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材料请购周期管理制度.pdf
4页1 / 4材料请购周期管理制度已20130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材料采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材料采购的及时率与合格率,并经相关部门讨论通过,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整个采购系统第二章细则第三条地材类:(含黄砂、水泥、石子、红砖等)(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 ),以书面形式交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及合同签订二)从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开始,每天下午17:00(周六、周日 15:00)前将第二天材料的需求量以请购单形式交至采购管理中心三)水泥制品类:预制涵管、预制板等应提前30 天请购四)零星采购的材料,供应部在接到请购单后安排7 天内到货第四条钢材类(含各种型材):(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 ),以书面形式交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及合同签订二)批量采购的线材、圆钢、螺纹钢、角钢、槽钢等材料采购周期为20天;镀锌板、铁板、不锈钢板、花纹板等钢板采购周期为15 天;零星采购一些钢材、钢板材料时,采购周期为7 天三)分外规格型号的钢材按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第五条模板、钢管、扣件类:(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 ),以书面形式交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2 / 4系及合同签订二)从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开始,该类材料在请购部门下达正式请购单后,采购管理中心在7 天内安排到货(或按合同执行)三)需求部门若租赁材料,必需注明租赁材料的起讫时间及数量四)零星采购的材料,采购管理中心在接到请购单后7 天内安排到货第六条水、电、气类材料:(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 ),以书面形式交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及合同签订二)从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开始,该类材料在请购部门下达正式请购单后,采购管理中心在7 天内安排到货(或按合同执行)三)分外规格型号的材料按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四)零星采购的材料,采购管理中心在接到请购单后7 天内安排到货第七条门窗类:(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 ),以书面形式交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及合同签订二)从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开始,该类材料在请购部门下达正式请购单后,采购管理中心在7 天内安排到货(分外型号按合同执行)。
三)对于门窗配件及零星类采购材料,采购管理中心按正常的采购周期(即 7 天)进行购买第八条木材类(各种胶板、木工板、方木):(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 ),以书面形式交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及合同签订3 / 4(二)从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开始,该类材料在请购部门下达正式请购单后采购管理中心在 7 天内安排到货(分外型号按合同执行)第九条装饰类材料:(一)含瓷砖、防火保温、塑料管件、彩钢板、石材等所有材料,必需提前一个月提供详尽(含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的材料需求计划单二)详尽见装饰材料采购管理规定第十条家具、灯具、洁具、厨具、空调、电器设备等:(一)所有家具、灯具、洁具、厨具、空调、电器设备等,在项目工程开工时必须提供相应产品的规格、数量、型号、品牌、图片、材料小样、厂家联系等相关资料二)采购管理中心在收到装饰项目部的计划后,确保在七个工作日内签订好合同,交相关部门审核,按合同约定期限到货第十一条建筑设备:(一)所有建筑设备类材料,金额在2000 元以上的,采购管理中心在接到需求部门的需求计划后,方可按合同安排到货。
二)所有建筑设备合同评审时须经相关部门签字后,方可执行第十二条办公劳保类:(一)办公劳保用品每月采购一次,采购周期为7 天,且各部门每月1 日至 3 日拟定各部门当月的需求计划,经保管审核后,采购管理中心确保每月10日之前到货二)各部门当月未做请购计划的该月不得出库办公劳保用品第十三条部门若需紧张采购材料或超计划采购,请购单须由请购部门及采购管理中心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执行,但每月各部门不得超过两次4 / 4第十四条如在同一采购周期内,同一部门对同一规格型号的材料采购超过2次以上(含 2 次),视为重复采购,则各部门承担相关的费用第十五条公司分外布置的工程材料及零星材料采购,实行分外采购方式第三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采购管理中心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