋监测规范GB12763.2-91 海洋调查规范 海洋水文观测GB7467-8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7485-87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11910-89 水质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B11912-89 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取分光光度法GB 13192-91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 11895-89 水质 苯并(a)芘的测定 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当上述原则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海水水质分类与原则3.1海水水质分类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的,海水水质分为四类:第一类 合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第二类 合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第三类 合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第四类 合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3.2 海水水质原则各类海水水质原则列于表1 表1 海水水质原则 mg/L序号项目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1漂浮物质海面不得浮现油膜、浮沫和其她漂浮物质海面无明显油膜、浮沫和其她漂浮物质2色、臭、味海水不得有异色、异臭、异味海水不得有令人厌恶和感到不快的色、臭、味3悬浮物质人为增长的量≤10人为增长的量≤100人为增长的量≤1504大肠菌群≤(个/L)10000供人生食的贝类增养殖水质≤700-5粪大肠菌群≤(个/L)供人生食的贝类增养殖水质≤140-6病原体供人生食的贝类养殖水质不得具有病原体7水温(℃)人为导致的海水温升夏季不超过当时本地1℃,其他季节不超过2℃人为导致的海水温升不超过当时本地4℃8pH7.8~8.5同步不超过该海域正常变动范畴的0.2pH单位6.8~8.8同步不超过该海域正常变动范畴的0.5pH单位9溶解氧>654310化学需氧量≤(COD)234511生化需氧量≤(BOD5)134512无机氮≤(以N计)0.200.300.400.5013非离子氨≤(以N计)0.020 续表1序号项目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14活性磷酸盐≤(以P计)0.0150.0300.04515汞≤0.000050.00020.000516镉≤0.0010.0050.01017铅≤0.0010.0050.0100.05018六价铬≤0.0050.0100.0200.05019总铬≤0.050.100.200.5020砷≤0.0200.0300.05021铜≤0.0050.0100.05022锌≤0.0200.0500.100.5023硒≤0.0100.0200.05024镍≤0.0050.0100.0200.05025氰化物≤0.0050.100.2026硫化物≤(以S计)0.020.050.100.2527挥发性酚≤0.0050.0100.05028石油类≤0.050.300.5029六六六≤0.0010.0020.0030.00530滴滴涕≤0.000050.000131马拉硫磷≤0.00050.00132甲基对硫磷≤0.00050.00133苯并(a)芘≤(/L)0.002534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以LAS计)0.030.1035*放射性核素(Bq/L)60Co0.0390Sr4106Rn0.2134Cs0.6137Cs0.7 4 海水水质监测4.1 海水水质监测样品的采集、贮存、运送和预解决按GB12763.4-91和HY003-91的有关规定执行。
4.2 本原则各项目的监测,按表2的分析措施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